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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118-11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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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1 0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诗篇118-119:1-16」“你们要称谢耶和华,因祂本为善;祂的慈爱永远长存……。”诗篇第一百十八篇是一篇赞美耶和华慈爱永远长存的诗。本诗是这一系列赞美诗篇中的最后一首,主耶稣在最后晚餐的时候唱过本诗(太26:30)。诗人在诗篇的开始就向人发出呼吁:“你们要称谢耶和华,因祂本为善,祂的慈爱永远长存。愿以色列说:祂的慈爱永远长存!愿亚伦的家说:祂的慈爱永远长存!愿敬畏耶和华的说:祂的慈爱永远长存!”在此诗人首先呼吁人都来称谢那位良善的神,称谢“祂的慈爱永远长存”!然后他又三次呼吁神的百姓、祭司和敬畏神的人来赞美神“永远长存”的慈爱:“以色列”指神的百姓,“亚伦的家”指神的祭司,“敬畏耶和华的”指所有敬畏神的人。“我在急难中求告耶和华,祂就应允我,把我安置在宽阔之地。有耶和华帮助我,我必不惧怕,人能把我怎么样呢?在那帮助我的人中,有耶和华帮助我,所以我要看见那恨我的人遭报。投靠耶和华,强似倚赖人;投靠耶和华,强似倚赖王子。”诗人在此以耶和华拯救他脱离急难来提醒百姓,既然耶和华“与他同在”,“人能把我怎么样呢?”。当诗人用信心的眼睛看见“有耶和华帮助我”,他就能在仇敌猖獗的时候,确信必“要看见那恨我的人遭报”,同样也能够肯定:“投靠耶和华,强似倚赖人…”。“投靠”意思是“寻求庇护、信靠”。“万民围绕我,我靠耶和华的名必剿灭他们。他们环绕我,围困我,我靠耶和华的名必剿灭他们。他们如同蜂子围绕我,好像烧荆棘的火,必被熄灭;我靠耶和华的名,必剿灭他们。你推我,要叫我跌倒,但耶和华帮助了我。”诗人在此描述耶和华怎样在他的敌人中间使他信心坚定。虽然围绕他的敌人试图毁灭他,但他仍能够得胜。这三个重述句:“我靠耶和华的名,必剿灭他们”,是指着他战胜“万民”说的。“万民”是指所有的国家、所有的人民。在反对神的“万民”面前,神的百姓得胜的秘诀就是“靠耶和华的名必剿灭他们”,完全地站在神那一边,让神自己来争战,让“耶和华的右手施展大能”。

“耶和华是我的力量,是我的诗歌;祂也成了我的拯救。在义人的帐棚里,有欢呼拯救的声音;耶和华的右手施展大能。耶和华的右手高举;耶和华的右手施展大能。我必不至死,仍要存活,并要传扬耶和华的作为。耶和华虽严严地惩治我,却未曾将我交于死亡。”这里是诗人得胜者的宣告,因“耶和华帮助了“他,所以他就赞美耶和华是他的“力量”、“诗歌”。诗人又说他“仍要存活,并要传扬耶和华的作为”,因为神虽“惩治”他,却未曾将他交于死亡。“给我敞开义门;我要进去称谢耶和华!这是耶和华的门;义人要进去!我要称谢祢,因为祢已经应允我,又成了我的拯救!匠人所弃的石头已成了房角的头块石头。这是耶和华所做的,在我们眼中看为希奇。这是耶和华所定的日子,我们在其中要高兴欢喜!”这里诗人讲到“义门”,这是来到神面前的门,唯有义人才能进去。“匠人所弃的石头”,象征卑贱无用之物。“房角的头块石头”,指置于墙角的房角石,是用以确定两面墙方向的基准,十分重要。主耶稣曾引用22-23节来说明祂将被人弃绝(太21:42),使徒彼得和保罗也将这两节引用在基督身上(徒4:11;弗2:20)。神的意念高过人的意念(赛55:9),祂所做的事与人所想的完全不同,所以“在我们眼中看为希奇”。“耶和华所定的日子”,特指一个特定的日子。主耶稣被钉十字架的日子,正是“耶和华所定的日子”,这是一个得胜的日子,也是一个救赎的日子,所以诗人说:“我们在其中要高兴欢喜”。“耶和华啊,求祢拯救!耶和华啊,求祢使我们亨通!奉耶和华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我们从耶和华的殿中为你们祝福!耶和华是神;祂光照了我们。理当用绳索把祭牲拴住,牵到坛角那里。”这里“求你拯救”,  在希伯来文就是“和散那”,和“奉耶和华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在主耶稣荣入圣城时被群众高声宣扬出来(太21:9)“奉耶和华名来的”,特指弥赛亚。“祂光照了我们”,可指神让他们得胜。“用绳索把祭牲拴住,牵到坛角那里”,指预备献上逾越节的祭物。到了最后应验的日子,“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林前5:7)成了那“祭牲”,十字架成了那“坛角”。“祢是我的神,我要称谢祢!祢是我的神,我要尊崇祢!你们要称谢耶和华,因祂本为善;祂的慈爱永远长存!”因诗人经历了神的拯救,他就从心里呼喊“祢是我的神”,并发出如此的感谢与赞美。本诗的结尾呼应开头,再一次提醒我们:因我们神的本性为善,祂信实守约的慈爱永不止息!

诗篇第一百十九篇说:“行为完全、遵行耶和华律法的,这人便为有福……。”本诗篇是《诗篇》中最长的一篇,也是圣经中最长的一章,诗人用了176节经文,分成22段来论述,每段有八节。这首诗是关乎耶和华之律法的诗篇,全诗除了84,90,91,121,122,132节,没有一节不提到神的话语,分别用“律法”、“言语”、“话”、“命令”、“训词”、“法度”、“律例”、“典章”、“判语”、“道”、“训言”和“应许”来表达,可见诗人对神的话是等的爱慕!本诗篇也是真理的宝库,对神的话语有极为深入丰富的剖析,并且淋漓尽致地表达了“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的祷告和默想,为历代圣徒所爱读。本诗也阐明,神的话语是何等宝贝,凡遵行神的话语的人,“便为有福”。因此诗人在这段诗篇中一开始就指出:“行为完全、遵行耶和华律法的,这人便为有福!遵守祂的法度、一心寻求祂的,这人便为有福!这人不做非义的事,但遵行祂的道。耶和华啊,祢曾将祢的训词吩咐我们,为要我们殷勤遵守。但愿我行事坚定,得以遵守祢的律例。我看重祢的一切命令,就不至于羞愧。我学了祢公义的判语,就要以正直的心称谢祢。我必守祢的律例;求祢总不要丢弃我!”
诗人首先阐明了全诗的主题:“行为完全、遵行耶和华律法的,这人便为有福”。“律法”意思是指导、教导,也就是神的话语。“行为完全”,意思是“一心寻求祂”,这样的“寻求”不只是查考、熟读或背诵,更是在生活中“遵行祂的道”。因为神赐下话语,不是用来研究欣赏的,而是“为要我们殷勤遵守”。“但愿我行事坚定”,这是诗人的立志、也是祷告。他又宣告,因他“看重”神的一切命令,“就不至于羞愧”。“羞愧”即被神抛弃和惩罚。因诗人是真正明白神“公义的判语”的人,所以他就会“以正直的心称谢”神,因为神的话语启示了祂公义、慈爱和怜悯的性情。“我必守祢的律例”,这是诗人的立志。而他又求神“总不要丢弃我”,这并不是指神已遗弃诗人,而是恳切祈求神常与他同在,使他可以全守神的律法。神决不“丢弃”遵守祂律例的人。

接着诗人说:“少年人用什么洁净他的行为呢?是要遵行祢的话!我一心寻求了祢;求祢不要叫我偏离祢的命令。我将祢的话藏在心里,免得我得罪祢。耶和华啊,祢是应当称颂的!求祢将祢的律例教训我!我用嘴唇传扬祢口中的一切典章。我喜悦祢的法度,如同喜悦一切的财物。我要默想祢的训词,看重祢的道路。我要在祢的律例中自乐;我不忘记祢的话。”这里的“少年人”指四十岁以下的人,可能指诗人自己。“少年人用什么洁净他的行为呢?”人不能靠着道德、伦理、哲学来洁净自己的行为,唯有遵行神的话。而真正“一心寻求”神的人,需要祈求神“不要叫我偏离祢的命令”,因为“偏离”的结果就是犯罪。人若“一心寻求”神,就要把神的话“藏在心里”,才有可能免得“得罪”神。因神用祂的话语“教训”我们,这是何等的恩典和特权,所以诗人说神是“应当称颂的”,“我用嘴唇传扬祢口中的一切典章”。“典章”此处是指神的律法与准则。因诗人“一心寻求”神,品尝到神话语的甘甜,心中就会充满喜乐,口中就会把这样的喜乐“传扬”出去。因诗人喜悦神的“法度”,从神的法度中得着警诫,就能胜过“一切的财物”。“如同”意思是“胜过”。因诗人常常“默想”神的话语,心中充满神的“训词”,就能看重神的道路,使神的话语融入他的生命,所以诗人在神的“律例中自乐”,也就是说,他在神的“律例”,即神所启示的真理中,感到无比的快乐、欢欣。因他知道牢记神的律法、命令、典章、法度是何等的重要,因此诗人对神说:“我不忘记你的话” 。但愿我们今天也要像诗人那样对神说:“我不忘记你的话”,我们就要天天思想神的律例、遵守祂的话,并且要让神的话不但成为我们的喜乐,更引导我们走永生的道路!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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