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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18: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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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12 0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结18: 1-32】【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在以西结书第十八章中,先知以西结说:【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你们在以色列地怎么用这俗语说:’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呢?’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你们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这俗语的因由。看哪,世人都是属我的;为父的怎样属我,为子的也照样属我;犯罪的,他必死亡。】当时因以色列人遭遇敌人侵犯和被掳的苦难,民间就流行一个“俗语”,认为他们受苦是担代祖先的罪,所以“在以色列地怎么用这俗语说:‘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呢?”“在以色列地”,证明这俗语流行于民间。“俗语”,就是大家都这样说的,也代表了当时百姓的普遍想法(耶31:29),意思是父亲吃酸葡萄,代表他们自己的罪,儿子的牙根发酸,这是犹大人觉得自己因父亲的罪而受苦。若是这样的话,神的公义在哪里呢?但神是公义的,每个人罪责自负,不能归咎任何人。因此神的回应是:“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你们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这俗语的因由”。这是神的誓言,表明十分郑重的声明,这俗语在观念上是错误的。神要借先知告诉他们,让他们明白,这俗语不可因此将他们自己的罪否认,一切都推诿在列祖身上。 “因由”或作机会,以色列人不再有用此俗语的机会,因为耶和华将要讲解审判的原则。“看哪,世人都是属我的;为父的怎样属我,为子的也照样属我;犯罪的,他必死亡”。因神是造所有人的造物主,所以每一个人都属于神,因此为子的不是属于你父亲的,每一个人都属于神,都要向神交账。父亲作了他的选择,儿子要作儿子的选择,而“犯罪的,他必死亡”。这并不是父亲犯罪,儿子死亡,这是神审判的原则。在神的面前,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向神交账。以色列人可以反省祖先的罪孽,但却不能归咎于他们,因为每个人都是在为自己的罪接受审判。【人若是公义,且行正直与合理的事: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邻舍的妻,未曾在妇人的经期内亲近她,未曾亏负人,乃将欠债之人的当头还给他;未曾抢夺人的物件,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缩手不作罪孽,在两人之间,按至理判断;遵行我的律例,谨守我的典章,按诚实行事这人是公义的,必定存活。这是主耶和华说的。】这里神将百姓所犯的罪过一一列举出来,他们敬拜偶像、放债、欺压、抢夺等等。然而,以色列人却试图用父债子还的借口来辩解,认为他们的罪是祖宗遗留下的。但“遵行我的律例,谨守我的典章,按诚实行事这人是公义的,必定存活”,这也是神在西奈山与百姓立约时的宣告(利184-5),正如摩西一再吩咐的:【你要追求至公至义,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申16:20)因此本章所提到的“存活”,并非指身体不死,也不是指永生,而是指圣约之中反复提到的“存活”(申4:1等),也就是长久地活在神的应许和恩典里。“死亡”则是“存活”的反面。

【他若生一个儿子,作强盗,是流人血的,不行以上所说之善,反行其中之恶,乃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并玷污邻舍的妻,亏负困苦和穷乏的人,抢夺人的物,未曾将当头还给人,仰望偶像,并行可憎的事,向借钱的弟兄取利,向借粮的弟兄多要——这人岂能存活呢?他必不能存活,他行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罪(原文是血)必归到他身上。】这里是说义人的儿子的行为可能正好与他的父亲相反,“他行这一切可憎的事”,这样的人必定要灭亡,他的罪必归到他自己的身上。也就是说,父亲的公义,并不能免除犯罪儿子的刑罚。因为神的审判法则是:犯罪的人必须为自己的罪付出代价,“他的罪必归到他身上”。【他若生一个儿子,见父亲所犯的一切罪便惧怕(有古卷:思量),不照样去做;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邻舍的妻,未曾亏负人,未曾取人的当头,未曾抢夺人的物件,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缩手不害贫穷人,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他顺从我的典章,遵行我的律例,就不因父亲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至于他父亲;因为欺人太甚,抢夺弟兄,在本国的民中行不善,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这里是说败坏父亲的公义儿子定要存活。神【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34:7),并非因为父母的罪惩罚儿女,而是因为儿女效法父母犯罪,【守定诡诈,不肯回头。】(耶8:5)但儿子若“见父亲所犯的一切罪便惧怕,不照样去做”,就“不因父亲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就是长久地活在神的应许和恩典里。“至于他父亲;因为欺人太甚,抢夺弟兄,在本国的民中行不善,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你们还说:‘儿子为何不担当父亲的罪孽呢?’儿子行正直与合理的事,谨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定存活。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这是神回答酸葡萄的俗语所提出的问题:“儿子为何不担当父亲的罪孽呢?”人犯罪的天性是从亚当里来的,但犯罪的行为却是自己选择的结果。因此“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神要改变以色列人一直以来所说的俗语,各人不再因为上一代人的罪而受到惩罚,各人都是因自己的罪,而受到审判。义人的善果要归自己,恶人的恶报也要归自己。

【恶人若回头离开所做的一切罪恶,谨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与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至死亡。他所犯的一切罪过都不被记念,因所行的义,他必存活。主耶和华说:‘恶人死亡,岂是我喜悦的吗?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吗?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照着恶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岂能存活吗?他所行的一切义都不被记念;他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恶死亡。】这里说到,恶人若是离恶回转,就“必定存活,不至死亡”,“他所犯的一切罪过都不被记念”。因为神并不喜悦恶人死亡,却“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所以用恩典遮盖了悔改者的罪孽。但义人若是离善行恶,就“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恶死亡”,“他所行的一切义都不被记念”(24节),这是因神的公义。【你们还说:‘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你们当听,我的道岂不公平吗?你们的道岂不是不公平吗?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死亡,他是因所作的罪孽死亡。再者,恶人若回头离开所行的恶,行正直与合理的事,他必将性命救活了。因为他思量,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必定存活,不至死亡。以色列家还说:‘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我的道岂不公平吗?你们的道岂不是不公平吗?‘】这是神回应百姓的抱怨:“主的道不公平”,并让百姓反省是神的道“不公平”,还是人的道“不公平”。但神的审判是公义的,祂给了每个人选择的自由和机会,所以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神“必按你们各人所行的审判你们”。【所以主耶和华说:‘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们各人所行的审判你们。你们当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这样,罪孽必不使你们败亡。你们要将所犯的一切罪过尽行抛弃,自做一个新心和新灵。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主耶和华说:我不喜悦那死人之死,所以你们当回头而存活。‘】神不但是公义的,也是有怜悯的,祂不但总结了公义的审判原则:“我必按你们各人所行的审判你们”,也给所有的罪人指出了一条生路:“你们当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这样,罪孽必不使你们败亡”。“自做一个新心和新灵”,“心”决定着人的行为,“灵”使人与神建立关系,因此这是强烈地劝告人,要更新自己的全人,远离罪恶,与神恢复正常的关系。“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这是神呼唤人回转。虽然人无法从罪恶的辖制中自我拯救,但回转是必要的,因此神呼吁以色列人要回转归向祂,不然等待他们的就是死亡。“主耶和华说:‘我不喜悦那死人之死,所以你们当回头而存活’”。神不喜欢恶人死亡,而是希望人人都悔改得生命,这是神的心意。但愿我们都能体会神的心意,要离开所行的恶道,真正的悔改归向祂,这样我们就能得生命!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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