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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4-25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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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耶稣出生之前的人,都是凭着对神的信心而得永生的。例如:以诺、挪亚、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约瑟、摩西、大卫、所罗门、以利亚……这些人在基督降世之前就已经离世,但他们都在神永生的国度里面。
??至于那些没有听过福音的外邦人,他们的结局怎样,我们不能完全知道,因为我们不是上帝。按着目前我们所知道的,神开恩让我们明白的,那就是——信耶稣的有永生,不信的必灭亡!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
??有一点我们要相信,那就是——神是公义的,他的审判也是公义的。那些没有听过福音的人,神另有分别的对待,以合乎公义的审判。我们虽然知道神是绝对公正的,那些未听见福音而死的世人在神那里将有最公义的判断。但我们没有理由要求神把他一切的作为向我们坦白,或是向我们解释,因为他是神。我们虽然不能完全知道这些人的结局将来怎样,但神向我们保证,凡恳切寻求他的人,也就是按着对神的认识、凭信心行事的人,将会得着赏赐。但听过福音的人,要为所听过的福音负责。
??自古以来,人都有罪是不错的,但也有人愿意行善,寻求永生。神不会将他们和那些故意作恶、损人利己的人给予同样的报应;像对挪亚和同时代的人,甚至对罗得和所多玛同城的人,他也不使之一同灭亡,因为在各国中,敬畏主、行义的人都为主所悦纳(徒10:35)。这跟“因信得救”的观点并没有矛盾。我们并不是靠好行为得救,但是我们如果愿意把生命交给神,就自然会讨他的喜欢。保罗在《罗马书》里论述救恩时,首先澄清了一个有关神如何对待整个人类的基本观念,即神惩罚恶人并要赏赐义人。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人,都能凭藉信心和神的恩惠寻见这一切,神也乐意以永生报应他们。可惜,在各国中,这样的人实在是太少太少了。
??另外,保罗也指出:对于那些认识神的道和律法的人,神将按着他的道和律法审判他们;但对那些从没有读过圣经和从未听闻过福音的人,神会按着他们里面良心的标准来审判他们,因为良心会告诉他们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犹太人虽然有律法,但若不行律法,就可能比那些只按是非之良心行事的外邦人更不如了;外邦人虽然没有律法,但他们有神所赐的良心,他们既不听从良心的判断,以致损毁了良心的功用,则对于其所犯的一切罪,仍不能逃避责任。恶人自私自利、违背真理,专顾享受罪中之乐,这样的人必将遭到神忿怒和困苦的报应。
??同时,保罗又指出:其实神从未隐藏自己,凡寻求他的都能寻见;神从创造中已经向全人类启示了他自己;每个人都有这种内在意识可以去明白神的要求,但是却不愿意照这样去做。换句话说,人们都知道神的道德标准有多高,只是人类故意埋没神的真理、偏行己路;因此,他们没有可逃避受罚的藉口。既然晓得真理,就必定要承受漠视真理所带来的后果。
??所有一直陷在罪中的人,即使对神的律法一无所知,也要因为他们不遵循是非之心的指正而遭致审判和灭亡(罗马书2章14-15节)。神不会自行拯救那些从未听过福音的人,也不会在他们之后给他们第二次机会。那些尚未有适当机会听到福音的人将无可避免地面临永远灭亡的结局。这一点应该成为激励我们要竭尽全力地向各个民族中的每一个人积极传讲福音的动力。当我们向别人传福音的时候,要鼓励他们诚恳努力地寻找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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