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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有些观念是不正确的。你是把“罪性、私欲”当作一种“疾病”看待,而把魔鬼、邪灵当作诱发疾病的因素。认为只要控制“诱发私欲”的因素,“私欲"就不会发展成”罪行“。可能因为你是医生的缘故,你把职业中的一些观念、模型错误的带到信仰认识当中了。
你把“私欲”(罪性) 和 魔鬼(邪灵)分开,认为“私欲”是一种类似疾病一样的客观(或主观)的存在,而魔鬼是与“私欲”没有直接关系的另一种存在。这观念是不对的。我们说,”私欲“存在于人的肉体当中,这是魔鬼掌控人的一种方式。以弗所书 2:2 “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 当亚当犯罪以后,魔鬼借着罪(罪性)在人类身上掌权。这种“掌权”和一般说的“鬼附身”是不同的,“鬼附身”是人的意志、身体直接被邪灵捆绑、控制;而“私欲”是不断影响、引导、困扰人的意志,使其伏在魔鬼权势之下。外界的引诱,只是激发人私欲的一种方式。即使没有外界的引诱,“私欲”在人的内心仍然不断澎湃活动,借着各种内外的感觉,激发人各种犯罪的欲念。可以说,“私欲”本身天然地带着诱惑的特征,是魔鬼对人的一种捆绑、掌权方式。
未犯罪的亚当,他的意志是独立的,并没有“罪性(私欲)”在他里面,所以他犯罪的原因主要是受到魔鬼的引诱,可是他自己不愿信靠上帝,也是他背叛犯罪的原因之一,所以他要承担自己犯罪的结果。而所有亚当里的人,一出生就被“罪”捆绑,是罪的奴仆,从婴儿起就不断被“罪”影响,人的各方面,包括性情、喜好、意志、思想、记忆,生活习惯都被“罪”渗透,既是没有外界的引诱,罪也会自发从人心里产生出来,产生出各种罪行。就如该隐杀亚伯之前,上帝提醒他 “4:7 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他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他。 ”。
“医病、赶鬼”只能驱除邪灵对人的直接捆绑,并不能把“罪”从人里面“赶出去”。若是可以直接“赶罪”,耶稣为何还要上十字架呢? “罪”本身是个消极的概念,“人亏欠了上帝的荣耀”,任何外在的行动、权柄都不可能做到“驱赶亏欠”,想要除掉“亏欠”,必须偿还、弥补。借着基督的救赎恩典,人因信基督得到上帝的赦免,除此以外,任何权柄、恩赐都不能赦免人的罪。彼得指控贪婪说谎的那对夫妇,保罗斥责混乱正道的假先知“巴耶稣”,不是为要“赶罪”,也不是为要除灭“魔鬼的引诱",而是对不悔改罪人的刑罚,这种刑罚与”赶鬼医治”的恩典是完全不同的。
你为什么有这些混乱、错误的观念,这恐怕与你受到的教导有关。 “用赶鬼的方式来赶罪”,这是灵恩派的错误观念。还有一些传道人,为了把“罪”形象化,用疾病来象征“罪”对人类的危害。可是, 有些不明白圣经的人,随意将这些比喻引申、扩展,弄的好多人以为 “罪”就是“病”,实在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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