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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主的必遵行主道(约14: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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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1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1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22犹大(不是加略人犹大)问耶稣说:「主啊,为什么要向我们显现,不向世人显现呢?」23耶稣回答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24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们所听见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来之父的道。」


这段经文重复了15节的主题,爱与顺服的紧密关联。主耶稣说:「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14:15)21节从证据的角度来看二者,有了主的命令又遵守的,就足以证明这人是爱主的。 「有」的意思就是心里领会之意,主要求门徒不单领会主的诫命,还要遵照着去行,只有遵行的人才是爱主的。遵行主命是爱主自然的表现。我们常会把门徒对主的信心、与因信生出的行动分开。把爱当成是感情作用,只要心里爱主就好了,没有行动也无所谓。主耶稣在此把对祂的爱、与遵行祂命令的行动紧密相连。爱不只是一种内心的感情而已,而是行动的力量,从主赐的新生命发出。有爱就当有顺服的行动,顺服的行动正证明爱的真诚。这与因信称义不靠行为,一点也不抵触。这里不是把爱当成称义的条件,而是一个人生命更新的证据。有爱主遵主命令的行动为证据,就更有把握知道我们已经得到主赐的新生命,也就是重生得救结出的果实。


这位爱主之人会得到什么结果呢?必蒙天父爱他,主自己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这句三个动词的时态都是未来式,表示预测会发生的事。一旦某人是爱主之人,他的人生的境遇将会是蒙天父、主耶稣所爱,并且主还会向他显现。怎么理解主向爱祂的人显现?犹大正好问出这问题。可见犹大自认为是爱主之人,会得到主向他显现。他心中疑惑的是,为何主不向世人显现。这里的世人与爱主的门徒对比起来,主既然说只向爱祂之人显现,他就有疑惑为何主不向世上其他不信主之人显现,主显现的对象为何在门徒与世人中间有分别?前面主曾说顺服主命是爱主的表现,也必得到主爱的回报。主所显现之人只限在爱他与顺服他之人是很自然的事,因为这群人与主有相连的关系,与世人是不同的。这句话不是说主不爱世人,而是说主对门徒有更深的爱,是拣选与拯救之爱。


类似的话在23节又出现在耶稣的话语中:「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本句话是条件句,与15节同样的结构,与21节十分相近,意思也接近。差别之处在于,15节说:若有人爱主,必遵受主的命令,23节说:若有人爱主,比遵守主的道。从这对比我们看到这两句中主的命令,与主的道是一样的意思。同样的,爱主遵主命令的结果也必然是相同,21节是「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23节则说:「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这两句话中共同点就是天父爱他们、主爱他们;唯一的差别就是一个说主要向他显现,另一则说天父与主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这两个应许都是在主复活时应验,主复活显现时让门徒看见主,对主有更深的认识。天父与主应许与门徒同在、同住则是表示亲密相交、永不分离的关系。主的显现与同住是关系密切的。 23节这句话中有个特别的地方,就是主应许要来,向门徒显现、与门徒同住,都使用未来式。是指何时呢?主复活显现是应验的开始、同时对所有后世爱主遵主命的门徒,一样得蒙主应许应验在他们身上。主会向我们所有门徒显现,虽然不是肉眼见主,但是却是亲身经历。天父与主也会来我们这里,与我们同住。这应该是指圣灵降临之后住在我们里面,代表天父与基督住在我们中间。所有天父与基督要我们身上成就的工作、与引导,正是圣灵保惠师施行在我们身上。天父与基督的同住,是借着圣灵的内住实现出来。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1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主复活升天后差下圣灵来,与门徒同住,是本句应许「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最直接的意思。

神与人同住的应许最终实现是在末后的日子,启示录中描述:「神的帐幕在人间。他要与人同住,他们要作他的子民, 神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启21:1)后半句是所有神与人立约时出现的语句。表示启示录的新天新地就是神在人身上再造的工作最终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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