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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孩死亡恰恰说明了罪所带来的可怕后果,不仅仅是犯罪的人要为罪付出代价,就连“无辜”的人也要跟着受牵连。若不是这样,我们又怎能理解为什么上帝宁愿牺牲自己的独生儿子,也要除掉罪。
至于婴孩多少岁死,死后能不能得救,那个并不是重点;被判了死罪的人死了,并且下地狱了,是理所当然的。问题的关键在于所有人都应该下地狱,没有一个人配得拯救。被判了死罪的人,竟然还活着,竟然还有人“不至灭亡,反得永生”,这不是必然的,这是反常的,是莫大的恩典。不认识这一点,很难真正信耶稣。
另外,为“残忍”或者“慈爱”定标准的并不是我们,而是上帝。上帝不需要我们来作他的辩护律师,所以你也不需要为上帝说好话,以迎合罪人所谓的“慈爱”标准。
一个罪人来到神面前,首先要学习的就是承认“制定标准的是上帝,而不是我。”否则的话,这个人就算信了耶稣,所信的也不是圣经里启示的这位上帝,而是自己“创造”出来的另一位“心目中理想的上帝”,这个人仍是灭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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