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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道自建《创世记》灵修系列(第十日):配偶与婚姻
2016-10-10 赖建国
经文默想:创世记二18、22~23 耶和华上帝说:「那人单独一个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耶和华上帝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了一个女人,带她到那人面前。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
经文解析
在整个创造故事中,上帝只有一次说到「不好」(lō’ ṭôb),就是他看男人「单独」不好(创二18),因此他要为男人造一个配偶来帮助他。上帝用亚当的肋骨造了夏娃,他领夏娃到亚当面前,亚当就称呼她为「女人」,并且作起诗来:「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创二23)。希伯来文少用形容词,这「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乃是最大的赞美之词。
神从起初造人就设立婚姻与家庭制度,为要人完成神的命令,享受神的赐福。神所定的婚姻制度是一男一女(驳同性恋),一夫一妻(驳多妻或多夫),一生一世(反对外遇)(箴五15~20;提前三2、12;来十三4)。婚姻是盟约,不可任意离婚。离弃幼年所娶的妻,就是以诡诈待她(申二十四1~4;玛二13~16;太十九3~9)。
夏娃被称作亚当的帮助者,她受造的首要目的是作亚当的配偶及伴侣。帮助者,不是地位较低微,相反的,许多时候是表示人的软弱无助,须要更强壮有力的来帮助。上帝常被称作人的帮助者(出十八4,摩西的儿子「以利以谢」意思是神是我的帮助;诗四十六1,一二一1~2)。
女人受造在男人之后(林前十一12;提前二13),虽然受造的方式不同,但是她的灵魂和身体也是上帝直接创造的(创二22)。上帝用亚当身体的一部分来造夏娃,表明人类只有一个共同的生命来源。
十七世纪马太.亨利(Matthew Henry)解释,「神用亚当的肋骨来造女人,不是用他的头骨造成的,免得她辖管男人。不是用他的脚骨造成的,免得她被亚当践踏在脚下。而是用他的肋骨造成的,因而和平相等,为他的膀臂所保护,为他的心灵所挚爱。」
思想
1.从神学上看人产生的方式:无男无女造亚当,有男无女造夏娃,有男有女生你我,有女无男生耶稣。这正显出神创造能力的浩大,智慧的奇妙。新约保罗也讲到:「因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是借着女人而生,但万有都是出于上帝。」(林前十一12)
2.人受造,不论男女都有上帝的形像(创一27),没有任何一种性别是次等的。这是两性平权的基础。歧视任何一个性别,就是破坏上帝的形像。人有男女,是要叫人有生育的能力,能够传宗接代,分享上帝创造的工作。人在婚姻中更享受在地如天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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