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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各位弟兄姊妹在小时候是否有写过这个作文题目:我最景仰的一个人。有的人仰慕古今的伟人、政治人物、有的人景仰的人是自己的爸爸。人生在起步的时候,能有好的榜样在我们面前,成为我们学习的对象。能够激励我们学习他们行为的模范,这是一件好事。我们信心的成长也是一样,我们听到了很多有关信仰的教导,有时候会怀疑到底真的有人做到吗?如果有一个信心的典范在我们面前,一切的理论都成了活的了。今天我们就准备提到一位信心的伟人亚伯拉罕,他能成为我们效法的榜样。
上一次我们谈到罗马书3章,它的重点就是因信称义。称义的意思就是在神的眼中被看作是义人。不是我们自己达到神公义的标准,而是神愿意将他的义加给我们。神如何将他的公义加在我们身上呢?就是透过基督的救赎使人的罪得到赦免。我们知道称义实际上就是免去神的审判,一个罪人如何才能避免将来的审判呢?一个罪人又如何才能在神的眼里被视为义人?我们的结论是:称义不靠行律法、不靠积功德,称义唯靠信耶稣。人可以凭信心进到神的面前,领受基督所赐给我们的赦罪之功。
当保罗最初提出这个教义时,遭受到许多犹太人的排斥。因为这个观念与传统犹太人的想法有很大的差异。我们的好行为,竟然与神对我们的称义无关。犹太教最引以为荣的,就是他们历世历代所持守的得救的保障:割礼与律法。他们认为自己生为犹太人,割礼是他们属神选民的记号。他们又尽力遵行律法,当他们行为上越是符合律法的要求,就自认为越能得到神的称义。当保罗提到,守律法在称义之事上,一点也没有功效;甚至救恩不限于受割礼的犹太人,同时也临及未受割礼的外邦人。这个想法对于严守律法的犹太人来说,简直否定了他们一生的努力,他们很难接受。面对犹太人可能有的疑问,保罗举犹太人的祖先亚伯拉罕为例,告诉他们因称义的真理。今天我们要进入罗马书第四章,这是第三章内容的继续,是以实际的范例,来证明因信称义的真理。保罗告诉我们三个重点:从亚伯拉罕的见证,我们看到(1)称义是靠信心不是靠行为、(2)进而所有效法亚伯拉罕信心的人都能得称义,(3)最后告诉我们如何效法亚伯拉罕的信心。
称义是靠信心不是靠行为
「如此说来,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什么呢?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并无可夸。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罗4:1-8 )
这段经文保罗似乎是在与反对他想法的犹太人辩论,犹太人认为靠好行为称义,保罗认为是因信称义。双方相持不下。与其在称义的教义上各自坚持,不如看圣经中实际的榜样,亚伯拉罕就是最好的例子。保罗举出亚伯拉罕为例子,证明他的说法并没有违反旧约圣经的内容。为什么他要用亚伯拉罕作为因信称义的例子呢?因为亚伯拉罕是犹太人公认的始祖,犹太人对亚伯拉罕的事迹非常熟悉。不但如此,圣经还称亚伯拉罕为信心之父。他是犹太人所尊敬、景仰的榜样。保罗用亚伯拉罕的事迹,来消除他们对因信称义的质疑。
我们从亚伯拉罕的身上看到了什么呢?保罗引用创世记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这个信是当他听到神的应许时,就生出对神的信心。那时他还没有行动表现出来。这样的信心能让亚伯拉罕称义吗?圣经上显然已经给了肯定的答案。保罗在罗马书提到因信称义的信,与亚伯拉罕信神的信有直接的关联吗?保罗既然在这里以亚伯拉罕为例来解释信的意义。两边的信一定有直接的关联。实际上在保罗的观念中,新约时代对神的信心,与旧约中人对神的信心是一致的。保罗并没有发明新的理论。一直以来,人都是因信而得称为义的,没有第二个称义的方法。我们的信就是效法亚伯拉罕的信。他怎么信神,我们今天也要怎么信神。
称义不是靠行为换取的
从亚伯拉罕身上,我们学到了什么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第2节:「因为如果亚伯拉罕是因着行为得称义,他就有可夸的了,但是这就不是出于神的。」这节经文使用条件句,而且得称义这个字是用过去式,表示所假设的与事实相反。如果亚伯拉罕得称义是出于他的工作,他就有可夸了。如果他能靠自己的行为得到称义的地位,那称义就不是出于神的恩典了。但是我们知道他得称义,不是出于他自己的好行为,而是因着神的恩典。所以他一无可夸。人有可夸之事有什么不好呢?如果在称义之事上,自觉有可夸耀之处,那就是夺取了神的荣耀。我们都是得罪神之人,本不配得称义。神的恩典临到我们,我们才从灭亡的命运被神救回来。我们的行为是报答神的恩,有何可夸呢?保罗自己的经历让他十分谨慎。绝不容许他过去自大的心态再出现,过去他以自己犹太人的身份自夸,以自己对神热心自夸,如今,自夸却成了他最忌讳的事。他也警戒基督徒,不要因自己有好的行为自高自大。
况且,靠着行为称义不单会让人自夸。犯罪的人的手中所做的行为,也是被罪所污染了。就好像我们在修理汽车之后,满手油污。当我们走进屋子里时,一定不能碰任何东西,要先把手洗干净。否则我们不管碰什么什么就变脏了。这就像罪一样,污染了我们整个人的身心。一个罪人所言所行,都被罪所污染。就算做好事也难保不被罪性所影响,带着不正当的目的。此时最重要的不是努力去做出好行为。而是因着信接受基督的救赎,让我们身上的罪先被洗干净。否则一切行为上的表现,不但不能叫我们被神看为义,反而是更多的得罪神。
称义是靠信心被神算为义
保罗在第3节引用旧约圣经亚伯拉罕的故事来支持他的论点。第1到8节中重覆出现一个动词,就是「被算为义」。第3节「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作他的义。」第4节「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第5节「他的信就算为义」;第6节「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第8节「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这个「算」是什么意思?神怎么能算人为义?算这个字英文是(credit)。用在金钱上就如同:某人赚了钱,就把钱加在他的账上。或是做了些值得嘉奖的好事,就加在他的功劳上。神要怎么算亚伯拉罕为义的呢?一个可能是出于他的功劳,另一个可能是出于神的恩典。出于功劳是他该得的,出于恩典是他不该得而得的。这两个观念是不能相容的。
那亚伯拉罕是怎么被神称义的呢?要解答这个问题,首先要知道:他在何时为神所称义?这个动词是过去式,表示亚伯拉罕已经被神算为义。是在什么时机他被神算为义呢?这句话出现在创世记15章第6节。当他75岁从他的家乡出来,神应许要给他后嗣、与土地。这些在当时都还没有实现。在神与他立约时,他连割礼都还没有受,以撒也还没有生。离他百岁生以撒时,至少还有十四年。他听到了神给他的应许,听从神的吩咐,凭着信心,相信神所应许之事必定成就。在这个时候,神就已经称他为义了。这时他的一生还没有结束,还没有盖棺论定。甚至他的行为还没经过神的考验,为什么神能在这个时候称他为义?因为神知道万事,亚伯拉罕是神所呼召的,是属他的人,当亚伯拉罕存着对神的信心,听从神的呼召,神就因此算他为义了。当然他的一生还要经过重重考验,让他的义得到成全。但是神是看一个人的心,当一个人在神面前的心对了,他接下来发出来的行为必然能满足神公义的要求。好行为是因信心发出的果效,不是得称义的条件。
称义是无可夸的
神称人为义为何不看人的行为呢?因为神不要人有自夸的想法。如果人在得称义之事上,觉的自己的行为不错,能得到神的夸奖,能让自己更能得到称义的地位。这个心态就错了。我们已经知道了,我们没有一个配得神称我们为义,我们每个人都得罪了神,亏缺了神的荣耀。神称我们为义是因为,他对我们的怜悯,不愿我们沉沦在灭亡的命运之中。祂设立耶稣成为我们的挽回祭,差遣传道人把福音传给了我们,又让圣灵感动我们归信。这是神对我们主动而积极的救赎工作。在听到福音的时候,我们的心是很硬的,曾经拒绝、怀疑、排斥,这就是人在罪中的本性。但是神没有放弃我们。我们今天得到称义的地位,真的是毫无可夸,连我们的信心,也不能让我们夸耀。神若不成就一切救赎的事功,我想信还不知道怎么信。
自夸的心态最坏的是,以为自己得救是辛苦赚来的,是该得的。得救是神的恩典,我们本不配得。如果以为我的努力,能够让我更容易得到神的称义。那就很容易生出这种想法:得救我也出了一份力量,是我与神合作达成的,少了我的那一份力量还不行。甚至连人的信心也不能成为自夸的条件。信心是得救恩必须的途径,但不是人为得救所做的贡献。如果把人的信提高到一个地步,称救恩是人与神合作达成的,那是极大的自傲。用一个比喻来说明,在干旱的时候,天上不下雨,人好几天没有水喝,渴得几乎要死。有人知道某处有泉水,就接了一条管子,期待从水源处将泉水接过来。当水管接好了、人以渴望的心,预备好了喝水。一直等待流水出来。但是如果泉源之处根本没有水,我们不管再渴慕也是没有用。水要流进我们的嘴里,是必须我们把嘴张开,但是并不是我们努力把嘴张开,水就能流进来。关键是管子的另一头到底有没有泉源。如果没有,一切的渴慕都是白费功夫。我们对神的信也是一样,只不过是领受救恩的一个愿望。如果神没有借着基督的赎罪预备救恩。我们不管信心再强都没有用。救恩是神对罪人的恩典,不是我理所当然该得的。神不欠我们一个救恩,即使我们表现得再好,神都不欠我们什么。神愿意救我们是他的怜悯,是他愿意施恩给我们。在称义的事上,把自己的贡献抬高,容易生出自夸的心态,这种心态是保罗极力防止的。
但是如果神称人为义,不看人的行为,那神到底要看什么呢?第5节说:「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对于那些并未靠着行为,但却坚信「神能称罪人为义」的这种人。他们的信心,能让他们得到称义的地位。只要信靠神就得称义,不要好行为。这是让很多人人难以置信的事,但这却是神拯救罪人的方法。如此就让人知道自己不管行为再好,在神面前都毫无可夸。人会自夸是因为什么呢?因为觉得自己比别人好,道德更好、灵性更好、表现更好。好行为不是坏事,是有信心之人必然要活出来的外在表现。这是出于对神的信心,没有值得夸耀的地方。但是,当有这些好表现,变成可以在神面前换取得救地位的条件时,那心态就不一样了。如果我表现更好就更有机会得神赦罪,如果表现不好,神就收回对我赦罪之恩。这种心态,离不开犹太人守律法称义的心态。这是错误的观念。神的赦罪是看我们的心,我们有悔改之心,愿意接受基督的宝血洗净我们的罪,我们的罪就得赦免。神就能称我们为义,就如当初亚伯拉罕被称为义一样,那是我们在神面前地位上的改变。我们原来犯罪、惹神愤怒,是落在神的审判之中。但是因着神的拯救,脱离了死亡的命运,得到了称义的地位。
当我们得到了称义的地位之后,我们就有了从神而来的新生命,圣灵住在我们心中。靠着圣灵的带领,我们就能在生活上活出与信心相称的行为来。若不得称义,就不可能住在基督里,不能算是神的儿子,不是属神的人、也不可能有圣灵内住。称义是一个人成为基督徒的第一步。也是罪人脱离死亡进入永生的第一步。信主的基督徒,我们应该要知道自己得称义的地位。这是神所做成的,我们因信心领受了这个地位。我们应当坚守这个得救的信心,不要轻忽、不要再犯罪离开神。让我们一生行在光中,作个讨神喜悦的人。
称义是在神的眼中不看为有罪
大卫是怎么被称义的呢?因他的行为吗?如果看他所犯下的罪,他的行为称得上够坏的了。但为什么神会算他是义人呢?正如亚伯拉罕在信靠神之时就被神称义,大卫也是一样。大卫在诗篇32篇中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凡心里没有诡诈、耶和华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意思是不靠着行为,得到神称他为义的人是何等有福啊!这是大卫所写的认罪诗。大卫王曾经犯了奸淫、谋杀、说谎等重大的罪,但是仍能经历蒙神赦罪的喜乐。虽然他犯下滔天大罪,但是他知道不管自己犯下再大的罪,神都愿意拯救他。当他愿意认罪,回到神面前,神就能赦免他的罪过。他在诗篇中继续说:「我要向耶和华承认我的过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恶。」神不愿罪人自暴自弃,永远失丧在罪恶中。他愿意我们悔改归向他。他呼召我们向他认罪。
从大卫的经历,我们知道神赦罪的心意。我们也可以求神,除掉我们的罪恶,得到和大卫同样的喜乐。只要我们:承认所犯的罪、寻求神的赦免。神在约翰壹书1:9应许:「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当我们在神面前认罪了之后,常还会受到罪咎感困扰,怀疑神是否已经宽恕了我们。尤其是对于一些经年累月、根深蒂固的,或严重的罪,要摆脱罪咎的困扰并不容易,但是我们必须牢记耶稣愿意赦免所有的罪。要知道祂在十字架上付出的代价是何等巨大,就知道没有任何大罪是祂覆盖不了的。纵然我们的信心很软弱,我们的良心很敏感,使我们时常记起那些罪,但是神的话已经宣告了:凡认罪的便得到赦免。我们既然已经在神面前认罪,得到神的赦免。就应该脱离过去罪对我们的困扰,不要再走回头路,追求过一个圣洁的生活。
第6到8三节经文,连续用了「有福了」这个字,强调神要把福分赐下。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来在行为以外,得神称义的意思。就是下两节经文所说的:过犯得被赦免的人有福了、罪被遮盖的人有福了、主断不算为罪的人有福了。这种人是何等有福。为什么大卫不说行为上圣洁无瑕的人何等有福呢?因为如果神要以行为上的完全,作为得救的条件的话,我们所有的人都要死在罪中。只要有肉身在,人是不可能做到完全无罪的。神对我们的要求是迷途知返,罪人应当有愿意悔改的心,靠耶稣的血洗清罪恶。然后再靠圣灵的力量,过一个成圣的生活。这就是称义的意义。
因信称义之人都能承受神应许的产业
「9 如此看来,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因我们所说,亚伯拉罕的信,就算为他的义, 10 是怎么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 11 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 12 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
割礼是立约的外在记号
神称人为义的福分要临到谁呢?犹太人的观念是:亚伯拉罕是他们的父,所有神应许给亚伯拉罕的祝福都会临到他们身上。神称亚伯拉罕为义,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也必然能得到称义的福分。这是神赐给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得应许。外邦人想要得救,就要归化为犹太人。保罗在这里却反对这种想法,既然称义的条件不是血统、不是行为,而是信心。凡有信心的人都得到称义的地位。那称义就没有犹太人和外邦人的分别了。也就是说,所有相信他的人。不分是受割礼的,或是未受割礼的,都能因信称义。割礼不能成为得称义的条件。同理可知,守律法、做善功、守日子、饮食、律例都不能成为得称义的条件。条件只有一个,就是信从耶稣,接受他为我们的救主。第9节再次提到:「亚伯拉罕的信,就算为他的义。」所以我们就有个确据:亚伯拉罕是如何因着信被神算为义,我们今天所有效法亚伯拉罕信心的人,也是同样的被神算为义。
称义与割礼无关
第10节说:「这样是如何算的呢?在受割礼之时吗?还是在未受割礼之时呢?不在受割礼的的时候,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保罗这里所说明的,不是割礼与称义的先后顺序的区别,而是两者的关系。当亚伯拉罕被称义的时候(创15:6),他还没有受割礼,一直等到十四年之后,才行割礼。既然亚伯拉罕是在受割礼之前,就被神算为义。那显然割礼不是他得称义的先决条件,只是神赐给他因信称义的印证。让他在自己的身上有个记号,常提醒他这是神与他所立的约,要把应许赐给他。让他后代的子子孙孙,看到自己身上的记号,就知道自己是在先祖亚伯拉罕之约里面。亚伯拉罕因着信领受了神给他的应许。所有效法亚伯拉罕信心的人,也都与他同蒙应许。虽然外邦信徒身上没有割礼为记号,但是新约时代我们所有相信基督的人,都有圣灵住在我们里面为记号。圣灵是我们将来得基业的凭据。当我们有圣灵在心中,就知道自己是属神的,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亚伯拉罕是所有因信称义的人的信心之父,不单是受割礼的犹太信徒,也是所有未受割礼的外邦信徒的父。割礼不再是分辨一个人得救与否的记号,而是看一个人是否有得救的信心。凡是愿意跟从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的脚踪去行的人,都能算做亚伯拉罕的后裔。这个后裔的关系是属灵的不是赎肉体的。这并不是否定了犹太人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只是说在得称义的事上,凭着血缘的关系是没有功效的。即使是犹太人,他们一样必须因着效法亚伯拉罕的信心得称义。此外没有第二条路。福音的门是向世界万国万族而开,这是神拯救世人的心意。这成就了神赐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亚伯拉罕真的成了多国的父,凡效法他的信心的人都能成为他属灵的后裔,我们今天所有因着信进入基督里的人,都是亚伯拉罕属灵的后裔。
因信承受神的应许
「13 因为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义。 14 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信就归于虚空,应许也就废弃了。 15 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那里没有律法,那里就没有过犯。 16 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属乎恩,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 」(罗4:13~16)
自从人堕落了之后,神一直在呼召一群属他的人,成为他的子民。为要完成拯救世人的计划,祂拣选了亚伯拉罕,要将一个宝贵的应许赐给他。在创世记12章2-3节,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是:亚伯拉罕的后裔要成为大国,万民要因他得福。创世记15章5-7节也说:亚伯拉罕的后裔将要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并要将迦南地赐他为业。神所应许的是后裔、土地、与国度。这是何等大的应许,微小的一个人竟然要繁衍成,让普世万民蒙福的大国。要如何才能得到这个应许呢?保罗认为领受的神应许是凭着神白白的恩典、与人完全的信靠。这是的应许唯一的依据。但是犹太人不赞成保罗的想法,他们认为的应许的条件是:「遵行律法、以行为上的善功,来维持与神之间的良好关系。」保罗反对这种想法,他认为按着犹太人这种态度,等于是把得到神的应许,建立在人的行为上。真完全毁坏了应许最宝贵的意义,就是出自于神的恩典。
在本段经文中,保罗就是要面对一群提倡行律法,才能得到神应许的犹太人。告诉他们靠律称义是一条行不通的路。在罗马书4章13节说:「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义。」这个承受世界是什么意思?从刚才读到的创世记12到15章的应许中,神并没有说亚伯拉罕的后裔要承受世界。那怎么将两者相连呢?就神应许亚伯拉罕的后裔承受土地来看,神赐给他们的地是迦南地。罗马书中保罗说他们要承受世界。所以承受世界不能用神应许犹太人承受土地来理解。而是神对亚伯拉罕后裔应许的扩大。要应验在伯拉罕的后裔弥赛亚的身上。以弗所书1章10-11节说:「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满足的时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我们也在他里面得了基业。」基督将要统管万有,基督是亚伯拉罕肉身的后裔,所有在基督里的也是亚伯拉罕属灵的后裔,都要在将来与基督一同统管全地,承受世界为基业。这就是这个应许的实现。
这个应许如何实现在亚伯拉罕的后裔身上?他们是靠着什么方法得以承受这个应许?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义。当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承受土地、与国度时,他并没有为这应许附加条件。这是无条件的应许,只能凭信来接受。既然是无条件的应许,就不需要他遵行律法,才能成就。事实上他领受应许的时候,连律法都还没有颁布。亚伯拉罕根本不是凭着行律法而得应许的。再进一步说,犹太人一心一意想要遵行律法,但是没有一个人能把律法行的完全。干犯了一条律法时,就等于干犯了众条。如果靠着行律法才能得神的应许的话,就没有一人能得到了。所以说行律法不能成为得应许的条件。 14节更说明了:「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信就归于虚空,应许也就废弃了。」如果把遵行律法作为实现这应许的条件会产生这样的结果:它会使应许与信心毫无关联,这个无条件的应许就会变成了有条件的,人不再是靠信心接受神的恩典,而是靠对律法的遵行。人所努力的方向就,不再是凭着信心,信靠神必能成就他的应许。而是如何行全律法,好换得神的奖赏。例如,如果一个父亲答应给他的儿子买一辆新自行车,这个孩子相信这个父亲的话,他非常喜欢这个礼物,就抱着很大的期待,每天等这父亲把这辆自行车送给他。但有一天父亲改变主意了,又加上一个条件,就是这孩子必须听话才能得到。这样的话,他儿子能得到自行车的信心就会没有了。因为这时得到自行车的条件已经改变了,儿子再也不是凭着信心期待父亲礼物,而是要取决于他要如何听话,来换取他该得的酬劳。人如果用行为来换奖赏,应许就变成豪无价值可言、等于是废掉了一样。
第16节说出了结论:「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属乎恩,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这里一切后裔包括因信称义的犹太人、与外邦人。因为保罗后面有解释,属乎律法的就是指信主的犹太人,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是信主的外邦人。应许的承受者是亚伯拉罕的一切后裔,而且都是因着信而成为后裔的。不是行律法的、加上靠信心的。称义不可能靠着行律法,保罗在这点教义上是很明确的。
效法亚伯拉罕的信心
「 17 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 18 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国的父,正如先前所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 19 他将近百岁的时候,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 20 并且仰望神的应许,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神, 21 且满心相信神所应许的必能做成。 22 所以,这就算为他的义。」 (罗4:17~22)
分辨虚假的信与得救的信心
保罗在前面的经文中要我们效法亚伯拉罕的信心,就能得到称义的地位、也就能承受神的应许。既然要跟从亚伯拉罕的脚踪,我们就要知道亚伯拉罕到底是怎么信的?从以上的经文我们看到了,亚伯拉罕的信,不是理智上知道神的存在、很多文化基督徒,他们欣赏基督教的伦理,但是没有信靠基督为他的救主,这种信是不能让人称义的。亚伯拉罕的信,不是同意一套教义,很多研究基督教的学者,熟读圣经,但只停留在知识的层面,没有重生的生命,也没有用。亚伯拉罕的信,不是短暂虚假的信心,有很多挂名的基督徒,曾经接受福音,但是信心没有根,后来就离开了主,不能持守信心到底,也没有用。亚伯拉罕的信心,是一直不断对神完全的信靠。只要是神所说的,他就绝对信任,只要是神所应许的,他就深信不疑,以行动来表现出对神的信服。亚伯拉罕的信心是对神的全然信靠、信任、信服,这种信心来自于重生得救的新生命,它能够继续成长。因着这样的信心,能够对一个人生命的方向、与生活的表现产生根本的改变。这才是得救的信心。一个有得救信心的人,才是效法亚伯拉罕信心的人,也才是因信称义的人。行为不是称义的条件,但却是信心的验证。有得救信心的人,必能活出与信心相称的行为来。我们来看亚伯拉罕信心的典范。
亚伯拉罕的信
在不利的环境下,对神全然信赖:第17节说:「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神。」一个99岁的老人怎么能再生儿子呢?太太已经89岁了,月经都已经断绝了,怎么可能再怀孕?这在人来看是绝不可能了。但是亚伯拉罕得了神应许。他信神绝不会骗他。神所说的话必然会信守到底。这是何等大的信心啊!做过不孕症治疗的人就知道了,那是信心很大的考验。如果失败了,信心会受到很大的打击。有的人失败之后,甚至会痛苦到对自己完全的否定。要完全信任一个人是不容易的。尤其是一些我们不熟悉、没有深交的人。把自己的希望交在他人手中,必须冒受到伤害的风险。中国有句俗话:「当我们借钱给一个人的时候,就不要存着希望他会还给你。」要不然钱拿不回来,连朋友都没有了。这句话反映出人与人之间常常不能互相信任。听起来很悲观、但也是很现实的话。我们有时很难真正信任另一个人,甚至连神我们都信不过。因为我们对神的关系不够深、我们对神的话还半信半疑。我们怕冒风险,担心投入了希望最后落得一场空。亚伯拉罕听到神的话时,他不把神的话当成是开玩笑、他愿意以他一生的方向,投注在神所吩咐他的话上。神应许他的是一件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但是他信任神。神既然说了,他就不管一切的相信了。神说他会有孩子,他就信了神的话。即使已经快要100岁了,已经没有生育能力了,就好像一个已经要死人一样,他还是听神的话,与撒拉尝试着生孩子。他相信神能叫一个已死的人再活过来。这是对神完全的信赖,即使在最不可能的情况下,他也深信不疑。这就是亚伯拉罕的信心。我们能在看起来不利的环境下,仍然完全信赖神吗?
在绝望中、存盼望的信心:亚伯拉罕为了等待神应许给他的儿子,等了将近二十五年。一切应许的福分、将来的国度,如果没有儿子,都成了泡影。你有没有尝试过向神求一件事,一直等了二十五年呢?可能我们只等了二十五天,就已经灰心绝望了。我自己在找工作的过程当中,曾经等待了10个月。那是心里的感受真像是度日如年。尤其是长期听不到回音,投入的希望都如同石沉大海,整个人的心情变成像麻木了一样。第18节说:「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因信仍有指望。」那是一个漫长的等待、长期的空等,打击他的信心、磨灭他的意志。他是怎么撑下去的。他乃是靠着对神的信心,他坚信神不会失信,因此就带着盼望过每一天的日子。第19-20节说:「他将近百岁的时候,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 并且仰望神的应许,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环境给他的都是绝望的消息,但是神给他的应许,让他仍然能在绝望中抱着希望。对神应许的信心,支撑着他度过信心的考验。他经过了25年的考验,终于等到了神应许的实现。亚伯拉罕的信心并非是短暂的信心,而是经得起考验的、坚定不移的信心。所以,真正的信心是经得起考验的信心,即使在恶劣的环境底下,却仍然满心相信神所应许的必能做成。这就是神所说的亚伯拉罕的信心。这样的信心能让神算为他的义。我们的信心经过考验吗,是短暂的信心,还是能坚持到底的信心。
结论
亚伯拉罕的信心给我们很好的榜样,在不利的环境下,对神全然信赖。在绝望中、存盼望的信心。我们要如何效法他的榜样呢?第23-24说:「算为他义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就是我们这信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圣经记下这些话,就是为了我们这群基督徒而写的。因为亚伯拉罕是神为我们立下的信心的榜样。他因着信被神算为义。我们只要跟他一样,效法他的信,同样也能得到神算我们为义。他信神是那使死人复活、使无边有的神。我们是否也能信耶稣已从死里复活,他要救我们脱离罪恶与死亡。亚伯拉罕,在绝望的环境中,仍然能对神全然信赖、新任、信服。我们是不是能有这样的决心、信从神到底。愿我们每位弟兄姊妹都能效法亚伯拉罕的信心,一生坚守信心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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