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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出爱人如己的生活 (罗1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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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9 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常听到爱人如己的命令,这不是挂在嘴边的口号,而是我们应该实践在生活中的。然而当我们尝试去活出来时,就会发现并不容易。因为现实的利益考验着我们的伦理判断。我愿不愿意牺牲现有的利益,活出舍己爱人的生活来?这就是我们所经常面对的考验。这个时候,支持我们活出爱人如己的动机,就成了我们作伦理判断的重要的因素。两种力量支配着基督徒活出合乎伦理的生活来。一个就是从基督所赐新生命而生出来的爱。另一个就是主再来时我们必要与祂面对面的盼望。罗马书第十三章8-14节的两段经文就是在探讨这个主题。

爱人如己成全了律法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13:8-10)

本段经文似乎是前面从十二章起到十三章的总结,这整段经文的中心思想是爱中的生活,在教会中以爱对待弟兄姊妹、在社会中以爱对待众人、甚至是敌对的环境,仍然要以爱来化解仇恨、对待掌权者以爱来顺服。所以一个献上活祭的生命,就是活出爱人如己的生命。爱人如己也可以说是基督徒伦理的中心。

为何这段一开始讲到凡事不可亏欠人呢?因为上一段提到:「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在上掌权者有神分派给他的权柄,在他们当有的权柄范围内,我们不亏欠他们。当我们亏欠人时,无论是欠债、或欠人一份人情,心头总有个重担。保罗要我们不背负这些心头重担,把亏欠人的债还清,心中无所挂虑,才能坦荡面对人。唯有彼此相爱总要觉得自己还有亏欠,也就是说感到自己爱得还不够。这种亏欠感不是件坏事,好像被强迫去爱人一样。而是知道自己蒙主耶稣的赦罪之恩,主对我的大爱,我无以回报。深愿其他人也能分享此爱,因此我们愿意顺服主吩咐「彼此相爱」的命令。这里的彼此相爱虽然主要是针对弟兄姊妹之间说的,但是接下来提到的原因却是针对所有邻舍的。

为何我们要彼此相爱?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律法对我们的要求,能在爱人如己这行动上得到成全。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能够行出爱人如己的行为,就达到了律法所要求的宗旨。这点与主耶稣对律法的教导完全一致。法利赛人问耶稣:「夫子,律法上的诫命,哪一条是最大的呢?」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22:36-40)律法的总纲不是光是让我们知道的,是要活出来的。罗马书第二章说了:「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就连没有律法的外邦人神也将良心放在他们心里,取代律法的角色。让他们知道神公义的标准。律法对犹太人的要求就是要他们遵行。同样的,良心对外邦人的要求,与律法对犹太人的功用一样。

我们会有个疑问,律法不是无人能行得出来吗?但是保罗在罗马书第八章3-4节说了:「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 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按照人肉体的软弱,是不可能活出律法公义的标准。但是律法的义最终是要成就在我们这些不顺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怎么成就?我们完全不用有任何行动,就白白成就了吗?这段经文讲的是成圣的过程,不是称义。称义完全是神的工作,我们不能贡献任何力量。但是成圣是我们必须付出代价才能得到的。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服在圣灵的引导下,顺服圣灵的带领。这就说明了罗马书第八章中说的:神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神的义只能成就在随从圣灵的人身上,不随从圣灵的人是不可能得到的。这就是我们成圣的过程中要付出的代价。

爱人如己就是如此,它本身是旧约的诫命(利未记19:18),也是新约中主耶稣的命令。它是主耶稣所说的律法的总纲,也是保罗一再重申的伦理教训。这是我们应当活出来的。保罗在此说了两次:「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罗13:8b)、「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13:10b)律法的公义标准是以爱来成全的,不是废弃不用的。成全就是满足它的要求。爱人如己的行动就是满足律法所要求公义的标准。神对我们的公义的要求不单在旧约的律法中,也写在新约主耶稣基督、与使徒的教训中。凡是新约重申的诫命就是不能废弃的。爱人如己之所以不废弃,不是因为它被写在摩西律法中,而是因为主耶稣、保罗重申了这诫命,它成了主耶稣的诫命。所以律法中这部分的要求是历久常新、永恒不变的。例如哪些要求是不变的? 「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十诫中对人的伦理要求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包括的意思就是把握住精髓、提纲挈领的意思。活出爱人如己的生活,就能满足十诫中对人的伦理要求。十诫的后六诫与爱人如己的伦理原则是一致的。活出后者就等于是满足前者的要求。

从这段经文中我们看出了律法中伦理的要求是让我们借着新生命活出来的,是要我们借着爱人如己成全的。这与犹太人从外表来守律法条文的做法不同。新约所强调的是内在的顺服,这只有从基督领受新生命才可能活出来。新生命外在的彰显就是爱神、与爱人如己的生活。也就是保罗在这里所一再强调的以爱为中心的伦理法则。从外在的要求到内在生命的彰显,这改变就是旧约与新约最大的不同点,但神公义的标准是不随时代改变而变的。愿我们都能从这段经文中领受保罗的教导,愿意顺从圣灵的引导,活出爱人如己的生活来。

白昼已近、当行在光明中
「再者,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12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13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14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罗13:11-14)

支持我们爱人如己的主要动机就是主耶稣爱我们,我们因着对主的爱存着欠债的心,而愿意努力爱人如己。另一个催促我们爱人如己的动机,就是主来的日子近了。现今的世代将要过去,主掌权的世代将要来临。我们是活在这种期盼主快再来的末后世代中。保罗给我们的命令是:「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这是警惕我们有警醒的心,主随时可能来到。那时就是我们向主交账的时候。如果我们还是活在一种昏睡的状态,当主来时,我们将无法在主前站立得住。

有一段经文与本段有许多相似之处,就是帖撒罗尼迦前书5章1-9节:「弟兄们,论到时候、日期,不用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自己明明晓得,主的日子来到,好像夜间的贼一样。人正说平安稳妥的时候,灾祸忽然临到他们,如同产难临到怀胎的妇人一样,他们绝不能逃脱。弟兄们,你们却不在黑暗里,叫那日子临到你们像贼一样。你们都是光明之子,都是白昼之子。我们不是属黑夜的,也不是属幽暗的。所以,我们不要睡觉像别人一样,总要警醒谨守。因为睡了的人是在夜间睡,醉了的人是在夜间醉。但我们既然属乎白昼,就应当谨守,把信和爱当作护心镜遮胸,把得救的盼望当作头盔戴上。因为神不是预定我们受刑,乃是预定我们借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得救。」两段经文都提到了:黑暗与白昼的对比,以白昼将近类比主来的日子近了。两边也都提到当趁早睡醒,警惕我们不要活在昏睡的状态中。两边也都提到披戴主耶稣,或披戴光明的兵器。两边也都提到盼望得到最终的救恩。这两段经文都出自保罗,对盼望末世主再来的思想是一致的。以下我们分别来看。

首先保罗在11节后半说到:「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这让我们有些疑问,我们岂不是已经得救了吗?怎么保罗似乎认为得救还没有达成,只是如今比过去初信时更加接近了?这里的得救原文是你们的救恩,指的是将要成就在主再来时救恩的成全。救恩本身就有过去已经得到,与未来全然成就两方面的意义。过去已经得到的救恩是指称义,是当我们重生时,身份地位的改变。例如:「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弗2:8)这句经文中的得救就是完成式,是过去已经得到,现在依然有效的行动。同样的得救也有将来才完全成就的意义。例如经文:「你们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着所预备,到末世要显现的救恩。」(彼前1:5)这里的得救就是指将来主再来时,要赐给我们得赎的身体,要救我们进入祂的荣耀中。本段所说的「比初信时更近的得救」就是指将来成就的救恩。当我们知道主将再来,救我们脱离一切罪恶痛苦,将救恩完全成就在我们身上,心中就有个盼望。这地上的一切磨练,都是为了能让我们将来有一天见主面时,能向祂交账。所以我们活在地上不会漫无目标,而是知道我们在地上所作所为主必审问,因此更要儆醒度日。

保罗以「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来描述此特别的时机。我们是活在主就要来临的前夕。过去是黑暗笼罩着我们,但是主来临就好像日出一样,不再黑暗满布,而是充满了光明的希望。既然主来的日子近了,保罗就勉励弟兄姊妹努力活出光明时代的生活准则。这是以三重对比的形式来描述。 12节以「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对比「带上光明的兵器。」13节以「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对比「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14节以「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对比「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这三重对比是以反正、正反、正反的命令来表示。前两节句子是虚拟语气:期待我们应当如何行,最后一节是命令语气,你们要如何行。这整段经文都是保罗对弟兄姊妹行为上的要求。

保罗在12节使用脱去与戴上这两种穿衣服的动作,来类比两种生活态度。 「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暗昧的行为多半是行在黑暗当中的,人犯罪的行为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开的做。主是公义圣洁的,在主来之前的黎明,我们当儆醒这些暗昧的行为必然会受到主的审判,应当趁早悔悟,离开这些可耻的行为。相对的,要穿上光明的兵器。为何要穿上兵器?因为争战即将来到,我们必须准备好自己,面对将来的战争。争战的对像是谁?正如以弗所书第六章说的,主来前的争战是面对撒旦的势力。主来之前,撒旦会在最后关头作困兽之斗,争战会更加激烈。我们要有预备作战的心理准备。唯有穿起神所赐的全副的军装、拿起作战的武器。才能抵抗敌人的攻击。

接着13节提到一个要、三个不可。 「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这也与前一节经文类似,以白昼、黑夜来描述主来之前这段末世的时间。虽然主尚未再来,我们的行为应当是符合主来时所要求我们的标准。也就是在白昼时行事为人的准则。荒宴醉酒、好色邪荡这等行为通常都发生在黑夜,因为人做这些事的时候不喜欢在光明正大的时机。一旦狂欢宴乐、贪酒好食,接下来自然发生的事就是好色邪荡,也就是在罪中的淫乱行为。这些行为不能带来人际间的和平,反而造成人与人之间的争竞嫉妒。罪恶一个接着一个发生,都因为人不害怕神的审判。保罗警惕我们,不要以为主耽延不来,祂随时可能来到,那时我们只有把自己的所作所为,赤露敞开摊在主面前、无所隐藏。如果我们还在荒宴醉酒、好色邪荡、争竞嫉妒,我们将会没有脸见主的面。

最后保罗又回到了披戴衣服这类比,他要我们「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这里所说的披戴主耶稣,是披戴主耶稣圣洁光明的形象。因为后一句正是前一句的对比,后一句说:「为肉体的安排去放纵私欲」正是与13节所劝诫的「荒宴醉酒、好色邪荡、争竞嫉妒」这类的败坏行为。与这些放纵肉体私欲的行为相反的,就是主耶稣所彰显出来的圣洁光明的形象。正如保罗在歌罗西书中使用穿衣服的类比,叫我们穿上新人:「不要彼此说谎;因你们已经脱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穿上了新人。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这新人正是主耶稣给我们的新生命的彰显。如何披戴呢?我相信就是要在行动上顺从主耶稣在伦理上的教训。衣服是外在的彰显,也就是我们必须在行为上活出新生命的样式来。这已经超过了起初信主时地位的更新,而进一步到成圣过程中行为的更新。保罗警惕我们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这段经文正如罗马书八章所说的,体贴肉体、与体贴圣灵的对比。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就是体贴肉体。这肉体就是人肉身上残留下来的,容易犯罪跌倒的本性。这正是要我们在成圣的过程中,一步一步顺从圣灵的警告、去治死肉体。这过程要到我们见主面时才能完成。当我们还在肉身活着,就有可能会被罪引诱而跌倒。我们一刻都不能放松、要时时警惕自己。

这段经文曾经唤醒了奥古斯丁,当时他活在败坏中,淫乱的生活让他心中充满痛苦,然而这段罗马书的话突然临到他。他在花园中听到小孩子唱着:「拿起来读、拿起来读」当他翻开身边的圣经,正打开到罗马书13章,也就是我们今天读的这段经文。神的话就如当头棒喝敲醒了他。他所陷入的败坏生活,正如罗马书所警惕的。他突然觉醒,痛改前非,在主面前承认自己的罪,呼求主的拯救。从那一天起,他的生命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他从一个放荡不羁的浪子,变成一个敬虔爱主的圣徒,最终成为初代教会一位伟大的神学家。

结论
这段经文当时如何唤醒奥古斯丁,今日仍然向我们说话:「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我们深陷罪恶引诱,被罪困扰吗?这是主向我们发出的呼声,要我们及时回头。 「黑夜已深,白昼将近」主来的日子近了,照着败坏的生活形态过下去,我们没有脸见主的面。各位弟兄姊妹,让我们效法奥古斯丁,回到主面前为自己的罪忏悔,主必然会赦免我们的罪,洗去我们一切的不义。让我们以光明的心来迎见我们的主。

发表于 2016-8-9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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