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文:创世记第二十六章34-35节
主题:以扫的婚姻路线
前面的经文讲到,以撒因为顺服神,就蒙神赐福。这赐福明显到一个地步,甚至外邦的基拉耳王都不得不承认,神与以撒同在是他无法阻止的,只能主动出面和以撒签下互不侵犯条约。之后以撒一家在别是巴安家立业,成为了当地的大富户。照理说从此之后就是平安幸福的快乐日子,然而以撒享受的安息并没能长久持续下去,虽然外患已经没有了,但却产生了内忧,家里出现了麻烦。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当“以扫四十岁的时候”,也就是以撒一百岁的时候,以扫娶了两个赫人的女子为妻(赫人就是迦南人的统称)。以扫四十岁结婚,也许是仿效他父亲,因为他父亲以撒就是四十岁结婚的(创25:20)。但以扫的婚姻却一点都不像他父亲,六十年前亚伯拉罕帮以撒娶媳妇的时候,是坚决不娶迦南女子;但以扫不仅娶迦南女子为妻,而且还一次娶了两个。圣经接着就记载,以扫的这两个赫人的妻子,常常使以撒和利百加心里愁烦。
圣经说以撒爱以扫(创25:28),但让人不解的是,为何以撒却不主动操心以扫的婚事,任由以扫凭着自己的喜好娶了两个外族女子为妻,她们常使以撒夫妻愁烦。为什么以扫的外族妻子会使以撒和利百加心里愁烦?因为当时以撒家族信仰的是耶和华独一真神,而以扫娶的外族妻子是赫人,她们与以撒家族的信仰不同。她们可能把原先在娘家敬拜的偶像带进以撒的家族里,因此以扫的妻子们常常使以撒和利百加心里愁烦。
家庭成员之间有不同的宗教信仰是很痛苦的。试想一下,几个人在这边唱诗敬拜耶和华,另外几个人在那边烧香拜偶像,家的氛围就不用说了,事实上还会带来更严重的后果。二十年前我参加过一个葬礼,当时教会弟兄姊妹去死者家里唱诗祷告举行追思礼拜,本来一切都好好的,但死者的家人当中有人有不同的宗教信仰,看见教会举办葬礼时不给死者烧香,害怕死者的鬼魂会来搅扰他们,于是就偷偷在另一个房间里给死者烧香。
结果当天晚上,停放在大堂里的棺材就漏了,尸水通过棺材的缝隙流出棺材,满屋子都是尸水散发的恶臭。本来原定于第二天上午才抬去埋葬的,连夜就赶紧抬去埋葬了,因为尸水太臭,不能再留在家里了。经过这么一次教训之后,我们再去给死者举办葬礼时,首先跟家属讲清楚,叫他们先统一意见,如果家属的意见不统一,我们就不去了,免得中途有人弄出什么幺蛾子来,最后毁坏的是教会的名声,不荣耀神。
有人说:人生最重大的一次选择,是接受耶稣基督做救主;第二重大的选择,是挑对了结婚对象。创世记二十四章让我们看到,亚伯拉罕对儿子以撒的婚姻非常慎重,他坚决不让他的儿子娶迦南女子为妻,而是派了一个老仆人往他本地本族去,为他儿子以撒娶一个妻子回来。亚伯拉罕当时就住在迦南地,为何他要舍近求远?因为他知道,迦南地敬拜假神的女子决不可作以撒的妻子,否则会给家庭带来灾祸。
我们看到,亚伯拉罕为他儿子以撒娶妻,首先考虑的是信仰因素。如果信仰这一关不通过,宁可以撒打光棍,也不要为了结婚而结婚。亚伯拉罕对婚姻的态度,应当成为现今基督徒父母对待儿女婚姻的态度。你千万不要想着:“先找一个不信主的对象结婚,然后慢慢把对方发展成为基督徒。”这样的想法虽然很好,但实际上你忘记了一个很重要的关键:人能信主是神恩典的拣选,不是你努力传福音的结果。
虽然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有人是结婚之后才在配偶的影响下信主的,但那是神特别的怜悯临到这个家庭。既然是特别的怜悯,就不是我们可以向神索要的权力,我们一定要记住这一点。因此不是你祷告了,神就应该听你的祷告,拣选你的配偶信主。事实上,基督徒因为与不信主的人结婚,被配偶影响而渐渐远离神、离弃神,最后再也没能回头的,不在少数。牧养教会这么多年,这种事情见得太多了。
以扫的婚姻路线是按照他眼目的情欲,按照他个人的喜好来选择妻子;在他的观念中,他结婚是他的事情,他的婚姻跟神的旨意和计划没有半点关系。从他结婚不听取父母的意见,就可以看出他这个人不愿意受到约束,喜欢我行我素;而以扫这两个外族妻子,恰恰加速了他的这种放任自由。结果以扫不但没能在结婚后影响他的两个妻子信靠耶和华,相反自己在妻子的影响下离神越来越远,对属灵的事更加漠不关心。
弟兄姊妹,婚姻是神整个创造秩序中的一部分,因此信仰因素不应该被排除在婚姻之外,相反信仰应当是基督徒在进入婚姻时首要考虑的。基督徒的婚姻要想符合神建立家庭的目的,基督徒的家庭要想实现神的旨意,就必须建立在相同的信仰基础上,否则只会是缘木求鱼。所以,不要以为结婚是你个人的事,与信仰无关,那是以扫的婚姻路线,我们不要学他,相反我们应当以他为鉴戒。
回应:主啊!以扫凭着自己眼目的情欲和个人的喜好来选择配偶,完全没有考虑信仰的因素,以至于他原本微弱的信仰变得更加黯淡无光,不但没能把配偶带领归向神,自己反而离神更加远了。求主提醒我们,婚姻不是为着我们自己,婚姻乃是为着实现神的旨意,让神的名在我们的家庭里得着荣耀,所以我们当慎重对待婚姻,免得自找苦吃。祷告奉主耶稣基督的名,阿们!
祷读:箴言十九章14节:“房屋钱财是祖宗所遗留的,惟有贤慧的妻,是耶和华所赐的。”
================= 经文 =================
创世记:
26:34 以扫四十岁的时候,娶了赫人比利的女儿犹滴,与赫人以伦的女儿巴实抹为妻。
26:35 她们常使以撒和利百加心里愁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