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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耶稣与父神紧密的联合在一起,他不能单独行事,不能单凭自己的权柄、能力去做事。救主的心思并没有任何执意,他的一举一动完全顺服父神,他和父的关系和谐,与父完全的契合。
人能随自己的意思做任何事,不管符合神的意思与否。但因为耶稣的身分不同,他不能这样做,不是体质上不能,而是道德上的不能。耶稣有能力做任何事,但他不能做坏事、错事。若他为自己做了一些不是父神旨意的事情,那就是他的错。因为主耶稣听从父神,每日接受他的指示,他的思想、言语、行为,也与父一样。这里“审判”一词不带法律上的意思,不是指判决法律上的案件,而是辨别什么合适耶稣去做,去说。
因为救主没有任何私心,他能作公平中肯的决定。他的目标就是要讨父的喜悦,遵行他的旨意,并没有东西能阻挠他。故此,他的判决不会因他的利益而偏袒了。我们的意见及教导常常受我们的意向及所相信的东西所影响。但神的儿子不会这样,他的意见及判决不会偏私。他全没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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