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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圣灵与情欲的爭战(加5: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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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0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阿斗弟兄 于 2017-6-20 21:45 编辑

我们内心是怎么争战的?
「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事。14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15你们要谨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灭了。16我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17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作所愿意作的。18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19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20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21嫉妒,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22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23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24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25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26不要贪图虚名,彼此惹气,互相嫉妒。」(加5:13-26 )


本段经文解释了我们的心怎么在我们里面争战,并且这些争战又怎么塑造了我们对周围的人或情境发出的回应?这段经文主要有四个段落,呼召、争战、警告、供应。
首先,保罗向加拉太教会的弟兄们发出呼召,告诉他们,蒙神呼召的目的是得自由。保罗不希望他们误会自由的意义为随心所欲。显然这里的自由不是为所欲为的自由,而是不受律法规条的辖制的自由。有的人误解了自由的用意,以为律法不能再约束我了,无论作何事,就没有律法来定罪了。以为可以海阔天空、任意而行。保罗在这里纠正他们的想法,「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从律法的辖制下解脱出来,不是摆脱了任何的道德标准,无拘无束。而是有另外的原则来管理我们,如果误解了这点,就可能演变成为,把基督释放了我们脱离律法辖制,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保罗接着提出信主之人在何种原则的管理之下:「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事。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就是主耶稣总结律法的第二大诫命,爱人如己的原则。这里的「包」就是「成全」,完全得到满足之意。律法是被总结在两大诫命的原则下的。依照爱人如己的原则彼此服事,就能够全然让整个律法中关于如何待人的要求得到满足。此处虽然没有提到爱神,但是那是必然要依循的原则。能够尽心、尽性、尽力爱神的人,才可能真心爱人。 「爱神、爱人」这总纲与整个律法的关系是,将其永恒不变的精义总括在其中,总纲体现整体精髓,不是总纲排斥整体内容。而且「爱人如己」是满足律法要求的公义标准。两者精义必然是一致。这就是保罗呼召他们这群被基督拯救的人,当活出来的新生命样式。


当然保罗知道信主的基督徒免不了还会与罪挣扎,这是每一个肉体还活在世上的人,必然会发生的现象。保罗看到了他们当中还有彼此斗争、放纵情欲的行为,所以提醒他们:「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作所愿意作的。」这段经文与罗马书中第七章所描述得非常类似。那里提到良心与情欲的挣扎,应该也是保罗信主后所有的内心争战。这争战普遍存在每位信徒身上,即使极为追求圣洁的圣徒,当他越靠近主的面,在主完全的光照之下,更加会发现自己身上有得罪主的地方。没有一个人能够自满到一个程度,以为自己已经全然成圣,无有瑕疵。罗马书第八章的随从圣灵引导,治死肉体私欲,不是一步到位的,乃是一生之久的追求。一直到见主面,才可能脱离肉体的缠累,完全免于犯罪的可能。整个信主之后成圣的过程,就是主在我们身上动工、把我们模造成为更符合主形象的时机。既然生活中还存在争战,我们当如何面对?保罗勉励信徒:「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圣灵就是那位在我们身边管制我们的导师。这是需要顺服、要有行动的跟随,不是毫无行动,自然而然就能成就的。 「顺着而行」的意思正好就是罗马书第八章四节中:「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些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8:4)两处的「顺着而行」与「随从」是同一个字。就是跟在旁边,随着行走之意。这是有心中顺服,并且有行动配合的意思。不是自己放着不动,就等着圣灵单独动工。为何成圣的过程会有挣扎?就是因为罪与圣灵争战的地点就是在我们心中。治死肉体私欲绝不是轻轻松松,不费吹灰之力的事。真正体验过这种挣扎的人,就知道保罗讲的「圣灵和情欲相争」是什么。除非他心中已经不存在这种争战。

第三点提到保罗对信徒生活的警告,保罗知道他们当中仍然存在着与罪的争战:「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这些事过去不信主的时候习以为常,需要外在律法严厉地警告。如今他们已经信主了,这些败坏的行为仍然可能会出现,当他们不活在外在律法规条的辖制下,不像犹太人必须受律法外在规条的管制,是不是这些罪行就无法可约束了呢?当然不是。这些事情仍然是神所恨恶的罪,脱离了外在的规条,圣灵把外在的律法内化到人的心中,这就是管制着我们,不要违背神公义圣洁原则的力量。这正是原来在耶利米新约应许的「将律法写在我们心版上」,与以西结新心所应许的「我必从你们的肉体中除去石心,把肉心赐给你们。我必把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遵行我的律例,谨守我的典章。我的典章。」(结36:27)在今日的应验。可见圣灵来了不是律法的精义废除了,而是内化入信徒的心中。心中的律法,与原本神颁布的律法,其精义必然是一致的,不是把律法的精义虚化到不存在的地步,变成毫无原则,只随心中感动而行。那是误解了随从圣灵的重要意义。我们可以看看,保罗所禁止的行为,是否就是十诫所禁止的?保罗说出的放任情欲败坏的严重后果「不能承受神的国」,是否与律法中的警告同样严重?如果都是,那律法的精义正是保存在保罗的教训中,顺从圣灵而行才可能是成全律法的最有效途径。

最后一点是神的「供应」。顺从圣灵是最有效克制私欲的方式,保罗说:「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原来靠着守律法规条做不到的,如今因着神所赐与的生命的改变,我们有能力活出来。这正是律法所要求的公义圣洁标准。这些圣灵所结的果子,「没有律法禁止」,意思是不是律法所反对的,而是原本神颁布律法所要达到的目标。活出神所要我们结出的圣灵的果子,靠的是神的供应,神借着使徒的话语,给我们行动的命令,同时他也供应我们活出来的力量。我们得到了新的生命,有潜力结出圣灵的果子,也得到了活出圣洁生活的力量,从里到外活出来。内心与情欲的争战不再是无力可行、无可救药地,继续让原本的罪性来辖制。而是顺从基督所命定的,走上的成圣的道路,也是通往将来神让我们得荣耀的道路。这是每一个基督徒都要去走,无可逃避的路。

求主让我们都能在靠圣灵与情欲争战的过程中,顺从圣灵的引导,胜过罪恶的试探。我们对外在人事物的反应,不再是随着过去败坏的肉体来决定,而是让圣灵的光照,指引我们神的圣洁标准,结出圣灵的果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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