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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4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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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法属于旧约圣经,已经过时
这种异端思想否定旧约圣经是上帝不变的启示,把旧约圣经与新约圣经截然分开。
2.律法属于以色列人,不属于基督徒
这种异端思想混淆了以色列人与基督徒的异同。以色列人一是指以色列这个民族,更重要的是指上帝的选民,基督徒也是上帝的选民,当然应当遵守上帝的律法。
3.基督向我们启示了更高的道德标准
基督的律法就是上帝的律法,基督来到世界目的并不是向我们启示一个更高级的律法,而是为我们赎罪,而犯罪就是违背上帝的律法。当然基督也赐给我们一些教导,这些教导并不是要改变或废除上帝的律法,乃是正确地解释上帝的律法。
4.基督为我们成全了律法,所以我们不用遵守律法了
基督为我们成全了律法,是指基督完全遵行上帝的律法,为我们作成了完全的义,我们因信他,就可以因信称义。但是,上帝的律法仍然是我们圣洁生活的道德标准,在成圣方面,我们仍然需要遵守上帝的律法。
5.基督徒不再律法之下,在恩典之下
基督徒不在律法之下,是指基督徒不在律法的咒诅之下。但作为一个重生得救的人,律法仍然是我们生活的标准。从这个角度而言,我们仍然处于上帝的律法之下。所以,使徒保罗说:“其实我在上帝面前,不是没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林前9:21)。
6.上帝的律法改变了,在福音时代,我们只要遵守爱的诫命就足够了
圣经上明确见证上帝的律法是不改变的,律法反映的是上帝的性情,是不以时间、地点的不同而不同的。爱的诫命并不能取代其他的诫命。并且,没有其他诫命,特别是十条诫命为忠心的道德律,我们就不晓得合乎上帝心意的爱是什么。假如不是以上帝所启示 的律法为爱的标准,我们就难免顺着自己的邪情私欲行事,这是上帝所恨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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