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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2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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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个人方面:保罗维护他的权柄(一~二)
一.保罗写信的目的(一1~10)
一1 一开始,保罗便强调是神呼召他作使徒的。这呼召不是由人安排的,也不是神藉着人来传道,乃是直接来自耶稣基督,与叫他从死里复活的父神。这样被神呼召,只向神负责的人,有传讲神的信息的自由,毋须惧怕任何人。因此使徒保罗不隶属于十二使徒或任何人,无论在信息还是事工方面,也是这样。
在本节中,保罗既明说也暗示基督的神性,不是藉着人,乃是藉着耶稣基督一句正好说明了。保罗把耶稣基督与父神联系起来,放在同等地位上,这就暗示基督的神性。然后他提到父神是叫耶稣从死里复活的那一位。保罗这提醒有其充足的理由。神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证明了神对基督为我们作成的救恩工作完全满意。加拉太信徒显然并不满意救主的工作,因为他们正要靠自己的努力,藉着守律法来改良这救恩工作。
保罗跟十二使徒很不相同,他是蒙复活之基督的呼召,而十二使徒是当主耶稣在地上传道时蒙他呼召的。自蒙召以后,复活便成为保罗传道信息中一个主要的部分。
一2 使徒保罗把自己和一切与他同在的众弟兄相提并论。这些弟兄与他一起劝诫加拉太信徒要固守福音的真理。这封给加拉太的各教会的信明显缺乏一种亲切感。保罗一般称信徒为「神的教会」、「圣徒」、或「在基督耶稣里有信心的人」。他通常会为信徒感谢神,或赞许他们的美德。他也经常提到一些个别的名字。但在本书信中,他并没有这样做。加拉太各教会中的错谬使他表现得严厉和冷淡。
一3 恩惠和平安是福音中两个重要的字眼。恩惠是不敬虔的罪人所不配得的神的恩慈。救恩并没有要求人作些什么,而是谈及神作了些什么,并邀请人白白地接受这分救恩的礼物。司可福说:“救恩不是要寻找一些被认可的好人,而是寻找一些被谴责的、有罪的、无言以对和无助的人,为要拯救、洁净和荣耀他们。”
平安是恩惠的结果。一个罪人接受救主之后,他在神里面就有平安。他知道罪债已还清,罪已蒙赦免,永不再受责备,因而心灵得安舒。恩惠中不但有拯救,也有保守。我们不但需要与神相和,也需要神的平安。这些就是保罗在书信开头盼望加拉太信徒能得着的祝福。加拉太信徒确实知道这些祝福不会从律法而来。律法只会为所有破坏其中法则的人带来咒诅。律法永不能给人的心灵带来平安。
一4 保罗跟着提醒他的读者,救恩需要很大的代价。请留意以下的用字: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曾为我们的罪舍己。若他已经藉舍己来解决罪的问题,我们便毋须、也不可能在这工作上加添什么,或藉着守律法来参与赎罪的工作。基督是独一和全备的救主。基督死了,为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这句话的意思不但包括这世代在道德和政治上是败坏的,在宗教上也把礼仪和在基督里的信混淆起来。因此,这时候正好提醒加拉太信徒,基督已为拯救他们脱离这宗教制度而死,他们却要返回这制度去!基督的救赎是照我们父神的旨意。这句话说明救恩的功劳谁属──不是由于人那微不足道的力量,而是由于神主权的旨意。经文强调神的救恩方法是藉着基督,此外别无他法。
本节提醒我们,神并无意改善这个世界,或使人在世上住得舒适,却是要救人脱离世界。我们生活中的先后次序应与神一致。
一5 按着恩惠的福音,人的救恩中所有荣耀都应归于父神和主耶稣基督。人不可藉守律法而分享救主的荣耀。
这五节经文中,每一个片句都有含意,短短几个字便表达了丰富的真理。保罗点出了本书中将要讨论的两个主要题目──他自己作使徒的权柄和他所传神恩惠的福音。他现在要直接跟加拉太信徒谈到这问题。
一6、7 保罗因加拉太信徒接受错谬的道理而与他们对质。他希奇他们竟这么快放弃福音的真理,严肃地称他们这行动为离弃神而随从虚假的福音。神曾藉着基督之恩召他们;现在他们却把自己放在律法的咒诅之下。他们曾接受真确的福音;现在他们放弃福音,去随从别的福音,而后者却绝对不是一个好信息。那只是一个误导人的信息,竟把恩典和律法混为一谈。
一8、9 保罗两次宣告神要咒诅任何传讲不同的福音的人。神只有一个信息给必死的罪人:他提供那本乎恩,因着信的救恩,完全不要求人遵守律法。那些传讲另一些得救方法的人必须被判刑受罚。传讲一个叫灵魂进入永远灭亡的信息,其后果是何等严重!保罗不能忍受这样虚假的教师,我们也不应忍耐。司徒德警告说:
我们不要象许多人一样,被教会中之教师的风采、恩赐或名衔弄昏了。他们可能显得很有尊严,有权威和学养。他们可能是主教、大主教、大学教授,甚至是教宗。但他们若传一个福音,跟众使徒所传的、记载在新约中的福音不同,我们就当拒绝。我们用福音来判断他们,而不是藉他们来判断福音。如高亚伦博士所说:“不可依传信者的外表来判别他的信息,却要以其信息的本质来判别传信者。”
留意使徒保罗说天上来的使者,而不是「从神而来的使者」。天上来的使者可以带来假信息,但从神而来的使者则不可能带来假信息。我们不能用言语更清晰地表达福音的独特性。福音是得救的唯一途径。自己的努力或人的功劳在救恩中都没有位置。只有福音为我们带来救恩,我们不需付上金钱或代价。律法咒诅那些违反律法的人,福音则咒诅那些意图改变福音的人。
一10 保罗在此大概记起他的敌人指责他改变其信息来迎合听他的人,因此,他实际上是问:「既坚持只有一个福音,我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神的心呢?」他显然不是要得人的心,因为人不喜欢只有一条路通往天堂的说法。若保罗改变他的信息来迎合人,他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事实上,他这样做就是叫神的震怒降在他身上。
二.保罗为他的信息和事工抗辩(一11~二10)
一11、12 使徒保罗提出了六个论点来为他的信息和事工抗辩。首先,福音是从神的启示而来,不是由于人。不是出于人意思是非人创作出来的。我们只要稍为思想一下就能确定此说法。保罗的福音强调神而轻视人,这不会是人设计出来的救恩方法!保罗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从书本中得着教导,乃是直接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
一13、14 其次,保罗的福音中不包含犹太律法,并不是由于他不认识犹太教。自出生始,他便已浸淫在律法之下。按着自己个人的选择,他成了知名的逼迫教会的人。他为祖宗的遗传的热心,远超许多同辈的犹太人。因此,他那因信而非因律法得救的福音,绝不可能由于他不认识律法。那么,他为何不传讲律法呢?他的福音为何跟他的背景、他的喜好,以及他整个人宗教信仰的发展背道而驰呢?只因这福音并不是出于他的思想,而是神直接向他启示的。
一15~17 第三,保罗最初几年的事奉,并非与其它使徒一起,而是独自进行。保罗在此显示他的福音工作,是独立于其它人的。他悔改归主后,并没有马上与属血气的领袖商量,也没有上耶路撒冷去,见其它使徒,惟独往亚拉伯去,后又回到大马色。他不上耶路撒冷,并非由于不尊重别的使徒,而是由于复活的主亲自差派他向外邦人传福音(二8)。因此,他的福音和他的事奉都不是由于人的授权。他是完全不靠人而独立的。
这三节中一些语句应细心思想。留意第15节:那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的神。保罗知道神甚至在他出生之前,已把他分别出来去执行特别的职事。他又说神施恩召我,指他在大马色路上的悔改。若他在那一刻要受到该受的对待,他就已被扔进地狱里去了。但基督本着那奇妙的恩典,拯救了他,并派他出去传他本要去毁灭的信仰。在第16节,他说神愿意将他儿子启示在他心里。这里让我们看见神呼召我们的目的──将他儿子启示在我们心里,好让我们在世人面前彰显主耶稣。神将基督启示在我们心里(16节),以致他可以藉着我们展示基督(16至23节),叫神在这展示中得荣耀(24节)。保罗的特别职事是在外邦人中传扬基督。
他在17节说:「我往亚拉伯去。」每一位主的仆人都需要有一点退隐默想的时间。摩西有四十年在旷野的后方。大卫在犹大山边放羊时,也是单独与神同在。
一18~20 第四,保罗最后上耶路撒冷,只见了彼得(矶法)和雅各。除此以外,他在犹大众教会中是不知名的(一21~24)。为进一步显示他独立于别的使徒,保罗说他悔改三年后,才探访耶路撒冷。他在那里与彼得同住──是个人而非正式的访问(徒九26~29)。他在耶城时,也见过主的兄弟雅各。他与彼得只同住了十五天──还不足以上一个训练课程呢!此外,经文显示他是与这些主的仆人完全平等的。
一21~24 其后,他在叙利亚和基利家境内逗留了一段颇长的时间──甚至犹太信基督的各教会都没有见过他。他们只知道那逼迫基督徒的人已信了主,并向别人传扬基督。他们为了神在保罗生命中所作的而归荣耀给神。(别人有否为我们生命中的改变而归荣耀给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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