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现在香港有很多灵恩的运动,我们要与他们一同追求吗?按主的话,你对灵恩有什么看法?什么才是正确的看法?属灵方面我们应该有什么学习? 江弟兄:一九三五年,在我们中间曾一度开始灵恩的工作。在这之前,倪弟兄对灵恩的事情不清楚,也没有经历。虽然那个时候中国已经有灵恩运动,中国的神召会是宣逊(W. W. Simpson)开始的,他是宣信(A. Benjamin Simpson)的同工,后来因着灵恩的看法不同,彼此就分开了;之后他就在中国开始了神召会。当时也有五旬节运动(Pentecostal Movement)但那时候我们都没有接触,也不懂得。
灵恩的经历和体验
一九三五年,倪弟兄在生命上感到枯干,有意到英国去看史百克弟兄,盼望从史弟兄那里得着帮助。在他动身前往英国前,有一位很爱主弟兄单大夫(Dr. Thornton Stearns)请倪弟兄到济南去,他是济南齐鲁大学的外科主任。倪弟兄在济南时碰上了巴若蓝小姐(Miss Elizabeth Fischbacher;在香港年长一点的弟兄姊妹都认识她,因她在香港服侍多年);巴小姐本是内地会的教师,但她有灵恩经历,所以她与倪弟兄交通关乎灵恩的事情;其后当倪弟兄自己一个人祷告的时候,就经历了圣灵的浇灌。于是他打电报到上海,说:“我遇见了主。”他因此不去英国。而当他回到上海后,就召聚我们在上海的同工(那年是我第一年出来与倪弟兄在一起的时候),大概有七、八个人,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每个早晨,带领我们查圣经,一起祷告,一同追求。感谢主!过了一个星期,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了经历,但不是相同的经历。我听见灵歌,那真的是灵歌;有一位姊妹,本是不会唱歌的,当圣灵充满她的时候,她就唱出美妙的灵歌来,真是感动人。
从圣经看灵恩 就着这问题,我们去查考圣经,结果发现几件事情:
1、认识灵浸的真义
第一,所谓“灵浸”(Baptism of the Holy Spirit),圣经上从没有这个名词,因为施浸者(baptizer)是基督,基督是元首,圣灵是中介人(agent),好像受浸一样,圣灵是水,给我们施浸的不是水,施浸的是基督,“祂要用圣灵与火给你们施洗。”(太三11)是基督用圣灵替我们施洗,我们是在圣灵里受浸,不是受圣灵的浸。这“圣灵的浸”,名称是错的,因为名称错了,追求的对象也就错了。灵恩派追求的对象变成圣灵,不是基督了。
圣经明明告诉我们,耶稣说:“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祂要荣耀我……”(约十六13-14)圣灵来是为荣耀基督,不是来荣耀自己的;圣灵来是要荣耀基督,高抬基督,祂是隐藏的,祂不要人注意祂,祂要人注意基督。现在的灵恩运动,因为领会是“圣灵的浸”(Baptism of the Holy Spirit),所以就去注意圣灵了,成了去追求圣灵,而不是追求基督。这是灵恩的一个大错误,是神不喜悦的,是主所不喜悦的事情,也是圣灵所不喜悦的;因为祂要隐藏,而你却要把祂高举,却要去追求祂。这个对象有问题。
2、不是追求能力 第二,今天人为什么追求灵恩?你若问他们的动机,都是为要得“能力”。他们不是真正追求圣灵自己,而是要圣灵的能力。如果真是要圣灵自己,那么感谢主;因为若真正要圣灵自己,那圣灵要管他了,叫他不能乱来。若是追求圣灵的能力,不是圣灵自己,就有问题了。圣灵是有位格的,是神,祂住在我们的里面,我们要顺服祂,不是圣灵来顺服我们,乃是我们顺服圣灵。这是圣经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