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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息日会不是今天才被判为异端,自从它出现的那一天起,就已经被判为异端。安息日会为什么始终不肯勇敢面对自己的错误呢?一个知错不改的团体,怎能称为主的教会?明知是错,不但不改,反而多方掩饰自己的错误,编造出许多错谬的理论出来,掩盖事实的真相。这个也称为主的教会?
安息日会宣称主耶稣受死、复活、升天只是到了圣所,及至公元1844年才进到至圣所。他们说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流血“并未曾取消罪”,还说那时“基督的工作尚未完成”。并且他们认为光靠信耶稣还不能保证得救,还要有好行为才能得救。否则就算我们现在的救了,但若不守好律法,我们在死前都有可能失去救恩。换句话说,他们不相信神的恩赐乃是永生。这才是把他们列为异端的根本原因。
圣经已经很清楚地指明:主“只一次献上自己就成全了永远的救赎”,“在神的右边坐下了。”这就是说,主耶稣一次在十字架上“献为祭,就把罪除掉了,废除了。”并且希伯来书10章19节还确凿指出:“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主也已经坐在神宝座右边了。怎么能说主会在至圣所外边1800多年,及至公元1844年才进到至圣所呢?这分明是明目张胆地攻击圣经真理,轻慢否定主赎罪的工作了。
??另外圣经又指出:“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著:‘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没有一个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加3:10-11)人得救是本乎恩,因着信,不在乎行为。“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罗11:6)在救恩上附加任何条件都是对救恩的亵渎!
安息日会对救恩的亵渎
??怀爱伦夫人说:“在审判的时候,神的册子会被打开,神会审察所有相信耶稣的人的生命:每一个名字都会被读出来,每一件事都会受到详细的洞察。有些人的名字被神接受,有些人的名字被神拒绝。若有任何人在此册子的记录中仍然有罪,是没有悔改、没有被赦免的,他们的名字会自生命册中被涂抹,他们好行为的记录也会被擦拭;所有真正为罪悔改,并且凭信接受基督的血所作成的救赎者,他们的名字便在天堂册中被赦免;由于他们与基督的义有分,他们的性情也与神的律法一致,他们的罪会被涂抹,他们会被算为配得永生的人。”(The Great Controversy,483页)
??根据怀爱伦夫人此说,一个人就算已经“相信耶稣”,若他的记录中有任何尚未悔改的罪的话,他仍会死于他的罪中。但人若“相信耶稣”,并且有好的见证,则神会按照他的信以及好行为,将他所赚取的永生赐给他。
但是,罗马书十一章六节告诉我们说,若人得救是在乎恩典,则他不可能同时也靠行为得救。恩典意为“怜悯”。若我们靠行为赚取工价,这工价就不是靠怜悯得来的,而是我们应得的(罗4:4-5)。但是,没有人能够赚取救恩。神不欠人任何东西!我们应得的,是地狱和审判!
??但神凭着他的恩典,将永生赐给凡相信基督已付清我们所有罪债的人。我们不能够凭着信心加上好行为得到永生,也不能够凭着信心加上任何东西以得到永生,唯有凭着信心接受基督为我们已经作成的工,才能够得到永生。加拉太书五章一至四节很清楚地指出人不可能靠着恩典加上行为来得救。
??怀爱伦又说“祭司将手放在赎罪祭的公羊的头上,承认众人的罪,将罪从圣所除去。同样的,基督将这些罪都放在撒但的头上(撒但是罪的创始者及煽动者);撒但背负着他所造成的众人的罪:最终将会在火里受到十足的刑罚,这个火将会摧毁所有的恶者。”(The Great Controversy,485-486页)
但神的话语却清楚指出:“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基督)身上。”(赛53:6)“替我们成为罪的”,是基督(林后5:21),不是撒但。既然我们所有的罪都已经归在基督身上,便不再需要任何其他的赎罪者。安息日会的这个教义更是亵读神的教义。
所谓的灵魂睡觉
??安息日会主张未得救者会遭到灭绝消失,而非如圣经所说,永远在火湖中受苦。他们也不相信人死后有知觉。这便是“灵魂睡觉”的信念,与圣经的教导相反。圣经中有许多经文指出信徒死后是回到天家,与主同在。
另外,路加福音很清楚的写到:“他(财主)在阴间受痛苦,举目远远地望见亚伯拉罕,又望见拉撒路在他怀里,就喊着说:‘我祖亚伯拉罕哪,可怜我吧!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路16:23-24)
安息日会连这最基本的真理都否定了,焉能称为神的教会?
关于安息日
??安息日会独特的教导是他们主张人必须要遵守安息日(礼拜六)才能得救。问题在于:得救是靠行律法?还是靠神的恩典?请看圣经:
“所以弟兄们,你们当晓得,赦罪的道是由这人传给你们的。你们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称义的事上,信靠这人,就都得称义了。”(徒13:38-39)”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3:20、28)”
??“这样,律法是与神的应许反对么?断乎不是。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加3:21-22)
若他们想要靠行律法来得救,他们应当遵守多少条律法才能得救呢?答案是全部的律法,因为他们只要在一条上跌倒,就是犯了众条的罪人,并要接受罪的后果:死!
人若想要靠行律法得救,或在得救后想要靠行律法来保持得救,以免失去救恩,都是无知和愚蠢的作法。“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么?你们是这样的无知么?”(加3:3)
??有关安息日,圣经的立场是“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罗14:5)神并没有授权给教会规定信徒在那一天敬拜神。
“所以不拘在饮食上,或节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这些原是后事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西2:16-17)当安息日会信徒指说一个星期的第七天——礼拜六是安息日时,我们应当表示同意,因为这是事实。安息日一直是第七天,从来没有改过。但是关键并不在于我们应当选择哪一天来敬拜神。因为我们每一天都应当敬拜神。关键问题在于人如何才能得救。如果在得救的教义上与圣经相违背,我们只能把它列为异端!
安息日会被列为异端,完全是根据圣经的真理,而不是个人的成见。基督教的宗派有很多,比如说浸信会、信义会、宣道会、卫理公会……等等,这些都是基督教的宗派。但“基督复临安息日会”从一开始就不是一个宗派,乃是一个异端组织。如果有人认为这是个人的成见,那他就是丢弃了整本圣经!合一必定死建立在真理的基础上的,离开了真理,不叫合一,那叫狼狈为奸!
当然,话也说回来,如果现代的安息日会已经离开了当初的教义,可以不必再视之为“异端”。若其教义的错误属于相对的细节(例如在礼拜六做礼拜),则我们仍可以同意此说法。然而,安息日会至今仍然主张人必须靠守律法才能得救,安息日会的最新宣言虽然经过修改,依然没有摆脱这个观念,仍是换汤不换药。以致我们别无选择,必须要指出这种教义是完全不合圣经的教导,只能判为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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