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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时间:书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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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4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圣经》和合本
约书亚记:
20:1 耶和华晓谕约书亚说:
20:2 “你吩咐以色列人说,你们要照着我藉摩西所晓谕你们的,为自己设立逃城。
20:3 使那无心而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这些城可以作你们逃避报血仇人的地方。
20:4 那杀人的要逃到这些城中的一座城,站在城门口,将他的事情说给城内的长老们听。他们就把他收进城里,给他地方,使他住在他们中间。
20:5 若是报血仇的追了他来,长老不可将他交在报血仇的手里,因为他是素无仇恨、无心杀了人的。
20:6 他要住在那城里,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等到那时的大祭司死了,杀人的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就是他所逃出来的那城。”
20:7 于是,以色列人在拿弗他利山地,分定加利利的基低斯;在以法莲山地,分定示剑;在犹大山地,分定基列亚巴(基列亚巴就是希伯仑)。
20:8 又在约旦河外耶利哥东,从吕便支派中,在旷野的平原设立比悉;从迦得支派中,设立基列的拉末;从玛拿西支派中,设立巴珊的哥兰。
20:9 这都是为以色列众人和在他们中间寄居的外人所分定的地邑,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不死在报血仇人的手中,等他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

《圣经》现代中文译本
约书亚记:
20:1 上主吩咐约书亚
20:2 对以色列人民说:“你们要照着我叫摩西传达给你们的命令,指定一些城作为庇护城。
20:3 凡非故意而误杀人的,可以到那里去,逃避寻仇的人。
20:4 这样的人可以逃到其中的一座城,到城门口审判的地方,向长老们解释事情的经过。长老们会让他进去,给他地方住,这样,他可以留下来。
20:5 如果寻仇的人追到那里,城里的人不可把那个人交出来,却要保护他;因为他跟死者无冤无仇,不是蓄意杀人。
20:6 他可以住在城里,一直到接受公开的审判,等到当时的大祭司死了以后才可以回到他逃离的家乡。”
20:7 于是,以色列人在约旦河西岸拿弗他利山区的加利利指定基低斯,在以法莲山区指定示剑,在犹大山区指定亚巴城(就是希伯仑)。
20:8 他们又在约旦河东岸,耶利哥东边的旷野高原,在吕便境内指定比悉,在迦得境内的基列指定拉末,在玛拿西境内的巴珊指定哥兰,作为庇护城。
20:9 这些庇护城是为所有以色列人和寄居在他们当中的外侨设立的。任何非蓄意杀人的,可以在那里找到庇护,躲避寻仇的人;报血仇的人不可杀他,除非他已经经过公开的审判。

读经指引:

1、神为何要设立逃城?设立逃城对误杀人者有什么好处?

2、今日有哪个“逃城”可以解决人的罪恶、可以让罪人不至灭亡?

3、误杀人者要等到当代大祭司死了,才可回家。这条例表明了什么道理?


 楼主| 发表于 2020-5-4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分定六座逃城
分定六座逃城

  耶和华早已吩咐摩西,要在以色列人所得的地中设立六座逃城(民35:6-28;申19:1-13),三座在约旦河东,三座在约旦河西。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分完地之后,神又向约书亚重申了他对摩西说过的话。

  今天我们所读的约书亚记二十章,就是开始执行这命令。此时除了拿弗他利支派区内的基低斯尚未由敌人手中攻取之外,其余五处地方,已经在以色列人手中,可以进行设立了。

  “耶和华晓谕约书亚说:你吩咐以色列人说,你们要照着我藉摩西所晓谕你们的,为自己设立逃城。”(1-2节)

  “逃城”中的“逃”字顾名思义有“接纳”、“避难”的意思。为什么要设立逃城?让什么人逃到里面?这还要从创世纪说起。

  挪亚洪水以后,神特地强调“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流”,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以命偿命”。后来在西奈山赐下律法时,神也没有定下为杀人献祭赎罪的条例,因为无论献什么祭,都不能够除罪,血债必须血还。

  神要让他的子民明白,在任何情况下结束一个人的生命都是一件很严肃的事,因为人是按神的形象造的。神把杀人的罪,看得那么认真;因此,杀人者要偿命,犯罪的人要承担罪的结果。

  被杀者的生命固然宝贵,杀人者的生命也同样是宝贵的;并且有些情况实属误杀,是无心之失。已经有一个人被误杀了,已属悲剧,倘若误杀人者也因此被杀,那人世间又多了一起悲剧。在公义与怜悯之间,神应许一个地方让误杀人者可以逃避(出21:13),那个地方就叫做“逃城”。

  神是有怜悯、恩慈的,常给人再一次的机会。逃城的出现,使无心犯罪的罪人可以有一个避难所,在神那里就有一个藏身处,这是很大的恩典。这种尊重人生命权利的做法,在当时的周围各国中,是史无前例的。

  在当时的世代,通常被杀者的儿子可以直接亲手报仇,不必经过法律的审判;这种报仇的做法被看作是值得嘉许的事,有时甚至引起家族间的仇杀。而神藉着逃城要纠正的,就是这种报私仇的风俗。

  我们前面说过,圣经的启示是渐进的,神并不跳过人类的历史,他一直按照人理解他真理的速度来引导人们。所以神暂时容忍了奴隶制度、一夫多妻、以及自由离婚,并制定法律规范这些做法,尽管这些行为不是神所设立和认可的。

  “使那无心而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这些城可以作你们逃避报血仇人的地方。”(3节)

  这里“报血仇人”是指死者的“亲属”或“近亲”。由近亲来保护兄弟的性命,这种观念在当时希伯来人心中根深蒂固,他们觉得自己有责任为兄弟报血仇。为了制约这种观念,神对它进行合理的规范,以避免冤冤相报的现象。

  神是公义的神,也是慈爱的神,他把蓄意杀人和误杀分别出来,逃城就是为保护那些犯了误杀罪的人设立的。什么叫做“误杀人的”?民数记三十五章二十二至二十五节,以及申命记十九章四至五节,对此进行了说明。一般而言,非预谋的行为而导致人死亡的,才能算是“误杀人的”。

  神让以色列人设立逃城,目的是让误犯罪的人,可以得着一个庇护所,好在那里保存性命,使他们可以继续活在神的应许地上。因为照着律法的要求,“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加3:10)

  在时间上只要有一个时候,在条例上只要有一条,人不符合律法的要求,人就已经落在律法的定罪下,就要被咒诅。也就是说,这人要在民中除掉。若真是这样,再有更多的应许,那些应许也与他没有关系了。

  人虽无心伤害他人的命,但事实上伤害已经造成了,死者家属不管误害人的动机是什么,他们只想报血仇。这事对受害者的家属来说,他们并没有做得越分;但对误害人的人来说,确实是很无奈的。他除了被追杀以外,没有别的条路可以选择。

  神怜悯人,他纪念这些误犯罪的人。他以逃城给这些人一条活命的路。我们一定要注意,进入逃城的人必须是“无心而误杀人的”,故意杀人的人,并不能利用逃城来躲过当受的刑罚。

  蓄谋杀人的,即使逃到逃城,查出来以后也要马上受到惩罚。神的律法清楚指出,故意杀人的,必须依法治死:“人若任意用诡计杀了他的邻舍,就是逃到我的坛那里,也当捉去把他治死。”(出21:14)

  “那杀人的要逃到这些城中的一座城,站在城门口,将他的事情说给城内的长老们听。他们就把他收进城里,给他地方,使他住在他们中间。若是报血仇的追了他来,长老不可将他交在报血仇的手里,因为他是素无仇恨、无心杀了人的。”(4-5节)

  进逃城的人一定是认识了自己的错误,同时也是把握时机,拼命地奔跑,要赶在给报血仇的人追上以前进到逃城里去。误杀人者要赶紧逃到六座逃城中的一座,在“城门口”有法官或长老坐在城门口处理案件。在城门口的审判处,误杀人者要接受城中领袖们的审讯。

  在听了逃亡者的叙述、并认为他的案件需要公正的审判以后,长老所采取的下一个步骤,就是让他接受他们的保护,以后还要进行更加详细的听证来裁决案件。这是维护司法公正的一个好办法。

  “他要住在那城里,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等到那时的大祭司死了,杀人的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就是他所逃出来的那城。”(6节)

  逃亡者要在会众面前接受公平的审判,如果进入逃城的人被证实是误杀,他就可以住进城内寻求保护,也接受该有的惩治——不能自由地回家,不能再享受以前的家庭生活。他也不准离开逃城,一旦离开逃城,被报仇的人杀死,他是咎尤自取,怨不得谁,谁也保不了他。他要一直住在逃城,直到大祭司死了才可以回家。

  什么时候大祭司才死呢?可能三五年,可能数十年,也可能一辈子。总之,不准离开逃城是一种代价。大祭司死了,逃亡者的刑事责任才算完毕,报仇之人合法复仇的权利也因此结束了,以前逃到逃城里的人就可以平平安安回家了。

  逃城是表明神的恩典,更是救恩的预表。藉着逃城,神向人表明了他宽大的恩典,使误犯罪的人可以有一个荫庇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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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以色列人在拿弗他利山地,分定加利利的基低斯;在以法莲山地,分定示剑;在犹大山地,分定基列亚巴(基列亚巴就是希伯仑)。又在约旦河外耶利哥东,从流便支派中,在旷野的平原设立比悉;从迦得支派中,设立基列的拉末;从玛拿西支派中,设立巴珊的哥兰。”(7-8节)

  “分定”在这里的意思是“使之成圣”,即把这些城分别出来作为神圣的用途。误杀人者要赶紧逃跑,好进入“逃城”躲避报血仇的人。

  为了真正起到“救命”的作用,六座逃城在分布上是有一定安排的。它们彼此的距离合宜,对于各个支派都很方便;无论你住在哪一地区,附近就有一座逃城,使真要逃命的人,不必走太远就可以到达,不然会容易被报仇的人追上。

  这六座逃城都分布在平原或河谷为人所熟悉的地方。三座在约旦河西,三座在约旦河东,北部,中部和南部各一座。这些逃城必须是大家所熟悉的,通往那里的道路也必须是良好的,在十字路口必须有指向逃城的标志,以色列的母亲必须教导孩子记住这六座逃城,以便将来在必要时知道往哪里逃。

  这逃城所表明的,就是耶稣基督。世人都犯了罪,照律法是要被追杀,没有盼望;但逃到耶稣基督里面,信靠他的,就不至灭亡,而有平安。今天罪人必须毫不迟延地逃到避难所基督耶稣那里,而我们知道方向的人应该在沿途立下路标,这些向导承担着重大的责任,稍有疏忽就可能为逃命的罪人指错方向。

  “这都是为以色列众人和在他们中间寄居的外人所分定的地邑,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不死在报血仇人的手中,等他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9节)

  逃城不单是为以色列人设立的,圣经在这里特别提到“在他们中间寄居的外人”。意思是不仅以色列人可以享受逃城的保护,外人和“寄居的”也可以享受这恩典。表明主耶稣的救恩不但临到以色列人,也临到一切投靠他的人;每一个罪人都可以投靠主耶稣,得以脱离神的审判与定罪。

  以色列人出埃及时,曾有一大群闲杂人跟着他们。在基遍人寻求和平时,以色列人就与他们讲和了。当喇合表达了信心时,神就接纳了她。在所有的时代都是这样,神不偏待任何人;有一扇大门一直敞开着,欢迎一切谦卑忍耐的人进来;凡到他那里去的人,他绝不丢弃。

  今天这一章经文很短,只有九节经文,很快就读完了。神藉着以色列人设立逃城的事,给我们的信息就是:如今也有一个罪人的避难所,就是耶稣基督。逃城的设立并不是单单为着解决当时的问题,而是要藉着逃城来向人启示他救赎的安排。

  自从人在伊甸园堕落以后,神就不住地向人启示他救赎人的旨意。皮子作的衣服、“女人的后裔”的宣告、把守生命树的道路、以诺的被提、挪亚的方舟、亚伯兰的被召、以撒的承受、雅各的成长、逾越节的规定、一直到逃城的设立,这一连串的历史都在一点一滴地启示神救赎工作的内容。

  而逃城的设立,更是清楚指出救赎的内容是怎么一回事。照着律法的原则,普世的人都是罪人,因为没有人能常常遵守律法上所说的一切。始祖亚当犯罪后堕落的生命,使得所有亚当的后裔没有可能绝对地照着律法去行。所以人是被罪捆绑的,人没有办法脱离罪的权势。

  因此圣经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3:10)。这样的事实,对人来说是十分无奈的。所以当神的光照临到人的时候,就有不少人会自己责备自己、恨恶自己,要寻找脱离罪的权势的道路,因为他们看见了自己是被罪所追赶的人。

  为了这些因罪而忧伤的人,神给他们预备了救恩,这就是逃城所预表的。住进逃城里的罪人,他们的安全是有保证的;我们可以住在避难所里,直等到神的愤怒过去。不进入逃城的罪人是死定了,一定会被报血仇的人追上并杀死。这正是说明人在救恩中就脱离罪与死;不在救恩里的人,就要承担自己的罪。

  逃城不单是保存误杀人者的性命,也叫进入逃城的人得着自由与释放。“等到那时的大祭司死了,杀人的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就是他所逃出来的那城。”(6节)这大祭司的死所带来的释放,就是预表作大祭司的神的儿子在十字架上所作成的救赎大工。

  当年的大祭司死了,在逃城中的罪人就得着释放。同样我们的大祭司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死了,他的死成全了赎罪的恩典,那些靠着他的死而脱离罪和死的人,就在荣耀的释放中回到父的家里。律法不再定我们的罪,因为大祭司已经死了;我们在基督里面不再惧怕,而且得着基业。

  作为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人,当我们读几千年前所写的约书亚记的时候,千万不要认为,逃城跟我没有关系。从属灵的角度而言,罪人是没有中立之地可站的——他不是在逃城里得安全,就是陷入血腥报复者的忿怒中。

  换句话说,今天每个人不是在基督里得平安,就是在神的审判和震怒之下。此刻正在手机前读这篇文章的你,你确定自己已经很安全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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