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第四章 第一部分 亚伯拉罕和大卫的称义中信心和行为的关系 《罗马书》 4:1 如此说来,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什么呢? 2 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并无可夸。 3 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4 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 5 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 6 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 7 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8 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逐节注释: 《罗马书》 4:1 如此说来,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什么呢? ---第四章的主要目的是表明因信称义是旧约时代就有的教导。因信称义不是前无古人的教导。第一节至第五节以亚伯拉罕称义为例说明这个教导。第六节至第八节大卫也提及这个教导。 ---如此说来, 注:既然无论犹太人还是外邦人都是因信称义,而不是因着遵行律法或受割礼称义, ---那么我们的祖宗,德高望重,敬虔爱神的亚伯拉罕在肉体上受了割礼,还有什么益处呢? 《罗马书》 4:2 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并无可夸。 ----如果亚伯拉罕被神称义是因为他完美地遵行律法,那么亚伯拉罕确实可以夸口自己在道德上的无懈可击。只是神是鉴察人心的,亚伯拉罕的言行举止,心思意念在神面前,离着神的完美完全还差之千里,当然,亚伯拉罕在神面前毫无可夸之处。也就是说,亚伯拉罕不是靠遵行律法称义的。 《罗马书》 4:3 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因信称义不是人为杜撰的,而是来自圣经。有创世纪15:6节为证。 参考: 《创世记》 15:6 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 《罗马书》 4:4 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 ---保罗用人的常理解释因信称义的恩典。如果一个人做了主人与他协议好要做的工,按照协议要求,主人要付给他工价,这是理所当然的。这工价就不是恩典,而是做工的人努力挣来的。 ---如果一个人亲力亲为,按主人要求完成工作,他就有理由有权利向神索要工价。如果这个人做了应做的工,不称他为义是错误的。 ---而圣经指出罪人被称义是出于恩典。所以罪人不可能因行为称义。不然,就不是恩典了。 《罗马书》 4:5 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 --- 我们都和亚伯拉罕一样,我们实在没有任何功劳,我们的行为也没有任何价值,可以配得过神的恩典。我们只有完全投靠信赖神的在基督里所赐白白的恩典。保罗对比行为和信心。行为或做工产生一种义务关系。为主人做工的人,主人有义务回报他的做工。 --- 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注:罪人包括亚伯拉罕信主前的不虔不义并无法拦阻神的恩典。因为神是爱。所以罪人不要绝望,神借着基督,借着罪人信靠基督,就使罪人称义。此节强调神称义的对象是罪人,强调称义不是罪人配得的。 ---他的信就算为义。 注:信心指谦卑地接受神所恩赐的。 ---信心是人心里的定意投靠神,但是信心不是功劳,不是贡献。 ---有人质疑信心出于神,说,我若不信,神也没办法。 ---这个人等于在说, 拉撒路若不从坟墓里出来,耶稣也没有办法。他们以为拉撒路从坟墓里出来,是在配合神。断乎不是。他们心目中的圣一直在灵不是权能的神,不是能征服人的意志的神。他们心目中的圣灵唯唯诺诺,听之任之, ---拉撒路复活直观地再现了我们在基督里活过来的属灵实际。 ---拉撒路是死人,没有听觉,听不见耶稣的吩咐,没有意志,配合耶稣的吩咐,更没有运动机能,当耶稣吩咐拉撒路出来时,耶稣的话不仅仅是命令,而且耶稣的话说有就有命立就立,他的话赐予 人生命,赐给拉撒路顺从基督命令的能力。 拉撒路从坟墓出来,不是配合了耶稣,而是耶稣赐予他生命,赐予了他顺服基督的能力。 参考: 《约书亚记》 24:2 约书亚对众民说,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古时你们的列祖,就是亚伯拉罕和拿鹤的父亲他拉,住在大河那边事奉别神,3 我将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从大河那边带来,领他走遍迦南全地,又使他的子孙众多,把以撒赐给他。 ---亚伯拉罕不信主前是拜偶像者。 《罗马书》 11:35 谁是先给了他,使他后来偿还呢? ---神给人的恩典,都不是人的努力挣来的。不是他们给神做了贡献,然后,他们理所当然地承受神的恩典作为工价或报偿。 《罗马书》 4:6 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 ---用在犹太人中德高望重的亚伯拉罕证明了因信称义的真理,保罗又引用在犹太人中引以为傲的大卫诗篇32篇进一步证明因信称义的真理。 ---大卫王写的诗篇32篇也指出神赐给他选民的因信称义的恩典使圣徒何等喜乐蒙福。这个恩典不是圣徒们借着完美遵行律法,从神得来的,而是神将基督的义归算给了信靠基督的人。 参考: 《诗篇》 32:1 (大卫的训诲诗。)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2 凡心里没有诡诈,耶和华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罗马书》 4:7 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 他说,得赦免其过, 注:大卫借着诗篇说,因着基督的功劳,蒙神免除罪孽过犯所应得的刑罚的人是蒙福的人。 ---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注:那些罪孽过犯不被神纪念且不被定罪的人,是蒙福的,是喜乐的。 《罗马书》 4:8 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一个人尽管悖逆不敬虔,但是神因着基督的功劳,因着基督的代赎,没有认为其有罪即免除罪有应得的刑罚的人是蒙恩的人,蒙福的人,喜乐的人。 第二部分 受割礼与称义无关。 《罗马书》 4:9 如此看来,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因我们所说,亚伯拉罕的信,就算为他的义。10 是怎么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 11 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 12 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 逐节注释: 《罗马书》 4:9 如此看来,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因我们所说,亚伯拉罕的信,就算为他的义。 ---第一部分证明了行为与称义无关,下面开始证明功劳与称义无关。 --- 如此看来, 注:综上所述,保罗以亚伯拉罕和大卫为例,证明神因信称义的恩典。但是犹太基督徒强词夺理道,亚伯拉罕和大卫都是因信称义,但是他们都受了割礼。他们不仅仅是因信称义,而且遵守律法比如受割礼,也在称义中起了作用。一些犹太基督徒试图说明因信称义的外邦基督徒也要受割礼,才可以称义。 ---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 注:亚伯拉罕和大卫的例子说明因信称义的福气仅仅赐给大卫和亚伯拉罕这样受割礼的人吗? --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注:当然亚伯拉罕的例子也说明因信称义的恩典也赐给未受割礼的外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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