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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宗局发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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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3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宗局发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宗局关于《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活动,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宗教事务局牵头起草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以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安全部联合部门规章形式发布。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箱:zhengfasi@sara.gov.cn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海北沿44号国家宗教事务局(邮编:100009,信封外请标注“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

国家宗教事务局

2018年9月10日

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活动,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宗教信息,是指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讯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传播的有关宗教教义教规、宗教知识、宗教文化、宗教活动等涉及宗教的信息。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发布互联网宗教信息或者提供互联网宗教信息传播平台。

第三条 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第四条 国家支持通过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宣传党的宗教理论和方针政策以及涉及宗教的法律、法规、规章,开展宗教学术研究,介绍宗教知识。

第五条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

第六条 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进行监督管理,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国家安全机关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负责有关行政管理工作。

省级以上宗教事务部门应当会同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国家安全机关等建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协调机制。

第二章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批

第七条 申请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内地居民;

(二)有专门的熟悉国家宗教政策法规的信息审核人员;

(三)有健全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四)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五)有与服务相匹配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六)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无违反国家宗教政策法规的行为。

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及其在境内成立的组织不得在境内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

第八条 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向所在地省级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依法设立或者登记备案的文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二)宗教信息审核人员具备专业能力的情况说明;

(三)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

(四)用于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场所、设施和资金情况;

(五)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和无违反国家宗教政策法规情况承诺书;

(六)拟提供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栏目、功能设置和域名注册相关材料。

申请传播平台服务的,还应当提交平台用户管理规章制度、用户协议范本、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等。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申请表》和用户协议范本涉及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内容由国家宗教事务局制定。

全国性宗教团体及其举办的宗教院校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向国家宗教事务局提出申请。

第九条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名称,除与申请人名称相同以外,不得出现“中国”“中华”“全国”等字样;除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外,不得使用“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宗教名称,也不得使用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等名称。

第十条 省级以上宗教事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核发《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由国家宗教事务局印制。

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后,还应当按照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在服务平台的显著位置明示《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

第十二条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所载机构名称、服务类别、服务项目发生变化,应当报原发证机关审核批准;其他事项变更,应当提前向原发证机关备案。

第十三条 终止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后到电信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拟继续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第三章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

第十五条 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不得含有下列行为或者内容:

(一)利用宗教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宣扬极端主义、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狂热的;

(二)攻击国家宗教政策法规的;

(三)破坏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以及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和睦相处的;

(四)歧视、侮辱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损害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合法权益的;

(五)违背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

(六)从事违法宗教活动或者为违法宗教活动提供便利的;

(七)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经销、发送宗教用品、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非法出版物的;

(八)利用宗教损害公民身体健康,骗取、胁迫取得财物的;

(九)煽动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的;

(十)利用宗教妨碍国家法律确定的司法、教育、婚姻、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

(十一)假冒宗教教职人员开展活动的;

(十二)利用宗教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十三)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发展教徒;

(十四)违反《宗教事务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第十六条 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可以且仅限于在其自建的网络平台上由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阐释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引导信教公民正信正行。讲经讲道实行实名制管理。

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讲经讲道或者转发、链接相关内容。

第十七条 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宗教院校,可以且仅限于在其自建的网络平台上开展面向宗教院校学生、宗教教职人员的宗教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实行实名管理。

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开展宗教教育培训。

第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直播或者录播拜佛、烧香、受戒、诵经、礼拜、弥撒、受洗等宗教活动。

第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以宗教名义开展募捐。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发起设立的慈善组织在互联网上开展慈善募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提供互联网宗教信息传播平台的,应当与平台注册用户签订协议,核验并留存用户真实身份信息。

第二十一条 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加强对服务内容和传播平台的管理,发现处理违法和不良信息,对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信息,应当立即采取停止传输、消除该信息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 互联网信息传播平台未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应当加强平台注册用户管理,禁止在其平台上发布宗教信息。

第二十三条 各级宗教事务部门应当加强对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日常指导、监督、检查,建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违规档案、失信名单和约谈制度,接受对违法违规提供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举报,研判互联网宗教信息,及时将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国家安全机关。

第二十四条 网信部门应当加强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内容管理,依法处置违法违规互联网宗教信息。

第二十五条 电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市场准入、网络接入、网络资源等监管,依法配合处置违法违规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公安部门应当依法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监督管理,防范和处置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七条 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依法防范和处置境外机构、组织、个人以及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在互联网上利用宗教进行的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未经许可、超出许可范围、许可过期或者服务过程中不再符合许可条件后仍提供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由省级以上宗教事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会同电信主管部门责令终止服务、关闭网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由省级以上宗教事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会同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终止其服务、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会同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关闭网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平台注册用户传播违法宗教信息,情节严重的,由省级以上宗教事务部门责令互联网宗教信息传播平台提供者注销平台注册用户账号、会同公安等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同时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国家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等相关管理规定的,由省级以上宗教事务部门会同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等依法处置。

第三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应当给予处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在本办法施行前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安全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8年 月 日起施行。


http://www.sohu.com/a/253118867_99962847

发表于 2018-9-13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早上看到这条类似消息,起初内心很纠结,但是内心感触是上帝借着这个事情让我们这些的蒙恩的人从一个宗教的假冒伪善之中出来,思想我们的信仰是什么?

彼得前书第三章

8总而言之,你们都要同心,彼此体恤,相爱如弟兄,存慈怜谦卑的心。
9不以恶报恶,以辱骂还辱骂,倒要祝福。因你们是为此蒙召,好叫你们承受福气。
10因为经上说,人若爱生命,愿享美福,须要禁止舌头不出恶言,嘴唇不说诡诈的话。
11也要离恶行善。寻求和睦,一心追赶。
12因为主的眼看顾义人,主的耳听他们的祈祷。惟有行恶的人,主向他们变脸。
13你们若是热心行善,有谁害你们呢?
14你们就是为义受苦,也是有福的。不要怕人的威吓,也不要惊慌(的威吓或作所怕的)。
15只要心里尊主基督为圣。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
16存着无亏的良心,叫你们在何事上被毁谤,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诬赖你们在基督里有好品行的人,自觉羞愧。
17神的旨意若是叫你们因行善受苦,总强如因行恶受苦。

约翰三书
11亲爱的兄弟阿,不要效法恶,只要效法善。行善的属乎神。行恶的未曾见过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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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3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宗教信息,是指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讯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传播的有关宗教教义教规、宗教知识、宗教文化、宗教活动等涉及宗教的信息。

第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直播或者录播拜佛、烧香、受戒、诵经、礼拜、弥撒、受洗等宗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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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3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力和弹性总是存在。

当以色列人被掳巴比伦,如但以理一般,眼看神的应许无法实现,国仇家恨使他无可释怀。

1那时,保佑你本国之民的天使长(原文作大君)米迦勒必站起来,并且有大艰难,从有国以来直到此时,没有这样的。你本国的民中,凡名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
2睡在尘埃中的,必有多人复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远被憎恶的。
3智慧人必发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归义的,必发光如星,直到永永远远。
......
9他说,但以理阿,你只管去。因为这话已经隐藏封闭,直到末时。
10必有许多人使自己清净洁白,且被熬炼。但恶人仍必行恶,一切恶人都不明白,惟独智慧人能明白。
11从除掉常献的燔祭,并设立那行毁坏可憎之物的时候,必有一千二百九十日。
12等到一千三百三十五日的,那人便为有福。
13你且去等候结局,因为你必安歇。到了末期,你必起来,享受你的福分。

行善的见证荒凉,宗教之中的基督徒假冒伪善,西方基督教信仰没落,理论和神学装备的人以为是在服事神。西方基督教教会没落,才有许多人打着基督教旗号,以社会公义为名表表演”讲道“,表演”传福音“。

那些宣传聚会被拆毁,十字架被拆除的人,挂着牧师的虚名,有的怎么行的跟社会运动分子一样,这个是我困惑的?那么基督徒需要如何分辨那些似是而非的随意按立的假牧人呢?即便扣一个改革宗的名头,即便整一个某某援助网?我想许多背后的离弃基督教导的地方是许多人不愿意去分辨和查验的。

若是地上的耶路撒冷被围困,被罗马提多将军包围了,那些负隅顽抗,妄想建立一个属地的犹太教国家的人,即便在城内哀哭切齿,他们也不会明白和相信耶稣基督的教导和行径的?妄想把天上的盼望在地上靠着人的努力而实现,这样的权势是来自于基督还是敌基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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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3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火上冰 于 2018-9-13 14:41 编辑

马太福音
24:13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信靠 神的必不致于羞愧。主啊!求你按照你应许的坚固属于你的小羊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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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3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三)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发展教徒;
家庭教会神学院是否违法?而且很多家庭教会拒绝登记的,觉得教会,聚会的地方登记了,就等于和世界联合,觉得有兽的印记了。好属灵啊。肉体的登记和灵的登记,混为一谈了都。


第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直播或者录播拜佛、烧香、受戒、诵经、礼拜、弥撒、受洗等宗教活动。
发讲章将要违法?比如现在这边这样?论坛好多人发讲章,文字形式的。看来要被禁止了?逼迫临到了?
而且全部信徒都要保持一致的看法,统一的旗帜。有时候和非信徒有纠纷,信仰上也要必须妥协吗?为了达到和谐的目的?

(九)煽动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的;
未成年人不可以信教吗?信教就应该参与活动的。未成年人不是公民?不过好像公民的定义是年满18周岁的。

让我想到一个事情。
===============
法老王下命令,要处死希伯来孩子。但是摩西的父母没有那么做。
现在许多国家法律规定,同性恋合法。但是,圣经里,严格禁止同性恋。
那么,问题来了。地方的王的命令,和万王之王万主之主的命令,冲突的时候,你会选择哪个?你该怎么做?
是不是逼迫来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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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3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归来滴小花 于 2018-9-14 00:14 编辑
QCH 发表于 2018-9-13 22:51
(十三)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发展教徒;
家庭教会神学院是否违法?而且很多家庭教 ...

耶稣说作为公民你要纳税遵纪守法,你要为主做见证,你建立一家公司全世界都知道要正规注册,你结婚生孩子上户口都要登记,这是正常的法律程序,全世界的法律规定都如此,现在我们没有遭受初期教会的大逼迫,政府允许我们建立教堂正常聚会,我们不是见不得光的非法组织,我们遵纪守法,为何不能登记?非要偷偷摸摸,难道我们堂堂正正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这是好见证吗?本来堂堂正正没事的非要弄出是非来?

所以我个人认为,一般正常情况下,以打着属灵与属肉体的口号拒绝正常法律程序合法化的,是不符合圣经教导的,我们本来堂堂正正光明正大,为何非要弄得偷鸡摸狗见得不光?

特别情况特殊情况例外!

就算在罗马大逼迫时期,保罗等教会领袖教导信徒要顺服,为罗马统治者祷告,好让我们平安度日,耶稣多次说的明明白白,他的国在天上不在地上,面对门徒企图打着他的旗号推翻罗马,耶稣都逃掉了,耶稣说我来不是要这样,我来是要拯救人的灵魂使人得救,所以任何打着基督名义而不顺服的,都不符合圣经教导,耶稣教导我们要遵纪守法,为他们祷告好让我们平安度日,我们的任务就是传福音拯救灵魂使人得救脱离罪恶过圣洁生活。

我们因为圣经的教导而遵纪守法。

我去过家庭教会三自教会,我听过他们的讲道,我反而认为家庭教会被灵恩影响大于三自教会,相反有些三自教会的教导还是遵从圣经,不要以偏概全。

我们生活在这里因为圣经的教导我们遵从法律,但同时面对一些情况也要懂得保护自己,有智慧处理一些情况。我们不要迷信以人的知识去解读圣经,读经不是迷信,而是让人有次序正常健康的过圣洁生活。

另外你最后举的例子相当不恰当,你不要瞎解经比喻,埃及屠杀以色列男童是因为魔鬼借埃及法老之手要杀死以色列幼童避免带领以色列出埃及的摩西出现,同时也可以杜绝主耶稣的出生,而且也有当时特定时代背景与现在有很大不同,以色列当时是埃及的奴隶,不断发展壮大,有人诬陷以色列会造反,再加上神说他会兴起一个人带领以色列出埃及,如果当时所有的以色列奴隶都走了,埃及的金字塔怎么办?埃及就因为缺少奴隶的使用而造成损失。

未成年不信宗教,是为了国家安定以防止恐怖分子那样的出现,是可以理解的,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易冲动,这样是防止错误引导未成年,以其他角度来理解是对未成年的保护,未成年无法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成年人则可以一般来讲通过理智成熟抉择,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会给社会带来伤害,但不极端的正常聚会没有被停止,所以不要瞎说,那么圣经当中教导人行善圣洁度日,即便非信徒也明白是对孩子好的教育教导,国家倡导的是健康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这无可厚非,我们圣经教导是有好的见证,所以不会出现极端的,因此你不要瞎解释圣经不要瞎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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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4 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火上冰 于 2018-9-14 07:27 编辑

圣经之中男女受造不同,上帝的圣言要借着弟兄传讲和教养后代,从旧约到新约都是如此。在困难之中,逼迫的环境之中,弟兄先天受造就比姐妹本应当承受更大压力。

基督徒的信仰传承不是外在的宗教礼仪,建筑与思想生发的情感和热心。如同一艘航船,核心是一个方舟,一个上帝同在的约柜,一个上帝荣耀的居所,因着完全者基督耶稣的临在,以马内利居住在一切信靠他被他买赎回来的人身体为圣殿的见证之中。因着生命之恩的缘故,上帝搭配男女,设立婚姻,虽婚姻之中的男女会老去,姐妹的职责是与弟兄一起建立家庭,生养和教育虔敬的后代。弟兄在信仰上站立的稳,姐妹蒙福,姐妹在主里顺服,弟兄也蒙福。养育敬虔的后代,这是家庭的责任,作为家庭之舟的领航员船长,弟兄作为领袖的位分当仁不让。

一船之长必须看顾船员。如果使用人在世上是寄居的来比喻基督徒这短短却为神使用的一生的话,即便是有形质的建筑和会所都如同帐幕一样,一个建筑的聚集的信上帝的人,所宝贵的不是砖石建筑的本身,而是上帝的荣耀的同在。对于基督徒的荣耀而言,就是那在十字架上将父与子同在的荣耀完全彰显的基督,以那一位受苦的仆人弥赛亚基督,上帝喜悦的仆人为主,为基督的人才是基督徒。在灵恩迷惑之中的人的错误在于想要承受祝福却不是通过那一位流血舍命的基督,在理论与仪礼之中被迷惑的人仅仅在宗教与理性之中以为得着了自己一厢情愿的基督。

正如圣经所言,一个人无论尊卑,自己的位分在哪里? 无论是看顾群羊的牧者还是没有牧人随遇而安的小羊,先明白自己的位分。无论尊贵卑贱,无论职责重大还是轻微,基督徒能说话能交流的是信心。

一个信上帝的母亲,使用眼泪与忍耐,将自己的爱子凭着信心藏了三个月,这是摩西母亲的信心;一个久盼得子的母亲将自己的孩子自小分别为圣,使他成为拿细耳人,在圣殿之中祭司中间学习事奉上帝的功课,这是撒母耳母亲哈拿的信心;那我心尊主为大的玛利亚,更是成为上帝拣选的器皿,成为上帝使用的成就永远救赎的耶稣的母亲。

提摩太后书第三章之中,末世的人性与假冒伪善的信仰显多的时候,要在基督里虔敬度日的人一定会遇到逼迫。在宗教之中被伪善和外表的敬虔蒙蔽的人,活在自欺欺人之中,这是很现实的圣经之中的教导。我个人是不认同许多姐妹在神学和服事方面的立场和态度的。

那些凭着信心流着眼泪撒种的,一定会得着收成,欢喜收割的。想起前几日看到的一则图片,一个年长的老姐妹,来到曾经聚会的地方,平日默默无闻的姐妹跪在地上祷告的情景胜过我们这些人在网上的千言万语。那些在神所托付的羊群之中安慰和坚固羊群的牧人,越在艰难的日子之中,他们身上流露的柔和谦卑的性情和不以权柄胁迫群羊的特质,只会越来越多的使就近他的人亲近那位共同见证的救主基督耶稣。昨天读到一个在主后110年殉道的安提阿的弟兄这样说:Where the bishop is to be seen, there let all his people be; just as wherever Jesus Christ is present, we have the catholic Church.那些为羊群尽责的做监督在那里被看到,就如同那当日指着耶稣,尽诸般的义的赎罪的羔羊耶稣,被责备宗教之中的人的伪善的施洗约翰所见证出来一样,当首牧显现的时候,那些在生命性情与样式上更多像基督耶稣的教会的监督看顾主的羊的时候,那就真的如同耶稣基督同在一样,那是我们基督徒所见证的大而公的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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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4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QCH 发表于 2018-9-13 22:51
(十三)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发展教徒;
家庭教会神学院是否违法?而且很多家庭教 ...

楼主,这是还未正式发行的草案,所以面对一些情况不要太过于大惊小怪,我们可以为此祷告,求神怜悯,草案中规定相关论坛等要注册登记管理,如果从安全管理角度来讲,任何国家都是如此,米国亦是如此,即便他们是基督化国家,这是防止极端狂热恐怖分子渗透的有效管理,有些事情我们有理智理性,我们可以理解,为了安全稳定,我们可以配合,同时我们也是做见证,我们遵纪守法,对于任何人不能发表相关信息,若神允许真如此,我们也只有顺服,现在网上也有很多异端狂热打着我们基督教的名头败坏我们的名声,若不让我们在某些公开场所传福音,法律立定我们要顺服,这是神许可的,耶稣顺服致死都可以上十字架,我们也当顺服,并为此祷告求神怜悯保护我们,现在这些规定依然允许符合法律的教会正常聚会传福音,所以情况不如你所想你所说那样的,我们拜天可以去教堂聚会听讲道,我们生活在这里,很多事情与其他不同,这里有这里的规定与法律,我们生活在这里就要顺服,并为这里多祷告,使彼此理解,使我们可以在平安的日子里,可以正常聚会传福音的日子里,去好好挽救人的灵魂,要有智慧,要学会避免所引发麻烦,也希望增进彼此理解我们在论坛传福音不怀恶意,但法律不允许我们也顺服,草案说不允许随便在网上以个人名义进行活动,但可以合法基督网站由牧师等同样可以传福音,所以并未禁止法律规定的传福音,所以在草案发布前,我们可以祷告求神怜悯,或许可以改变一二,若神最终许可这条,我们也要顺服。

我们因为神而顺服,神也必保守我们,面对一些情况我们要有智慧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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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4 18: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顺服神,不顺服人,怎么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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