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会的法庭是否合乎圣经的教训?试举例证明。
保罗盼望基督徒使用教会的法庭而不是政府的法庭,“你们中间彼此有相争的事,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呢?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么?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么?何况今生的事呢?”(哥林多前书6章1—3节,12节)
(二)教会的纪律最终目的是什么?
采用正确的态度执行管教以维持教会会友的好品行 (三)为什么教会的纪律今天能很少能实行的呢?
这种操练在今天的教会极少有效的去实行,为什么会这样呢?是否因为我们的软弱和冷淡,惧怕遵照我们的法则去行呢?是否我们已达到一个完全的地步而不再需要它呢?是否因我们惧怕我们的教会因此而失去会友呢?还是因着我们审判罪恶而惧怕教会的收入减少呢?若是这样的话,我们是要讨众人的喜悦、要讨金钱、期望有庞大的教会的喜悦贪图舒适甚于圣洁。 (四)功能局马太福音18章15至17节,试概括出执行发急的四个步骤。 a.到犯错人面前勉励他悔改。
b.他若不听,另外带两三个人同去作见证人。
c.若他心里仍然刚硬,就报告教会。
d.若他坚持不改,就把他当做犯罪的外邦人一样看待。
(五)对教会纪律的教育在那三个时间去实施组合适?
应在人悔改后和受洗以前实行教导。 (六)试述教会议会可能实施的几种惩戒。
赶出教会,停止圣餐,或任何公众的事务,在众人面前责备他 (七)如何去教导教会之纪律?
首先,教会本身,特别是教会的议会,自己一定要过清洁和律己的生活,在言行上无可指责。这是何等的责任啊。
1.用谦虚的态度。“所以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哥林多前书10章12节)对那些跌倒的人,自己不要以为比他们强多少,若在同样的试探的环境中,我们可能会犯更大的罪。同样我们所“易犯的罪”,可能与他的大不相同。那是我经不起要去犯的罪,而在犯错的人来说,他却能胜过它呢。所以不可抱着一种“我比你圣洁”的优越的感觉。
2.用真诚的态度。在你还未指出你弟兄眼中的刺之前,先将你自己眼中的梁木除去。“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自己的眼中有梁木,怎能对你弟兄说,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这假冒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马太福音7章3—5节)
有的人可能抱着这种态度说:“我不是完全的,所以我不愿训诫我的弟兄。”这是错误的,若神给我这种责任,我应当执行它。
3.用爱心的态度。“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哥林多前书13章4节)我们必须采用爱心的态度,爱是我们最有力的手段,用以对待那个我们设法引导他归回正路和义路上去的弟兄。他可能反对我们所讲的话来为自己辩解,但却可能对我们的爱有反应。
“恒久忍耐”确实要学习足够的忍耐——“直到七十个七次”,直到他有真诚悔改的迹象。
4.用圣经的话。要用圣经确实的话去证明他所做的是一件罪,而不只是违反了“道德”而已。教会是基于圣经,他的行动必须是以神的话作教训和原则显明出来的。
5.使用见证。用一种愿意与他人分享个人经验的态度去帮助人。这将有助于建立一朋友的、弟兄间的信任——彼此的信赖,这种态度将有助于我们以一个兄弟般的身份与他接触,而不是把他当作我们脚下的一条狗。
6.根据经验。在中国西南部的某县,我想起实行教会纪律的三件事。
a.一个人因另娶第二个妻子而被逐出教会。(重婚的罪) b.一个妇人经营鸦片生意,违背地方法律,被停止圣餐三个月。 c.一个寡妇因向青年人调情而被惩戒——以她的行为而论,不能成为教会一个虔诚、成熟的会友。
(八)教会的一会当存怎样的态度去处理犯罪的会友?
用谦虚的态度,用真诚的态度,用爱心的态度 (九)你教会的一会最近的一次施行纪律制裁是在何时?
i (十)根据马太福音18章22节(饶恕他四百九十次),是否可将审判缓办呢?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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