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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5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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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牲及献祭的条例
宰牲及献祭的条例
今天的经文接续昨天的内容:
“然而在你各城里,都可以照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福分,随心所欲宰牲吃肉;无论洁净人、不洁净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与鹿一般。只是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15-16节)
在当时周围列国的偶像宗教里,一切的屠宰都要经过献祭的手续,因此“屠宰”就成了带有宗教色彩的一种行为。这样你就明白为什么保罗在哥林多前书那里说:“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林前8:13)因为当时市场上卖的肉都是祭过偶像过的,所以基督徒去市场买肉来吃,就免不了面临“吃祭偶像之物”的问题。不过今天我们不讨论这个话题,所以就不偏题了。
当时人想要吃肉,只能在献祭的手续中去取得,这样就给人在生活上增添了许多的烦琐。神让他的子民在敬拜神的时候才献祭,献祭是人与神的交通,叫神与人都有满足的喜乐,而不是叫人在生活上受限制。生活上受限制,只会叫人感觉厌烦。
昨天我们读到,神指定人必须在他选择的地方献祭,不可以随便乱献祭。但是在日常的生活上,神向他的子民说:“然而在你的各城里,都可以照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福分,随心所欲宰牲吃肉,……就如吃羚羊,与鹿一般。”在宰牲吃肉的条例上,神给人自由,神不叫他的百姓活在宗教的规条里。
以色列人作祭祀之用的牲畜,是无残疾的公牛、绵羊或山羊中的公羊,或是班鸠、或是雏鸽;这些动物不但可以献祭,也可作为食物。而羚羊和鹿只能作为食物,却不能作为祭牲。因此,在自己的各城里宰杀的牲畜,虽然是宰杀了可作祭祀之用的牲畜,却如同食用羚羊和鹿一般,不会被治罪。
“无论洁净人、不洁净人,都可以吃”这里所说的不洁净人,并非指外邦人,而是指在礼仪律例上沾染了污秽的人(参看利未记十一至十五章)。在这里神把有关吃肉的规定进一步放宽了,在礼仪律例上不洁净的人,也可以吃肉,而不必将他赶出神子民的团契之外了。
在吃肉的事上,神让百姓可以自由处理;不管在哪里,只要想到要吃肉,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宰了牛羊来吃,不必有所顾虑。但是在宰杀的事上,神却一再叮嘱以色列人:“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样。”(16、24节)
为什么神不给人吃血呢?不要吃血的原因在哪里呢?简单来说,神不给人吃血,是要叫人注意生命的赎价。在旧约圣经中讲到生命在“血”里面,创世记第九章四节:“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可吃。”这是表示对生命的尊重。
利未记十七章十四节:“论到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所以我对以色列人说,无论什么活物的血,你们都不可吃,因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它的生命。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
对以色列人来讲,一只牲畜在流血,就等同它的生命慢慢流出来了;血流完了,牛羊的命也结束了。生命进入死亡是神所不喜悦看到的,因此神不要人把血当作食物,神要人把血像水一样倒掉,不必顾惜。把血倒掉使这生命归回尘土,因为它是从土而出的(创2:19);这样,吃肉的人就没有伤害到生命了。
另一方面,血只能献在坛上,这跟“代赎”的观念有直接的关系。血倒在坛上是在神面前承认罪人是该死该灭亡的,而祭牲代替人去死了。神看到人这样承认,就给人赦免的恩典。在旧约是那个牛羊替你流血,替你死了;在新约是耶稣替你死在十字架上,他的生命为我们而倾。
“你的五谷、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或是牛群、羊群中头生的,或是你许愿献的,甘心献的,或是手中的举祭,都不可在你城里吃。但要在耶和华你的神面前吃,在耶和华你神所要选择的地方,你和儿女、仆婢,并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都可以吃,也要因你手所办的,在耶和华你神面前欢乐。你要谨慎,在你所住的地方永不可丢弃利未人。”(17-19节)
“十分之一”昨天已经讲过,这里就不再多讲了。圣经的原则是很清楚的,人不得僭夺属神的物!我们已拥有神所赐的十分,岂可吝啬将其中一分奉回给神呢?
百姓平时吃肉可以随意宰杀牛羊,但是为献祭或献与神的供物,献祭的仪式只能在神指定的地方去举行,也只能在那里吃喝,而不能留在本城来吃喝。因为这不是聚餐吃喝,而是一个宗教活动——要敬拜神,同时也是一个慈善活动——叫你和利未人、孤儿寡妇和寄居的一起快乐吃喝的。
无论是吃平安祭肉也好,在自己的地方宰牲吃肉也好,对百姓来说都是可喜乐的事。然而,在百姓享受欢乐的时候,神一再提醒以色列人:“你们和儿女,仆婢,并住在你们城里无分无业的利未人,都要在耶和华你们神面前欢乐。”(12节)又说,“你要谨慎,在你所住的地方,永不可丢弃利末人。”(19节)
神在这里特别提到“不要丢弃利未人”,这句话用在今天就是不要丢弃神的仆人。加拉太书六章第六节说:“在道理上受教的,当把一切需用的供给施教的人。”哥林多前书九章十四节也讲到:“主也是这样命定,叫传福音的靠着福音养生。”
为什么百姓欢喜快乐的时候,要和利未人一同欢喜快乐?因为事奉神的人得不着喜乐,百姓的喜乐就变得毫无意义。神没有给利未人在迦南地有产业,他以他自己作利未人的产业,就是把百姓献给神的那一份给利未人享用。
倘若利未人被百姓忽略了,就说明百姓的心里忘记了神。神顾念利未人,因为利未人是分别出来专一事奉神的,人若心里有神,就必定会顾念神所顾念的人。所以弟兄姊妹,当你有欢喜快乐的事情的时候,要记得邀请你的传道人和你一起分享你的快乐,这表示你承认你现今得到的快乐是神赏赐给你的,而你也没有忘记神。
“永不丢弃利未人”也是承认神的主权的一种考验。神以自己为利未人的产业,百姓敬重神,就必定照着神的心意顾念利未人。百姓这样的作,就能使他们和他们的子孙永远得福,因为他们都切实地尊神为大。
“耶和华你的神照他所应许扩张你境界的时候,你心里想要吃肉,说:‘我要吃肉。’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吃肉。耶和华你神所选择要立他名的地方若离你太远,就可以照我所吩咐的,将耶和华赐给你的牛羊取些宰了,可以随心所欲在你城里吃。你吃那肉,要像吃羚羊与鹿一般,无论洁净人、不洁净人都可以吃。
只是你要心意坚定,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不可将血(原文是生命)与肉同吃。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不可吃血,这样你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你和你的子孙就可以得福。
只是你分别为圣的物和你的还愿祭,要奉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去,你的燔祭连肉带血,都要献在耶和华你神的坛上,平安祭的血要倒在耶和华你神的坛上,平安祭的肉你自己可以吃。”(20-27节)
这段经文的内容和上面的内容是相似的。当百姓蒙神赐福、国土扩张之后,神就将献祭的宰牲和普通吃肉用的宰牲条例分别开来。因为他们有的从北到南,来到示罗或耶路撒冷,这来回交通可能就是三、五天时间。为了吃一餐肉就要走三、五天的路,这可不是简单的事情。所以,神说:在你各城里,都可以随心所欲宰牲吃肉;无论洁净人、不洁净人都可以吃,只是不可吃血。
普通吃肉用的牲畜,神允许百姓可以在自己的城中宰杀,并容许在礼仪上不洁净的人也可吃这些肉。不过,如果要奉献为祭,还是必须到神所设立的地方去,并且祭牲的血要倒在坛上,而不是倒在地上。
“你要谨守听从我所吩咐的一切话,行耶和华你神眼中看为善,看为正的事。这样,你和你的子孙就可以永远享福。”(28节)
从二十八节开始,主要讲到不要跟从别神,要专心信靠耶和华独一的真神。在这里“一切话”就是包括献祭、包括在平常的工作中遵行神的话,神就赐福他的百姓。不但自己蒙福,子孙也得恩赏和善报。
我们要记得,“正”、“善”的标准是建立在神的话语上,而不在乎人的看法如何。这里特别提到“谨守听从神所吩咐的话”,这样做就是行神眼中看为正、为善的事,百姓的子孙也因此得以承受永远的福分,这是申命记里一再重复的重要主题。
“耶和华你神将你要去赶出的国民从你面前剪除,你得了他们的地居住,那时就要谨慎,不可在他们除灭之后随从他们的恶俗,陷入网罗,也不可访问他们的神说:‘这些国民怎样事奉他们的神,我也要照样行。’你不可向耶和华你的神这样行,因为他们向他们的神,行了耶和华所憎嫌、所恨恶的一切事,甚至将自己的儿女用火焚烧,献与他们的神。”(29-31节)
真神已经显给以色列人了,以色列人不需要去访问或寻找。以色列人已经找到真神,但是他们却不珍惜,反而从其他人那里问:“你们的神如何如何?”这又是人的罪性——堕落的本性。
外邦人的神当然不会说话,因此“访问他们的神”指的是去参观他们的神坛或神庙,是一种观光或瞻仰的心态;同时去观察这些神明的信徒是怎样崇拜他们的神,以致可以照着他们的仪式来事奉这些偶像。
很难过的是,在这十几年来,教会跟异教徒的对话、交流是越来越多了,而且常常是神学院发起的。这种看似大方的邀请,其实是“世俗化”的开始。我们不是说基督徒都不要跟其他的人来往。只要我们活着,就会跟其他百分之九十几的异教徒来往,他们那里也有值得学习的地方,我们也从他们得到帮助。
我们与他们一起活在这世界上,共享一些资源——法律、制度,和也共尽一些义务,彼此之间也有一些交流。但是总要记得这世界是一个罪恶的世界,我们罪人本来就倾向偶像。而偶像敬拜往往迎合人肉身的欲望,应许人有平安,有物质的丰富,对人很有诱惑力。以色列人就在偶像的诱惑面前失败了,我们也很容易因为接近了偶像,被诱惑了,就离开了原来的信仰。
甚至今天很多跨文化的宣教,也越来越多面临这种危险了。越来越多的宣教士叫信徒给他捐钱,但他不是去宣教,而是美其名曰“去和当地人作朋友”。当然作朋友是没问题的,但你若影响不了他,他就会去影响你。到最后,你没有能够带一个人归主,反而自我安慰说“我是为神作福音预工”,这种诡诈是耶和华憎嫌厌恶的。
在圣经里,我们看见耶和华的先知和巴力的先知从没有“对话交流”的,他们之间总是你死我活。当然我们今天不是用杀人的方式去对待异教的先知,但是我们要清楚地知道——他们容易引诱我们;如果我们去那里,很容易陷入网罗。
如今神已经把他自己启示出来,以色列人不需要到天涯海角、或上天下地去寻找神,他的话就在你口中,就在你心里。可是以色列人不去学神的话语,不把真理告诉其他人,却反其道而行,去学那些异教的风俗和行为,甚至焚烧自己的儿女献给偶像。
当日以色列人的危机,也是今天基督徒的危机,今天基督徒的问题乃是不以神作为唯一事奉的对象。特别是后现代主义,他们并不完全否认上帝的存在,但也不全心全意敬拜这位独一真神。我们从以色列人的历史也可以看到,他们并非以偶像取代真神,而是将偶像与真神并列,一同敬奉。这样做实际上就是否定神为绝对唯一的主,将他的地位贬低与偶像相同。
“凡我所吩咐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32节)
加添或删减,都是以人意代替神,这种事常出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神提醒我们,对于神的话不要按自己的意思添加,也不要按自己的意思删减。喜欢的要听,不喜欢的也要听;因为都是主的话,所以都要听。
圣经在启示录二十二章十八节也提到:“我向一切听见这书上预言的作见证,若有人在这预言上加添什么,神必将写在这书上的灾祸加在他身上。”我们应当尽可能的理解神的话,但不是照我们的意思去理解,而是照圣灵和神的意思来理解。
弟兄姊妹,今天我们有没有在生活上漠视神的话,或随便加上自己个人的解释,奉之为真理呢?今天你读神的话语时,是挑选自己喜欢的经文来读,并按照自己的意思来删减,还是你愿意接受神全部的话语,不管自己是否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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