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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3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未听福音的人, 除了信基督以外, 是否有得救的希望?2016-07-13 [url=]全球基督徒见证分享网[/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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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

许多人在读到这段经文,或听人传福音提到这段经文时,不由得想到这样一个问题:
如果只有信耶稣才能得救,那么,那些一辈子没有听到过耶稣的名字,一辈子没有听到过福音的人会怎么样呢?
他们有可能得救吗?
基督传入之前的中国人有得救的希望吗?
许多农村的老太太老先生,他们一辈子足不出村,从来没有听到过福音,他们能得救吗?

对于这些问题,
答案若是肯定的,那么,是否与上面或圣经中类似的经文矛盾呢?
若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又如何证明神是公平的呢?
一些初信福音的朋友对这一问题产生困惑的原因之一,是因为那些向他们传福音的基督徒对这些问题的看法彼此不合,说法不一。
一般的信徒如此,众多的神学家们也是如此。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种现象说明,对这些以及其他类似的问题,我们不能依靠人的看法。问题既因圣经而起,我们还得回到圣经中来寻找问题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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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得救的含义
  要明白一个人是否有希望得救,首先,我们必须弄清楚圣经所说的得救是什么意思。我们已经明白,人类的始祖亚当夏娃因受蛇(魔鬼)的诱惑,偷吃禁果,犯罪堕落,结果被逐出了伊甸园,失去了摘吃生命树上的果子的权利。犯罪的结果使他们必须经历死亡,他们失去了属神的那永远的生命。而得救的结果则是使他们重返伊甸园,重新“可得权柄到生命树那里,也能从门进城。”启22:14耶稣对福下了这样的一个定义:“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入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远的生命。”(约3:16)可见,因信福音而得救的人,实际上就是脱离死亡,得享永远的生命。说得更明白一些,得救就是得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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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神的心愿
  接下来,我们应当查明,神希望多少人得救。上面我们所引耶稣的话中的“世人”包括世上的每一个人。使徒彼得写道:“3:9 主所应许的尚未成就,有人以为他是耽延。其实不是耽延,乃是宽容你们,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3:9)保罗在写给罗马人的书信中也说:“1:16 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 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后是希利尼人。  1:17 因为 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  ”(罗1:16-17)这里所说的希利尼人,是代表任何犹太民族之外的外邦人。总之一句话,神愿意救每一个人,希望每一个生在世上的人都获得永远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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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神的慈爱公正、不偏待人
  神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住在全地上。全世界都是神的儿女,都是他手所造的。神待人的公平,乃是有目共睹的,这里用不着高深的哲学与神学知识。“世人在世上所遭遇的事,都是一样的。生老病死、伤离死别,都没有人能逃脱。“凡临到众人的事,都是一样。义人和恶人,都遭遇一样的事。洁净人和不洁净人,献祭的与不献祭的,也是一样。好人如何,罪人也如何;起誓的如何,怕起誓的也如何。”(传9:2)

  但从表面上来看,却又常有好人不得好报,恶人安享天年的事,使人对神的公正表示怀疑。以色列的智者所罗门王这样说:“世上有一件虚空的事,就是义人所遭遇的,反照恶人所行的。又有恶人所遭遇的,反照义人所行的。我说,这也是虚空。”(传8:14)之所以说是虚空,是因为他看到,“按着定命,人人必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9:27)神的公正乃是在审判之时显明出来。并不会有无论是行善还是行恶,都得一样报应的事。中国人常说的“殊途同归”,并不是说人所走的路,无论是对是错,所行的是善是恶,最终的结果都是一样的。这句话原出于《书经》,有必要澄清一下:

  “皇天无亲,惟德是辅;良心无常,惟惠之怀。为善不同,同归于治;为恶不同,同归于乱。尔其戒哉。”

  原文的意思是说,虽然行善的方式不同,但同归一处;行恶的,方式方法上也可能各不相同,但也同归一处。但行善与行恶的结果却不一样,一为治,一为乱,天壤之别。圣经也表明善恶两类人所得的报应是不同的。一为永生、一为永死。正如以下经文所说:

  “祂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朽坏的,就以永远的生命报应他们;惟有私图好争,不信从真理,反信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却将荣耀、尊贵与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因为神并不偏待人。”(罗2:6-11)

  说到神的公平与慈爱,耶稣打了这样一个比方说:“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太5:45)这样说来,神的救恩,基督公义的日头,也正如自然界的阳光一样,是照在每一个人身上的。人最终的命运如何,并不在于神对一些人有偏爱之心,完全在于自己的选择。在得救的问题上,每个人所认识的道理可能深浅不一,但各人的机会都是相等的,不会有一个人比另一个机会更多,或一个人比另一个人机会更少的情况。最终的审判者,不是有限的人类,而是全能全智全知的神。他爱所有的人,也不偏待人,必按公平慈爱审判所有人的案子,他用来审判的标准与尺度必适合每一个人的具体情况,所得的结论也必是公允的。

  这样,就引出了一个问题,如果惟有基督的福音才能使人得救,而人人都将受到审判,那么神必须有一个使人人都在不同程度上领受过福音真理的机会,不然,按福音的真理来审判人就算不上公平了。那么,神是如何使他的真理之光照在每个人的身上,使每个人都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福音的真光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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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真光普照
  圣经上称耶稣为真理之光,并且说“那光是真光,来到世上,要照亮每一个人。”(约1:9)这就是说,耶稣的光已照到一切生在世上的人。换句话来说,没有人有借口说,他没有领受过耶稣真理的光照。根据圣经的启示,我们看到耶稣的真理至少通过自然与良心的启示,显明给一切生在世上的人,叫人无可推诿。

[size=1.2em]1、自然的启示

  “诸天述说神的荣耀,穹苍传扬祂手的作为。这日到那日发出言语,这夜到那夜传出知识。无言无语,也无声音可听。它的量带通遍天下、它的言语传到地极。”(诗19:1-4)

  自然,又称为天然,即天使之然的意思。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上天使之成为这样的意思。今天的大自然虽然打上了罪与罪的后果的痕迹,但仍能隐隐约约地表现出神创造的用心与手段。人从大自然的奇妙之中,不难想到美妙的自然与天象后面,必有一位全智的设计者与创造者的存在。也不难看出这位创造主对他的所造之物的一片慈爱之心。一个人看到自然界的奇伟,必不难想见上天对人的厚爱。中国古代的墨子曾这样说他是如何看出神对人的爱:“并且我知道上天爱护人民,如此深厚,也有我的理由。因为上天将日月星晨分开,以照耀天下,制定春夏秋冬四时,以为纲纪法度,下霜雪,降雨露,使五谷生长,丝麻发达,使人民得以供给财用,又分列山川峪谷,广布各种事业,设定王公侯伯,以监察人民的善恶,赏赐贤良,片罚贪暴,徵收五金木器和鸟兽而用之,从事于五谷与丝麻之生产,以供给人民的衣食财用,从古至今,都是如此。”《墨子·天志中》

  古人如此,今人仍当如此。因为我们头上的天与脚下的地,仍与古时相同。因此,圣经上说,神的事情本来是显明在人心里的。“因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里面,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了。自从创造世界以来,神那看不见永远的大能,和神性的特征,是人所洞见的,乃是藉着受造之物,给人晓得的,叫人无法推诿;”(罗1:18-19)

  可惜,因为罪的侵入,许多人没能把神叫做当敬拜的对象,而拜起了许多的用有形之物做成的偶像。

  “因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祂,也不感谢祂,反倒在他们的推想上变为虚妄,他们无知的心就昏暗了。他们自称是智慧的,反成了愚拙的,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改换为必朽坏的人、飞禽、走兽和爬物之像的样式。所以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陷入污秽中,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他们将神的真实换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拜事奉那创造者;祂乃是当受颂赞的,直到永远。阿们。”(罗1:20-25)

[size=1.2em]2、良心的功用

  中国人很懂得良心,说到为人处世,要对得起“天地良心”、讲“问心无愧”、“心安理得。”说做恶的人,叫做“丧尽天良”、做了坏事,会受到“良心的谴责”;一旦悔悟,就叫做“良心发现。”

  这些说话本身,都表明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人内心都有一个神刻上去的道德是非标准。只要是人,就必有这个内在的标准。中国人相信,只要不违背良心做事,就必有善终。昧着良心做人,到头来必不得好报。所以,古人讲“致良知。”

  如果说人体与自然的奇妙,是神真光普照的外在证据;那么,良心与良知,则是真光普照的内在作用了。自从洪水以来,神完备的律法已逐步地不为人所知了。后来,只有以色列民族才得到了神亲自宣布,又亲自用指头刻在石版上的十条律法,或称十诫,其他国家与民族,则对十诫内容不甚明了。但这良心的功用,却是人人皆有的。因为对神律法的知识不一样,受审判的标准也就不一样了。

  “凡在律法以外犯了罪的,也必在律法以外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必按律法受审判,(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他们显出那写在他们心里律法的功用,他们的良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想互相控告或者也辩护。)就是在神藉耶稣基督,照着我的福音,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罗2:12-16)

  正因为人里面有神赐的良心,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无论何处,人都有一定的是非标准。一个受过所谓高等教育的人,并不一定比一个避远深山的老农,有更高的道德情操;倒可能因其所受的许多人为的知识的影响,蒙蔽了一部分良心的启发,道德是非意识反而可能更低。人不拘地位与出生,成长环境的不同,基本的良心原则乃是一样的。这一现象说明,神对各人慈爱与公平。

  自然的启示也好,人内在的良心也好,这些都是耶稣基督福音的一种形式。从这个角度来看,生活在世上的人,没有一个人是没有听到过福音的。所不同的是,福音的形式不同而已。以下的圣经经文,更是证明了这一点。

  “我可以为他们作见证,他们对神有热心,但不是按着完全的知识,因为不知道神的义,又想要建立自己的义,就不服神的义了。原来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的都得着义。论到那本于律法的义,摩西写着:“行这些事的,必因这些事活着。”但那本于信的义如此说,“你不要心里说,谁要升到天上?”就是要领下基督来,或说,“谁要下到无底坑?”就是要领基督从死人中上来。这义到底怎么说?它说,“这话与你相近,就在你口里,也在你心里。”这就是我们所传信主的话,就是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祂从死人中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信,就得着义;口里承认,就得救。因为经上说,“凡信靠祂的,必不至于羞愧。”因为犹太人和希利尼人并没有分别,众人同有一位主,祂对一切呼求祂的人是丰富的。因为“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所未曾信入的,怎能呼求?所未曾听见的,怎能信入?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若非奉差遣,怎能传道呢?如经上所记,‘传福音报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只是人没有都顺从福音,因为以赛亚说,“主啊,我们所传给人听的,有谁信?”‘可见信是由于听,听是藉着基督的话。但我说,他们未曾听见么?的确听见了:“他们的声音传遍全地,他们的言语达到地极。”(罗10:2-18)

  保罗在这里说明,天下地极的人都听到福音的声音。只是人没有都听从福音。人从自然与良心的启示中,可以学得天国福音的原则。或顺从或违背,就结论了人永远的命运。古人云“顺天者昌,逆天者亡”,所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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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网与天平

  老子《道德经》里有一句话,叫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说明上天对人间的审判的周全,不会有一个人漏网,不被上天的天平称量的。一些在人看来道貌岸然的世间伟人,在神的天平里可能显出许多的亏欠;而一个其貌不扬的凡夫俗子,在神的眼中可能极其宝贵。各人的出生、生长的环境、受教育的程度、机会与阅历都不相同,这一切,惟有上天才能作出正确的度量。圣经上说:“耶和华却对撒母耳说,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我不拣选他。因为要紧的不是人怎样看;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撒上16:7)人所能看到的,只能是外表而已;但神的天平是绝对公正的。我们在这里只能涉及神审判的一些最基本的原则。

[size=1.2em]1、神如何对待不知者

  一些根本的律法原则,即使没有律法,人借着自然与良知也能知道,是无可推诿的。如杀人,不孝敬父母、偷东西,说谎,奸淫等,这些事一般人都知道是不对的,没有任何借口可言。

  但有一些罪,却不是这么明显的,非要借助神的律法人才会明白自己错在哪里。比方说,一个很虔诚的佛教徒可能根本不知道拜菩萨是罪;一个很真诚的基督徒也可能偏离真理、甚至错谬。这样的罪,乃是人在蒙昧无知中犯下的。对于这样的罪,神闭眼不看。但现在,神借着圣经向人表示义与不义,真理与谬误,差耶稣降世为人而死,为人复活,升天做大祭司,召人悔改。圣经上说:“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神并不鉴察,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因为祂已经定了日子,要藉着祂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祂已叫这人从死人中复活,供万人作可信的凭据。”(徒17:30-31)

  随着福音的广传,神纯净的话日益深入人心,人也越来越明白真理,得以借着真理从谬误与罪恶中解脱出来,不再受罪的奴役,而能获得真正的自由。

  “光来到世上,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的行为是在神里面行的。”(约3:19-21)

  无知本身并不是被神定罪的原因,所以被定罪,乃是拒绝接受真理之光。于是耶稣又对众人讲论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绝不在黑暗里行,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8:12)

[size=1.2em]2、多给的就多取,多托的就多要

  耶稣说了一个比喻,说明神审判人的标准虽然是一样的,但审判时会考虑各人的具体情况。

  “奴仆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预备,或是不照着他的意思行,那奴仆必多受鞭打。惟有那不知道的,作了当受鞭打的事,必少受鞭打。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格外多要。”(路12:47-48)

  按照这段话,如果两个人犯了同样的罪,一个是知法犯法,一个是无知犯罪。那么他们所受到的惩罚也会有所不同。一个人可能终生只有机会听到自然与良心形式的福音,而没有机会听到借着圣经而传的更为全备的福音。这样的人,因得到的亮光有限,他们也只会按他们所受之亮光的多少而审判。

  在审判的日子,那些为基督所称赞的人可能没有多少对神的认识,但他们心中怀有基督的生活原则。由于圣灵的感化,他们常给周围的人造福。即使在异教徒中,也有仁慈为怀的人,在生命之道还没有进入他们耳中之前,就已善待所遇到的传教士,甚至冒生命危险去帮助他们。还有一些外邦人,他们在蒙昧无知之中敬拜神。从来没有人把真光传给他们,但他们也不至灭亡。他们虽然不知晓神明文的律法,却听见神在大自然中向他们说话,而且照着律法的要求行事。他们的行为证明,圣灵已经感动他们的心,他们也就被承认为神的儿女。

  可是,这样又有了另一个问题。既然人在蒙味无知时,神并不鉴察,一旦有了更大的亮光照射到人的心中,人就有了更大的责任。一个人本着良心做事的人,本来可以心安理得的做一些事情,而且也做惯了某些事情。他所做的事哪怕有错,神也不会鉴察,不会定他的罪。可是,一旦有人将更完备的福音传给他,他若顺从还好,若不顺从,那传福音给他的人,岂不是害了他吗?这样看来,岂不是福音传得越广,可能对人造成潜在危害会更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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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鉴察问题与传福音的悖论

  对于上面的问题,我们以圣经中的一个实例来回答。

  使徒行传第十章记载了彼得见到的一个异象。那个异象与外邦人有关。其中所涉及的外邦人,名叫哥尼流,是义大利营的百夫长。圣经上说他是个虔诚人,他和全家都敬畏神,多多周济百姓,常常祷告。但他对神的认识是不完全的,也不认识主耶稣基督和他的救恩。

  可以说,哥尼流对基督的福音只具有一般性的认识,是一个凭天地良心处世为人的人。

  但他的虔诚蒙了神的悦纳,神要将更多的真光赐给他。于是有天使奉差来到他面前,告诉他去找彼得,从他那里领受耶稣基督福音的更进一步的亮光。同时,又有异象向彼得显现,预备他的心好接纳这个外邦人。

  接着他们见面了。双方道明所得的异象。彼得开口便说:“,我真看出神是不偏待人的,各国中那敬畏祂,行义的人,都为祂所悦纳。”(徒10:34-35)接着便向哥尼流传讲耶稣基督和平的福音。有圣灵的恩赐浇在这些外邦人身上,彼得就吩咐给他们奉耶稣基督的名施浸。(见使徒行传第十章)

  诚然,现在一般的人不会有天使向他们显现。但并不等于说他们身边没有天使在为他们效力。传福音的使者也不一定都象彼得一样,见到异象,指定向某某传福音。但他们都是从基督领受了同一个使命,劝世人与神和好。一个真诚地按着已有的亮光而行的,就会有更大的亮光赐给他们。这些亮光是渐进,而不是突现的。当人随着亮光而行时,就会有更大的亮光向发现,越照越明亮。真诚追求真理与正义的人,也必跟从新的亮光而行。圣经这样描绘义人的道路:“但义人的途径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箴4:18)

  有时也会有这种情况,一些向人传福音的人,并没有把道理说明白,或听者一时没有领悟过来,一时之间,好象人是拒绝了福音的呼召。但是传福音的人,却将神的话传给人,这话就会象种子一样,进入人的心田。神的圣灵会浇灌,或许最终会结出好果子来。自然界从下种到看到种子发芽,通常要经过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福音的种子也是如此,由于心灵的土壤不同,发芽结果的时间长短也会因人而异。我们的人生中常有这样的经历,一句忠言,一时难以听进去。可许多年之后,可能才明白,才听进去。对待福音的真光也是如此。所以,我们很难凭人一时的反应,就匆匆地下结论,说那个人是否得救。

  我们也的确会看到有些人会拒绝福音进一步的真理,拒不领受进一步的真光。以已有的真理为满足,执意走已经熟悉的老路,不愿意跨出那个自以为安全的圈子。对于这样的人,圣经上的这句良言当留心听取:“有一条路,人以为正,至终却是死亡之路。。”(箴16:25)这种人心里所滋生的是一种骄傲的态度,而未能始终保持谦虚的心境。那应许给虚心之人的福,最终将离开他们,骄傲与自以为是必为他们结果死亡的果子。所以经上说,“神敌挡狂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雅4:6又说:“败坏之先,人心高傲;尊荣以前,必有谦卑。”(箴18:12)

  全智的神借着保罗对提摩太所说话,也是对所有传福音的人说的。他说:“我在神并那将要审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稣面前,凭着祂的显现和祂的国度,郑重的嘱咐你,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都要预备好,用全般的恒忍和教训,叫人知罪自责,谴责人,劝勉人。因为时候要到,那时人必容不下健康的教训,反而耳朵发痒,随着自己的情欲,给自己堆积起教师来;并且转耳离弃真理,偏向虚构无稽之事。你却要凡事谨慎自守,忍受苦难,作传福音者的工作,尽你的职事。”(提后4:1-5)

  保罗所说的那厌恶纯正道理的时候,现今就是了。这更是需要福音广传的时候了。因为福音的真光才能使人看清谬论的黑暗,更明确地看到基督救恩的奇妙,而心为之所感动。当人出去传福音的时候,他是在与天使与圣灵配合作工,而不是孤军奋战。所以,只需照着圣经的吩咐去做就是了,把结果留给神。因为“主知道搭救敬虔的人脱离试炼,把不义的人留在刑罚之下,等候审判的日子;”(彼后2:9)

  “但我们众人既然以没有帕子遮蔽的脸,好像镜子观看并返照主的荣光,就渐渐变化成为与祂同样的形像,从荣耀到荣耀,乃是从主灵变化成的。”林后3:18

  当福音的真光,更充分的向人展现时,人就会更充分地看见主的荣光,以致变成主的形状,更好的荣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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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结论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看明,世上不存在没有听到过福音的人。因为耶稣基督的福音,也以自然与良心的形式向众人启示,虽然所启示的方式是间接的,所启示的信息是有限的。惟有圣经将在基督里的全备福音显明出来。足见本着圣经传福音的重要性。

  是否得救的问题,实质上就是是否能承受永远生命的问题。神的心愿是希望人人得救,没有一人沉沦。神凭着他极大的慈爱与无穷的智慧,赐给了每个人相等的机会,虽然每个所获得的真理的深浅程度可能会有所不同。世人不能断定一个人最终是否得救,惟有公正的神能根据人一生的各种情况,对每个人得出最公正的判断。

  当审判的日子,各人要按着自己的行为,与领受的亮光的程度受审判。领受的越多,所有的责任也就越大,若顺从真理的引导,就越能在人生中荣耀神。神的旨意是要让他的荣耀布满大地。现今时势险恶,我们当奋起广传福音。基督的恩典,能救每一个生在世人的人;各人最终的命运,完全取决于各人对这一恩典是接受还是拒绝。

“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就可以在祂的名里得生命。”(约20:31)

贼来了,无非是要偷窃、杀害、毁坏;我来了,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约10:10-11)

因为祂说,“...看哪,现在正是最可蒙悦纳的时候;看哪,现在正是拯救的日子。”(林后6:2)“那灵和新妇说,来!听见的人也该说,来!口渴的人也当来;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启22:17)

耶稣进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将他们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凡我所吩咐你们的,无论是什么,都教训他们遵守;看哪,我天天与你们同在,直到这世代的终结。(太28:18-20)

“神能照我的福音,就是关于耶稣基督的传扬,照历世以来密而不宣之奥秘的启示,坚固你们;这奥秘如今显明出来,且照永远之神的命令,藉着众申言者所写的,指示万国,使他们顺从信仰。愿荣耀藉着耶稣基督,归与这位独一、智慧的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罗16: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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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3 15: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头尾没有问题,中间论证部分是有问题的。华语教会总是有这种将东方哲学自然神论道德化的偏差。首先福音就是十字架上的耶稣基督,不存在自然神论的,良心的,泛灵上的“福音”,如果是那样,世界不必被审判,而且撒旦也得着荣耀了;其次福音是赐给全人类的,但圣灵不是,圣灵是只保惠那从起初就蒙拣选的人,就是必定领受基督的人,在基督的信之外何来圣灵?主耶稣复活升天之前的人也有良心,也有遵道的,但并没有圣灵与他们同在,基督之后未在基督里的人也是一样。 回到这篇文章的主题,未能听到福音的人能不能得救?我也认为是可以的,但那得救的却必是信从福音的。也就是说,那人本就是信靠的,若他听到就必信靠,只是被魔鬼折损未及已死,这样的人才是即使没听到福音也可能得救的,而不是什么只要凭着良心就得救,经上已经写明地上一个义人也没有,都是作恶的,都不配得救。所以,救恩的道路实实在在只有耶稣基督这一条,若不籍着他,没有人可以见父,这点是含糊不得的。 有些华人牧者出于民族情感和自我需要,乐于把中国文化中一些东西与圣经真理略微调和,这其实是很危险的,对民族也没有益处,须知在神圣至重的救恩面前,没有任何人的哲学或道德论站的住,无论是出于哪个文明哪种文化,传道者要传福音就必须保证圣经真理的绝对纯净和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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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3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感觉这篇信息提倡的是“普救论”,不符合圣经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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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3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文章谈论一些不可能知道的问题,还做出一付信心满满的样子,其实是属于多管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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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4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主权和恩典,他们无可推诿,我们也蒙彻底的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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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5 22: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犯罪少的,将来审判也轻。对于没信耶稣的。圣经说世上没有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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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6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圣经说“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没有听见福音的怎么会信呢?不信的怎么得救呢?
圣经又说“不信的罪已经定了”。故此没有听见福音的必定不能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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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6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楼已经说了,福音就是十字架上的耶稣基督,不存在自然神论的,良心的,泛灵上的“福音”。我再补充几句:

1、首先,神根本不是“按福音的真理来审判人”,以为人听见福音之后,因为拒绝福音才被定罪。事实恰恰相反,早在人听见福音之前,就已经被定罪了。一个已经被判了死刑的人,无需再用福音重新定罪一次。福音不是为定罪而赐下的,乃是为救人而赐下的。福音是给人得救的机会,而不是用来定人的罪。

2、其次,作者说:“神必须有一个使人人都在不同程度上领受过福音真理的机会”,这种思想是很不讲道理的。圣经说得很清楚的:“谁是先给了他,使他后来偿还呢?”有哪一个人敢说“我把一个听福音的机会存在上帝那里,所以今天上帝必须还给我!”我们从来没有把什么借给过上帝,神也从来不欠任何人什么,相反是人类一直在亏欠上帝的荣耀。既是如此,谁敢说“上帝必须给我一个听福音的机会才公平”?

3、福音属于“特殊启示”,不可能从大自然和人的良心领悟出来,只能来自神的主动启示。如果“凭良心做人”就可以得救,上帝何须派彼得去给哥尼流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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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7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ightzou 于 2016-7-17 11:12 编辑

听了福音,信耶稣的,得救,听了福音,不信的,不得救。其他的情况,圣经没说,相信神自有安排,不用我们操心。象旧约里的人物,除了被提的人,相信在天国了,其他芸芸众生,就不得而知了,是神的主权内的事了。可能消失了,说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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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8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文章是明显的普救论异端言论,而且他把上帝的特殊启示与普遍启示混为一谈。普遍启示里面没有福音,而人只有信福音(主耶稣的救赎)才能得救。普遍启示只是叫人人良知中知道上帝的事,使他们受到上帝审判时无可推诿。普遍启示或普遍恩典中并无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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