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查看: 859|回复: 1
收起左侧

读经时间:利18:1-18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4-2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圣经》和合本
利未记:
18:1 耶和华对摩西说:
18:2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我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
18:3 你们从前住的埃及地,那里人的行为,你们不可效法,我要领你们到的迦南地,那里人的行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们的恶俗行。
18:4 你们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 
18:5 所以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我是耶和华。
18:6 你们都不可露骨肉之亲的下体,亲近他们。我是耶和华。
18:7 不可露你母亲的下体,羞辱了你父亲。她是你的母亲,不可露她的下体。
18:8 不可露你继母的下体,这本是你父亲的下体。
18:9 你的姐妹,不拘是异母同父的,是异父同母的,无论是生在家,生在外的,都不可露她们的下体。
18:10 不可露你孙女或是外孙女的下体;露了她们的下体,就是露了自己的下体。
18:11 你继母从你父亲生的女儿,本是你的妹妹,不可露她的下体。 
18:12 不可露你姑母的下体,她是你父亲的骨肉之亲。
18:13 不可露你姨母的下体,她是你母亲的骨肉之亲。
18:14 不可亲近你伯叔之妻,羞辱了你伯叔,她是你的伯叔母。
18:15 不可露你儿妇的下体,她是你儿子的妻,不可露她的下体。
18:16 不可露你弟兄妻子的下体,这本是你弟兄的下体。
18:17 不可露了妇人的下体,又露她女儿的下体,也不可娶她孙女或是外孙女,露她们的下体,她们是骨肉之亲,这本是大恶。
18:18 你妻还在的时候,不可另娶她的姐妹作对头,露她的下体。

《圣经》现代中文译本
利未记:
18:1 上主吩咐摩西
18:2 告诉以色列人民:“我是上主——你们的上帝。
18:3 你们住过埃及,可是你们不可随从那地居民的风俗。我要领你们进迦南,你们也不可随从那地居民的风俗。
18:4 你们要遵守我的法律,实行我的命令。我是上主——你们的上帝。
18:5 你们要遵守我颁布给你们的法律和命令;这样,你们就能存活。我是上主。”
18:6 无论谁都不可跟骨肉之亲有性关系。我是上主。
18:7 不可跟自己的母亲有乱伦的关系,羞辱了父亲;不可侮辱自己的母亲。
18:8 不可跟父亲的其他妻子有乱伦的关系,羞辱了父亲。
18:9 不可跟亲姊妹、异母或异父姊妹有乱伦的关系;不管她跟你在家里一起长大或不在一起长大,都不可有这种关系。
18:10 不可跟自己的孙女有乱伦的关系,这是羞辱你自己。
18:11 不可跟异母姊妹有乱伦的关系,因为她也是你的姊妹。
18:12 不可跟自己的姑母或姨母有乱伦的关系。
18:13 (并于上节)
18:14 不可跟自己的伯母或叔母有乱伦的关系,因为她是你的伯母叔母。
18:15 不可跟自己的媳妇、
18:16 嫂嫂,或弟妇有乱伦的关系。
18:17 不可跟与你有过性关系那女人的女儿、孙女或外孙女有性关系。因为她们可能跟你有血统关系;这样做是乱伦。 18:18 你的妻子还活着的时候,不可娶她的姊妹作她的对头,羞辱了她。

读经指引:

1、神叮嘱以色列人不要效法埃及,也不要效法迦南,为什么?

2、神不是叫他的子民要彼此相爱么?为何神要禁止亲人之间的婚娶?

3、神知道他的子民不断受到周围社会的恶俗和道德标准的诱惑,因此神特别命令他的子民,要根据什么来分辨正确和错误?

 楼主| 发表于 2020-4-2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性伦理之例
性伦理之例

  人从生在世界,就不断地模仿,作为在生活上,知识上,技能上进步的方法;但也有许多不良的习惯是盲目效法的结果,并且带来堕落和败坏。

  以色列人所面对的最大问题,就是容易在文化上融合,在信仰上妥协。以前在埃及的时候,他们就沾染过陈旧腐败的风俗;神带领以色列人离开埃及,就是不愿意见到以色列民一直生活在罪恶当中。

  如今他们所要去的迦南地,又是各种邪恶宗教的总汇地,迦南人在拜偶像的仪式中,在节日的狂欢里,常伴随有奇怪荒诞的性淫乱。因此,神晓谕他们,必须注意持守纯洁,将自己分别出来归神为圣。

一、神就是他子民的标准(1-5节)

  神知道他的子民不断受到周围社会的恶俗和道德标准的诱惑,因此在第三至四节那里,神说:“你们从前住的埃及地,那里人的行为,你们不可效法;我要领你们到的迦南地,那里人的行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们的恶俗行,你们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

  首先神提醒百姓,不论是过去,或是现在他们所居住的地方,那些违背神旨意的恶俗都不可以效法。神特别命令他的子民,要以他的律法为分辨正确和错误的惟一标准。所以信徒必须认真谨慎研读神的话语,在其中认识神的律例典章,并加以遵循。

  这里所论的“埃及人的行为”和“迦南地人的行为”乃是指淫乱问题,即不正当的性行为。性关系的混乱是当今社会的大问题,由于性的混乱产生了家庭的混乱、道德的混乱、关系的混乱……,进而造成有问题的下一代。

  神不容许人有不正常的性关系,特别是亲属之间的淫乱。因为淫乱会使家族蒙羞,伦常破坏,秩序大乱。其实这些警戒,神在几千年前早就告诉我们了,第十八章就是神颁给摩西的性伦理标准。

  有了正确的伦理观念,才有正确的家庭伦理,进一步有正确的社会伦理。以色列人要效法的不是埃及,也不是迦南,乃是神的自己!同样的,对于现今世界越来越开放的性态度,基督徒切切不可效法,我们的标准仍是圣经。神的话怎样说,我们就怎样跟随;神的话怎样禁止,我们就不去碰它。

  我们注意到,“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这句话在本章说了好多遍,神不断提醒以色列人记得自己的身份,使他们记得耶和华是与他们立约的神,藉此教训他们在日常生活当中行事为人,应当与“神的百姓”这个身份相称。

二、不可为满足情欲而活(6-18节)

  接下来神说:“你们都不可露骨肉之亲的下体,亲近他们。我是耶和华。”(6节)这露下体的意思就是指发生性关系。这“骨肉之亲”包含了母亲、姐妹、孙女、姑、姨……等亲近的亲属(7-18节)。

  这段经文四次以“骨肉之亲”来表明血统近亲就如人的身体骨和肉难以分割,关系密切的血亲和姻亲之间的婚配,会使婚姻关系变得不自然和不适当。因此神清楚规定,凡有血统直系关系的亲人,就如兄弟姊妹、父母儿孙等都不能婚娶,因为露他们的下体就是露了自己的下体(10节)。

  弟兄姊妹,这事如果不是神自己指出来,我们很可能会觉得是不是有点危言耸听,怎么会有这样的事?弟兄姊妹可还记得,在哥林多前书里,不是提到在教会中间发生了一件事吗?有一人收了他的继母为妻,这种事情神非常清楚地说出“不可以!”

  起先世界上人烟稀少的时候,近亲彼此结婚是免不了的。但现在以色列人已经成了一个国家,因此神为他们定了这个禁令。即使家人如何亲爱,断不可有性爱,以免陷于乱伦。性关系的混乱,一定会带来人伦关系的混乱,这是神绝对不容许的,并认定这样的事是“大恶”(17节)。所以神的子民要守主的道,不效法外邦邪恶文化。

  不过有一个例外,按摩西的律法,弟兄同居,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他丈夫的兄弟当娶她为妻,那妇人所生的长子必归于死人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涂抹了(申25:5-6)。

  第十八节神提到“你妻还在的时候,不可另娶他的姐妹”,像拉班叫雅各所行的,免得本来相爱的亲人转为相恨。不过犹太拉比解释说,这个规定只限于妻子“还在世”,妻子若去世之后,丈夫可续娶妻子的妹子,不算违反律法。

  主啊!你知道我们生活在一个堕落败坏的环境里,很容易被世界的潮流影响。愿你帮助我们认定、持守你的道,不偏离左右,免得我们得罪你。阿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奉献支持|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4-11-5 14:48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