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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奴或义奴(罗6: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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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0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几年前,高球名将老虎伍兹的绯闻案闹得满城风雨,他婚外情的事件被媒体抖出来、越演越烈。这似乎与他在公共场合中的美好形象有很大的出入。我们一直将他塑造成为一个苦练成功的运动明星、是年轻人学习的榜样。当他平时所塑造的乐观、勤奋的假像被揭开了之后,我们看到的是一个被情欲所捆绑、对妻子不忠的罪人。
后来,他出来为婚外情道歉。他是这么说的:「我不忠,我有婚外情,我欺骗。我所做的事是不能被接受的,我是唯一该受责备的人。我不再照着我被教导的核心的价值去过生活。我当时知道自己是错了,但是我却说服自己道德标准对我不适用。…我超过了一对结婚夫妇应该有的生活界限。我以为自己可以任意妄为、不受约束。我感觉到自己一辈子都在辛勤工作,配得享受在我身边所围绕的诱惑,我觉得我有权利这么做。有了这些金钱和名声,让我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去找寻这些东西,我错了,我很愚蠢,我跟大家一样都要遵循同样的规则。」

当我们听到了他的认罪之后,姑且不判断他的悔改是真是假。如果丑闻不被媒体掀开,他是否还在逍遥法外、继续做出更多见不得人的事。这些我们都无法判断。我们也不该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批评他,因为我们也不是道德上完美无缺的人,我们不过就是个蒙神赦免的罪人。如果不是蒙神的拯救,那个败坏的人就是我。今天我们能够蒙恩得救,是神的恩典、不值得骄傲。但是一件事情的是非善恶我们还是要分清楚。这个事件给我们的教训是什么?值得我们思想的是:一个年轻人是怎么从天真善良的性情,一步一步堕落,最后过着让家人、父母蒙羞的生活。他有成功的人生、千万的财富、美丽的妻子、可爱的儿女、光明的前途。但是他却不看重这些,宁可去追求罪恶的生活、将自己美好的前途毁掉。人性当中为何会有这种自我毁灭的倾向呢?为什么明明知道这是错误不该做的事,却对他有着么大的吸引力,让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沉溺在其中,无法自拔。这是什么力量、能牵引着所有的人类,像奴隶一样降伏在它的面前、受它的牵引、然后被它毁掉。我们读了圣经,就知道这个力量就是罪。

如果世上每一个人都被罪所影响,又无法解决。这世界的命运岂不太悲惨了?如果罪的力量辖制人类千万年,一定有人想尽办法要脱离它。但是有可能脱离罪的权势吗?古圣先贤殚精竭虑是否想出了解决之道?我们知道历世历代的圣贤,并没有人能真正解决罪的问题。基督来世上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神差祂来为世人的罪献上挽回祭。所有信靠祂的人,罪得以赦免、被称为义。这些在罗马书的前五章我们已经有详细的讨论了。然而很多人在信主之后,发现罪的问题仍然存在,每个人可能都会问:为什么我信主了还是会犯罪?这是每一个基督徒都有的经历。是主的救恩没有功效吗?还是我得救之后,还要进一步再继续努力才能脱离罪的权势?我们今天所要探讨的主题就是,基督徒怎么在信主之后、一步一步从罪中出来、在生活中摆脱罪在我们身上的辖制。以下让我们一起来看罗马书第六章12-23节。

主权的转移:从罪作王到主作王
「12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 13 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 14 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6:12~14)

读这几节经文我们特别注意,作王、作主这个观念。谁是我们的主?谁在我们心中做王?上一次我们谈到的主题是。与主同死、与主同活。其中有一个问题是最让人困扰的。就是:「旧人死了没有?」首先最直接提到旧人的经文,就是第六节:「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他同活。」 (罗6:6-7)这里的同死是已经一次完成的动作、目的是要让罪身失去作用。这里存在一个行动与目的的关系,钉死旧人是行动,使罪身灭绝是目的。另一段经文也提到向罪死:「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 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着。 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罗6:9-11)这句话是说基督已经一次向罪死了,这是确定的。但保罗要我们这些与基督联合的人,应当像基督一样,向着罪看自己是死的。

这里似乎存在着一个张力。似乎经文上认为我们的旧人已经与基督同钉死。基督也确实在十字架上向罪死了,死不能再作祂的主。保罗要我们像基督一样,向罪死、让罪不再作我们的主。但是十一节以后的三节经文,所用的是现在式命令句,代表保罗命令基督徒:向罪当看自己是死的、 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可见他们现在有这方面的问题,保罗才会用命令语气来规劝他们。罪在我们基督徒身上,到底是否正在做王呢?我们的旧人到底是活的还是死的?我们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保罗告诉我们我们的旧人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而我们在生活中的经验却普遍的体验到,自己在与罪的力量挣扎。显然基督徒每日仍然在与罪对抗。这存在我们身上的罪的影响力,我们要如何看待?

首先我们要明白的是,保罗为什么要一再地提出向罪死、向神活。这是基督徒主权属谁的问题、罪是我们的主吗?它在我们心中作王掌权吗?也就是我们信主了之后,到底得到了基督所赐的新生命了没有、还是仍然在亚当所遗传给我们的、被罪辖制无法自拔的旧生命。这点保罗是非常清楚地告诉了我们:主耶稣为我们付上的赎罪代价,救恩在我们身上已经生效了。我们的罪债已经付清、我们的罪已经被主的宝血洗净。我们的主人已经换了,我们不再以罪当我们的主人,他不能再像以前一样继续的辖制我们。我们的主人是基督,我们是顺服在基督的权柄底下。

那怎么解释,罪在我们身上的作用呢?那是主权转换,到实际成圣之间有一个过程的问题。当我们信主、被称义了之后,我们的主权已经从罪的权势转移到主的权势底地下。过去是罪在我们生命中掌权、现在则是主掌权。然而、我们还活在地上、还有肉身、还没有达到成圣的要求。圣灵要一步一步将成圣的生命实现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基督徒要靠着圣灵活出一个,与主掌权相称的生活来。所以一方面主将我们的罪债付清,我们被称为义;罪的权势在我们里面,已经不能再辖制我们了;另一方面我们要一步一步在我们的生活中,让罪的影响力也消失。这就是称义的人成圣的过程。成圣是个过程,要我们一生去努力完成的。它已经来临了,但还没有完全。正如我们常说的already but not yet。
举个例子,当一位广东姑娘嫁给山东人,他的名义上已经算是山东人了。她早上起来就要做馒头,煮饺子。虽然她知道自己的名分已经算是山东媳妇了,但是她的口味还是一时改不过来。看到馒头想到的是叉烧包、看到水饺想到虾饺。这就是地位改变、与实际改变的落差,这是需要时间来慢慢成就的。我们受洗归入主的名下,地位上我们已经是个属主的人了。但是我们过去败坏的习性,仍然没有消失,罪的力量仍然在利用我们的肉体,引诱我们犯罪。这需要靠着圣灵的大能,一步一步治死肉体。这就是为什么保罗会苦口婆心地劝诫基督徒:「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罗6:12)

再举个例子,辛亥革命的时候,孙中山先生所领导的革命军武昌起义,全国响应。末代皇帝溥仪宣布退位。在名义上、在地位上共和国已经成立了,革命已经成功了。但是在实际上,整个中国仍然充满了改朝换代的封建思想。还是有不肯投降的清朝旧官员,他们虽然表面顺服,但是还在密谋恢复帝制。他们还不承认自己的失败、还想要推动复辟运动、挽回失败的命运。民国以来有袁世凯称帝、以及张勋复辟,企图废掉共和的行动。这就是地位胜利、与实际胜利的落差。当我们信主了之后,罪恶的权势已经注定不能再辖制我们,但是我们的身上仍然有罪恶权势可以利用的肉体,让它可以引诱我们犯罪跌倒。他能不能成功,在于我们是否愿意顺服圣灵、肃清它在我们心中残余的势力。

让我们来看12节:「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保罗在这里描述属灵争战的战场,就在每个人心中。罪与圣灵两股力量在争夺我们心中的主导权。我们的心中有个王位,就是生命的主导权。在我们归信主时,主耶稣已经将罪从王位上赶下来,他已经不能在我们心中辖制我们。但是这个战争仍在进行。因为我们生命中有个容易堕落、喜欢犯罪的倾向,就是肉体,保罗说它是必死的身体。身体本身不是永存的、都会死亡。这个身体本来是中性的,它可能为主做工、也可能被引诱去犯罪。如果这个身体被罪引诱,就可能成为潜伏在我们里面,与罪恶势力相通的反叛力量。这个反叛力量一直想要策动暴乱,推翻基督在我们身上建立的王位。它所用的工具就是我们身子的私欲。我们知道身子本身是中性的,可以追求圣节也可以堕落。正如人的肉身里面有七情六欲、我们信主不是要否定这些欲望的存在,只是我们要小心。因为它们是最容易被罪引诱而堕落,让我们陷于罪中。

保罗在13节告诉我们:「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我们的肢体,就是身体的各种器官。可以让我们听、让我们看、让我们说、让我们行、让我们过正常的夫妻生活、繁衍后代。没有肢体我们活不下去。但是肢体若用错了地方,就会让我们沉溺在罪中、去作得罪神、远离神的事。我们的耳爱去听不该听的闲言闲语、我们的眼跑去看满足眼目情欲的色情图片、我们的口说出绊倒人的话,我们手脚做出犯罪的事。中性的肢体,一旦被罪利用了之后,就成了反对神的武器,这是很可怕的。所以说在这个属灵征战中,我们的肢体必须顺服在圣灵的掌管之下,成为为基督征战的武器。而不是落在反动势力底下,成为罪在我们心中夺权的武器。罪一直想要再回来重新坐在王位上。它所能够用的工具,就是我们生命中容易被罪引诱的肉体。罪要引诱我们,还是要通过我们的意志,我们是把自己的肢体,当作不义的器具献给罪;还是要将肢体作义的器献给神。这是我们能够决定的、也是必须决定的。我们不能把这个责任推给神,说我们犯罪是神让我们犯的。我们的意志容忍罪在我们身上运行。我们可以说是把自己的肢体献给罪,让罪拿着这些武器,来叫我们败坏、来让主的名蒙羞。但是任何堕落的开始、是我们自己愿意把肢体让它来使用。我们犯罪的时候,自己岂是没有责任的呢?求圣灵帮助我们、清除分辨自己的肢体该要献给谁?不是罪、是主。

接着我们来看14节:「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我们不能把肢体献给罪,因为罪必不能再作我们的主了。坐在我们心中王位上的是主耶稣,我们不能让罪再回去作主。作主这个字意思就是掌权、是未来式,这里用未来式有命令的意思。我们的主人已经不是罪了,我们岂可再向罪效忠,给它提供武器、密谋叛乱。这句话原文有个连接词「因为」,是在解释不能向罪效忠的理由,因为我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这与向谁效忠有何关系?这里提到的还是身份转移的问题,我们信主的人,是从在律法定罪以下,转移到赦罪的恩典之下了。过去我们没有得到基督的救恩,我们的行为在律法之下都是该被定罪的。而今我们蒙基督的救赎,得以脱离定罪的命运,得到救赎的恩典。这身份的转变、让我们的命运也从此转变。活在律法以下、与活在恩典以下最大的差别,在于我们对罪的态度,过去是受到律法定罪,想脱离罪却没有力量。如今得主的恩典,脱去罪债、罪咎更从圣灵得到脱离罪权势的力量。我们不再是身不由己、在罪的引诱下毫无招架的能力。我们可以靠着主拒绝罪的辖制。所以说在恩典以下的人,没有理由再为自己找犯罪的借口,更没有理由继续向罪效忠了。

以上的这段经文我们看到了,信主的人与过去不信之时最大的差别,就是生命的主权发生了转移。成圣的基础在于称义,称义就是主权的改变。当我们主权改变了之后,就要活出与主权改变相称的生活,也就是走成圣的道路。主权既然改变了、我们的心态也要改变。过去犯罪没什么大不了的,现在会良心不安。过去贪爱罪中之乐、贪爱金钱、享受,现在为了主可将财富视为粪土。主权的改变更影响了我们的人生观,让我们愿意听从主的命令,追求活出成圣的生命。

态度的转变:从顺服罪到顺服主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么?断乎不可! 16 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致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致成义。 17 感谢神!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 18 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罗6:15-18)

前一段我们提到,信主的人主权已经改变了。主权的改变必然会带来行为的改变。按着这样的思路推下去,保罗回答前面所问的一个问题:「这却怎么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么?断乎不可!」(罗6:15 )成圣的生活,是所有接受主恩典的人所必须追求的。当时有些投机的人以为可以一面作基督徒、一面继续犯罪。保罗对他们提出严正的警告。追求圣洁不是可有可无的,得称义的没有选择,必要走成圣的道路。我们既然已经从罪中得到赦免了,就不能继续活在罪中。这种「赖恩犯罪」的想法是滥用主的恩典,是保罗所断然拒绝的。

保罗所提出的理由是16节:「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致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致成义。 」这句话是对继续享受罪中之乐的人,提出强烈的质疑。你们岂不是已经晓得了吗,怎么现在会忘记了呢?难道你们的理性失去作用了吗?晓得什么?就是:我们只能有一位主人,不是顺服神,就是顺服撒但。不是作义的奴仆、就是作罪的奴仆。只要我们把自己献上给谁、顺从谁,我们就是谁的奴仆。这里的献上是用现在式,表示献上是个持续的动作。如果我们一直顺从罪,我们就一直是罪的奴仆。一直顺服主的人才算是顺命的奴仆。不能同时顺从主、又顺从罪,这是不可能的。不可能口里说自己是主的奴仆,行为上却继续不断的顺从罪。我们在这场属灵征战中,没有可能保持中立、或者两面讨好。谁是我们的主人,这是每一个基督徒必须做的选择。

我们的本性都爱好自由,谁都不喜欢作奴仆。作奴仆的人,听人使唤。主人的命令就算自己不愿意做,也要顺从。只有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之下,一个人才可能献身作奴仆,例如极为贫穷、连基本的饱暖都成问题了,才可能为了活命,卖身为奴。这里保罗所提到的,就是自愿地献上自己成为奴仆。不管是我们献上自己给谁、顺服谁,那人就是我们的主人,我们就成了他的奴仆。所以献上自己,是出于自己意志的决定,我决定顺服罪,我就成了罪的奴仆,从此它成了我的主人,我听命于它。他命令我去犯罪,我连反抗的力量都没有。这就是陷在罪中的境况。我们过去也都是这样,深陷罪中无法自拔。如今我们的地位变了。主耶稣拯救了我,我以前对罪的辖制毫无招架的余地,只能像奴隶一样被牵着鼻子跑。如今我们不再是罪的奴仆,我们已经被主耶稣救出来了,罪不再是我们的主人,我们再也不需要顺服他。我们今天成了主耶稣的奴仆,受主耶稣的保护、只需要顺从主耶稣的命令。保罗在17-18节说:「感谢神!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 」这个作罪的奴仆是未完成式,表示过去持续的动作。我们过去一直作罪的奴仆、身陷罪中、没有自由。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教导的真理的标准。我们是被交托给这真理的标准的,所以中文圣经翻成「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也就是我们所领受福音的真理。这里的顺服是不定式,表示一次成就的动作,也就是重生得救、悔改归正的行动。

当我们重生了之后,就脱离罪的辖制。接下来的第18节说:「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这里的「得释放」与「使作奴仆」都是不定式被动语态,表示一次成就的事。说明我们既然在罪里得了释放,就不再是罪的奴仆了,而是义的奴仆。这里释放我们的、使我们作义的奴仆的主词,都是神,不是我们自己做成的。我们既然信从了基督,顺服福音的真理、不再顺服罪。从此以后,我们的生命就产生了本质的变化。这是我们从旧生命到新生命的转折点。过去种种仿如昨日死、今后种种仿如今日生。往前看我们不堪回首、往后看我们有荣耀的盼望。两者有很大的对比。

有一个姊妹的戒赌的真实经历,见证了被罪捆绑的人,能够靠着主从罪中得释放。这位姊妹叫真妮。她生长在台湾的一个富裕人家,从小耳濡目染学会经商的方法。结婚后移民南非,凭着生意头脑、加上勇于冒险的精神,她与丈夫成功地开展了一家企业、赚进了可观的财富。当时他的家中拥有豪宅、平时出入讲究派头、身上穿戴都是名牌、家中常常奢华宴乐、出门有司机开车、院子有园丁整理、平时从不自己烧饭,有四个佣人服侍。她虽然拥有财富,却想要有更多的财富。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有长达5年的时间,每到夜深人静,家人都入睡了,就有一股莫名其妙的力量,把她从床上拉起来,不由自主地把她推向一百里外的赌场。每天晚上她开着家中的奔驰,以飞快的速度奔赴赌场。然后昏天暗地、日夜不分地坐在赌桌上,曾有三天三夜不下赌桌的记录。虽然她这么放荡,她的丈夫对她仍是尽力容忍。每天清晨,发现她又去赌博了,就都会在赌场的停车场睡在车里等她。直到她满不情愿的退下赌桌、拖着疲倦的身子回家。

她的父母听到她迷上赌博,老远赶来劝她,当他们亲眼目睹她的疯狂和败坏。气得跑到赌场去抓她回来,当众斥责、羞辱她。他们的责骂,对她来讲如同耳边风、一点都没有用。她的女儿见到母亲沉迷赌博,常常在她出门时跪在家门口劝阻,有时也跑到赌场,跪在地上、哀求她不要再赌了。她却恼羞成怒,拿起鞋子将女儿毒打一顿。丈夫的规劝、女儿的恳求、父母的辱骂、朋友的批评,都没有用。连她对自己也是完全的绝望,她深知道沉迷赌博是一件让她羞耻的事、但是她却一点也无力脱离。正就像圣经中所说的:「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她无法明白自己为何会不由自主地落入这种痛不欲生的困境当中,这就是罪对人的辖制。它的力量大到一个程度,陷在罪中的人就像掉在泥淖中无法自拔一样。虽然她事业顺利、家道兴旺,身体健康,却不知道活着有什么意义。赌博把她推到一条黑暗绝望的深渊,她开始想用死亡来寻求解脱。

在这个时候,一件事发生改变了她。她有位基督徒的秘书,每天来上班时都充满了喜乐。她并不富裕、工资是全公司最低的,但是她每天仍用平安的话祝福老板。这位老板希奇她的性格为何会如此谦和,想知道她是跟谁学的?有一天忍不住问她说:为什么你会表现得与他人不同,是谁教你的?她就将福音介绍给老板,这位老板开始还有排斥心,拒绝听福音。但是隔天她就把牧师带来办公室,介绍给老板认识。牧师一开口对老板讲话,她的眼泪就流个不停,她不想当众表露出情绪,立刻用手制止牧师说:「你不要再讲下去,因为你一开口,我就无法控制我的眼泪。你每一句话都扎到我的心,为何你的话语如此不同?」牧师说:「出于神的话,没有一句不带能力的。」老板一听,心中非常惊讶,怎么会有这种事。她邀请牧师到家中探访。

等到牧师真的来家里探访的时候,老板又后悔了,因为不想听福音。所以当牧师带着人来的时候,就把家里的四只高大凶恶的狗放出来 ,想吓走牧师。没想到牧师走进来时,那四只狗居然不咬他们,还尾随他们走到家门口,女主人吓的说不出话来,赶紧为他们开门。牧师用圣经的话教导她,使她逐渐明白福音的真理。牧师从未羞辱她、责骂她,也没有说教。只用圣经的话来规权她:「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恶,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这句话说到了她的心里,就是她内心真实的写照。她感受到神无条件的接纳与了解。牧师又说出约翰一书的话:「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并邀请他认罪悔改。她深深感受到自己的罪,表示愿意认罪悔改、接受主耶稣的救恩。从此以后,她加入了团契。几个月查经下来,她感受到:神不只没有以她所犯的罪来惩罚她,反而赦免她、挽回她、安慰她。让他经历到此生不曾经历过的无条件的爱。使得她可以重新得力、经历圣灵的更新、重建家庭、婚姻、事业、以及亲子关系。

自从她接受主了以后,奇妙的事发生了,她每天晚上开始享受到平安的睡眠,也不会经常被无名的力量推向赌场。虽然赌博的诱惑还会再度出现,她的心中开始出现挣扎、出现圣灵禁止她继续犯罪的声音,不像以前毫无抵抗的能力。以前天天赌,后来逐渐减少去赌场的次数。一年之后完全脱离赌瘾。就连经过赌场、也不再想走进去、连看一看、玩一玩的念头都没有了。后来她也向女儿认罪悔改,因为她在儿女面前做了坏榜样,没有尽到母亲的责任,使他们活在痛苦中。她愿意谦卑的请求儿女的原谅,请他们再给妈妈一次机会,陪他们一起成长。

这就是主耶稣在一个赌徒身上的作为,把一个深陷罪恶无法自拔的人给挽回来,离开过去那种被罪奴役的生活,享受在圣灵里的自由与丰盛的生命。这也是许多基督徒重生得救后的改变。从这个故事我们看到了,一个人转变的过程。开始只是地位的转变,因为地位改变了,对人生的态度就变了、接着生活上发生改变、最后导致结局的不同。让我们一起来看成圣的结局是什么。

成圣的结局:从得灭亡到得永生
「19 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 20 因为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就不被义约束了。21 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什么果子呢?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 22 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 23 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 (罗6:19-23)

这一段经文所关切的是生命的结局、也就是成圣的目标是什么?重生的前后,我们在地位上、在主权的归属上都转变了,归信的过程是主权的转移。我们信主之后就不再认罪为我们的主了,我们不再是它的奴仆、有胆量向它说不。当我们生命的主权归属主耶稣之后,下一步是什么呢?主权的转移,必然带来价值观的转变;当人生的方向不一样了,就会带来生活的转变。生活不同了之后带来的结果是什么呢?就是永生的命运。所以我们信主了之后,不是就停留在原地。接下去的道路,是不断活出重生的生命、也就是走成圣的道路。作义的奴仆具体的表现,就是追求成圣的生活。这不是可有可无的选择,乃是基督徒必然要追求的方向。不同的方向,必然导致不同的结果。所以要到达正确的终点,方向决不能错。

那作义的奴仆、和作罪的奴仆在生活的表现上、与人生的结局上,有什么差别呢?从19到22节4句经文就可以看出来,这段经文是将得救的前后拿来对比,也都提到得救的人应结出成圣的果子。以下我们一起来看得救前后的差别:
- 将肢体献给谁作奴仆:得救之前是献给不洁不法;得救之后是献给义(19节)。
- 以至于如何:从前是以至于不法;现今是以至于成圣(19节)。
- 作了谁的奴仆:从前是罪之奴仆、不受义约束(20节a);现今从罪中的了释放、就作了神的奴仆(22节)。
- 对罪的状态:从前不被义约束(21节);现今从罪里得了释放(22节)。
- 结出的果子:从前结出罪的果子,就是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21节);现今结出成圣的果子(22节)。
- 结局:从前是死(21节);现今是永生(22节)。

信主得救的前后确实有很大的差别。虽然我还是我,生命的主权、与人生的方向是完全不一样了。第19节中说,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此处的「不洁不法」与「义」是反义词,与20、22节的「罪」与「神」相对照,分别代表管制人的两种势力。作不洁不法的奴仆就是作罪的奴仆,作义的奴仆就是作神的奴仆。过去顺服不洁不法的辖制,就产生出不法的行为。现今顺服义的管制,就能过成圣的生活。生命的主权的转变、产生不同的行为、导致完全不同的人生结局。原来我们被罪的辖制,按着罪的标准过生活,活在罪中不觉羞愧、心安理得的享受罪中之乐,这种生活形态虽然看起来多彩多姿、吸引人沉溺其中。但是最终却是死亡之路。他欺骗人软弱的肉体,让人贪图短暂的感官之乐,以为没什么关系。就像老虎伍兹所想的:「我配享受这些诱惑」、「我随时可以摆脱犯罪的后果」。当人成功的时候就是最容易堕落的时候,因为这就是自我的骄傲被抬得最高的时候,也是抗拒罪恶意志力最薄弱的时候。一个人做出来的事不用负责、想摆脱就甩得一干二净,听起来好轻松啊。但事实上却不可能,走过的必留下脚印,犯罪的必要承受后果。最后我们必要为自己的行为在神面前受审判。犯罪的结局就是永远的沉沦、与神永远隔绝、也就是灵魂的死亡。

我们基督徒所期待的结局却不是这样,我们一生努力追求的目标就是得到神的奖赏。将来有一天,我们要回到天上,主要与我们永远同在、这就是永生的成就。也是神最终要给我们的奖赏。当我们见主面时,祂会肯定我们在世上对祂的忠心。得主奖赏的这个目标支持着我们,让我们忍受成圣过程中所要付出的辛苦。当我们每次在接受考验、想要放弃的时候。这个目标就支持者我们坚持到底、不要放弃。神是信实的,祂所应许我们的,绝不会失信,走这条成圣的道路绝不会白费功夫,必然要结出成圣的果子、得到天上永远的奖赏。弟兄姊妹我们千万不要退缩、不要半途而废,让我们一起走完成圣的道路、一起得着永生。

结论
我们活在这个充满诱惑的世界,肉身时常受到罪的考验。如何能够坚守信心、继续走成圣的道路。我们要常常提醒自己:「我是谁?我的身份是什么?」今天的经文告诉了我们。我们已经与过去不一样了:我们的主权已经转移了。过去是罪作王,今天是基督作王。我们的态度转变了,过去顺服罪、今日顺服主。我们对人生的结局有个清楚的目标,过去走向灭亡、今日走向永生。

我们要常常自己问自己几个问题:我们是否知道自己受洗的时候,是已经表明与基督同死、同复活?我们是否已经将身体献给基督,顺服祂的旨意?我们是否有盼望有一日主要永远与我们同在?我们有确实的把握吗?还是我们跟过去一样、把罪当成我们的主人、听他的使唤?是否我们仍然在享受罪中之乐、不管将来主要奖赏或责备我、我都无所谓?我们的人生态度转变了吗?我们明白自己的身份是什么吗?

当我们担心我们的小孩变坏,常会提醒他们小心走人生的道路。希望他不要陷在罪恶中、亏负了父母对他的期望。我们经常会用鼓励的方式来提醒他:「儿子啊!爸爸爱你、你是爸爸心中的好孩子。不管做什么事,你一定要常常想到:你是谁?」我们的天父也是这样的殷切地在我们的耳边叮咛:「儿子啊!爸爸爱你、你是爸爸心中的好孩子。不管做什么事,你一定要常常想到:你是谁?」愿我们每一位弟兄姊妹,都能知道自己的身份,一生满足神的心意、活出神的荣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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