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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渴望的自由里充满野兽和蛆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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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8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金通


自古以来,自由精神一直被呕歌,为自由洒热血的战士一直被追颂。尤其在不公义暴政之下,追求自由的勇敢之心仿若浴血之花,绽放得热烈夺目。

上帝赐予人正当的自由。人,生而有追求正当自由的权利。任何践踏别人正当自由的行径,都极为可恶。

然而今天谈的不是这里提到的正当的自由,而是一种不正当的自由。这种自由,是一种不要被限制的自由。它讨厌被管束,它追求人自我欲望的无限扩张。这种自由从一开始就注定它一定要侵犯别人正当的自由。

你说这不是法西斯的自由吗?说得对,它就是法西斯的自由。你说我反时这种自由。那么,请你先从反对你自己开始,从限制你自己的自由开始。

因为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法西斯,而我们日常生活中所渴望的自由,很多情况下不过是法西斯的自由。

如果你不同意,让我来问一个问题:
假设突然没有法律控制你,
没有社会监督你,
外界对你突然失去各样的压力限制,
没有任何惩罚会在前面等你,
你要的那种自由来了,
你到了为所欲为的境界了,
那么,你最想干什么 ?

“……”(此处可为所欲为地想)

现在你的良心(这个东西始终伴随你,即使无人监督你,它依然对你有所控制,它是上帝放在你里面的见证人,你逃避不了它)会小声告诉你:

原来你平时所渴望的那些自由,有不要被控制的欲望混杂在里面。那些平素被你打扮、被你包装的欲望,在失去监控的情况下,急切地想去控制别人,去掳掠,去放荡,去纵乐,仿佛一个暴露狂在阳光下,疯狂地露出他肮脏的下体。

原来你渴望的自由里,充满野兽和蛆虫!

“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 神审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罗马书3:19-20)

上帝圣洁的律法,真能光照出人性的狡诈与邪恶。当人想逃避上帝的律法,他所能想到的最直接、最无耻、罪无知的说辞就是:“不不不,没有上帝!”但说这话的人骗不了自己的良心。他的良心必指控他隐藏的邪恶。

圣经上说,我们都是罪人,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诚然如此!

末日审判时,没有一个人可以凭着自己的好行为,坦然无惧地站在上帝面前。我们这些罪人,必须投靠上帝的独生爱子耶稣,求他宝血的遮盖,仰赖他,跟随他。

否则,谁可在公义的上帝面前从容而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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