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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恩典为何如此奇异》一书中,读到了一个故事,令我感触很深。故事讲的是,在美国民权运动高涨的60年代,有一位叫Will的牧师,也积极的参与到了这场带给美国黑人平等权力的斗争中来。在活动中,Will遇到了Jonathan,一个来自波士顿的神学生。Jonathan非常爱主,而且对黑人充满同情。别的来自北方的学生,只是参加一、两次游行之后就回家了,但Jonathan却毅然的留了下来。很快,Will和Jonathan成为忘年的在主里的挚友。
有一次,一位怀疑论的记者采访Will,问他,“用不到10个字,告诉我,福音讲的是什么?”
Will想了想,说,“我们都是混球,但神还是爱了我们(We are all bastards but God loves us anyway)。”
不久,在一次活动中,Jonathan被一个叫做Thomas的种族主义白人警官残忍的枪杀了。正在Will伤痛欲绝的时候,那位记者又找到了Will,问道,“请问,Jonathan是不是一个混球?”
Will点了点头说,“我们每个人都是罪人,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Jonathan是一个混球。”
“那Thomas呢?”
“当然是!”这个回答来的非常干脆。
然后,这位记者靠近Will,盯着Will的眼睛,问道,“Jonathan和Thomas,上帝更爱哪一个呢?”
这个问题,给了Will极大的震撼 -- 主耶稣的救恩,是为Jonathan准备的,也是为Thomas准备的;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和三天后的复活,是为了被压迫的黑人和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也是为了罪大恶极如Thomas一样的人。这之后,Will不仅向美国的少数民族、弱势群体等传福音和提供帮助,也开始发热心给美国的白人至上主义者,种族主义者,包括三K党成员传福音 -- 在这之前,是没有人向后者传福音的。
在Will所处的年代,最“混球”的,也是他们最不情愿传福音的人,是Thomas这样的人 -- 他们有种族主义者的骄傲和狂妄,他们有掌握权力者的残暴和冷酷,他们更有极端无神论者的愚昧和刚硬。
同样的,在今天,在我们周围的环境里,在我们的心里,我们也有自己不愿去面对、不愿去传福音的混球。他们是谁呢?
我先从自己的角度想了想,对我而言,大概是三类人吧:欺骗我的人,骄傲的人,和我在我周围比我强的世人。
第一类,欺骗我的人。有的时候,坐在出租车里,当我正在给司机师傅讲福音,如果我忽然发觉司机师傅在故意绕路、欺骗我,我就会马上感到非常愤怒,觉得“自己努力体现出来的善良”被对方利用了,于是立即失去了向他传福音的兴致、闭上嘴,恶劣的时候,甚至心里还发咒诅。求主原谅!
也听过一个传道人的讲道,说有一次他和他的儿子在街上买水果,儿子说,“一会儿咱们顺便给他(小贩)传福音吧。”老爸说,“好!”问小贩多少钱,“两块”,还不贵,就买了。交钱的时候,小贩却说,“是两块一两,不是两块一斤!”儿子气坏了,拉着老爸转身就走,“咱们才不给这种人传福音呢!”但感谢主,这位传道人还是给这个小贩讲了福音。
给欺骗自己的人,尤其是当面欺骗自己的人,用爱心传福音,真的是非常难。但我们要记住,主耶稣可不是这样对待我们的,那时的我们自己,恐怕只有更糟糕 -- “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 5:8)
第二类,骄傲的,对我居高临下的人。为什么我特别不愿意向他们传福音呢?因为我自己心里的骄傲。我越是自己骄傲,我越是容不下别人心里的骄傲,我会特别的敏感!
有时候,我在想,我为什么喜欢给弱势群体传福音呢?那是因为神给了我这样的感动,在他们中间,我特别能感受到神的爱和神自己;也是因为这是神的命令,是放在我心里一直的负担。但还有另一个自身的原因,就是和弱势群体在一起的时候,我有一种安全感 -- 我在他们中间呆着就是特别舒服,觉得心里踏实,实在,觉得自己本来就是他们中间的一份子!
而和骄傲的人在一起的时候,会激起我自己的骄傲,以及老我里各种败坏的东西;我觉得别扭,不舒服,浮躁,没有爱心和耐心。不过想一想,信主以前,我们还不是跟这些人一样吗?就是今天,如果我们没有神时时的保守和恩典,我们真的不比他们强一点。
向骄傲的人传福音,不是我们要比他们强,而实在是我们应当尽的本分 -- 主不是同样怜悯了我们这些骄傲悖逆的人吗?我们本都不配得神的恩典。在传福音上,我们也真的要体贴神的意思,而不是自己肉体的感觉。
“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么?你们若单请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么长处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这样行么?”(马太 5章)
第三类,在世上比我强的人,或者具体说,一般是我的老板们。其实我现在的老板是个非常好的人,待人很善良,很温和,在很多地方要强过是基督徒的我。但是向他传福音,尤其是单独一对一的传福音,对我来讲,好象非常难以开口。记得只有一次,是同事问起我的信仰来,我才在饭桌上向包括老板在内的几个同事讲了福音。
Charles Colson是我非常敬重的一位布道家,他曾经是美国总统尼克松的高级幕僚。在他的自传《Born Again》里面,Colson提到他许多次想要给尼克松传福音,特别是在尼克松被弹劾之后、心灰意冷的时候,但是Colson自己讲,出于难以说明的原因,终于还是没有向尼克松讲出口。为这件事,Colson心里一直有一种遗憾。
我给一些下级、同级的同事,都认认真真,从头至尾的讲过福音,可是从没有正经八百的给老板讲过。为什么给老板传福音比较难?我现在能想到的有几个原因。一个可能是心虚 -- 传福音有点教导人的感觉,可是我一个部下,怎么敢去教训老板呢?我想,其实无论是对老板还是其他人传福音,本来最应当的方式就是,用爱心去真诚分享自己的信仰历程和感受,而不是从一个教训人的态度。第二个原因,可能还是放不下自己,怕因此老板会对自己有看法,从而影响了自身属世的好处,因为老板可是要天天见面的呀 -- 在这上面,求神宽恕我的自保心理,也求神加添我的信心和爱心,使我更加深切的知道,救恩是何等的宝贵,又是以怎样的牺牲换来的,从而使我放下自己,用心向每一个尚未得救的灵魂讲述主耶稣的大爱和祂所成就的一切,无论对方和我是什么关系,对我周围的小环境有什么样的影响……
“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林前 9:22)
-- 当主耶稣说,“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时,主并没有把这“万民”区分开来,说要给哪一些作见证,哪一些不要。主耶稣没有给我们选择的余地。我们的任务很明确,就是“要去”!
那么,亲爱的弟兄姊妹们,在你心中,你不情愿去面对、去传福音,但主耶稣同样爱了、付出了宝血的另一种混球是谁呢? 200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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