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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圣经这副良药敷上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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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9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牛津大学历史学家克里斯托夫·希尔(Christopher Hill)曾说:丁道尔想要改变世界。至于了解世界,他倒不那么在乎。这一点有点像卡尔·马克思。丁道尔改变世界的策略就是通过让人们与那位永活的上帝相遇来改变他们。他极为关注平信徒,并且总是说“你到上帝的话那里去吧”,其背后的根源就在这里。当然,想要这样做的并不独有丁道尔一人,但他与其他人不一样。

每个人都知道,丁道尔主要是因翻译圣经而殉道,但并不是很多人都能认识到他独特的神学思想。我们容易把他看成是罗拉德运动的余脉,或者完全是承继路德而来。这两个观点有待商榷。的确,丁道尔的作品中有许多罗拉德运动的主题,比如反对天主教的圣职、拒绝崇拜圣物、否认炼狱说、圣餐变体说和圣徒崇拜等等。在宗教改革的厅堂中,路德是头面人物,丁道尔当然会从他那里学到很多东西。可丁道尔不会模仿别人,也不是别人的翻版。

罗万·威廉姆斯(Rowan Williams )说得好,丁道尔是独立的基督教思想家,他有着“严肃、有创意的才智,他所遵循的愿景是有系统的,是他自己的,不是路德宗的、加尔文宗或茨温利宗的,然而却是独特的、广泛的、深深根植于圣经的”。

圣经是活的
宗教改革的释经学宣称,圣经以其自身的光芒发光,清晰明透。圣经本身即清晰晓畅,一言以蔽之,即sacra scriptura sui ipsius interpres,意为“圣经即是它本身的解释”,无论是丁道尔,还是克兰麦,都给这个新教普遍接受的原则加上了独特的英国色彩。但这个观念却不是改教家的新发明。

我们可以回溯至早期教会的传统,尤其是奥古斯丁。他建立了这样的原则,即在解读圣经时,应根据更清楚确定之部分来解读其他部分。然而,圣经本身即清晰晓畅,这样宣称还不只涉及使用完备的语言学规则来解读圣经文本。只是把圣经作为古代传下来的文学作品来分析和掌握还不合适,读圣经就是与超然的他者相遇。圣经是它本身的解释,这个说法的意思是圣经做它自己的解释工作,即圣经也解读它的读者。

约翰·罗杰斯(John Rogers )是丁道尔的门徒。他是玛丽·都铎作王期间第一位在火刑柱上被烧死的殉道者。即便有他妻子和十一个孩子在场,他依然在火焰逼近自己的时候拒绝放弃信仰。在行刑之前,斯蒂芬·迦迪纳(Stephen Gardiner)主教曾和他有过一段对话。迦迪纳主教对罗杰斯说:“你凭圣经什么也不能证明,圣经是死的,必须有人解释它才行”。罗杰斯反驳说:“不对,圣经是活的!”

不错,圣经是活的,因为圣灵通过它让人知罪、把信仰赐给人、把它原本的意思传达给以谦卑和祷告来就近它的人。圣灵不仅仅在信靠基督的人心中营造出相信圣经为真的信心,还营造出丁道尔所谓“感性的信仰”。这样的信仰是“活泼的东西、在工作上有大能、勇猛、强健、一直工作、一直有果效”。若非如此,用丁道尔喜欢的比喻来说,它就是苦树皮,而不是“甜树芯”。

圣经是良药

丁道尔尚未把整本圣经翻译成英文就殉道了,可他的圣经翻译工作却谁也不能停止,正如大卫·赖特所说的那样:圣经“一旦可得,就不可遏制”。1535年,他的朋友迈尔斯·科弗代尔(Miles Coverdale)完成了丁道尔未竟的事业,把整本圣经翻译成英文,并在欧洲大陆出版。(科弗代尔从拉丁文把包括《诗篇》在内的那些丁道尔没有翻译的旧约书卷译成英文)。

1537年,约翰·罗杰斯把丁道尔和科弗代尔的翻译合并到一起,并且在英国印刷出版。这是历史上第一版全本英文圣经。罗杰斯按耶稣两个门徒的名字称这个版本为“多马马太”圣经,但到底谁是这个版本的幕后主使者,人们大概没有疑议。

1539年,这个版本又成了托马斯·克兰麦大主教监督印行的大圣经的底本。在国王的命令下,这一版的大本圣经被放在英国的每一座教堂内。克兰麦为这个版本写了序言。他在序言中清楚地说圣经是写给每个人的。丁道尔若尚未殉道,克兰麦在序言中所写的一定会让他大感宽慰。克兰麦写道:
"在这里,无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有学问的还是没学问的、是穷人还是富人、是神父还是平信徒、是爵士还是夫人、是官员还是平民、是少女还是为人妻者、是律师还是店主、是手工业者还是农夫,所有人都可以从这本书中学到关乎他们该相信的、他们该做的、他们不该做的一切,也可学到关乎全能上帝、关乎他们自己和别人的一切,无论他们处于何种地位,何种境遇。简单说来,除了讳疾忌医之人或不知道圣经是最有助益的良药的无知之人之外,谁也不会敌视读圣经。"


圣经是良药,这个形象的比喻直接来自丁道尔。他在论及圣经的真正本质和应用时写道:
"单单读圣经、谈论圣经还不够,我们还必须日夜渴望上帝马上打开我们的眼睛,让我们明白并感受得到上帝为何要赐圣经给我们,这样我们每个人就可以把圣经这副良药敷在我们的伤口上,除非我们想要成为懒散的争辩者,为空洞的言辞争吵不休,总是在那里啃啮着苦树皮,却总也吃不到里面甜的树芯,为我们自己发明的低级的想象和幻影辩来辩去,彼此倾轧。"

丁道尔所说的树芯是指圣经的属灵核心,它本来的功效是为解除罪的毒素。而树皮只不过是外表的形式、质地和样子。后者也是必要的(要不然丁道尔也不会付出惊人的努力来尽量准确地翻译圣经),但光有树皮是不够的。

“恢复圣经本来的意义”
那么还有什么是必须的呢?有两件事:“首先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圣灵在里面的见证。许多现代的历史批评学者想当然地以为我们可以“像研读其他书籍”一样来研读圣经。但丁道尔的信念却不是这样。这是因为圣经的源头和目的与其他书籍不一样。圣经必须成为“心中活泼的东西”,既给我们安慰,也给我们学识。

比如,《哥林多前书》2:14:“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上帝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唯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丁道尔在对这节经文的解释中指出了默示与光照之间的关系。圣灵首先在很久以前把圣经的字句默示给先知和使徒,我们今天在读圣经的时候也必须要有这同一位圣灵到场来光照我们的心和思想。我们若以开启的心来读圣经,就领受到“对上帝的东西的理解和感受,也理解和感受到了上帝的圣灵所说的话”。因而,我们若单单把圣经当作历史论述或学术文字来对待,就不能从圣经中获得属灵的益处。我们必须通过祷告、默想和沉思来就近圣经。

其次,有了这些预设,丁道尔就要面对一个问题,这也是所有改教家要共同面对的问题:圣经若是它自己的解释者,圣灵若光照读者,让他们清楚地明白圣经,那么口头或书面讲解圣经还有何必要呢?当时有人指责丁道尔,他把指责的话概括如下:“这样说来,就不需要任何人来教导别人了,每个人只要拿起圣经,自己学不就行了吗?”丁道尔回应说:“不是啊,我说的绝不是这个意思!”丁道尔不仅是翻译圣经的,还是在教会里作教师的。

他在《约翰一书》释经前言中这样陈说他写圣经注释及其他关于圣经著作的原因:“是为了启发普通信徒,教他如何读圣经,以及要从圣经中寻求什么。”丁道尔把圣经的一大部分从希伯来文和希腊文翻译成英文,他所做的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这一工作量已经很大了,但除此以外,他还写了大量的神学作品:序言、导论、阐述文字、释经文字,还有辩论文字和教义论述。不必说还有讲章、书信和有关教会敬拜的文字。

他的作品只有一小部分留存下来,既便如此,丁道尔的作品放到一起也可谓蔚为大观,19世纪的帕克公会出版的三卷本《丁道尔著作集》共有1200页。他从来没有像加尔文写《基督教要义》那样写出一本神学纲要,也没有像路德写两份要理问答那样写出简洁的教导性文本。丁道尔的作品自始至终都是纯神学的。他的目的是“恢复圣经本来的意义”,正如他自己曾说的:“再次把非利士人所塞住的亚伯拉罕的井挖开,清除世俗智慧的泥土。”

丁道尔曾写了一封给读者的公开信,并把它作为1530年版《摩西五经》英译本的序言。在这封公开信中,丁道尔解释了他五年前把新约译成英文的动机:“实在是因为我凭经验看出,若不把圣经用母语摆在平信徒眼前,让他们看到文本的铺陈过程、顺序和意思,就不可能在他们生命中建立任何真理。”

依丁道尔看来,反对这一事业的人是瞎眼的,他们瞎眼的程度堪比“疯人院中的疯子”,竟反对给黑暗中的人送去光明。但若要真的抓住圣经文本的“铺陈过程、顺序和意思”,单单让他们手头有母语的圣经还不够,尽管这个工作仍很重要。他们还需要有人指点迷津,才能懂得圣经。

丁道尔像他之前的路德和茨温利以及之后的加尔文和门诺一样,开始与他们继承于前人的释经传统相对抗。能接触到圣经是必要的,但那些经院派解经家会“把圣经的光芒变成……让人不知所云的谜团”,并且“篡改”圣经中圣灵意欲传达的意思,来为他们自己的异端和迷信辩护。为了与这等人抗争,还有必要让信徒知道如何正确地解释并理解圣经

你必须依圣经前行
那么,圣灵在圣经中意欲传达的意思是什么呢?丁道尔的回答既简洁又复杂。他说得很清楚:“圣经只有一个意思,那就是它的字面意思。字面意思是其他一切的根基,是不会失去效用的锚。你若信守它,你就永远不会错,也不会走入歧途。你若离开字面意思,你就非走入歧途不可。”

丁道尔和早期改教家发展出一套扩展的经文“字面意思”,既保留了传统上对经文的灵意解读的某些方面,又把它们和文本的历史字面意思紧密地联系起来,同时根据耶稣基督以及他在时空中所完成的救恩来予以判断。经文可以有不止一个层次的意思,但各层次的意思也已经包含在文本的真正字面意思里了,而且总是止于耶稣基督,满足了上帝的圣约之爱和救赎的目的,正如丁道尔翻译的《约翰福音》5:39所记载的耶稣的话所说的那样:“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这种做法允许丁道尔强调圣经是一个整体,并且在解释圣经时追求一种符合权威的做法。

在丁道尔看来,圣经的每一部分不只是默示的,而且对基督徒生活都有益处,都有重大意义。

(在圣经里)没有什么故事和叙事诗不是看似简单、微不足道,却让你从它的字面意思找到灵、找到生命、得到启发:因它是上帝的圣经,为着使你学习、使你得安慰而写的。也没有什么破布和褴褛的衣衫不是其中包裹着珍贵的圣物:信、望、耐心、坚韧以及上帝的真理和他的公义。

上帝默示圣经的目的是为传福音,这是丁道尔在这一切当中一直坚持的信念。简单说来,圣经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在这里“上帝吸引我们到他面前……圣经发端于上帝,流入基督,并被赐给我们,为的是带领我们到基督那里。因而,你必须依凭圣经前行,就像沿着一条准绳前行一样,直至到达基督面前。基督是长路的终点,也是你得安息的地方。”

丁道尔的文字总是有些论辩的味道,反映出他曾被拖进一些争议当中,但他写作的整体基调是为了牧养。丁道尔在他翻译的《约拿书》序言中如是写道:“如今,你可以读《约拿书》了,你定会大有收获,不是把它作为诗人的杜撰,而是作为上帝和你灵魂之间的契约,作为上帝急切要给你的一枚金币。你若转向它,把它作为你灵魂中唯一的粮食和生命,他就在你需要时帮助你。”这话不仅适用于《约拿书》,也适用于整本圣经。这是树芯、谷粒、骨髓,乃是圣灵为信基督之人预备的甜美之物,凡信基督之人都是上帝所拣选的。


文章来源:橡树 (摘自《改教家的神学思想(增订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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