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和再婚,经文和观点 张逸萍 今天人一般把婚姻视作儿戏,离婚和再婚,乃家常便饭,不必引数据累赘。但基督徒是否能幸免呢?请听:有研究发现,无神论者和不可知论者比其他宗教团体更少离婚。 我不知道这些人怎么做研究, 相信他们忘记包括同居数字。但我又看见另一个统计数字:和没有宗教信仰的美国人的离婚率比较,新教徒(名义上的)比他们高20%,新教徒(保守派)高10%;新教徒(活跃的保守派)低35%。[ii] 虽然后者让我们安心了许多,但我们不能否认一件事:在教会中有离婚的事情。所以,教会对离婚和再婚问题,应该有清楚的教导。可是问题摆在眼前,神学家和教会牧长们有不同的教导。 有关经文 为什么他们会达到不同的结论呢?我相信其中一大原因是,圣经在这方面的教导不完全是直接的,有可讨论的空间。那么,让我们首先捡查有关的经文。 (1)上帝对婚姻的原意 创世记二章 v18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 …… v24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v25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 这是最合神心意的婚姻——神设立的,神看为好事,只有夫妻两人,是最亲密的伴侣关系,比和父母的关系更亲密。 (2)旧约摩西的吩咐 申命记二十四章 v1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甚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 v2妇人离开夫家以后,可以去嫁别人。 v3后夫若恨恶她,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或是娶她为妻的后夫死了, v4打发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妇人玷污之后再娶她为妻,因为这是耶和华所憎恶的。不可使耶和华你神所赐为业之地被玷污了。 旧约摩西的话:v1允许离婚,v2允许再婚,v3离婚手续(写休书,妻子离开),v4不能把她再娶回来。 (3)旧约其他论离婚和再婚的经文 玛拉基书二章 v16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说,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恶的。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不可行诡诈。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这里明显表示上帝不喜欢离婚,也不喜欢“强暴待妻子”(家暴),但没有说是家暴离婚原因。若看上下文,这里谴责当时的以色列人把同族的妻子休了,然后去娶外邦女子。 此外,申命记二十二章19,29节,是旧约在特别情形下管理离婚的条件。以斯拉九章1-2节,是旧约在特别情形下命令离婚的原因。二者难以直接应用在新约时代的信徒,故本文不作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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