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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5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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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圣职之祭礼
承接圣职之祭礼
昨天我们看到,亚伦和他的子孙蒙神拣选,被神分别为圣,特作神的祭司。祭司虽然拣选出来了,但他们也是人,也和其他人一样,有人的软弱,也会犯罪。因此,在膏立他们给予神圣的职责之前,先要解决他们软弱、犯罪的部份。
感谢主,神为他们设立了一个献祭的条例,可以帮助他们悔改、赎罪,然后才膏立他们成为祭司。后来也引伸为祭司在犯罪后的赎罪条例。关于献祭的条例和内容,我们留待以后再仔细查考;在这一章里,我们只要明白献祭的果效就足够了。
赎罪祭——在神前称义。人在神面前最大的问题,就是自己身为罪人这个事实;没有一个罪人能在神面前能站立得住,因此人要事奉神,首先就必须改变身为罪人的地位。
我们是罪人这个事实没法改变,纵然神愿意把他的荣耀、华美赐给人,人也没有条件接受。罪是人最基本的难处,使人无法亲近神。人必须脱离作为罪人的地位,进入义人的行列,才有事奉神的基础。
因此,亚伦和他儿子首先要为自己向神献上赎罪祭;赎罪祭带给人的就是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做成的救恩——这救恩叫人的罪得着赦免,在神面前得称为义,从而成为神的儿女。只有这样,我们才具备事奉神资格。
第十节那里说:“亚伦和他儿子要按手在公牛的头上”,我们还没有读到利未记,所以不太了解按手在公牛头上有什么意思。我在这里简单讲一下,在圣经里,按手有几个意思。头一个意思就是联合,另一个意思是祝福,第三个意思是交通,也就是彼此接纳。
现在亚伦按手在公牛的头上,是哪一个意思呢?当然不是祝福的按手,乃是联合的按手。亚伦和他的儿子们按手在这祭牲头上的时候,也就意味着亚伦和这头公牛犊已经联合了;公牛成为祭牲被杀了,被烧在坛上,公牛替他死了,这样就替亚伦赎罪了。
当然这是预表基督成为我们赎罪的替身。但是我们注意,神告诉摩西该如何作的时候,明显说出了一件事:如果没有赎罪的祭牲,就算亚伦穿上圣衣,也不能在神面前服侍,因为没有解决罪的问题,所以头一个献上的是赎罪祭。
有一件事需要特别说明一下,第十二节提到“要取些公牛的血,用指头抹在坛的四角上,把血都倒在坛脚那里”,如果我们读利未记就知道,赎罪祭牲的血要带到至圣所里弹在神的面前。但现在献赎罪祭的时候,血却没有带进至圣所,而是把血抹在坛的四角上,然后整盆的血倒在坛脚那里。
为什么不带进至圣所呢?因为这是会幕建成后头一次献祭,在那时根本没有一个人能进至圣所里去。虽然亚伦已经有了大祭司的名称,但实际上他还没有得到那职分,所以在那时根本没有人有资格进入至圣所,因此那血只好完全倾在坛那里。
燔祭——完全地献上。接着献上的是燔祭,这是一个完全献上的祭,毫不保留地完全归于神。献燔祭的意思是人爱慕神,寻求神的悦纳。通常来说,人接受了赦罪的恩典,就很自然地爱慕神,要讨神的喜悦;因为知道自己是神用重价买回来的,这重价就是他怀里的独生子。
一个罪得赦免的人很自然会到神的面前来寻求神的悦纳,人面对这一份深重的恩情,除了把自己完全献给神,一生追求满足他,讨他喜悦以外,再没有其他正确的选择了,这个反应是正常的。
然而,在我们的经历中,还有一种不正常的“正常”。我看到不少神的儿女经历了神的赦罪之恩以后,也曾一度心里火热;但是他们因为受不了世界的引诱,贪图肉体的满足和舒服,就渐渐地把主摆在一边,不再理会主,也不再体贴主的心意,仅仅保留着基督徒的称号。
他们心情好的时候就参加一两次聚会,一面敷衍主,一面也贿赂自己的良心。落在这种光景里的人,心里一定不会想要事奉神;就算他看到别人爱主,自己觉得不好意思,也仅仅是勉强凑个热闹,做个事奉的样子,但实际上并没有把自己奉献给主。
然而,作为祭司不单是要成为义人,还必须“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到神面前来献上燔祭。整个祭牲被烧成灰,在坛上没有一点剩余,也就是说完全献上自己,寻求神的悦纳,不是一点点的悦纳而已,而是完全的悦纳,一生一世作个讨主喜悦的人。
平安祭——事奉是蒙恩。献完了赎罪祭和燔祭,接下来献的是“承接圣职的祭”。从内容来看,那是一个平安祭。平安祭也叫“酬恩祭”,是人先享受了神的恩典,而后产生出要事奉神的反应。因此平安祭是与承受恩典直接相关的,是人完全溶化在恩典之中,承认神是赐恩的主,从而向神表达感恩之心。
在人的观念中,得到供应是接受,事奉却是给出;只有接受才是蒙恩,给出就不算蒙恩。但我们心中的眼睛若被照亮,就不得不承认,能事奉神实在是蒙恩。
许多神的儿女从未想过要事奉神,甚至还有一个错误的想法,以为事奉神就是给神面子,这是错得不能再错的观念!其实,真正的事奉乃是先领受了神的恩典,再流出神的恩典;先充满神的荣耀,继而彰显神的荣耀。
我们原是出于尘土的卑微之人,又是犯罪堕落的背逆之人,如今却被挽回,还能为荣耀的主做一点事,来彰显他的荣耀,这不是恩典是什么呢?神用平安祭显明了事奉的实意,正是要扭转人不正确的观念,让人在恩典里事奉神,而不是单纯地把为神做工看为事奉。
真正的事奉是在神的心意中进行事奉,一切都只能根据神的话语。因此在献这承接圣职的祭时,要把祭牲的血抹在亚伦和他儿子们的右耳垂上、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脚的大拇指上。
我们都知道我们的耳朵每天会听见许许多多的声音的,但作为一个服事神的人,必须学会单单听见神的声音。所以要抹血在耳垂上,这个动作的意义是:把耳朵分别出来,专一听神的话。
不仅是抹耳垂,也要把血抹在手和脚的大拇指上。手是作事的,脚是走路的,手的大拇指和脚的大拇指也抹了,说明了手和脚要都分别出来,专一做主喜悦的事,不乱跑自己的路。
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人要分别出来归给神,把生命的主权交给主,这样的人才会甘心服在圣灵的管理之下,神才能全然地使用他。
抹血的动作做过了以后,在承接圣职的祭里还要做另一件事,就是“取点膏油和坛上的血弹在亚伦和他的衣服上,并他儿子和他儿子的衣服上,他们和他们的衣服就一同成圣。”(21节)作为一个事奉神的人,神的要求是很严格的,从里到外,从开始到末后,都要保守自己分别为圣,所以神预备了膏油和血。
经过了弹膏油和弹血,他们便全然成圣。血的洗净和膏油所预表的圣灵的供应,都是神为着保守我们时刻分别为圣而预备的恩典。弟兄姊妹,事奉的吸引是出于主的恩典,同样事奉的成全也是出于主的恩典;这恩典永不停止,如同血和膏油的记号在衣服上永不过去。
素祭——彰显主基督。素祭在承接圣职的祭中好像不明显,实际上是存在的,并且很重要,因为素祭代表了道成肉身作人子的基督,看起来没有什么吸引力,实则充满了神的荣耀。
第二十四与二十六节都说到这些祭物要作为“摇祭”,所谓摇祭,乃是一种动作,就是将祭物交给亚伦或他的儿子们,在祭坛上举高向天,在神面前摆动数下,表示献给神。然后有一部分可能要在燔祭坛上烧尽,有一些则是摇过之后就从祭坛上取下来,作为祭司们的食物。
把无酵饼放在祭司手中作摇祭,在神面前摇一摇;摇祭把人的注意力都吸引到祭司手中的素祭上,这个动作说明了我们事奉的目标是彰显主耶稣基督。只有当人知道基督的宝贵,把所有的心意都放在基督身上,基督才能在人的身上彰显出来。
在接受祭司职份的过程中,神使亚伦和他儿子的手满了祭物:其中有作摇祭的饼,有作摇祭的羊胸和作举祭的腿。所有的祭物都是表明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事奉神的人在进入事奉以前,都是充充满满地得着基督,在这样的光景下进行事奉,神也喜乐,人也满足。
好了,今天的读经我们就停在这里,下面简单总结一下。今天的经文主要是论到献祭的事,祭司能分别为圣,能亲近神,是藉着献祭。人本是肮脏污秽不圣洁的,所以要靠献祭才能被神接纳。人更是常常软弱、失败,无论你多努力,还是不完全,还会常常失败,因此要藉着献祭。
那些祭物就是预表耶稣基督,唯有他能使我们成为圣洁。祭司要每日献祭,好叫他每日都能保持圣洁。同样我们每一天都要跟随主,保持与他的亲密关系,使我们在他圣洁光中行走,不至落在黑暗里,可以切实地分别为圣。
弟兄姊妹,你愿意过这样每天分别为圣的生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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