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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丽艳姊妹的天堂地狱见证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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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 0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篇文章写起来极其艰难,因为有些话不得不说,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说,说了又有什么用。当我提醒老家的教会不要受丽艳姊妹的迷惑时,一句不用提醒我们,我们会分辨的,让我不知所措,如今这话言犹在耳,令我感到不知是难过还是无奈。我祈求上帝帮助我,不要失了爱心,也不要落在论断之中。


      感谢神,让我认识耶稣,并因他的名得生命,更感谢神,赐给我渴慕神话语的心,让我的生命能在神的话语上被建造和成长。回想起初蒙召的时候,当时真真的与神相遇,切身经历到了神,与此同时神也将渴慕的心赐给我,那一段时期我也有过挣扎,是继续在感性内追求属灵经历还是理性的学习神的话语,透过神的话更加认识神呢,至终我选择了后者,岁月如梭,光阴似箭,经过这么多年的学习,个人感觉自己对基本信仰变得越发的严谨和保守。我深信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其中的每一句话都是不能加添和删减的,正像启示录22:18-19节所讲的,圣经上说:我向一切听见这书上预言的作见证,若有人在这预言上加添什么,神必将写在这书上的灾祸加在他身上,这书上的预言,若有人删去什么,神必从这书上所写的生命树和圣城,删去他的份。启示录作为圣经的最后一卷书,这段宣告必是指着全本圣经而言的,另一方面作为启示录的最后一段话,更加是强调启示录中所写的话都是真实的,必将实现的,任何的加添和删减都将不免受罚。


      长久以来自称观摩过天堂地狱的人一直没有中断过,包括安息日会的创始人怀爱伦女士,韩国的女画家画出来的地狱,缅甸和尚的地狱见证,香港黑帮头子洪汉义所见的地狱,还有安吉莉加..兰布诺见证的天堂地狱,等等,他们的经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所见的天堂地狱各不相同,事实也证明他们所见的地狱和圣经冲突。我就非常纳闷,为什么这么多的假见证却一直有这么大的市场,为什么人就是不愿意回归圣经,透过信心来明白呢?必须要亲眼看一眼才值得相信吗?看见的真的就必能产生信心吗?我看未必,林前1:22-23 犹太人是要神迹.........在犹太人为绊脚石.....。历史证明犹太人经历太多的神迹,却并没有给他们带来信心,信心就是对尚未得着的如同已经得着了一样,比方说:我付了定金买台彩电,虽然暂时这台彩电没到我手,但是却确信我已经是这台彩电的主人了,今天和未来在神的眼中都是一样的,当我们凭着信心接受神的话语那一刻,我们其实就得着了,而如果人根本不信,只从好奇心为出发点,希望看见再相信,圣经有话说,除了约拿的神迹,在没有神迹给他们观摩了,正应验了一句老话叫好奇害死猫。


      对于这一类的见证,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丢进垃圾桶,但是这一次关系到老家教会的信仰,我不得不直面问题。日光之下无新事,丽艳姊妹所做的见证和先辈们一样,违背圣经的地方许许多多,我承受着内心的压抑和不安,硬着头皮听了丽艳的几篇讲道,包括“第一次天堂地狱的见证”“第二次天堂地狱的见证”“在东北的见证 ” “启示录讲解”部分,实在听不下去了。


      以下是改革宗所发表的信仰宣言中有关人死后的状态的宣告,我相信真正的基督徒必不会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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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斯敏德信条
三十二章  论人死后的状态和死人复活,

  一、人的身体死后归土,而见朽坏1。但灵魂(既不死,又不睡眠)却永存不灭,所以立刻归返赐灵的神2。义人的灵魂,既在那时在圣洁上得以安全,就被接入高天,在荣光中得见神面,在那里等候身体的完全得赎3。恶人的灵魂要被抛在地狱里,留在痛苦与完全黑暗中,等候大日的审判4。除此两处以外,圣经并未言及灵魂离开身体,别有所归。

  二、在末日还活着的人不死,却要改变5;凡死了的人都必复活,带着原来的身体,性质虽异,但不是别的,这身体与灵魂再度结合,直到永远6

  三、恶人的身体,将因基督的权能,复活受辱;义人的身体,将因基督的灵复活得荣,与基督自己的荣耀身体相似7

  1. 创三19;徒十三36
  2. 路廿三43;传十二7
  3. 来十二23;林后五168;腓一23;徒三21;弗四10;约壹三2
  4. 路十六23-24;徒一25;犹6-7;彼前三19
  5. 帖前四17;林前十五51-52
  6. 伯十九26-27;林前十五42-44
7. 徒廿四15;约五28-29;林前十五42-44;腓三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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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宗牧师海伦堡写的真道初阶
第二十二章  论人末后的结局
问1:人要活到永远吗?
  答:不,来九27:“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
  问2:人的每一部分都要死吗?
  答:不,灵魂是不死的。太十28:“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

  问3:人死后灵魂要去哪里?
  答:只有两个地方,天堂与地狱。太七13-14:“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

  问4:人死后灵魂立刻就离开了吗?
  答:是的,正如拉撒路与财主一样。路十六22-23:“后来那讨饭的死了,被天使带去放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财主也死了,并且埋葬了。他在阴间受痛苦,举目远远的望见亚伯拉罕,望见拉撒路在他怀里。”

  问5:没有炼狱吗?
  答:没有。启十四13:“从今以后,在主里面而死的人有福了。”在十字架上那悔改的强盗,未经过炼狱,直接就到天堂去了。路廿三43:“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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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敏斯特信仰宣言
第三十二章 人死後的景況和死人復活
1. 人死後,身體歸回塵土並且腐化,1但他們的靈魂不會死去,也不是睡著,而是長生不滅,並且立刻返回上帝他們的賜予者那裡。2義人的靈魂,既已被改變成為完全的聖潔,就被接到最高的天上,在榮光中看見上帝的面,並等候身體得到完全的救贖。3而惡人的靈魂則被拋進地獄裡,留在痛苦和漆黑中,直到接受那大日子的審判。4除了這兩處地方以外,聖經沒有提及離開身體的靈魂有其他居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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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 02: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  丽艳第一次天堂经历,是进了天国,和外边黑暗和哀苦切齿的地方,并且神清楚指示他要把所看见的传扬出去。太16:27-31 财主请求打发拉撒路去给自己的五个兄弟作见证,免得也下到地狱受苦,最终遭到了拒绝,因此我们明白神并不喜悦用这种见证传福音,而保罗更是最好的证据,保罗进到天堂的经历,隐藏十四年不说,即使必须讲的时候,也仅仅承认被提到乐园,至于见到什么只字不提,保罗即使拿这个夸口也是合理的,因为是实话。但保罗立定心志,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并他钉十字架(林前2:2),神从更古到永远是不改变的,神不能背乎自己,难道神为了丽艳改变了自己的旨意吗。

二  第二次天堂的经历,看见自己死去的父亲,和同村的一个死去的老人,并且清清楚楚和他们聊天。我可以这样理解吧,他和死人在对话,未20:27 申18:11  圣经不妥协的反对交鬼,而从 赛8:19-20这节经文我们确信交鬼就是向死去的人求问,这是明令禁止的,可能你会说,当年扫罗也曾交鬼,而招上来的撒母耳所说的话好像真是撒母耳,还应验了,如果仔细观察,你会发现,之前神已经“不藉梦、或乌陵、或先知” 回答扫罗了,难道神反而用交鬼的方法指示扫罗么?神决不背乎自己,即使交鬼上来的撒母耳说的话是真的,我们也确信那不是撒母耳本人。

三  丽艳在哀哭切齿的地方,天使告诉他黑暗和爱哭切齿的地方是信而不悔改的人的地方,将来一部分上天堂一部分下地狱,如果他确定是真实看见和听见,不是梦境,那么问题来了,因为在神眼中只有信与不信,因为靠行为没有人能够得救,并且信徒能进天国,完全因为耶稣宝血涂抹了我们罪,在神面前得称为义,并且这种炼狱的观念是天主教为了发行赎罪券,而凭空捏造的一个异端教义,看似小小的问题直接挑战了耶稣宝血的功效,因为她所说的话意味着人死后还有一次不需要耶稣宝血还能自救的机会。如果天使所说的仅仅是他自己捏造,可以不加理会,但是如果确定是他的神说的,我必须怀疑他背后的神到底是谁,根据西敏斯特宣言所宣告的,除了天堂和地狱的两处居所外,再没有第三居所,所以有理由怀疑丽艳的见证。按照律法,假借上帝之名发预言的,必须用石头打死,该怎么对丽艳呢,去相信他吗,自己去分辨吧。

四  天使论,丽艳的讲道,天使是最多出现的字眼,给人一感觉就是天天见天使一样,丽艳甚至讲,由于自己经常看见天使,自己不信的丈夫因着夫妻关系,最后也可以看见天使了,太奇葩了,其中一个见证多次讲,早晨做早餐时突然感觉非常困,需要睡觉,就进里屋躺在床上,很快就灵魂出窍,和天使谈话,在天使离开后,追上去(不知道到底是灵魂追上去,还是连身体一起)在阳台上,看见天使在云彩下面,就大喊:快看,天使,好多的天使,许多人听见喊叫,都出来,都看见了天使,之后还看见了灰色的马,鹰,和之前一个见证相似,不知道是同一个还是两个,又相似又不同的,我都蒙圈了。启1:7 耶稣要二次回来,众目要看见他,连刺他的人也要看见他,除此之外,新约找不到类似的例子了,至于天使,的确在耶稣的一生当中多次提及,使徒行转中也有天使的工作,但是绝不能神话天使,来1:14 天使岂不都是服役的灵,奉差遣为那将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吗。并且神只将传福音责任交给人,天使并没有资格。请听耶稣的教导,约14:16 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他永远与你们同在,约16:7 然而我将真情告诉你们,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若去,就差他来。罗8:14 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女,圣灵是神赐给所有信他之人得救的凭据(林后1:21-22),不知道我可不可以这样做结论,基督徒应该多学习顺服圣灵而非寻找天使。

五  在丽艳的经历里有个特别的,他认为是恩膏,就是被提的恩膏,丽艳多次被提,他的教会一老者因为赶不上班车,直接被提,还有这个老者瞬间跨过四个小时的车程,他引用传福音的腓力在旷野给埃提阿伯太监传福音,之后就被提,这仅仅是个案,新约仅此一次,就好像门徒们抓阄选立使徒代替犹大,从此新约再也没有了,总不能因此就说抓阄是寻求神旨意的途径吧。他这种蜻蜓点水式的强解,为自己经历寻找支持是不合乎解经原则的。他这种被提是跨空间的,难以理解,我们知道魔鬼利用自己的爪牙迷惑人,给人以错觉,好像魔鬼无所不在,其实是伪装的,至于丽艳的被提恩膏如何理解,已经超越我的理解范围。不过我确信一点,当耶稣二次再来时,我们的身体要改变,主要提接我们到他那里去,在空中与主相遇,必将永远与主同在。

未完待续,传5:7 多梦和多言,其中多有虚幻,你只要敬畏神,

      罗10:2我可以证明他们向神有热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识。相信保罗说这话时一定想到了他自己,因为他就曾热心的逼迫教会。这话也可以指一切为错误的道理发热心的人。有人说“所有的宗教都是叫人行善,所以所有的宗教都是好的。”也有人以为“只要动机是好的,无论怎样追求神,都能被悦纳。”但保罗在此就否定了这样的观念,敬虔不是只要有热心、有良好的愿望就可以了,敬虔还必须走在正确的道路上。我们都听说过“南辕北辙”这个成语,寻求真理也是如此,如果方向错了、道路错了,那么越努力,反而越加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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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5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没有经历过,以后建议不要随便评价。不知你自己知道 的很有限吗?我们每个人都是。

你不怕得罪圣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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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5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太福音 - 第 12 章 第 32 节
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

. 罗马书 - 第 14 章 第 4 节
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

不要浪费时间看别人怎么样,要看你自己怎么样.(国为公众群里定有异端混入,大家要小心)。
小心吧!你是主要工人,就真正多花心多做主工吧,还有那么多没信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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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5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爱神到底 发表于 2018-1-5 09:44
马太福音 - 第 12 章 第 32 节
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 ...

唉。

这句话,是不是也适合你呢?
  不要浪费时间看别人怎么样,要看你自己怎么样.(国为公众群里定有异端混入,大家要小心)。
小心吧!你是主要工人,就真正多花心多做主工吧,还有那么多没信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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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6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ieyisitie123 于 2018-1-7 11:32 编辑
aaron123123123 发表于 2018-1-5 10:19
唉。

这句话,是不是也适合你呢?

回答已经换位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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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6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爱神到底 发表于 2018-1-5 02:33
自己没有经历过,以后建议不要随便评价。不知你自己知道 的很有限吗?我们每个人都是。

你不怕得罪圣灵 ...

我看你快练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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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7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ieyisitie123 于 2018-1-7 11:54 编辑
爱神到底 发表于 2018-1-5 09:44
马太福音 - 第 12 章 第 32 节
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 ...

    谢谢弟兄的提醒,这个我也考虑过,但是因着对圣经绝对权威的确信,才让我有胆量写出来,我想提几个问题,第一,一切的灵是否都信,如果否,那第二个问题,应不应该查验每一个灵,如果是,那第三,如何查验每一个灵,如果你承认圣经是查验的标准,那我再问你,第四,如果所谓的神的话与神的话(圣经)相冲突该怎么办,修改圣经对吗,如果不是,我再问你,第五,如果丽艳姊妹在地狱天堂中神对他说的话和圣经冲突该信谁呢,如果我说的合乎圣经,你还以为我亵渎圣灵吗,我说过,如果丽艳所讲的只是自己的溺想,不必理会,如果他确定是神跟他说的,我必须怀疑那个灵是谁。我本着圣经的原则对丽艳姊妹的错谬一一辨别,个人认为每一条都足以判定为异端,并且我敢肯定远不止这些,你完全可以用圣经来反驳我的论点,逐条反驳都没问题的。
    旧约对假冒上帝之名说假预言,必须从民中剪除,没有第二次机会,足以证明神多么恨恶这罪。当我们能够宣告神所默示的圣经是绝对无误和绝对权威时,就必得着极大的确据和平安,而这个确据和平安让我有勇气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的争辩(犹3)。最后我用亚他那修信经的宣言总结。

亚他那修信经
1. 凡人欲得救,首先当持守大公教会信仰。
2. 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者,必永远沉沦。

      我没有护教的恩赐, 真心不想这样做,好累,不仅你们不理解,老家教会也不理解,这是最后一次发表这方面意见,我不再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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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8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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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8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aron123123123 于 2018-1-8 14:42 编辑

谢谢楼主的信息分享。

天堂,权柄属神,由神所全权掌管。
地狱,权柄也是属神,由神所全权掌管着。
圣经中没有哪一处,说魔鬼对地狱有管理的权柄。

启示录中说,基督手里掌管着地狱的钥匙,并不是说,在那时,主才掌管着地狱的钥匙(似乎是复活的基督从魔鬼手里拿过钥匙来)。
主一直掌管着地狱的钥匙,自始至终。
在地狱中,是神全权管理,魔鬼一族只有受刑罚的份,并无其他的作为。
说地狱中魔鬼一族有什么作为的梦境,异像,都是人的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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