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困扰我的问题:律法和神的道之间的关系
晚上去一个聚会交通,结果很有收获,表面上看起来交锋很激烈,但是直觉告诉我这的确是一个我无法回避的问题,也是一个绝对令人兴奋的问题.
我介绍自己的情况的时候,略为得意的提及说为了良心的安宁毅然辞职云云.
不料,当时在场的7个人群起而攻之.
现在想来自然释然,不过当时的场面真的有点剑拔弩张,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火药味.
我的观点是圣灵感动我悔改,引领我退出医药代表这个行业,进一步说主教导我们爱人如己,所以基于此,我情愿失业也不去从病人身上赚钱.
但是他们出奇的一致,认为我这是依靠自己的行为,并且给我举了法利赛人的例子:他们是在律法方面做的很杰出了,但是...
所以,分歧的焦点在于我认为我退出充满回扣,暗箱交易的销售行业是遵从了主的诫命,他们的意见却是那实质上只是唯律法是从(说严重点叫逃避?),即便离开了这一行业但并不代表你便获得真正的自由,你并没有真正掌握神的道.
在他们一致的"声讨"之下,我沉默了,我需要思考.
有个兄弟在最后的时候以自己的情况举例,"我也是做生意的,也得吃喝应酬,回扣也少不了,但是只要你认明自己的身份..."原话记不大清楚,但是依据我的理解,似乎就相当于声称只要你有信心,你有信靠主的决心,你知道你是主的仆人,主的儿子,无论你作什么,你都无法否弃这个事实,所以你应当是蛮有喜乐的,你应当是自由如意的.
我得承认,我舍弃这种职业,对经济对生活水准甚至对家人都是有影响,所以在这种程度上我是有损失,而且面临着重新找工作的压力,所以不奇怪我会有负重感,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我是没有完全的信靠主,我是觉得自己在主动的选择背负苦难,因为我感觉我是基督身体的肢体,怎么可能基督工作的时候,基督背负十字架的时候,我在旁边作壁上观?我在一味的喜乐?
整理一下就是说喜乐是基督的本质特征之一,但是这种喜乐是不是有个界限?律法的东西,不可奸淫,不可偷盗等等诸如此类,是不是这种喜乐的边界?律法要成全(为了理解上的需要,容许我这样表述),是主要成全,那么我们作为事实上的施动者,对于律法的态度究竟应该如何?
再补充一点,当时争论的另一个版本是信和行为的关系,他们强调信是首位,这我举双手赞同,但是涉及到行为,具体到我的情况,他们的一致意见好象是我太过注重个人的行为,从而忽视了完全的信靠主,也就是说我的决定是自己的行为,我的问题是太过依赖自己"所谓"的良心或者说自己的判断.
难道我真的是陷入道家那种消极避世的境地了吗?
其实我估计他们的真实意思是你为什么要离开那个现场?你为什么不呆在那里祈祷?你为什么认为自己做的就是正确的?
前几天还听一个兄弟说了一句话,深以为然,"学道知道行道"
也可能我们的角度不同?
我或许是多了点自以为是?
但是不是你躺着,说句我完全的信靠主,就万事大吉?
问题依旧很多,依旧很感谢主,这也是上帝创造的一部分:思考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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