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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能得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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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3-26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约拿您好: 由于我们很多的祖先,在基督教还没传到中国的时侯,由于他们没有机会信基督,那么,这些人能被拯救吗?如果不能的话,对他们是不公平的,如果他们能够被拯救,那他们又如何能明白? 版主回复: 首先回答你的问题:按照圣经的原则,我们那些已经死了的祖先,他们没有机会得救了。 信耶稣是得救的唯一途径,除此之外别无他法。圣经说:“除他(耶稣)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要是还有别的方法可以得救,神便不会让他的独生子为我们的罪而死。因此,若是自己已故的亲人(例如我们的祖先)尚未得救,往事既已无可挽回,我们只有忘记背后,努力面前。若你已经得救,就要关心所有亲人的灵魂。一面为他们祷告,一面带领他们归主;用自己的爱心去感化那些尚未信主的亲人。不但关心自己亲人的灵魂,也要关心周围朋友的灵魂。 至于你提到的公平的问题,我需要花一些篇幅跟你谈谈。我们得救完全是神的恩典,既是恩典,就不存在公平不公平的问题。因为恩典不在公平的约束之下。恩典是我们不配得的,恩典不是工价,不是功劳,更不是神欠我们的。打个比方,你在街上碰到十个乞丐,你给了其中一个乞丐一块钱,这并不表示你对其他九个乞丐不公平,因为你没有欠他们的债。就连这个乞丐得的一块钱也是他不配得的,而你肯给他是出于你的恩典。所以恩典与公平没有任何关系,我们不能硬把恩典和公平扯在一起。恩典是不能用公平来衡量的,也不受公平的限制,因为神并不欠我们的债。按着我们的罪,神完全可以不救我们,然而神的爱超过了我们的想象,竟然以他爱子的血作为代价来挽救我们,此时我们还能说神不公平吗?再者,神说过“我要恩待谁就恩待谁,要怜悯谁就怜悯谁。”因为他是神,他有自己的主权,神并没有欠我们的债。 说到那些不信的人的灭亡,责任并不在神的身上。圣经说:“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1:19-20)因此人不能为自己找借口说因为没有听到福音,所以不认识上帝。圣经又说“他在从前的世代,任凭万国各行其道;然而为自己未尝不显出证据来,就如常施恩惠,从天降雨,赏赐丰年,叫你们饮食饱足,满心喜乐。”(徒14:16-17)“他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住在全地上,并且预先定准他们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们寻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实他离我们各人不远。”(徒17:26-27)从以上经文我们可以知道,神离我们并不远,人若是认真寻求真神,是可以认识上帝的。然而人虽然知道神的存在,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反而自以为聪明,以金、银、石雕刻出来的偶像代替神,罔顾神的存在,喧宾夺主,甚至以神自居,进而批判神是否存在,这种骄傲的态度是人最大的罪。神既己经存在,而人盲目无知,彼此争论他是否存在,妄下结论说他不存在。我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那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即是如此,我们能说因为没有听到福音所以不认识神吗?我们的灭亡能够怪神吗?我们还能说神不公平吗? 这样你可能会问“主既应许信者必得救,那么,世上有些精神不正常的人,他们不能寻求神,不能信神怎么办?”真正的信心是与理智、情感、意志有关系,他们的理智、情感、意志既已受了干扰,就不能象常人一样,随便拒绝耶稣基督,也不能象我们一样对神有信心。那么神究竟如何在他们的心中工作,我们不知道;如果一个人生来就是白痴、疯子,这样的人怎么得救呢?我也不知道,不过,我们应当尽量帮助这样的人,使他们能明白过来,接受耶稣基督,主耶稣很可能给他们特殊的思典。 以上分享,与你共勉!
 楼主| 发表于 2002-4-25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耶稣出生之前的人,都是凭着对神的信心而得永生的。例如:以诺、挪亚、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约瑟、摩西、大卫、所罗门、以利亚……这些人在基督降世之前就已经离世,但他们都在神永生的国度里面。 ??至于那些没有听过福音的外邦人,他们的结局怎样,我们不能完全知道,因为我们不是上帝。按着目前我们所知道的,神开恩让我们明白的,那就是——信耶稣的有永生,不信的必灭亡!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 ??有一点我们要相信,那就是——神是公义的,他的审判也是公义的。那些没有听过福音的人,神另有分别的对待,以合乎公义的审判。我们虽然知道神是绝对公正的,那些未听见福音而死的世人在神那里将有最公义的判断。但我们没有理由要求神把他一切的作为向我们坦白,或是向我们解释,因为他是神。我们虽然不能完全知道这些人的结局将来怎样,但神向我们保证,凡恳切寻求他的人,也就是按着对神的认识、凭信心行事的人,将会得着赏赐。但听过福音的人,要为所听过的福音负责。 ??自古以来,人都有罪是不错的,但也有人愿意行善,寻求永生。神不会将他们和那些故意作恶、损人利己的人给予同样的报应;像对挪亚和同时代的人,甚至对罗得和所多玛同城的人,他也不使之一同灭亡,因为在各国中,敬畏主、行义的人都为主所悦纳(徒10:35)。这跟“因信得救”的观点并没有矛盾。我们并不是靠好行为得救,但是我们如果愿意把生命交给神,就自然会讨他的喜欢。保罗在《罗马书》里论述救恩时,首先澄清了一个有关神如何对待整个人类的基本观念,即神惩罚恶人并要赏赐义人。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人,都能凭藉信心和神的恩惠寻见这一切,神也乐意以永生报应他们。可惜,在各国中,这样的人实在是太少太少了。 ??另外,保罗也指出:对于那些认识神的道和律法的人,神将按着他的道和律法审判他们;但对那些从没有读过圣经和从未听闻过福音的人,神会按着他们里面良心的标准来审判他们,因为良心会告诉他们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犹太人虽然有律法,但若不行律法,就可能比那些只按是非之良心行事的外邦人更不如了;外邦人虽然没有律法,但他们有神所赐的良心,他们既不听从良心的判断,以致损毁了良心的功用,则对于其所犯的一切罪,仍不能逃避责任。恶人自私自利、违背真理,专顾享受罪中之乐,这样的人必将遭到神忿怒和困苦的报应。 ??同时,保罗又指出:其实神从未隐藏自己,凡寻求他的都能寻见;神从创造中已经向全人类启示了他自己;每个人都有这种内在意识可以去明白神的要求,但是却不愿意照这样去做。换句话说,人们都知道神的道德标准有多高,只是人类故意埋没神的真理、偏行己路;因此,他们没有可逃避受罚的藉口。既然晓得真理,就必定要承受漠视真理所带来的后果。 ??所有一直陷在罪中的人,即使对神的律法一无所知,也要因为他们不遵循是非之心的指正而遭致审判和灭亡(罗马书2章14-15节)。神不会自行拯救那些从未听过福音的人,也不会在他们之后给他们第二次机会。那些尚未有适当机会听到福音的人将无可避免地面临永远灭亡的结局。这一点应该成为激励我们要竭尽全力地向各个民族中的每一个人积极传讲福音的动力。当我们向别人传福音的时候,要鼓励他们诚恳努力地寻找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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