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典显露人心
By:辛克莱·傅格森
在耶稣的几个比喻中,祂似乎是用大大违反当时文化的方法,来描述神倾倒给人的丰盛恩典,借此暴露出律法主义的心态。在祂的教导中,恩典往往出人意料之外,所以它的出现常令我们目瞪口呆,并引发人心最基本的反应,以致显露我们的内心。
例如,当那位父亲出于恩典而欢迎浪子回家时,就使长子的律法主义性情浮上台面。 同样地,蒙神算为义的人竟是税吏,而非法利赛人。 若仅靠律法,是无法使人被称义的。福音强调我们不是靠律法称义其中没有任何条件、没有“如果”和“但是”,而这种强调会显露出人心里的律法主义。
类似的症状也出现在葡萄园工人的比喻中。这些工人受雇于当天的不同时段:分别在早上九点、中午、下午三点或五点钟受雇。他们领钱的顺序与受雇顺序相反。工作时间最长的一批人,是最后领钱的人。因此,他们有可能按照家主付给晩到工人的工资来计算时薪。晚到的人收到的工资,就跟家主承诺给最早雇用之工人的钱一样!所以后面领钱的人自然期望他们的工资会提高;他们已在计算自己的额外奖金了: ·
及至那先雇的来了,他们以为必要多得,谁知也是各得一钱(就跟那些最晚上工的人领的钱一样!)。他们得了,就埋怨家主。
在这段经文的背景里,这个比喻正在强调一个更大的有关救赎历史的重点,而且大概是关于招聚外邦人的事。但在上下文中,我们看见耶稣巧妙地揭穿人的内心。若工作一整天的人没看见晚到之人领的钱,他们可能会毫无意见地接受自己的工资。家主展现的恩典,反而引起他们“公义的”愤怒。当他们按照别人因恩典而领到的钱,来计算自己的工作量真正应得的工资,他们就露出埋怨之心。 ·
这就是恩典显露人心的意思。若恩典没有展现出来,他们内心的本相就不会被显露出来。
当然,我们可以假设,这些人之后对彼此说,他们的埋怨只是一时失常,他们平常并非“如此”但事实上他们的反应乃是一种显露。若他们之前从未出现这种情况,只是因为他们之前从未遇到这样的恩典。 这种「律法主义的脾气」有许多面貌。
有时,它在我们对神的服事里显露出来。有些较少恩赐、较没经验且预备不足的人,在教会里被赋予一些职位,而我们却被教会忽略。我们感到苦恼,却没发现律法主义的心!但使我们苦恼的是神的恩典,这恩典使我们恼怒,因为我们的内心深处仍然认为,恩典应该永远按着功劳的原则来分配,好作为我们先前忠心服事的奖赏或肯定。毕竟,在小事上忠心的人,难道不应该获得更多恩典吗?
在这种想法的影响下,就产生各种形式的妒忌,贪图神赐给别人的东西,以及认为神是按照个人表现、而非祂那父亲般的喜悦来分配各项赏赐。最终而言,这意味着我们不是根据「在基督里」和不配得的恩典,来判断个人身份与价值,而是从自己的表现及受到的肯定来判断。这也是一种难以察觉的律法主义。它从我们的心灵深处浮现出来,神赐给别人的恩典好像一块强力的磁铁,将它从我们里面吸引出来。恩典刺破“功劳”这个脓疮。
有时候,在我们顺服的背后动机里,也会暴露出律法主义。柯奎霍指出: “有些人之所以产生顺服的行动,是因惧怕神在律法中显明的忿怒,而不是因着相信祂在福音中彰显的爱;有些人之所以敬畏神,是因祂的大能与公义,而不是因为祂的良善;有些人认为神比较像是施行报复的审判官,而不像一位慈悲的挚友与父亲;有些人只想到神的威严可畏,而没想到祂充满无限的恩典与怜悯;这些人都显出自己处在律法主义心灵的辖制或影响之下……他们显出自己受到这种可憎的脾气所影响…有些人昐望神赐下怜悯,但这昐望是出自他尽力地完成自己的职责,而非由于发现神在福音里白白地、丰富地将救赎恩典赐给他;有些人期昐得着永生,但他们不将永生视为神透过耶稣基督赐下的礼物,反而视为从神而来的一种回报,补偿他的顺服与受苦;这些人也清楚显明自己处在律法主义心灵的权势之下。” ·
所以,律法主义有这些及其他许多面貌。《精华》的作者与那些欣赏此书的人领悟到一件事:有时只有冲击疗法才能重新导正那根植于律法主义的思想丶意志与情感。他们甚至假定,保罗被指控为反律法主义者的这个事实,表示他们自己正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摘自傅格森《全备的基督》改革宗出版社,詹益龙译。) from: Puritanis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