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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书》第二章 逐节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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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0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g3927 于 2019-4-10 19:59 编辑

加拉太书 第二章 逐节注释
第一部分
《加拉太书》 21 过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并带着提多同去。2 我是奉启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传的福音对弟兄们陈说,却是背地里对那有名望之人说的,惟恐我现在或是从前徒然奔跑。 3 但与我同去的提多虽是希腊人,也没有勉强他受割礼, 4 因为有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要叫我们作奴仆。5 我们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6 至于那些有名望的,不论他是何等人,都与我无干。 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并没有加增我什么, 7 反倒看见了主托我传福音给那未受割礼的人,正如托彼得传福音给那受割礼的人。8 (那感动彼得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动我,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 9 又知道所赐给我的恩典,那称为教会柱石的雅各、矶法、约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礼,叫我们往外邦人那里去,他们往受割礼的人那里去。10 只是愿意我们记念穷人,这也是我本来热心去行的。


逐节注释:
1.《加拉太书》 21 过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并带着提多同去。
---一说:距上一次去耶路撒冷14年后
--另一说:距大马色的蒙召14年后,保罗和巴拿巴有去耶路撒冷,以向使徒们阐明福音真理,坚持因信称义。
---并带着提多同去。 注:《加拉太书》 23指出提多是外邦人。保罗带上提多,作为福音临到未受割礼的外邦人的活见证。
参考:
《使徒行传》 436 有一个利未人,生在塞浦路斯,名叫约瑟,使徒称他为巴拿巴(巴拿巴是亚兰文,翻出来就是劝慰子)。


2.《加拉太书》 22 我是奉启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传的福音对弟兄们陈说,却是背地里对那有名望之人说的,惟恐我现在或是从前徒然奔跑。
--我是奉启示上去的,注:保罗去耶路撒冷不是为了从其他使徒领受福音,而是因着神的带领。
---把我在外邦人中所传的福音对弟兄们陈说,
注:好让他们知道他所传的福音是纯正的,他的使徒权柄是出于基督的。
----却是背地里对那有名望之人说的,注:保罗很有神给的智慧,先没有在大会上公开阐明因信称义,而是先向教会领袖详细阐明福音真理,以表明他的领受与其他使徒是一样的。
----惟恐我现在或是从前徒然奔跑。注:不是保罗担心自己传错了。而是担心使徒们听信了假先知的诬告,说,保罗不是使徒,传播与众使徒传讲的不同的福音。他们诬告保罗的侍奉是没用的,是徒然的。


3.《加拉太书》 23 但与我同去的提多虽是希腊人,也没有勉强他受割礼,
---保罗相信因信称义,割礼是不必要的。
参考:
《提多书》 14 现在写信给提多,就是照着我们共信之道作我真儿子的:愿恩惠、平安从父 神和我们的救主基督耶稣归与你!


4.《加拉太书》 24 因为有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要叫我们作奴仆。
---因为有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  注:为什么没有勉强提多割礼呢?因为保罗在耶路撒冷与众使徒解释割礼和福音的关系的场合中,有假弟兄混迹其中,勉强保罗让提多这样的外邦基督徒受割礼。
---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注:他们像敌方的探子一样窥探天国的虚实漏洞,欲摧毁神的教会以及教会弟兄们因与基督生命的联合而有的自由。即不再被罪辖制,不再靠行律法得救,不再被律法咒诅。
---要叫我们作奴仆。注:他们要借高举仪文,使弟兄们再回到靠律法称义的辖制中。


《加拉太书》 25 我们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
---在基要真理方面,保罗毫不妥协,神好借着福音继续祝福加拉太教会。

《加拉太书》 26 至于那些有名望的,不论他是何等人,都与我无干。 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并没有加增我什么,
---至于那些有名望的,。 注:众使徒们

---不论他是何等人,都与我无干。 注:。 无论他是何等人,多高的声望地位,都不能削弱保罗使徒的权柄和职分
---神不以外貌取人。。 注:神鉴察人心,人外在的一切都不能干扰神的审判
---那些有名望的,并没有加增我什么,。。 注:使徒们对保罗所传福音的认同,也不会加增保罗对自己使徒职分和所传福音纯正性的确认。
--保罗不是藐视其他使徒,而是强调自己的职分出于基督。


《加拉太书》 27 反倒看见了主托我传福音给那未受割礼的人,正如托彼得传福音给那受割礼的人。
--托付不同,但职分和权柄相同


《加拉太书》 28 (那感动彼得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动我,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
---托付不同,权柄的源头相同



《加拉太书》 29 又知道所赐给我的恩典,那称为教会柱石的雅各、矶法、约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礼,叫我们往外邦人那里去,他们往受割礼的人那里去。
---教会领袖们听说了保罗讲述神如何借福音使罪人悔改,彰显神荣耀的恩典。
--右手行相交之礼  指赞同,信赖,共识,团契和接纳。
---其他使徒认可了保罗的职分和权柄,承认仅仅是托付不同。


《加拉太书》 210 只是愿意我们记念穷人,这也是我本来热心去行的。
---使徒们愿意保罗和外邦基督徒纪念和帮助因逼迫和自然灾害而陷入困境的犹太基督徒,以表明教会的合一相爱。保罗完全赞同,并已经帮补犹太信徒。
参考:
《使徒行传》 1128 内中有一位名叫亚迦布,站起来,藉着圣灵指明天下将有大饥荒。这事到革老丢年间果然有了。 29 于是门徒定意照各人的力量捐钱,送去供给住在犹太的弟兄。 30 他们就这样行,把捐项托巴拿巴和扫罗送到众长老那里。



 楼主| 发表于 2019-4-10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3927 于 2019-4-10 20:02 编辑

第二部分:
《加拉太书》 2:11 后来矶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抵挡他。12 从雅各那里来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饭。及至他们来到,他因怕奉割礼的人,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13 其余的犹太人,也都随着他装假。甚至连巴拿巴也随伙装假。14 但我一看见他们行得不正,与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众人面前对矶法说,你既是犹太人,若随外邦人行事,不随犹太人行事,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
15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16 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17 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却仍旧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断乎不是。18 我素来所拆毁的,若重新建造,这就证明自己是犯罪的人。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20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21 我不废掉神的恩。义若是借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逐节注释:
1.《加拉太书》 2:11 后来矶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抵挡他。
--矶法 指彼得
--安提阿  指信徒在此开始被称为基督徒,也是当时外邦教会的中心
--因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抵挡他。 指保罗的使徒职分不亚于彼得
--保罗对罪恶批评,不留情面,直言不讳
--因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抵挡他。指当面指出对方的违背真理的地方,这不是论断。

2.《加拉太书》 2:12 从雅各那里来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饭。及至他们来到,他因怕奉割礼的人,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
--雅各 指主耶稣同母异父的弟弟,已经是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
--从雅各那里来的人 指他们来自雅各所在的耶路撒冷,他们虽然信主,但是依然认为割礼是必要的。
--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饭。及至他们来到,他因怕奉割礼的人,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
指圣经真的是神所默示的,圣经忠实地记叙了彼得的软弱--碍于人情,不敢坚持真理。但是彼得此举给了教会错误的暗示:割礼是必要的。

3.《加拉太书》 2:13 其余的犹太人,也都随着他装假。甚至连巴拿巴也随伙装假。
--其他犹太基督徒也随从彼得的错误做法,连保罗亲密的同工巴拿巴也不敢坚持真理。

4.《加拉太书》 2:14 但我一看见他们行得不正,与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众人面前对矶法说,你既是犹太人,若随外邦人行事,不随犹太人行事,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
---我一看见他们行得不正,与福音的真理不合 指与彼得在一起的犹太基督徒违背福音的真理,即人不能靠守律法中的礼仪和饮食的规条来称义。
--就在众人面前对矶法说  指彼得的作假的榜样影响到与他同住的众人对福音的认识,所以保罗当着众人的面批评彼得,以便澄清真理。
---你既是犹太人,指虽然彼得是犹太人,原本是恪守法律中的礼仪和规条的。
--若随外邦人行事,不随犹太人行事,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 指彼得尽管身为犹太基督徒,如果彼得已经像外邦人一样不随从律法的礼仪和规条,不再恪守犹太人的礼仪和规条,彼得就不应当强迫外邦基督徒恪守犹太律法中饮食等规条。
--

4.《加拉太书》 2:15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
--保罗模仿彼得的语气,一针见血地指出彼得为什么作假:彼得和其他犹太基督徒自以为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怎么能和外邦人吃饭呢。
--外邦的罪人 指在犹太人心目中外邦人是罪人的同义词。

5.《加拉太书》 2:16 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 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 指:基督徒都已然知道罪人被神称义,不是通过行律法,因为我们彻底败坏,以神为敌,罪人称义是借着相信耶稣基督,基督的义就归算给了罪人。

--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 指:连我们这些生来是犹太人的也相信了弥赛亚耶稣,通过相信基督被神称义
--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指人类彻底败坏,与神为仇。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顺服神的律法。

参考:
《诗篇》 143:2 求你不要审问仆人。因为在你面前,凡活着的人,没有一个是义的。

6.《加拉太书》 2:17 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却仍旧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断乎不是。
-- 注:对此有三个主要解释:
1,基督徒因信基督耶稣而称义,却仍然习惯性犯罪,难道我们与之联合的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断乎不可。
如果抛开上下文,以上解释是正确的。但是上下文在讨论恩典和律法的关系,而非信心和行为的关系。所以此解不妥。

2.如果我们寻求在基督里称义,却因只信基督而没有加上遵守律法规定的仪文和规条而有的义,(在律法主义者看来,)仍旧是没有称义,依然是罪人,那就等同于基督叫那些只靠基督称义而不靠律法称义的陷入罪中了?断乎不是。
这种观点比较接近上下文。


3.我们这些生来是犹太人的,如果寻求在基督里的义,废掉了借着律法而得的义,我们不是和没有律法的外邦人一样仍旧是罪人吗?基督使我们犹太人成了没有律法的人,不是在叫人犯罪吗?断乎不是。
这种观点与第二个解释相似,比较接近上下文。


7.《加拉太书》 2:18 我素来所拆毁的,若重新建造,这就证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我素来所拆毁的 我是代词的虚指用法。此处我不是指说话人保罗,而是暗指彼得。

指我彼得一贯所传讲的是不要靠行律法称义,要借着信基督称义
--若重新建造 指如果我彼得今天借着远离外邦基督徒的行为,重新传讲要靠行律法称义,废掉神的恩,那么我彼得真的就是得罪神了。
《加拉太书》 2: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
--“我”指保罗个人,此处也指出所以重生基督徒的经历。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 指基督徒是因着恩典借着律法知罪,律法把毫无盼望的罪人领到基督面前,与基督联合,
--就向律法死了 指基督徒就不再靠律法称义了。死人如何不被律法定罪,我们这些与基督同死的人也不被律法定罪了。
--叫我可以向神活着。指基督徒与基督同死,不是像死人一样被动,无所作为,而是殷勤地为荣耀神而活。

8.《加拉太书》 2:20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
--保罗开始解释基督徒如何向律法死,而向神活的呢?
--我们是与基督的生命联合的人。这个联合如此亲密如此紧密,以至于发生在基督身上的一切,已经发生在我们这重生的人身上了。
--基督徒是如何向律法,罪和世界死的呢?  基督为世间属自己的人钉死在十字架上,我们这与基督联合的人就与基督同死了。我们的罪身或旧人被摧毁。
--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  指现在这个殷勤侍奉主的人所彰显的能力,品格,情感和态度,都不是出于自己。
--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 指圣灵将基督和我们联结在一起。基督借着基督的灵住在我们里面,基督徒和基督关系如此紧密,枝子如何从葡萄树得喂养和供应,基督徒也一样从基督得生命的供应
--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指基督徒如今在这个被世界,罪,试探网罗,逼迫和患难所包围的肉身中侍奉和生活,是借着仰望基督,借着信靠神的应许和恩典,得力量。
--他是爱我,为我舍己。 指基督徒不再我行我素,任意妄为,专心仰赖基督是因为基督爱我们,用宝血之重价买赎了我们。


《加拉太书》 2:21 我不废掉神的恩。义若是借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我不废掉神的恩。 指我不会像那些教导必须割礼的犹太教师那样,废弃和抵挡神的恩典。基督为我们罪人死了。基督的义归算给了我们。
--义若是借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指如果我们靠着天然人的力量行律法,就能称义,我们就不需要救主,那么基督就没有必要被钉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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