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从今以后,我不在世上,他们却在世上,我往你那里去。圣父阿,求你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叫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一样。12我与他们同在的时候,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了他们,我也护卫了他们,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好叫经上的话得应验。」
主耶稣在11节继续讲述祂一直为门徒祷告的原因。因为从今以后,耶稣不再与门徒同在世上,这是主耶稣预见了即将发生的受死,离开门徒,回到天上。本句的「我往你那里去」的动词使用现在式,表示这事正在进行、迫在眉睫。但是门徒却需要活在世上,他们仍然要面对世上的逼迫、信心考验、传福音的使命,这些都是超乎他们所能承受的艰难工作。所以,主耶稣愿意为门徒的安全祷告。从这里我们看到了主对门徒的爱是何等深,即使要离去了,仍不忘记看顾保守他们。
主耶稣向天父发出:「圣父阿,求你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叫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一样。」这句话中的主要动词是「保守」介词片语「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修饰保守的方式,或保守达到的结果。和合本翻译是当作方式来使用,理解为:「借着神所赐给基督的名」来保守门徒。另一个翻译是:求神保守门徒「住在神赐给基督的名」里面。后者的翻译似乎比较符合前后文的文理。 「神赐给基督的名」就是神属性的启示,神确实已经将这启示赐下给基督,并且基督也已经将父神的启示,向门徒彰显,如前面第六节说的:「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他们」,意思就是主耶稣已经向门徒传达,神所赐下关乎祂属性的启示。并且门徒也相信、并遵从主的道。主耶稣在此向天父恳求,保护门徒留在主从父所领受,关乎神属性的启示中,信心不偏离左右,离开所领受纯正的真道。这是此刻主所关心,为门徒祈求的重要事情。
主求父保守门徒要引致什么样的结果?后面的字句:「叫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一样。」说明了保守门徒要达到的结果,就是希望他们最后能够合而为一,就像主与天父之间紧密相合的关系一样。主耶稣是以祂和天父合一的关系来期勉门徒。希望他们与主耶稣之间,并且他们彼此之间都能有这样的关系。正如天父是圣洁的,主耶稣被天父分别为圣,差遣来完成祂的工作,门徒也当从世界分别为圣。这主题在后面的经文17到19节会提出。本章有许多关于主耶稣期待门徒之间,继承圣父、圣子之间关系的主题,容讲解下一段经文时再详细说明。
第十二节先肯定主所祈求的内容已经进行了,现在是求天父在主离去后,继续保护他们到底。主说:「我与他们同在的时候,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了他们,我也护卫了他们。」这里的动词「与同在」、「保守」都使用未完成式,表示一直以来主都与门徒同在、也一直保守门徒,留在主从父领受的启示里面,免受恶者的夺去。亦即门徒因着主的保守,维持住他们对神的信靠、不偏离神赐下关乎祂属性的启示。我们得以在真道上持守不变,不偏离左右,其实是主耶稣在背后保护我们。我们千万不要自以为有多大的能耐,能够抵挡诱惑、拒绝异端。太多例子显示人在自高自大、自以为不需要基督保护的时刻,就是堕落开始的时候。
主在世时就出现的一个背叛的实例,就是犹大。主耶稣在讲完前面,已经一路保守门徒,不偏离主道之后,不忘提到一个例外:「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这个「灭亡之子」指的就是叛徒犹大。不是因为主不爱他,故意不保守他,而是因为他从开始就心术不正,他的心早就贪爱钱财、偏离正道、对耶稣不忠诚。根本不在主保守的门徒之列。从前面经文我们很清楚看到,主耶稣所做的拯救事工、保护门徒不受恶者夺去,都仅仅作在父所赐给主耶稣的忠心门徒身上。不是像散弹打鸟一样,漫无目标地随意发射。约翰福音特别强调这一点,跟随主的人都是天父赐给主耶稣的,若不是天父吸引人,没有人能到主面前来信靠祂。犹大就不是主所保守到底的人,救恩稳固的应许不适用于犹大身上。对此我们也要生出警惕,我们对主是否有忠诚的心?是像忠心门徒一样,蒙主的保守到底,绝不偏离;还是像犹大一样心不纯正,落到主的任凭当中。这是我们当谨慎提醒自己的问题。主的保护、与门徒的顺从信靠是紧密相连,前后一致的,不可将两者对立起来,只强调其中之一。
主耶稣应许要保守他的门徒,连一个也不会被夺去,在第十章主耶稣应许保护祂的羊到底时,说过:「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约10:28-29)本句动词「夺去」使用未来式,因事情还未发生。如今呼应前面的应许,再次提到「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了他们,...没有一个灭亡的。」动词「保守」使用未完成式,表示一直以来主在都保护门徒。两者对照,后者似乎是前面应许的实现。因为,到主将要上十字架的此刻,门徒除了犹大以外,全部都蒙受主的保护,没有流失的。门徒能够坚定不移,原是主保护他们的结果。这句话同时也看到了主应许的必然实现,既然说出了应许,就绝不会落空。这是我们相信,主说出关乎将来的应许,也必然会实现的最大原因。
12节句尾的「好叫经上的话得应验。」指的是犹大的背叛早在旧约经文中预言:「连我知己的朋友,我所倚靠、吃过我饭的也用脚踢我。 」约翰福音最后晚餐时,曾经提到这句经文的应验。犹大的背叛早在神的预知当中,虽然此事必会发生,但是不是主强迫犹大做出来的,也没有催促犹大去做,是犹大凭着自己的私意,泯没良知,铁了心肠作出卖主求荣之事。他必须为自己的罪超过承担后果,无可推诿。从两种门徒对主的反应,我们看到了门徒能够对主信实,不背叛主,是出于主的保护,他们自己也同时有信靠与顺从的责任。犹大的背叛,虽在主的意料之中,但是他自己犯下的罪行,也一样无法推脱责任。主对门徒的保护,与人当尽的责任,同时都是圣经所注重的真理。我们对于自己的得救,当抱着坚固稳妥,并且戒慎儆醒的心。这两种心态同时存在,丝毫不矛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