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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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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8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此“私心”!
士师记:11.31-39
11:31  我从亚扪人那里平平安安回来的时候,无论甚么人,先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就必归你,我也必将他献上为燔祭。”  
11:34  耶弗他回米斯巴,到了自己的家。不料,他女儿拿著鼓跳舞出来迎接他,是他独生的,此外无儿无女。  
11:35  耶弗他看见她,就撕裂衣服说:“哀哉!我的女儿啊,你使我甚是愁苦,叫我作难了,因为我已经向耶和华开口许愿,不能挽回。”  
11:36  他女儿回答说:“父啊,你既向耶和华开口,就当照你口中所说的向我行,因耶和华已经在仇敌亚扪人身上为你报仇。”  
11:37  又对父亲说:“有一件事求你允准:容我去两个月,与同伴在山上,好哀哭我终为处女。”  
11:38  耶弗他说:“你去吧!”就容她去两个月。她便和同伴去了,在山上为她终为处女哀哭。  
11:39  两月已满,她回到父亲那里,父亲就照所许的愿向她行了。女儿终身没有亲近男子。  
11:40  此后,以色列中有个规矩,每年以色列的女子去为基列人耶弗他的女儿哀哭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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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描述里面出现一个小插曲,耶弗他既然能说出“燔祭”这两个字,他就应该能明白燔祭的意义和整个献祭的仪式及程序。必须要有祭司,献祭人,被献的祭物,祭坛四部分组成,献祭人和祭司各有各的工作,而祭物要由献祭人先按手,杀掉,然后交由祭司处理后,献在坛上。祭物要经过被杀,流血,死亡,火烧,最后成为灰烬,还要把祭物的血洒在坛的四周,表明神悦纳人的认罪,因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坛象征对罪的审判,血洒在坛的四周,以此证明神赦免了人的罪,同时预表神的救恩,然后才能结束整个献燔祭的过程。这是献与神为馨香的火祭,是神喜悦的。

翻祭和赎罪祭不同,罪没有馨香可言,神不喜悦罪。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燔祭是人主动地向神悔改顺服,愿意亲近神与神和好的内心意愿的外在表达方式,蒙神悦纳。赎罪祭则是犯罪后被动的牵头牛来赎罪,虽然神接受这种认罪及求神赦免的态度,但是神喜欢认罪的罪人却不喜悦人犯罪。这是两种献祭的区别所在。虽然现在已经不用献祭,但是献祭的内在意义我们还是要重视,犯罪后发自内心的悔罪,主动的向神认罪是神喜悦的。但是也有这种情况:主啊,我犯罪了,以后我一定好好服侍您,我奉献自己的时间,金钱,和我所有的,以此弥补我的罪。我们有没有这种想法和做法呢?认罪、奉献和服侍都重要,但是服侍,奉献不能代替发自内心的认罪!

如此说来,耶弗他的这个献祭有点四不像,他虽然爱神顺服神,在忍受屈辱的时候仰望神,以神的性情待人,但是他还是不怎么认识神。当他以人的思想和处世的态度来对待神的时候,利益互换这种看似公平的属世观念立刻在心头若隐若现,因此就出现了对人的偏差对待。神对人的要求,也是神律法的总纲是爱神爱人,因为对神的不认识,爱神可以爱人却难,人在神面前可以保持谦卑顺服,在人面前立刻回归本相。以人意来处世待事,立刻就显出人的自私自利,而失去了对人的仁慈公义。

认识决定行为:“如果我能平平安安的回来,什么我也不在乎,什么我都舍得献给神。”人的私心一现,立刻表现出可怕的一面,“为了答谢神,宁可把人烧了献给神。”人的私心一现,立刻就和神的关系发生隔膜,堵塞,从而无法明白神的心意。难道神使用他还不让他得胜而归吗?难道神会接受这样的献祭吗?人的私心一现,立刻就以自我为中心,爱人的心被私心蒙住了,爱神的心又在何处?爱神不爱人是我们属灵道路上的一大难题,爱神容易爱人难,原因就是我们的私心,以自我利益好处为前提。圣经教导我们,舍己的前提是爱,舍己没有了,爱在哪里?爱神爱人又将如果体现?这需要我们省思。

人的私心一起,无论是思想,还是做法都会迟钝,最简单的问题也能让人迷糊,他怎么就能确定不是他的女儿第一个出来迎接他呢?女儿出来迎接凯旋归来的父亲再正常不过的了。如果是他女儿,他也会把她献为燔祭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下面的经文提到他后悔了,他把衣服都给撕了。这里面有个问题,因为下面的经文中表达出来的意思是他的女儿一生不嫁。或许有两方面的可能,可能是他明白慈爱的神并不允许人做这种残忍的事情,也或者是祭司阻止了他这种外邦人才有的献祭,此献祭不同于彼献祭。这有点像保罗说的,我们当把自己当作活祭献上,并不是把自己烧了献给神,而是献上自己的一生,全心全意地事奉神,传扬天国福音的意思。

圣经没有对此详细介绍,就无法得出正确结论,在运用方面就以保罗的教导为准吧。我们把自己的儿女献给神就要以圣经教导为依托。旧约当中,以利的两个儿子和撒母耳同样是献上服侍神,可是结果大相径庭。主耶稣幼年时也跟随肉身的父母上耶路撒冷敬拜神,可是这段对话需要我们深思,这记载在路加福音二章。“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吗?”圣经接下来怎么说呢?“他就同他们下去,回到拿撒勒,并且顺从他们。他母亲把这一切的事都存在心里。耶稣的智慧和身量,并神和人喜爱他的心,都一齐增长。”神的拣选我们并不清楚,但是我们自己的责任要尽上,把儿女奉献给神的意愿和自己教导孩子的责任是相连的。以利是反面的例子,他把两个儿子献上,却不加教导及管束,结果这两个儿子说是献给神,但却令以色列人连献祭给神都感觉厌烦了,这样的献上又怎能令神喜悦,又怎能服侍神?

在我们肢体交往当中有没有听过这种说法?“如果神要是医好我的病,我就把我儿子或女儿送去神学院进修,然后一生服侍神。”这是爱神的表现的?还是出于自己的私心?存有这样的心,神会接纳吗?类似的说法还有很多很多,不胜枚举。是否可以把这种认识或态度跟撒母耳的父母相比?关键看人的心。换言之,如果你的病真的被医好了,你还会让自己的孩子去神学院吗?还是送他去金融学院考博?看看撒母耳的父母是怎么说的:哈拿对丈夫说:“等孩子断了奶,我便带他上去朝见耶和华,使他永远住在那里。”“她丈夫以利加拿说:就随你的意行吧!可以等儿子断了奶,但愿耶和华应验他的话。”这里有一个细节,“孩子”和“儿子”意义不同,因为当时他们只有一个儿子,要是有七八个孩子,送一个服侍神倒也舍得。他们很明白神的拣选,同时也有这样的心愿,并且尽上做父母的责任,还每年大老远的给撒母耳送去一身小棉袍。出于甘心的奉献才是神所要的。

说到私心,人的私心并不是什么好词,也做不出什么好事。我们的神其实是最“私心”的,但是他的“私心”却令我们这些属他的儿女掉泪感恩,他宁可把他自己的独子钉死在十字架上,也要换回我们这些罪人。我们的主耶稣“得知”此事,他没有哭,他满心顺服神的安排,在他即将被钉十字架之前,也是他最痛苦的时候,他且说“我父给我的杯,我岂能不喝。”他没有和神提出任何的条件乃是甘心顺服以至于死,他一无所有,但是神将万有都交在他的名下权下。二千年来,多少属神的儿女跪在主的面前痛哭流泪,存感恩的心敬拜这位人类的代罪羔羊,我们的救赎主耶稣基督。如此的“私心”怎不令我们世人动容感恩?愿神的爱心换回我们的私心,以神的心为心,真正的爱神爱人爱己。如此祈求感恩奉救主耶稣基督的圣名,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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