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基督徒可以再婚吗?
以下是陈终道牧师的观点,兹介绍如下:
若不是因对方犯奸淫,而是因对方用种种手段被逼按法律手续离婚的,就不应再嫁娶(林前 7:8),因为这种离婚,虽然按地上的决律是合法的,但在神面前却仍是非法的。在这种情形下被离弃的一方,就是被无辜地陷于与"淫妇"同等的地位的人。但如果在离婚后,对方已经另外嫁娶,则信徒方面亦可以嫁娶了。因为这项离婚在神面前既是非法的,则对方另外嫁娶就是犯奸淫,对方既犯奸淫,这离异就不论在地上的法律方面,或在神方面,都成为合法的,信徒再嫁娶就不算有罪了。
综合以上三处圣经的记载,试按对以上真理之应用方面,作如下之结论:
1. 基督徒应竭力保持婚姻的完整。无论怎样情形下,离婚都不是神最美好的旨意。
2. 在丈夫或妻子确有犯奸淫的事实,家庭环境又无法抵受时,若离婚不算犯罪。
3. 为信仰的缘故,以致被未信主的对方用强硬手段离弃,例如虽然信徒方面反对离婚,对方却利用种种借口和诡计,从法律方面获得胜诉而离异;(地上z /-府对离婚之法律各异)这种情形下离婚,罪不在信徒方面(林前 7:15)。
4. 信徒若因对方犯奸淫(不是自己犯奸淫),而经合法手续离婚,以后若再嫁娶不算犯罪。 (注意太19:9 主所说的"休妻"与"另娶",原文是在两个不同的短句中,是两件事。)(陈终道)
http://www.kyhs.net/html/2016/24033.htm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