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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要逃避拜偶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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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7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信徒要逃避拜偶像的事>
读经【林前10: 14-33】【我所亲爱的弟兄啊,你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在哥林多前书第十章的这段经文中,使徒保罗劝告信徒“要逃避拜偶像的事”;他又根据基督徒擘饼记念主的意义,说明信徒不可赴鬼的宴;然后指出信徒或吃或喝,都要为荣耀神和造就人而行。保罗首先说:【我所亲爱的弟兄啊,你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这“拜偶像的事”,就是指参与拜偶像的祭礼、到偶像庙去赴鬼宴的事。当时对哥林多信徒来说,被邀请赴鬼筵及一些有关拜偶像的事,是极其普遍的事,是很难应付的试探。因此使徒清楚的指明,信徒对付拜偶像的试探,就是赶紧的逃避!同样我们也要“逃避拜偶像的事”。【我好像对明白人说的,你们要审察我的话。】保罗提醒哥林多信徒不要轻忽他的劝告,他们既是聪明的,是明白事理的人,就该留心“审察”保罗的劝告。接着保罗讲到信徒不可参加鬼宴的理由,因为我们是领主的饼、主的杯,他说:【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这里两次提到“同领”,是强调我们一同有分于“基督的血”,一同因基督宝血的功效得救,又一同联合在“基督的身体”里面。所以“我们虽多”,还是“分受这一个饼”,还是属于“一个身体”,这种合一是基督的救赎所成就的,是无法分开的。因此在擘饼聚会中,不论参加的人数多少,总是一个饼。这是表明,我们信主的人联合起来,就是基督属灵的身体,也就是教会。【你们看属肉体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岂不是在祭坛上有份吗?】“属肉体的以色列人”,就是按肉身作以色列人的。当他们按旧约律法献祭的时候有分吃坛上的祭物。献祭的人所献上的是已经属于神的,神再赐给人,就是神的恩赐,让人跟祂一同分享,这样吃祭物的就跟祭坛有分了。那些吃祭物的有分于祭坛,凡领受主的饼和杯的人,也就有分于主的十字架。既然我们有分于基督的十字架,而这十字架的救恩,就是基督战胜魔鬼的伟大成就,我们领受救恩的人就不该跟魔鬼打交道,不应赴鬼宴,因为参加鬼宴的就是与鬼相交,这是神所憎恶的事。

【我是怎么说呢?岂是说祭偶像之物算得什么呢?或说偶像算得什么呢?】之前保罗说偶像算不得什么,食物本身也算不得什么,一切都在乎神,“因为万物都本乎祂”。既然如此,我们是否可以随便到偶像庙里去吃宴席呢?当时哥林多信徒都有这类试探,他们常会被人请去赴偶像庙里的宴席。因为哥林多是个拜偶像的城市,城内有许多偶像庙,哥林多信徒在未信主以前也都是拜偶像的人,他们信主以后,还有许多拜偶像的亲友,所以在偶像的庙里若有什么诞辰庆典、宗教节期,他们多半会被请去参加那种宴席。但是保罗在这里清楚的讲明,偶像虽然算不得什么,“祭偶像之物”也算不得什么,这些东西都是死的;但是如果我们到偶像庙里去赴宴席,那意义就不一样了,因为那就不单是吃与不吃的问题,而是表示信仰立场的问题了。因此保罗警告哥林多信徒说:【我乃是说,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宴席,又吃鬼的宴席。】“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这“祭”,不是指一般祭偶像的食物,而是指“鬼宴”说的,就是为假神摆设宴席。所以外邦人所拜的,实际上不是拜那死的偶像,而是拜那偶像背后的鬼魔和邪灵。那些偶像不过是魔鬼所用的各种迷惑人的方法,叫人不拜真神而拜鬼。因此信徒既然喝主的杯,就不能喝鬼的杯;既然吃主的宴席,就不可以在偶像庙里吃鬼的宴席。不可赴鬼宴之原则引申出来就是:一切异教敬拜鬼神的仪式,信徒都不可以参加,因为这等于跟他们一同敬拜假神。【我们可惹主的愤恨吗?我们比他还有能力吗?】这里的意思就是说,我们不可惹动主的忿怒。如果我们明知道这种鬼宴不能参加,却自以为站立得稳,去参加鬼宴,那就惹动了主的愤恨,这样做就等于向主的权能挑战。因神是忌邪的神,祂绝对不允许我们拜偶像。所以作为基督徒,我们不要随从那些不认识神的人的风俗,不要被他们诱惑,不要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信徒若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便污秽了我们与主的相交,污秽了我们与其他信徒的相交,同时也因此而惹神的愤恨!可是今天有许多信徒,他们也许不会公开的在家里树立偶像和拜偶像,也不会到异教的庙宇参加偶像的筵席,但是他们却相信风水,以及人间遗传的迷信风俗,在做事之前也跟着没信主的人一样,去看时择日。还有些信徒在心中拜各种各样无形的偶像。要知道你这样做就是在惹动主的愤恨!因此信徒不但要逃避拜偶像的事,还要一生信靠神,单单敬拜独一无二的真神,因祂是创造天地万物的主!

接着保罗说:【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使徒在第六章已经提过这个原则,他说:【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那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这是注重信徒在犯罪的事上不能滥用自由。虽然我们有自由,但这自由却有个范围,就是无论什么事不能受它的辖制,当然更不能受它引诱而犯罪。这里再提这个原则,所强调的却是:凡我们所行的都必须“有益处”,包括对人有益和对自己有益,这是信徒行事的原则,我们的自由必须限定在这样的原则内,才是真自由。于是保罗就用具体的例子,教导当时的信徒对吃祭偶像的祭物该有的态度,他说:【凡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当时拜偶像的人,所有的牲畜在宰杀之前,都必须先献给偶像,市场上的肉,多半是祭过偶像的食物,所以使徒特别提到这一点。但保罗告诉信徒:“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意思就是,凡市上所卖的,不管有没有祭过偶像都可以吃,不必受良心的控告,“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食物本来属乎主,偶像绝不能改变它的状况。【倘有一个不信的人请你们赴席,你们若愿意去,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当时请客的主人常常先把食物祭过偶像,然后才摆在席上请客。保罗认为这是无关紧要的,因为是否祭过偶像对食物亳无作用,所以说你们若愿意去,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然而【若有人对你们说,这是献过祭的物,就要为那告诉你们的人,并为良心的缘故不吃。我说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虽然偶像算不得什么,食物本身不论是否祭过偶像,也算不得什么。但“若有人对你们说,这是献过祭的物”,那就表示这人有一种观念,以为信徒不应该吃祭偶像的东西。他的良心觉得,偶像对食物会发生某种作用,你就要因他良心的缘故不吃。不是为你自己的良心,而是为对方的良心,就是要因他而不吃,为别人而谨守。

【我这自由为什么被别人的良心论断呢?我若谢恩而吃,为什么因我谢恩的物被人毁谤呢?】这是说,信徒的“自由”,却要避免因为“别人的良心”而起的“论断”。我们若是承认食物乃是神的恩典,所以“谢恩而吃”,就应当不让“因我谢恩的物被人毁谤”,以致绊倒别人,让赐恩典的神不能得“荣耀”。因此信徒为了不要绊倒那些毁谤我们的人,也不给人论断的把柄,不吃更好。【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这是全段的总结。吃喝是日常最普通的事情,但信徒在一切所行的事上,必须先看它能不能荣耀神;既然在行事上要荣耀神,在吃喝的事上也必须荣耀神。凡亏缺神荣耀的事都是罪,都是我们不该做的。【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神的教会,你们都不要使他跌倒。】“犹太人”和“希利尼人”,在这里是所有未信主的人。“神的教会”,在此包括所有信主的人。使徒在此提醍我们,无论是谁,我们都可不叫他们跌倒。【就好像我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保罗并不是“凡事都叫众人喜欢”,否则他就不会写哥林多前书,说许多相当严厉的责备话。所以他说:“凡事都叫众人喜欢”,是指向一个高尚的目标,就是“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这也是我们基督徒生活的总则。为此,愿我们今天也要像使徒保罗那样,“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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