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结果与讨论
会对圣灵的议题有不同的见解,原因便是圣经并未明确记载,以致于神学家们会有不同的领悟。但是圣经虽然没有说明,但是仍然不可跳脱圣经的启示,故以下的讨论当然是以圣经为依据,针对不同的主张给予批判或检讨。
对俄利根的批判
俄利根以寓意解经的观念,代入神学的讨论。一方面承认神学思维的奥秘,既然是奥秘就不可言说,然而俄利根又要强加解释,所以会把自己陷入在二难之中。
在对西1:16的解释上画蛇添足,反而变成圣灵次位论。
「圣灵是父借着基督所造的最好的,也是次序上的第一」[注 5],圣灵不是受造的,这会成为圣灵的亚流主义。
「为这缘故,圣灵不称为神自己的儿子」,俄利根站在圣灵的角度说话,这实在是解释过头了。
为了区分三,而牺牲了子与圣灵的位格。
虽然俄利根在圣灵论的议题上,出现了解释上的不周全,将圣灵置于被造的、被排序的,甚至有陷入次位论的危险。但是处在2-3世纪,面对撒伯流主义的冲击,俄利根以独立实质(hypostasis)回应。但俄利根不可能预见未来的亚流竟然只取他二大主张之一的:子从于父、灵从于子的观念,而发展出亚流主义。笔者(谁?)相信这不是俄利根的本意,因为他也曾写道:「在三位一体里,并没有哪一位比较大或者比较小。」[20]但在解释上的过份形容与任意想像,的确不是神学思考的最佳途径。
对奥古斯丁的批判
奥古斯丁「和子」而出的圣灵观是西方教会一致认可的,然而奥古斯丁所推论的依据却非无懈可击。
论者难以认同「圣灵是父和子的互爱」。父和子的互爱为什么要有圣灵?父和子的互爱与圣灵何干?
奥古斯丁认为「父子因着他们与圣灵的关系,形成了一个单一体」。但父是一切的源头,关系的确立者;父、子、圣灵本体相同,成为「一个单一体」的原因是「因着父的意志」,不是「因着与圣灵的关系」。
奥古斯丁认为「父子对圣灵的关系是相同的,关系既同,作为就不可分」。关系与行为是不同的概念,关系相同不必然导致行为相同。
固然「父把一切都给了子,也把发出圣灵的能力给了子」,但是子拥有发出圣灵的能力,不等于圣灵是由子而发出,除非圣经有更明确的证据。
奥古斯丁不懂希腊文,他的思想架构是建立在拉丁体系的西方罗马文化当中,奥古斯丁是以法律观点来处理他所面临的神学议题[注 6]。法律在本质上不是在追求真理,法律存在的目的在解决争议,解决:人与人、人与社群、社群与社群的争议。所以逻辑思维在法律的前提之下,必须做出协调与让步,因为为的是处理争议,不是以此来穷究事理。加上拉丁文化的实用哲学,与大公教会不太强调圣经至上的教会传统,所以容易在神学议题上过及推广,以致于奥古斯丁会认为圣灵是由父而子而出。因为这样可以解释何以神的灵又是子的灵。
对约翰的批判
大马士革的圣约翰的神学思想源自于迦帕多家三教父,东方教会的正统教训就是:圣灵「借着子来自父」[21]。在这个神学议题上约翰并没有进步多少。
约翰认为「圣灵从父出来而借着子以交通」。圣灵需要借子和父交通吗?
约翰认为「子与灵都是借着父而存在」。这多少反映出东方教会「一而三」的神观。
约翰承认无法知道产生和发出的区别。这是一种负责任的治学态度,也是在神面前谦卑的表现。
或许因为保持者希腊哲学严谨的思维,与对圣经的尊重,约翰不愿意对圣经未曾明说的部分多加解释。但是东方教会「借子」的说法还是超出圣经的记载,可能的原因是:
根据约1:3「万物是借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他造的。」但是圣灵并非受造之物。
受西方教会影响,认为圣灵的存在必须与子有分。
东方教会一直处于皇帝的监控之下,也极为注意教会内部的思想意向。 [22]在与西方罗马教会的神学之辩中,皇室扮演相当程度的角色。神学议题之争,当然也成为牵动着东西方政治风向球。故东西方坚持「借子」与「和子」,也可能是政治角力的必然。
结论与建议
在东西方圣灵论的争论中,没有赢家,双方都是输家。针对一个过于人类理性思维所能处理的议题「神的起源」,只看到人的有限与败坏:无解与分裂。圣经虽未提供一切神学问题的答案,但一切答案不当逾越圣经。神学取向也影响神学实践,以教会建筑为例,从东方教会的中央十字架教堂的结构[注 7],就可以看出东方教会的神学主张:圣父是一切的中心[注 8]。
参见
三位一体论:圣父、圣子、圣灵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9C%A3%E7%81%B5
信经:《尼西亞信經》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 ... E%E4%BF%A1%E7%B6%93
东西教会大分裂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 ... 7%E5%88%86%E8%A3%82
注释
有些教會史家將西方大公教會於1378年三位教宗的教權爭奪,視為教會另一次大分裂。筆者(誰?)認為其影響力不足以與另外二次抗衡,且產生的原因只在個人的權利保衛,與整體教會信仰本質與信仰群體無關,故不予以列入。參閱:奧爾森,《神學的故事》,吳瑞誠、徐成德 譯,(台北:校園書房出版社,2002) ,頁414,428。
大马士革的圣约翰是著名的拜占庭希臘聖詩作者。
這節經文指的是《希伯来聖經》,甚至只指摩西五經。但正統的基督教信仰,堅決相信整本基督教《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
希臘文字詞分析參閱:Bible Works, version 6.0, CD-ROM, 2003。
παρά(para):from, of, with, before, near, beside, beside, by - preposition genitive
πέμψω(peuma):send, commission, appoint - verb indicative future active 1st person singular
ἐκπορεύεται(eukporeuetai):go, come out, come from, rise (of the dead), spread - verb indicative present middle 3rd person singular
πνεύμα(pneuma):Spirit (of God); spirit, wind, breath, ghost, apparition - noun nominative neuter singular common
筆者(誰?)無法證實此句翻譯是否屬實,希望是忠於原文的翻譯,尤其是『造』這個字。
論者難以對奧古斯丁早年放蕩生活、摩尼教與新伯拉圖主義背景,是否對他的聖靈觀有影響做出判斷及分析。
這是一種以中央為主體,聖壇置於一個十字架中央的教會建築模式。以查士丁尼皇帝(Justinian, 527-65)時期的圣索菲亞大教堂為代表。這不同於以實用主義為主,由人民會堂與法院改建而成的羅馬式巴西利卡(Basilica)教堂。
这與子是救贖的中心并不衝突。
参考文献
引用
filioque, n. 牛津英語詞典 (第三版). 牛津大學出版社. 2001 (英语).
周聯華,《神學綱要》,卷三,(台北:台灣基督教文藝出版社,2000),150-1。
同上,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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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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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爾森,《神學的故事》,115-7。
同上,123。
周聯華,《神學綱要》,卷三, 154-5。
同上,155。
同上。
奧古斯丁,《懺悔錄》,徐玉芹譯(台北:志文出版社,1997),198-9。
麥葛福,《基督教神學原典精華》,楊長慧譯,(台北:校園書房出版社,2003),140。
凱利,《早期基督教義》, 187。
費多鐸 編,《東方教父選集》,沈鮮維楨、都孟高 等 譯(香港:基督教輔僑出版社,1964), 303。
楊牧谷 主編,《當代神學辭典CD版》,〈大馬色的約翰〉(台北:校園書房出版社,1997)。
周聯華,《神學綱要》,卷三,161。
費多鐸 編,《東方教父選集》,324。
Bible Works, version 6.0, CD-ROM, 2003。
奧爾森,《神學的故事》,127。
凱利,《早期基督教義》,178-9。
陳志強,《拜占廷學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170-1。另外在非拉拉舉行(1438-9)的會議中,希臘教長合理地提出,無論「和子」教義有多正確,未徵詢希臘教會同意,就私下把「和子」一語加進去,是不合法的,更可見「和子」爭議完全不是單純的教義之辯。參閱:楊牧谷主編,《當代神學辭典CD版》,〈「和子」爭辯〉。
来源
周聯華:《神學綱要》,卷三。台北:台灣基督教文藝出版社,2000。
陳志強:《拜占廷學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麥葛福:《基督教神學原典精華》。楊長慧 譯。台北:校園書房出版社,2003。
凱利:《早期基督教義》。康來昌 譯。台北:華神出版社,1984。
費多鐸 編:《東方教父選集》。沈鮮維楨、都孟高 等 譯。香港:基督教輔僑出版社,1964。
希波的奧古斯丁:《懺悔錄》。徐玉芹 譯。台北:志文出版社,1997。
奧爾森:《神學的故事》。吳瑞誠、徐成德 譯。台北:校園書房出版社,2002。
聖經工具:Bible Works, version 6.0, CD-ROM,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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