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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山車般的邏輯,拍腦袋般的引用,傳銷講師般的語法。真給我們台灣人丟臉。普救論是異端,你極端改革宗一樣是異端。
神的拯救和揀選,是以神自己的全知全能為基礎,因此它可以跨越時空和可能性的藩籬,滿足了神完全的愛和完全的公義一體兩面的整全屬性。神的遺棄因此也是公義的,不與他的愛相違背。為何?因神憐憫被救之人的有限性,為使被救的可以被救,所以神使用這樣的有限性為標準(而不是使用自己的全能為標準)--使被遺棄的被遺棄(就是抗拒他及還不清自己所欠的)。神遺棄人,並不是不愛,而是正因為愛那要救的,不能違背自己公義的神就遺棄了不能滿足自己公義的--這完全沒有減損神“完全的愛”的屬性,神的愛向所有人顯明,並不是只向已蒙召的顯明。聖經寫明是人自己恨惡光,不來就光,光卻始終是光,是照耀全地的。
這一揀選的事實,到錢曜誠那裏,就非得放進人的理性中運行,結果推導出一個“神恨罪也恨人”的錯誤結論來,請問神恨人還造他幹嘛?神全知知道人要墮落還造他做僕人幹嘛?神又造撒旦幹什麽?神恨人又揀選偏愛一群人,那公義又在哪裏?你們不明白神愛的意義,也不明白為什麽基督要來,為什麽要有門徒,為什麽要有傳承,為什麽傳福音,你們不知道自己身為僕人屬靈工作的意義,按你們的邏輯,傳福音就只是發傳單的,反正你在名單上你就信了,你不在名單上你就不會信。在你們那膚淺的邏輯中,不僅僅給自己做又惡又懶的僕人找到了藉口,神也在其中真的變為無能。強行用人並非全知全能的理性去解釋神的屬性,結果只能是撕裂曲解神的屬性。
人就是人,人是不能明了神的。人只能通過神所啓示,所顯現的去理解神(實際也就不是去“理解”神,而是去聽從神的命令),神所顯現所啓示的是什麽?是人從聖經斷句殘章中理解的隻言片語嗎?不是。神所顯現所啓示的,就是耶穌基督自己。唯有耶穌基督的言行,彰顯了神真實的屬性和真實的意願。主耶穌基督如何對待罪,如何對待罪人,如何對待信神的人,如何對待不信神的人,四福音書記敘得清清楚楚,就是為讓不識字的婦孺也可以領悟,而不讓文士們瞎創“教義”。
主耶穌基督所認可給稱為他名下門徒的命令,就是盡心,盡性,盡意愛神,并愛人如己。并沒有要門徒去越份思想揀選的事,也沒有要門徒自認是被揀選的,主反而經常提醒門徒不要以為自己定然得救了。使徒們以後也清晰傳達主的意思,如腓立比書記:“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又如彼得後書記:“正因這緣故,你們要分外地殷勤: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識;有了知識,又要加上節制;有了節制,又要加上忍耐;有了忍耐,又要加上虔敬;有了虔敬,又要加上愛弟兄的心;有了愛弟兄的心,又要加上愛眾人的心。”神若不愛人,我們愛眾人幹嘛呢?這一切都在說明神的屬性是完全的愛和完全的公義,他對罪的恨對我們被揀選的人也是一樣,他對他所造物的愛對沒有被揀選的人也是一樣。因此他道成肉身的聖子才有聖經所記載的言行。
人是非常有限的,神積極揀選和積極遺棄,確實不錯。但那是神的工作,不是我們的事,我們在我們的有限中,唯有按照耶穌基督的樣式來思想行為,才能夠做傳福音的工作。加爾文講揀選也是放在拯救論里的,是為鼓勵人得救的信心,是用來證明神愛人,不是用來論證神恨人。如果你腦子里裝滿神遺棄別人的念頭,懷揣着逾越本份的狂熱,豈還能正確傳達神的意願?
你們極端改革宗一派的行為,正如提摩太書中所指的:“若有人傳異教,不服從我們主耶穌基督純正的話與那合乎敬虔的道理,他是自高自大,一無所知,專好問難,爭辯言辭,從此就生出嫉妒、紛爭、毀謗、妄疑,並那壞了心術、失喪真理之人的爭競。他們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主說過,不從門進去的就是賊。只有耶穌基督是羊的門,不通過耶穌基督來認識神屬性的,都是憑私意胡說八道。你們不用效法耶穌基督就可以認識上帝,宣講神旨意,那建議你們給自己起個名“東方拉比”,或“新琐罗亚斯德教”什麽也好,反正不要叫基督教會了,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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