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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责备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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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保罗责备彼得>
读经「加2: 11-21」“后来矶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抵挡他。从雅各那里来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饭;及至他们来到,他因怕奉割礼的人,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在加拉太书第二章的这段经文中,使徒保罗在安提阿责备彼得,而“矶法”就是彼得。那彼得有什么“可责之处”?保罗要“抵挡他?这是因为彼得在那些高举割礼的人还没有从耶路撒冷来之前,他在安提阿教会和外邦人一起吃饭,这表示彼得已经认为在基督里的信徒,不再分犹太人与外邦人了,不论他们本来是什么民族,“都成为一了”。可是等到那些从犹太来的信徒到了安提阿时,彼得因怕那些犹太人,便不再跟外邦信徒一起吃饭。彼得虽然在真理上已经明了,在基督里不分犹太人与外邦人的道理,但在生活上,他还没有什么机会来实行所明了的真理。所以当他开始实践自己所认识的真理,与外邦人一同吃饭时,遇到那些一向与他在一起的犹太信徒,他心中就产生一种无形的威胁,恐怕遭受他们的批评或攻击。显然他们以往并不知道彼得会有这种与外邦人不分彼此的观念,而在他们的习惯中,认为与外邦人分开吃饭是理所当然的事。在这种情况下,彼得就胆怯起来,于是“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这就是彼得的“可责之处”,也是保罗要“抵挡他”的原因。而彼得的失败提醒我们:真理的认识与真理的实行是两回事。对真理认识了之后,若还没有充足的经历,没有常常实行,那我们对于所认识的真理,还只是头脑上的知道,这样的“认识”,并不能使我们在真理上站立得住。反之一遇试炼或逼害,便很容易跌倒。而彼得的行为不但“与福音的真理不合”,而且还成为其他人的绊脚石,因“其余的犹太人也都随着他装假,甚至连巴拿巴也随伙装假”。保罗在此用了很重的字:“装假”,来形容那些人的失败。巴拿巴与保罗同是为外邦人作使徒的,这次竟也不与外邦人同吃了。可见彼得在这件事上胆怯畏缩的结果,对安提阿教会所引起的混乱的确不小。他的行动使人对于外邦人不必受割礼就可以因信称义,与犹太信徒一同蒙恩得救不分彼此这件事,是否出于神的真理,是否确切无误,立即发生很大的疑问,并且也使安提阿教会的信徒受到前所未有的“侮辱”。这种侮辱不是反对者所加给他们的,乃是在基督里与他们同作弟兄的人所加给他们的。所以保罗当时若不坚决地责备彼得这种错误,其结果可能造成外邦与犹太教会之分裂也未可料。因此当保罗“一看见他们行得不正,与福音的真理不合”时,便义正词严地在众人面前对彼得说:“你既是犹太人,若随外邦人行事,不随犹太人行事,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这是保罗责备彼得的理由和依据,因为彼得屈服在奉割礼之人的压力下,做出了违背真理的事情。又因彼得的错失是公开的,使许多人因他的缘故而“随伙装假”,保罗不能不在众人面前责备彼得,使其余的人知道他所行是“与福音的真理不合”,不应当盲目效法。况且在那样重要的关头中,保罗实在不能等候私下里再去慢慢更正这一错误,因为那些人一散开之后,这种坏影响便会扩展到其他教会里去。而保罗这样责备彼得,就使那些因怕人而“随伙”行事,以及那些动摇中的信徒,立即壮胆起来,获得坚固,并将当时那些人对福音真理的混乱观念立即予以澄清。这充分表现出保罗具有使徒的权威,显示他的职权绝非从人而来,乃是从神而来的。彼得虽然当众受保罗这么厉害的指责,但他后来在自己的书信中提及保罗书信时,特向信徒见证:保罗的言论乃是“照着所赐给他的智慧”写的,不可当作普通人的著作那样随意强解(彼后3:15-16)。显见他并没有将保罗这次的指责,变作私人的积怒,日后准备设法报复。反之他乃是虚心接受了保罗的指责。按当时彼得在教会中之地位来说,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可见一个被圣灵充满的人,必看重神的利益过于自己的面子。而保罗责备彼得的话,意思是说,彼得初时既不拘泥于犹太教之规矩,不以外邦人为不洁,而与外邦人一同吃饭,就“不随犹太人行事”了。但当犹太主义者来到时,他的“退去”与“隔开”,就是“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这就没有按福音的真理而行。保罗又进一步指出:“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保罗的意思是,我们这些原本就是生来的犹太人,是神的百姓,不是外邦拜偶像的罪人,尚且只能因信耶稣基督称义,这就证明我们已知道不能“因行律法称义”。这样在我们自己已经因信基督得称义之后,为什么还去勉强外邦信徒来遵行律法,以求称义?因此保罗要当面责备彼得。
“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却仍旧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断乎不是!”这是说若保罗、彼得和其它人在基督里,并且只在基督里称义,却还以为若不受割礼就仍旧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保罗的答案是:“断乎不是”!“我素来所拆毁的,若重新建造,这就证明自己是犯罪的人”。这“素来所拆毁的”,就是指凭律法称义的道理,也指割礼。这道理在保罗认识基督之后,就认为应当拆毁。若“重新建造”,即重新赞同这种道理,就等于重建自己所拆毁的了。若是这样,就“证明自己是犯罪的人”。保罗这些话就是要提醒加拉太人,他们既已接受福音而称义,他们的行事,就不要与福音真理相背,应当在真理中站稳!保罗又用他本身的经历证明福音真理的大能,远胜于律法规条的约束,他说:“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这意思就是:因律法的无能和不能救人脱离罪,只在人犯罪之后,定人的罪,所以保罗说:“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意思是他就不再仰赖律法得救,倒借着信赖基督摆脱了律法,不再在律法之下,使他可以向神活着。这是因信称义的福音真理在保罗身上所产生的结果:向律法死,向神活着。“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祂是爱我,为我舍己”。这 “已经”表明他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是一个已过的事实。当保罗认同基督的十字架,他就经历与基督同死。因他在基督的死上有分,所以他敢这样说:“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这是指我们信主后,里面是基督做我们的生命,而不是靠努力遵行律法。“因信神的儿子而活”,就是相信神的儿子在我们里面活着。这个相信是因为“祂是爱我,为我舍己”。最后保罗宣称:“我不废掉神的恩,义若是借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这是保罗对神的恩典充满感激之情的表达,也是对犹太律法主义者严正的表态。说明因信称义,既是神的恩典,岂可随便废掉?而犹太律法主义他们就是废掉了神的恩典,他们认为基督在十字架上所作的事还不够。如果是像他们所说的那样,那基督岂不是徒然死了吗?可是今天也有不少信徒,不是单单信靠基督十字架的救恩,也想借好行为得救,这就是废掉了神的恩典!为此,愿我们今天都要清楚的认识,惟独“因信基督称义”,这完全是神的恩典。我们还要效法保罗面对“与福音的真理不合”时,绝不徇情面,不与人妥协,要为真理争辩!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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