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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3: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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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7 0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加3: 1-14」“无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谁又迷惑了你们呢?……”在加拉太书第三章的这段经文中,使徒保罗详细阐释因信称义的真理,因加拉太人偏离了福音的真理,所以他一开始就说:“无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谁又迷惑了你们呢?“加拉太人之所以被指为无知,并非他们对救恩真理毫无认识,而是他们竟然仍去接受传异端者的谗言,以致在真理的道路上受“迷惑”。这种对主的道心怀二意的态度,就是“无知”。保罗已经把“耶稣基督钉十字架”的福音,对加拉太人讲得清清楚楚,他们也真实地经历了圣灵,就像“活画”在眼前一样。可是这些加拉太人却忘掉这些简单明白的“活画”,反而被假师傅“迷惑”,可见他们受迷惑的原因,不只是“知识”的问题,而是他们向神的心志不坚定的问题。他们喜欢听一些“新奇的”道理,不持定十字架,以致对他们已经相信,且经历过的十架救恩,重陷于疑惑中。他们以为需要在基督完全的救恩之中,加上一些人的作为,就如割礼,才能得救。此外他们又听了一些诋毁保罗的话,便对保罗以前所讲的道,也都变成疑信参半,在真道上摇动了。“我只要问你们这一件:你们受了圣灵,是因行律法呢?是因听信福音呢?”保罗在此特别强调说:“我只要问你们这一件”,就是要他们根据自己“受了圣灵”的经历来判别:他们领受圣灵是因相信,不是因行律法。“你们受了圣灵”,是信徒得救的凭据,我们在真实悔改信主的时候便得着的。“是因行律法呢?”加拉太信徒在接受圣灵之时,尚不知道律法是什么一回事。“是因听信福音呢?”
他们受圣灵是因听信神的话的结果。“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这里“靠圣灵入门”,是指他们得着圣灵的重生得救的经历。“靠肉身成全”,是指他们想靠肉身遵行律法的条文,以成全他们的得救。信徒既然是“靠圣灵入门”,就不该无知到一个地步,想借肉体的行为来代替圣灵的工作。因此信徒跟随主的道路,从起点到终点都是“靠圣灵”仰望神的恩典,重生得救是“靠圣灵”,生命成长也是“靠圣灵”。“靠肉身”就是靠人自己的努力、行为来换取恩典、蒙神悦纳,听起来很符合人的道理,实际上是对人的罪性和神的恩典的“无知”。因为“靠肉身”不管怎么做神都看不上,既不能“靠肉身”重生得救,也不能“靠肉身”维持得救,更不能“靠肉身”成圣成长,只能靠神的恩典。“你们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吗?难道果真是徒然的吗?”加拉太信徒自从接受基督之后,曾有过许多为着主的见证而受苦的经历,现在却要去跟从割礼派的异端,这会使他们从前曾为主受苦的经历都成为徒然。“难道果真是徒然的吗?”意思是但愿不至如此!“那赐给你们圣灵,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的,是因你们行律法呢?是因你们听信福音呢?”在此保罗提出神曾在他们之中显出“异能”的事实,以此来质问他们。神赐圣灵给他们,又在他们中间显出大能的工作,是因他们信福音而行?还是因他们行律法受割礼而行?这是加拉太人自己所能回答的。因为加拉太信徒不仅“受了圣灵”,而且经历了圣灵在他们当中显明的神迹(徒14:3-15)。他们这些经历都是因“听信福音”,而非因“行律法”。“正如'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这“正如”是承上启下之连接词,表示这里所举的亚伯拉罕的称义,也是因着信。当时神应许亚伯拉罕,他的后代要像天上的星那么多,亚伯拉罕信神的应许,神就以他的信算他为义(创15:6)。所以亚伯拉罕的称义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事,而是因为他信靠神,相信神的应许,就在神面前得着了“义”的地位。“算为他的义”,表明亚伯拉罕靠自己的努力永远都达不到“义”的标准,但神接纳他的信心,白白赐给他“义”的地位。亚伯拉罕能得着这特殊的福分,是由于他将自己完全交托给神、信靠神将要为他成就人所不能做的一切,这才是真正的信心,惟有这种信心,才能蒙神悦纳。“所以,你们要知道: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这“所以”表示这里的话乃是对之前所讲的结论:亚伯拉罕是因信称义的,所以以信为本而称义的人,就都是亚伯拉罕信心的子孙了。既已经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何必还受割礼?犹太人以自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而自夸,但只有“以信为本的人”才是“信心之父”亚伯拉罕的属灵子孙。“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这“圣经既然预先看明”,意即借着圣经的记载,神将祂预先看明将来所要发生的事预言出来了。神应许给与亚伯拉罕及其后裔的救恩之福,就是“万国都必因你得福”,这是指外邦人称义不是借着行律法,而是借着走亚伯拉罕同样“因信称义”的路。“万国”就是外邦人。在创世纪12:3中,神曾对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惟独靠着神所赐的信心,人才能承受神应许亚伯拉罕及其后裔的救恩之福。“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这里“经上记着”是引自申命记27:26。当日摩西所宣布的全是咒诅,因为人只要违犯了一条,就要被咒诅,又因没有一个人能守得完全,故所有的人都是被咒诅的。而“以行律法为本的”,指那些想靠守律法在神面前得称义的人。因为没有一个人能完全遵守“一切诫命”,所以“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也就是说,凡以行律法为得救途径的人,都必须常照一切律法去行,否则他就会被咒诅。“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这里证明因信称义的真理,并非仅属保罗独有之信息,而是旧约已有的真理,所以“这是明显的”。“义人必因信得生”引自哈巴谷书2:4,意即义人得以活着的方法,乃是借着信心,而非靠着律法。除了本书引用“义人必因信得生”外,罗马书1:17和希伯来书10:38也引用过,可见神早就愿意人本乎信来领受祂的恩典。若人们故意要凭行为称义,就是从恩典中坠落,自取灭亡了。“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律法原不本乎信”,意即律法原就是本乎行为,但人却不能完全遵行律法的要求。“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引自利未记18:5,意思就是:要想不受律法的咒诅而存活的话,就当完全履行这些事。而这里的“活着”是指在现世活着,并没有来世活着的问题。行律法而活着,不同于因信而活,一个人即使能把律法的条规都遵行得完全了,也不过是“活在”律法的奴役之下,而不能像信心那样使人活在自由之中。“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受:原文做成),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基督为我们受了咒诅,付出了律法所要求的代价,受了应受的刑罚,所以我们能从律法下被赎出来,使我们不再在律法的咒诅之下。这“木头”是指十字架(徒5:30)。律法宣告“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申21:23)。因此基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就“为我们受了咒诅”,也为我们“成了咒诅”、“替我们成为罪”(林后5:21),从而救我们脱离了“律法的咒诅”。对于不信的犹太人而言,耶稣既是死在十字架上,证明祂受了神的咒诅,所以不可能是弥赛亚。“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我们若相信基督耶稣救赎之恩,咒诅便立即离开,我们就可以得亚伯拉罕因信称义所得的应许之福。神对亚伯拉罕所应许的“福”,就是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这应许只有借着耶稣基督钉十字架才能成就。为此,愿我们今天不但要明白使徒保罗借着律法与恩典的比较,反覆证明因信称义的福音要道,我们还要知道因信基督所得着的福分!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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