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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传福音是得救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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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9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努力传福音是得救的证据

努力传福音是得救的证据。

常常,有基督徒为“自己是不是得救了?”这件事困扰。圣经里有一句宝贵的话语对这个问题作出了明确的答复:“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8:16)

“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这就是基督徒得救的证据。

那为什么说“努力传福音是得救的证据”呢?

因为,传福音的工作是在彰显“圣灵内住”这个事实。

首先,圣灵传达神“传福音”的托付

耶稣复活后,对门徒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8-20)

耶稣升天前夕,对门徒们说:“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徒1:8)

这话是二千年前耶稣向他的门徒们说的,但,“圣灵,他要将一切的事指教你们,并且要叫你们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约14:26)这话里,“你们”包括了普天下历世历代的基督徒。

基督徒之所以会努力地传福音,因为里面有圣灵“住”着,“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 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林前6:19),圣灵向他们提醒耶稣说的话,差遣他们向不信的世界(世人)传福音。

其次,“传福音”有圣灵的催逼。

圣灵(神)不仅提醒基督徒传福音,让他们知道神的托付,还在他们心里做催逼的工作。

保罗说:“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林前9:16)

“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这意思就是,这是本份,是“份内”的事,不是在要取得报酬那种想法下的工作,是无可非议的“本份”。

“我是不得已”,那就是“传不传福音”由不得他自己了,他根本就没有“不传”的选择。

“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这话强力地传达出“神的催逼”的信息。

保罗在说这话时,并没有“勉强而为之”的意思,因为,传福音是神的使命,能奉神差遣,是多有福气的事,“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罗10:15)

再者,圣灵使“传福音”的人看救恩为“宝藏”

主耶稣说:“天国好像宝贝藏在地里,人遇见了就把它藏起来,欢欢喜喜地去变卖一切所有的,买这块地。”(太13:44)

按耶稣在世时的那个背景,发现了地里有宝藏的人,是不能把宝藏归为他自己所有,而应该归给这地的主人的。而这个发现宝藏的人在一块地里发现了地底下有宝藏时,他重又把宝藏埋起来。然后,满心欢喜地变卖他所有的家业,把这块地买下来。他用买地的代价买下了远比地要值钱的“宝藏”。

本来,保罗不识“宝”,他逼迫,杀害耶稣的门徒。他能发现这块藏有宝藏的地,是因为在大马色的路上被耶稣“抓”住。接下来,他视“耶稣为至宝”的心,一发不可收拾,他说:“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腓3:8)这个变化就是圣灵工作的结果。耶稣“抓”住保罗,也就把圣继赐给他了,“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他所赐给我们的圣灵。”(约一3:24)

“看耶稣为至宝”是保罗传福音的“价值考量”,“耶稣是宝,我岂可让没有得到这宝贝的人错过机会!”为此,他甚至这样说:“我是大有忧愁,心里时常伤痛;为我弟兄、我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罗9:2-3)这种“自我弃绝”的表达,显明保罗对“信耶稣得救”怀着刻骨铭心的“认定”,和对“亲人们必须得救”的那种呼天抢地的“呼吁”。

神的托付,圣灵的催逼,看耶稣为至宝,无一不与圣灵关联。而在基督徒传福音的事上,又都少不了三件事中的任何一件。这样,“传福音”岂不就是“里面有圣灵”的明证!而有圣灵的人,就是得救的人,

所以,基督徒努力传福音是圣灵内住的象征,是得救的证据。这证据是圣灵(也就是神)给的,因为,“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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