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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献上永远成全的大祭司(来7: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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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 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一段提到,基督比起旧约祭司职任更高,引进了更美的盼望,能带领我们进到神面前。本段进一步陈述基督大祭司的职任,高于旧约亚伦祭司的制度,能永远成全我们的救恩。

起誓而立更美之约的保证人
「20再者,耶稣为祭司​​,并不是不起誓立的。21至于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稣是起誓立的;因为那立他的对他说:「主起了誓,决不后悔,你是永远为祭司。」22既是起誓立的,耶稣就作了更美之约的中保。 」


20节引用诗篇110篇4节话:「耶和华起了誓,决不后悔,说: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强调耶稣基督祭司的职分是神所应许的,是神起誓而立的。双重保证了这事的肯定性,永不改变、永不反悔。神话立定在天,何必起誓?神是以起誓加强保证祂的应许之事必定成就,绝不改变。应许的内容就是立耶稣基督永远为祭司。这职任是高过旧约中律法建基其上的亚伦祭司制度。两者对比的差异是,亚伦祭司制度无需起誓而立,然而基督却是神亲自起誓立的。坚定了基督被立为大祭司是永远的不变的,基督并成了更美之约的保证人。这里提到的更美之约,与19节提到的更美的指望指的是一件事,就是超越原本与摩西律法相连的西乃之约,神已经引进了更美的约,也就是借着基督稣身为大祭司所立的新约,在这约中,基督成为在神面前为我们代求的大祭司,为我们献上挽回祭,赎了我们的罪。让我们得以坦然无惧进到神面前。这新约曾经在耶利米书中预言「耶和华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耶31:31)本句经文正被希伯来书作者引用。此应许的新约正是主耶稣所立的新约。对比有条件的西乃之约,旧的已经过去,被新的取代。

永远活着代求的大祭司
「23那些成为祭司的,数目本来多,是因为有死阻隔,不能长久。24这位既是永远常存的,他祭司的职任就长久不更换。25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
在亚伦的祭司制度下,祭司因为都是会死亡的,需要按照律法规定代代相传。按照犹太史家约瑟夫的记载,从亚伦传到圣殿被毁,已经有八十三人曾任大祭司。既然有此接续制度,表示此祭司职任是暂时性的,会随人肉身死亡而更动,不是完全的。然而,基督成为祭司的职任,与旧的祭司制度不同,因为祂是永远长存的,祂的祭司职任永不更换。对比亚伦的祭司,暂存、会死亡、需更换、不是达到完全救恩的制度。相反地​​,基督不会死亡、能够永远长存地在天父右边为我们代求。对于所有借着基督被带进父神面前的人,祂能完全地拯救到底。原因就是祂永远活着,能在父神面前,不断地为我们归信父神的人代求。这就是基督大祭司的职分与亚伦祭司的不同,新的制度是完全的,永远有效的、不受人肉身死亡而更替的,更能拯救我们这群,靠着基督来到神面前寻求拯救的人。相对于旧约不完全的制度,耶稣基督的身为大祭司所施行的拯救,是我们救恩能最终成全的保证。


圣洁无瑕的大祭司
「26像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27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因为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28律法本是立软弱的人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后起誓的话,是立儿子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远的。」
26与27节对比了基督与旧约的大祭司的差别。基督成为一位如此合适与我们的大祭司,是圣洁的、无邪恶、无瑕疵、与罪人分别、高过诸天。本句的主要动词「成为适合」是未完成式,表示基督从过去一直都是最合适于我们的大祭司。祂的属性远高过与人间的大祭司,人间的祭司会​​犯罪,连自己都需要赎罪。基督却是圣洁无暇的。 26节的「远离罪人」是完成式分词,表示基督过去开始即与罪人分别,至今仍然不变。并非祂不爱罪人,而是祂与罪人所行的道路远离,其实就是与罪人分别之意。基督不像人间的大祭司,需要为自己的罪献上赎罪祭,这是每年一度赎罪日需要做的事。祭司们也需要每日带领百姓,为他们的罪献上赎罪祭。可能作者把这两件事合在一起看待,大祭司需要经常性地为己赎罪、然后才带领人献祭赎罪。基督却不需要如此,祂没有犯罪,不需要为自己献赎罪祭。祂曾经在十字架上一次将自己献上,成为代替我们承受刑罚的赎罪祭,就把赎罪之功一次完成了,并且永远有效,无需再为罪献另外的祭。


旧约的律法是定下软弱的人为大祭司,凡人都是有缺陷的。如今神在律法以后按照起誓而立的大祭司耶稣基督,就不像亚伦等次的,有缺陷的、会犯罪的、必须为自己的罪献祭赎罪的祭司。而是定下神子耶稣,基督身为大祭司是神所指派,完全的工作,必要存到永远。我们当坚定仰赖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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