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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2: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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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8 0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2: 1-18】【所以,我们当越发郑重所听见的道理,恐怕我们随流失去……。】在希伯来书第二章中,希伯来书的作者因上一章论到神在末世借着祂儿子晓谕我们;神设立祂儿子为承受万有的,也借着祂创造诸世界;祂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常用祂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祂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祂所承受的名,既比天使的名更尊贵,就远超过天使,这些都是我们“所听见的道理”,因此在第二章一开始他就说:【所以,我们当越发郑重所听见的道理,恐怕我们随流失去。那借着天使所传的话既是确定的;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该受的报应。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这救恩起先是主亲自讲的,后来是听见的人给我们证实了。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迹、奇事和百般的异能,并圣灵的恩赐,同他们作见证。】“所以”就是承接上文,表示下面的话,是因为第一章所述内容的缘故。“我们当越发郑重所听见的道理”,就是要我们特别的郑重,不可忽略“所听见的道理”。现在我们所听见的道理,也是神借圣经和由神的仆人传给我们的。“恐怕我们随流失去”,凡是不用心听道的人,或是不郑重所听见的道理,我们所听的道,就要随流失去。神将救恩的道理启示给我们,不仅是要我们明白,还要我们全心全意地存在心里,并且有所回应。基督徒所得着的恩典,若不用心保守,就会有漏掉和失去的可能,结局不堪设想。“那借着天使所传的话”,是指神在西奈山颁布的律法(徒7:53)。律法“既是确定的”,所以人无论是行为的“干犯”,还是内心的“悖逆”,“都受了该受的报应”。而基督的话【远超过天使】(1:4),人若干犯悖逆神“借着天使所传的话”,尚且要受“该受的报应”,人若忽略了“主亲自讲的”救恩,岂不更要受到审判吗?
所以这里紧接着就说:“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这反问句的答案是:“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必不能逃罪”。因为人干犯了“借着天使所传的话”尚且有罪,何况是忽略了“主亲自讲的”救恩呢?“忽略”,是指漫不经心、把救恩抛在脑后,不够重视而随便对待。“这么大的救恩”,是指神儿子为这救恩已经付了极大的代价,祂降卑为人,又被钉在十字架上,这是无法形容的大牺牲,这样的牺牲证明祂对我们的爱是大的。祂所成功的救恩,施行的范围是大的,全世界的罪人,不分贫富贵贱,都是祂所愿意拯救的(提前2:4)。“怎能逃罪呢?”是指忽略救恩的人,他必要自己担负一切罪恶应受的刑罚,无法躲避神的审判。“这救恩起先是主亲自讲的”,指主在世所讲的教训。主在世时所讲的一切教训,就是照神的旨意完成神的救法,并且舍命作多人的赎价等。这些福音既然是主亲自来传讲,又亲自成就的,由此可见,神如何郑重这莫大救恩,这样人岂可忽略呢?“后来是听见的人证实了”,这听见的人是指那些曾经亲自听见主的教训的人,特别是十二个使徒,和那些在主复活以后,曾经看见祂复活显现的人。“证实”不但指用言语证实,也是包括经历上的证实。按使徒行传的记载,门徒曾多次“证实”主的复活,见证主就是神所立的基督,这都是铁一般的事实,因此救恩的福音,叫接受的人脱离罪,但也叫忽略它的人不能逃罪。“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迹、奇事和百般的异能,并圣灵的恩赐”,证实了使徒所传的福音。“同他们作见证”,指神迹、奇事、异能和恩赐都是为着帮助那些传讲主话的人作见证,从旁证实他们所传讲的乃是出于神。
【我们所说将来的世界,神原没有交给天使管辖。但有人在经上某处证明说:‘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祢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或译:祢叫他暂时比天使小),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并将祢手所造的都派他管理,叫万物都服在他的脚下。‘既叫万物都服他,就没有剩下一样不服他的。只是如今我们还不见万物都服他。】这“将来的世界”,是指天国降临后,基督作王的世界。“神原没有交给天使管辖”,无论天使的能力有多大,神也没有把“将来的世界”交给天使管辖,而是交给人来管理。蒙恩得救的信徒将来要与基督在国度里【一同作王】(启20:6)。“但有人在经上某处证明说:‘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这里的“经上某处”,是指诗篇8:4-6。“证明”,指该处经文显明了神造人的心意,乃是要人管理神所造的万物(创1:26-28)。“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按照人软弱的本质,实在不值得神特别的眷顾,然而事实上,神却高抬人过于天使。“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或译:你叫他暂时比天使小),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并将你手所造的都派他管理”。“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这“他”是指人。“微小”,指按人的外形和肉身有限的能力,的确比不上天使。“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因【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创9:6),所以人的生命是尊贵的,因此神从一开始就派人代表神管理祂的创造(创1:26),“叫万物都服在他的脚下”,并且“没有剩下一样不服他的”。然而因着亚当的犯罪,人不但【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也与万物失去了和平(创3:17-19),所以“如今我们还不见万物都服他”。亚当在伊甸园所失去的“荣耀尊贵”,只有在“将来的世界”里才能得着恢复。当基督再来的时候,【神叫万物都服在祂的脚下】(林前15:27),在基督里的人也将【与基督一同作王】(启20:4)、“直到永永远远”(启22:5),那时人就能照着神的心意管理万物。
【惟独见那成为比天使小一点的耶稣(或译:惟独见耶稣暂时比天使小);因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叫祂因着神的恩,为人人尝了死味。】“惟独见那成为比天使小一点的耶稣(或译:惟独见耶稣暂时比天使小)”,是指那暂时成为比天使小一点的耶稣,就是在肉身里的耶稣。“因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受死的苦”,指主耶稣在十字架上被钉流血受苦,包括被神暂时离弃的苦(太27:46)。但基督在十字架上“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借着救赎彰显出神更大的荣耀(约12:23)。“叫祂因着神的恩,为人人尝了死味”,“人人”是指所有的世人。因此,【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约壹2:2),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人都自动得着了救恩,而是说人人都可以凭信心接受救恩、【因信称义】(罗5:1)。
【原来那为万物所属、为万物所本的,要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使救他们的元帅,因受苦难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原来那为万物所属、为万物所本的”,是指创造万物的神,万物都是神所造的,所以宇宙万物都属于祂。“要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许多儿子“,指历世历代所有因信而成为神儿子的人(罗8:14-16)。“进荣耀里去”,指我们在基督显现的荣耀中永远与神同在(西3:4),被恢复到神的荣耀里。“救他们的元帅”,指耶稣基督,只有这位元帅才能带领人类进入救恩、回到神面前。“因受苦难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当时的犹太人无法接受一个被钉十字架的基督,但在神的旨意中,基督的受苦“本是合宜的”。因为基督是【按着神的定旨先见】(徒2:23),主动来到世上受苦。基督道成肉身、带领人类进入救恩的使命,必须“因受苦难得以完全”、在十字架上才能成就救赎。祂必须“为人人尝了死味”,才能成为万人的大祭司(7:28)。
【因那使人成圣的和那些得以成圣的,都是出于一,所以他称他们为弟兄,也不以为耻,说:‘我要将你的名传与我的弟兄,在会中我要颂扬你。’又说:‘我要倚赖他。’又说:‘看哪,我与 神所给我的儿女。’】基督是“那使人成圣的”,祂借着自己的血和道使信徒“得以成圣”,【得着儿子的名分】(加4:5-6)。因此,道成肉身的基督和重生的信徒“都是出于一”,基督的父神也是信徒的父神,“所以,祂称他们为弟兄也不以为耻”。作者就引用三处旧约经文来证明这种弟兄的关系:“我要将祢的名传与我的弟兄,在会中我要颂扬祢”,这是引用诗篇22:22。诗中的弥赛亚经历苦难之后(诗22:12-18),将父神启示给众弟兄。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引用了诗22:1(太27:46)。 “在会中我要颂扬你”,是指将来祂要带领一大群蒙救赎的子民,在天上诸长子之会所共聚的总会(来12:22-23),一同颂扬神。“我要倚赖祂”,这是引用以赛亚书12:2。基督站在人子的地位上,凡事倚赖父神,成为信徒可以效法的榜样。“看哪,我与神所给我的儿女”,这是引用以赛亚书8:18。“看哪”,这是向宇宙万有作出得胜的宣告,“我与神所给我的儿女”,这是向宇宙万有陈列得胜的成果,信徒是神赐给基督的得胜见证(约6:37)。【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祂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儿女”,指神赐给主耶稣的信徒,就是预定得救的神的儿女。“血肉之体”,指人类的肉身。“祂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指主耶稣道成肉身,具有完全的人性,所以也会和人一样死亡。这是为了“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掌死权”,指掌管死亡的黑暗权势。耶稣基督借着死,败坏了掌死权的魔鬼,这样罪和死就不能再在我们身上掌权了。“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基督既借着死,使魔鬼的死权失效,消除了罪和死的权势。这样那些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就可以因信靠基督而得着释放,不再作“死”的奴仆了。
【祂并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亚伯拉罕的后裔。所以,祂凡事该与祂的弟兄相同,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祂自己既然被试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祂并不救拔天使”,指十字架的救恩与天使无关,犯罪堕落的天使得不着赦免(彼后2:4)。基督十字架的救恩只临到“亚伯拉罕的后裔”,就是神所拣选的仆人以色列人(赛41:8-9),以及按着亚伯拉罕信之踪迹去行的人(罗4:12~13)。“所以,祂凡事该与祂的弟兄相同”,“凡事”,强调主耶稣有完全的人性,祂作为人子“与祂的弟兄”完全相同,只是祂没有犯过罪(4:15)。祂若不是“凡事”与我们相同,就不能站在人子的地位上替罪人赎罪。 “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慈悲”指对人的体恤。“忠信”指对神的忠实。“大祭司”的职责是作神与人之间的中保(来7:22)。“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基督把自己献为“挽回祭”,不但完全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也平息了神对罪人的怒气,这是福音的核心。基督不但是“挽回祭”,也是献上“挽回祭”的祭司,祂如今仍然是“挽回祭”,因为祂一次献上的祭永远有效(10:10);我们不仅在得救时靠基督作“挽回祭”,得以与神和好,并且得救之后【若有人犯罪】(约壹2:1),也可以继续靠基督作“挽回祭”,得以维持【与神相交】(约壹1:6)。基督作“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约壹2:2),凡信而接受的人都可以享用其功效(约3:16)。“祂自己既然被试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主耶稣在肉身里曾经受过魔鬼的试探。祂在肉身里亲自“被试探而受苦”,是要让受苦的人确信祂能【体恤我们的软弱】(4:15)。祂又在肉身里胜过了试探(太4:1-11),是要让受试探的人效法祂、靠着神的话语得胜。因此试探和逼迫不是信徒退后的理由,而是让我们经历那位又真又活的基督必与我们同在、用恩典加给我们力量。而主耶稣道成肉身,使自己比天使微小一点,祂替我们死,提升我们成为祂的弟兄,为我们败坏了那掌死权的,祂又为我们的罪献上挽回祭,祂所做的每一样都是为了我们。主是如此恩待我们,为此,愿我们都要感谢赞美主!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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