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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公义的审判 (罗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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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7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引言
今天我要与各位传讲的主题是神的审判。在开始准备时,我有一点犹豫。前几次才讲过罗马书一章「神的愤怒」、罗马书三章「罪人的出路」、今天又要讲审判。光看题目就觉得太严肃了。今天经济已经很不好了,大家已经够警张了。能不能换一个轻松一点的题目?后来我考虑了半天,罗马书整个信息是连贯的。先谈到救恩的必要性,接下来是得救的途径。如果漏掉了审判,我们又何必讲拯救呢?所以我还是决定讲这个题目。请弟兄姊妹以祷告的心托住我,以谦卑的心一同来看神在末日将要如何审判。
弟兄姊妹我想问各位有谁喜欢考试的?我们都不喜欢考试。考试一来,吃不好、睡不好。为了怕不及格,整天精神就在紧绷的状态。不只学生不喜欢,连老师也不喜欢。出题太难,学生考不好,表示老师教得不好。出的太简单,大家都得高分,考不出学生的程度。要出一份好考卷,就要绞尽脑汁。考完了,又要面对考不好的学生愁眉苦脸的向你要分数,那滋味也不是好过的。虽然大家都不爱考试,但考试却是让学生积极学习的有效方法。平常不读书的人,一到考试,马上警张了起来。大家都怕考试,但是却无可避免的,都要通过考试来逼自己达到学习的果效。事实上我们的人生就像一场考试。神就像一个老师一样,他希望我们都考高分,他甚至连题目都告诉我们了,让我们带回家写。让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回答神给我们的考验,末日的审判就是收卷的时间。我们在座的人很多都是身经百战的考场老将,好不容易毕业了,以为今生可以与考试说再见了,没想到还要考。最怕听见交卷的铃声。更怕的是铃声响了,还有一大堆题目做不出来。那真是会把人吓得一身冷汗。

我们都在这场考试当中,大家最关心的是考题是什么。也就是说在收卷的那一天,神到底要用什么标准来审判我们?其实神已经把考题都公布了,就在圣经当中。今天我们就一同从罗马书2章1到16节,来看「神公义的审判」这个题目。

神按真实来审判
「你这论断人的,无论你是谁,也无可推诿。你在什么事上论断人,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 2我们知道这样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审判他。3你这人哪,你论断行这样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却和别人一样,你以为能逃脱神的审判吗?4还是你藐视他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不晓得他的恩慈是领你悔改呢?5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神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罗2:1~5)

罗马书的前四章主要提到因信称义的道理。从1章18节起,到3章23节都在说明称义的必要性,为什么世人都需要基督的救赎,就是因为世人都犯了罪。第一章主要说明外邦人的境况。 1章18节说:「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28节又说「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他们行出什么样的事呢?就是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包括拜偶像、情欲的败坏、同性恋这些事。这一连串作恶的行为,听起来就知道保罗当时所处的外邦世界,道德败坏的境况了。像这样的人,确实是陷在罪中,需要神的拯救。

在接下来的这段经文,保罗转移了方向,针对犹太人。当犹太人听到这样的责备时,他们通常会有的反应就是同意:「对!外邦人就是如此,应该遭到神的审判。」因为犹太人传统上带着一种种族的优越感。他们是神的选民,神特别钟爱他们。外邦人没有律法,他们有。外邦人不认识神、他们认识,所以他们自认为在神的审判面前,有种特别的地位。刚才保罗所提到的种种罪恶,是外邦人才会犯的,而他们认为自己是犹太人,不在神的审判之下。这是民族的优越感,也是一种错误的安全感。他们以种族来抬高自己在神面前的地位。这种错误的安全感让他们以为,不管行为如何,神都会救他们,不会像对外邦人一样地审判他们。保罗在罗马书中说的很清楚,不管你有什么特别的身份:生为犹太人、受割礼、知道律法,并不能因此就得到特权,在神面前我们都要为自己所犯的罪受审判。

保罗在第二章开始就指责他们错误的心态:「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犹太人认识神,知道神的律法,照理讲应该不至于犯拜偶像的罪。虽然他们在一些严重的罪行上,可能并不会犯外邦人所犯同样的罪,但是犹太人却照着外邦人的犯罪的生活方式去行。事实上从2章21到22节保罗就在责备犹太人。虽然他们都熟悉神颁布的律法,但却不能够满足律法的要求。他们一方面教导别人不要触犯律法,一方面自己却又不断地做违背律法的事。例如:他们教导别人不可偷窃,自己却又偷窃;教导别人说不可奸淫,自己又犯奸淫。叫人要厌恶偶像,自己却偷窃庙中之物。可见罪性遍满了所有的人类。不止外邦人如此犯罪,犹太人也一样。所有的人都被神圈在罪中。在神面前,没有人能说自己是无罪,不需要救恩。

在第一节保罗指责犹太人说:「你在什么事上论断人,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他们并不是不知道律法:因为他们能在犯罪的事上论断别人,代表他们知道神的标准,何为对、何为错。但他们知道那些事情是错的,却仍然去行,就是明知故犯了,这在神面前是罪加一等。他们虽然比外邦人更知道律法,更能分辨善恶,但却能知不能行,与外邦人一样在犯罪。

这就看出了人类的境况,无论是道德再高尚的人,宗教信仰再虔诚的人,表面上看起来道貌岸然,事实上都无法胜过罪的引诱,都伏在罪的权势之下不能自拔。我们不信主的时候也是如此,谈到社会风气的败坏,嫉恶如仇。指责别人的错误,得理不饶人。对自己却十分的宽容,总觉得自己并没有像别人那么坏。自认为不会遭到神的审判。却没有发现我们指责别人的那些罪,同样在我们的里面。

我们在开车的时候会有这种经验,总觉得开车超过我的人都开得太快,希望让警察将他们逮住开罚单。但是轮到自己开车,又会觉得前面挡住我的人开得太慢,想要超过别人。这就人的通病,别人的错,总是看得特别清楚;自己的错,却看不见。当我们伸手指责别人的时候,总是疾言厉色;但是当自己犯了同样的毛病,却又找理由开脱。
这段经文告诉我们,所有人都是罪人,不管是否觉悟到自己的罪。连表面上注重道德修养的人、自认为高人一等的人也不例外。当神的审判临到这个世界时,就把人的本相显明出来。人会被外表的假象所欺骗,但神却绝不糊涂。我们会以外貌待人,但神却能看见人内心的真相。那么神如何来审判世人呢?就是照着事实的真相来审判每一个人。神不看虚假的外表,而是凭公义的标准、按照事实真相来审判人。当我们以为自己能靠着虚假,掩饰自己的过失时,骗得了人,骗不了神。我们无法逃脱神的审判。

有的人犯了罪,并没有遭到神的惩罚,就误以为神不会审判人。犯罪没什么大不了的,根本不会遭到神的报应。这种想法是藐视神的恩慈。他没有立即降下惩罚,是对罪人的宽容、忍耐。留下让罪人认悔改的机会。虽然神的审判是公义的,但是神对罪人却充满了慈爱。按照公义的标准,我们犯罪的工价就是死亡。但是神并没有按我们的罪过待我们,他向我们发出了恩慈、宽容、与忍耐。他是留下机会,呼唤我们悔改。

当我们的始祖亚当夏娃犯罪的时候,神亲自寻找他们。他们害怕躲起来,神向他们发出呼唤。他们在为自己犯罪而痛苦的时候,神为他们留下一个拯救的机会,应许将要以女人的后裔来为人赎罪,击败魔鬼的势力。当他们被赶出伊甸园、羞愧难当的时候,身为他们穿上了皮子的衣服,代替不能遮羞的树叶。这是神的慈悲。神对我们也是这样。我们是不是也常常会犯了罪,不敢面对神。神以他的慈悲挽回我们,给我们悔改的机会,也基督的血遮盖我们的罪,让我们不必活在罪咎中。这是神对我们的恩慈。

当以色列民在旷野中一而再、再而三的悖逆神。一遇到困难就想到回埃及,没水喝了就发怨言。每天吃吗拿,就嫌吃腻了,想回埃及吃肉。甚至他们遇到迦南地的强敌时,就向摩西抱怨,带他们出埃及是要他们死在战场。其实他们所抱怨的不是摩西,而是神。他们根本就对神的带领没有信心。神怎么对待他们,神好几次听摩西的代求,没有把他们除灭。让他们那些抱怨的人在旷野自然死亡,却引导他们的下一代进入迦南地。这是神对他们的宽容、与忍耐。神对我们也是一样。我们也常常觉得当一个基督徒好累啊,别人可以去玩,我要上教会。别人可以追求享乐,我要服事神。什么时候我也跟神请个假,过一下轻轻松松的日子。神没有马上惩罚我们,圣灵在我们的心中向我们呼唤:回来吧、不要再外面流浪了。这是神对我们的忍耐、与宽容。

神对我们的恩慈、宽容、与忍耐,不是他放任我们犯罪,而是在等我们悔改。不应该把神的忍耐、宽容看成理所当然,滥用神的恩典。如果我们将神的宽容当成软弱,那就是在藐视他。当兵的时候,有时长官会放下严厉的面孔,让下属轻松一下。但是有的人不知道分寸,得寸进尺,闹得过分。结果长官把所有的福利收回。还将下属骂一顿:「给你方便当随便」。如果我们随随便便,继续犯罪,那就是在为自己积蓄愤怒。当兵的时候,有时我们故意犯规,长官常说的另一句话是:「你在考验我是不是?」我们就好像在试探神的底线,以为神不会发怒。神只是忍住他的怒气,给我们机会悔改。我们千万不要错估形势,末日的审判是必然会发生的。神审判的标准是确定的,他是按真理审判的神,不会被表面的虚假所欺骗。他看到人内心的真相,他的审判也是公义的。我们当以谨慎、警醒的心面对神的审判。

神照行为报应各人
「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却将荣耀、尊贵、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因为神不偏待人。」(罗2:6~10)
审判有两套标准吗?
神审判的第二个原则就是他按照每一个人实际所行来报应他。这里的「行为」不仅仅指外面表现出来的所做所为,也包括内心的思念。如果神用行为当审判的标准,这是不是说人可以借行为称义?保罗在第3~4章提出了因信称义。这里是不是与因信称义冲突了?这里是提到神审判时报应人的方法,针对尚未信主的犹太人。神按行为报应人,是旧约中相当普遍的观念。本段经文尚未提到救恩,只是说明世人都需要救恩。神的救赎标准是一致的,不会有两套标准。不会对犹太人讲「因行为称义」,对外邦人讲「因信称义」。也不会以前讲「因行为称义」,现在讲「因信称义」。神的对人救赎的心意从古到今是不改变的。在犹太人的传统观念里,神是公义的神,必要按照公义来审判世人。神审判的原则就是:看每个人在神面前的所作所为,以及内心的想法。从一些旧约的经文就可以看出来了。先知耶利米宣布神的审判法则时说:「我耶和华是鉴察人心,试验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结果报应他。」(耶17:10)新约的作者也有同样的观念:「你们既称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为审判人的主为父,就当存敬畏的心度你们在世寄居的日子。」(彼前1:7)另一处是: 「我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肠的,并要照你们的行为报应你们各人。」(启2:23)

这里提到的神按行为审判的经文,主要是指神会在末日审判人的罪恶。保罗提到的「照各人所行的报应各人」也是指的末世的审判,他的想法与圣经其他地方所提到的审判标准是相合的。这是否与保罗在罗马书的主题「因信称义」抵触了呢?首先我们要有个观念,保罗不会自相矛盾。保罗在这里提「照行为报应各人」,与第三章提到的「因信称义」并不是自我矛盾。这里不是表示神有两套审判的标准。保罗在此所强调的是:人在神审判的面前没有一个能够逃避的概念。我们都要为自己所行的,在神的先前向神交账。我们在地上所作所为,在神的面前都有清楚的记录,我们都要为自己的行为向神负责。每个人都凭着自己的自由意志,决定行善还是作恶,所以每个人都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是清楚而且公义的标准,让所有的人,不管是犹太人或外邦人都没有推脱的借口。

在神公义审判之下,我们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救恩是神额外的恩典,不是每个人理所当然该得的。当人愿意凭信心,住在基督里的时候,他就能得到基督赎罪的恩典,免除罪的刑罚。这是在第三章后面才提到的。在本章保罗主要在讲称义的必要性,所有的人在神面前都犯了罪,没有一个完全,所以都需要救恩。所以在神的审判台前,当神查验我们的所作所为,以及内心的意念时,我们都无法满足神对义的要求。这让我们知道:靠自己无能为力行出神的标准,而愿意回转寻求神的救恩。神按公义审判我们的罪恶,也按恩典实行赦免,这两者是不冲突的。

神如何报应各人?
第六节所说的报应,是什么呢?第七节就说明了:「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神报应人的结果就只有两种:永生、和愤怒恼恨。谁能得永生、谁又会得愤怒恼恨呢?

得永生之人
这里我们要决定,得永生的主要的条件是行善,还是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按照原文的分析,第七节开头有个关系代名词「凡(those who)」,就是指要得神赏赐的人,唯一能够形容它的分词是「寻求」、不是「行善」。行善是名词所有格,它所形容是「恒心」,它们合成一个介词片语,表示方法,就是在善事上恒心。这有什么含义呢?如果一个人立定心志,以努力不懈的善行,来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神就会用永生作为他的奖赏。寻求神所赐的「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是得永生的条件,努力不懈的善行是寻求的方式。

那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又是什么意思呢?这不算行为吗?我们找到希伯来书中相近的经文:「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来2 :6-7a)尊贵荣耀是神在造人时赐给人最高贵的尊荣,圣经中用冠冕来形容这个尊荣。这不是人能自己争取的,而是神所加给人的。再看彼得前书:「叫你们的信心既被试验,就比那被火试验仍然能坏的金子更显宝贵,可以在耶稣基督显现的时候得著称赞、荣耀、尊贵。」(彼前1 :7)这里的称赞、荣耀、尊贵具有末世的意义,因为当我们经过试炼仍能坚持信仰,将在主来的日子,得到他所赏赐的「称赞、荣耀、尊贵」。这是从神而来得奖赏,也就是将来见主面时,他要赐给我们的,不是人间的荣华富贵。 「不能朽坏之福」则更是清楚并非今生的福分,而是从神而来、不能死亡的福分。所以说寻求从神而来的「荣耀、尊贵、不朽」并不是指靠行为的奖赏,而是从信心为出发点。在善行上的恒心只是活出信心的表现。如果我们一生坚持以善行来寻求神的奖赏,这种寻求神的心,本身就是出于对神的信心。这句话没有任何靠行为称义的意思。

「照行为报应人」,与「靠行为称义」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请不要将他们搞混了。我们要明白保罗所反对的「因行为称义」是指:人不能凭着行为上的功劳,来换得神所赐的称义的地位。称义完全是出于神的恩典,不是我们行为上的努力能达成的。但是保罗并没有排斥善行,认为人不需行善。他说的是:善行不能换得称义,但是我们信靠神的人,却应该以善行将信心活出来。善行不是与信心互相抵触,而是因与果、树根与树枝的关系。

神恼恨之人
接下来保罗提到的,是与前面所说得永生相反的人。 「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这里的形容人的分词是:「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结党是介词片语是描述不顺服神的方式。所以同样神惩罚恶人的原因是因为他们对神的态度。结党的意思,就是犯罪之人不但不悔改,反而为了要证明自己是对的,去寻找一群和他一样犯罪的人,来壮大自己的声势。好像大家都犯同样的罪,臭味相投,罪也就不算罪了。他们这些人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因为他们的心对神的不顺从,才会行出自私结党的恶事。神给他们的报应是:忿怒、恼恨。

人在被欺压、受冤屈的时候,往往不会向人声张,默默地对在角落忍气吞声。但是当人犯罪作恶、欺压别人的时候,常常会找一群狐群狗党、拉帮结派。这是用群体的力量来掩饰罪行。例如文革的时候许多的红卫兵只是十几岁的年轻人。当他们批斗阶级敌人的时候,手段凶狠,把人性当中最坏的一面都表现出来了。他们与被斗的人也没有什么深仇大恨,这么狠的手段怎么下得了手?因为人在群众之中是盲目的,当他把这种行为当成是替人民除掉败类的时候,犯罪竟然也能成为光荣之事。

作恶的人,不但在末日审判时,神要将愤怒恼恨倾倒在他们身上。即使在今生,他们也会受到作恶的报应。第九节就提到「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神对我们的报应包括永恒和今生的,永恒的报应将来才会面对,今生的报应现在就会承受。将来的审判关乎我们永生的地位,现在的审判关系到我们在世生活的平安。有的不信主的人以为人死了就一了百了,永生虚无缥缈,根本不需要去想它。可是作恶的报应不必等到将来,神有时会将后果今生就让恶人尝到。患难、困苦只是外在的报应,内心的罪咎、良心的责备是更大的折磨。

善恶就在一念之间,不是努力去做好事、或者勉为其难的克制自己的罪性。将来我们在神面前的地位,不是看我们表现得有多好,而是看我们对神的态度,我们是顺从神呢,还是顺从不义。这个态度带出我们外在的行为,影响我们今生的遭遇,也最终决定我们在神面前的命运。

以上的警告不是单适用于犹太人,也适用于外邦人。神是公平的,不偏待任何一个种族,救恩由犹太人开始,外邦人也有份。审判是由犹太人开始,外邦人也逃不掉。只是顺序的问题,神不会偏待人。世上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逃脱神的审判。即使是成为基督徒,我们有一日仍要面临神的审判。虽然我们因信靠神的缘故,审判的结局不是永远的灭亡,但是我们都要面对神,将我们一生的所作所为向神交账。我们千万不要轻呼、不要心存侥幸。基督再来是就是审判的日子,我们是存着盼望等基督再来。还是不敢面对他呢?

 楼主| 发表于 2016-6-7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神不偏待人的审判
「12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13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14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15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16就在神借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 (罗2:12~16)

刚才提到了神的审判是不偏待人的,无论犹太人、外邦人,在主来的日子,都要面对神的审判。所以神审判的第三个原则是:他将公平无私地对待每一个人。不是根据他们的血统、或地位,而是根据他们对所领受的真理的反应。我们身为外邦人的,都会有个疑惑:犹太人领受了神颁布的律法,可以明白神借着律法对他们行为上的要求。而外邦人并不知道神的律法,而行不出神的要求。在神的审判中似乎注定了死路一条。其实神是公平的,外邦人没有律法,神就不按律法来审判他们。请注意这句话:「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这里的不按律法灭亡,不是指不会灭亡,而是不按律法审判而灭亡。没有律法的人,是凭良心来审判他所犯的罪。神不会拿他不知道的律法来审判他,而是按照他所知道的部分定他的罪。那些人虽然不知道律法,但是他的良心会告诉他们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良心的作用就好像刻在心里的律法。不论哪一种社会和文化,每一个人都有良心的作用。让他具备最基本的是非观念,判断何为是、何为非。神造人时,将他良心放在每个人的之中。

例如:世上各民族虽然文化不同,却有共同的道德法则,在法律上称为自然法。自然法的基础就是每一个人都有良心。很多社会学家不承认自然法的观念,认为道德是后天学习而来,不认为世界上有这种放诸四海皆准的法则。但是圣经上却说:「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这是神将他是非的标准刻在人心中。箴言20章27节说:「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鉴察人的心腹。」这里所说的灯,就是良心,光照人内心的意念,使人认识是非。中国的圣人孟子也说:「是非之心人皆有之。」不管哪个种族的人都禁止谋杀、抢劫、欺骗,这些最基本的道德法则。连强盗都知道这个法则,他会去抢别人,但是绝对不愿意别人来抢他。如果有人以其人之道待其人之身时,也会引起他的愤怒。为什么呢?因为他心里明白抢人的东西是错的。很多犯罪的人否定人的心中有共同道德标准,他们会说道德标准随人而异,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所要的道德标准。当他们为罪开脱时,可以冠冕堂皇的说,没有法律告诉我不能做。所以二次大战之后,在纽伦堡审判德国战犯的时候,法庭问德国将领为何要屠杀犹太人,他们申辩,他们是按照德国的法律行事,完全合法的。国际法庭所依照的的法律对他们是不适用的,因为他们是德国人,只守德国法律。 1977年柬埔寨的暴君,波尔布特残杀将近一百万自己的同胞,将全国四分之一的人杀死。把无辜的人罗织罪名,说他们是私通敌人越南。他是为了保卫国家才将他们杀死。恶人做坏事都很有理由的,甚至还搬出法律来支持他。可见这种拿道德随人而异、自然法不适用于我的说词是多么荒谬。神起初把良心放在人每个心中,让人知道何为善、何为恶,这是世界个民族普遍的经验。

良心的作用是让我们知道善恶的标准,但是却没有能力让我们行善。就像犹太人知道律法,但是仍然会违反律法一样。每个人心中都有良心,却没有人能够完全按着良心,行出该有的行为来。神对我们的要求,不单是知道什么是善就足够了,我们更要活出善的行为来。律法告诉我们何为罪、良心的作用也是如此。律法不能叫我们活出义的生活来,良心也是一样。律法把犹太人圈在罪中,良心把所有人都圈在罪中。所以说良心不是审判的漏洞,为没有律法的人开了个方便们。它反而叫所有的人在神的审判前没有借口。

良心的作用不只是告诉我们行为的错误,同样的将来有一天也会在神审判台前作见证。第15节说:「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意思就是良心在我们受神审判时,在神面前做见证。或是控告我们、或是为我们辩护。如果我们是无辜的,良心就会为我们向神作证。如果我们不接受良心的警告,泯灭良知,放胆作恶,良心将会控告我们。这让所有的人不管知不知道律法,都能在神面前接受公正的审判,神对我们的审判必定公平,叫我们没有话说。保罗在16节提到:「就在神借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基督将在末日审判世上所有人,每一个人心中的隐情全会被主鉴查,无所遁形。我们在今生能掩饰自己的罪过,躲避人的眼目,但是最终仍要在神面前交帐。

抗日战争到今天已经将近七十多年了,我们对于这段历史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当时侵华的日本兵今天仍然有将近30万还活着,他们怎么看待当年自己所做的事?有一位抗日军人的后代写了一本书《我认识的鬼子兵》。他利用在日本留学的期间,找机会去接触一些还活着的日本兵,年纪差不多都八十岁以上。他问他们对当年战争的看法,这些还活着回到家乡的日军,大部分感到内疚及惭愧,愿意负责向受害者道歉。也有很多的人,承认日本在战时的罪行,但却沉默不语。只有少数人坚持不愿认错。

在战争时他们大多数是二十五岁以下的年轻人。虽然他们很多都接受过高中,甚至大学教育,但是上面的命令下来,他们不敢反抗、只能服从命令。原本他们也是老老实实的农民、工人、老师,但是战争把他们的人性完全扭曲了。面对战场上你死我活的斗争,他们压制自己的良心,对于杀人、强暴、抢掠的种种罪行,已经麻木。很多人描述自己第一次杀人时,陷入天人交战的局面,全身发抖不敢正视对方,但是长官的枪就指着他,不是敌人死就是我死。最后他们却被战争给转变成一批杀人不眨眼、以强奸、抢劫不感到羞耻的禽兽。到了年老的时候有的日本兵良心不安,回到中国为自己所做的事道歉,有的到处演讲,告诉下一代战争的残酷。他们意识到就算在战争中侥幸活下来,也终究要面对良心对自己所作的罪行的控诉。他们期望在自己死之前把罪债还清楚。对于那些死不悔改的人,就算今生不去面对,死后也难逃审判。因为我们终究要面对神的审判,那时良心就出来见证我们生前的罪行。

未听福音的人怎么审判
另外我们来看一个常常会被问到的问题。听福音的人要为自己的不信受审判,这大家还能接受。那没听过福音的人呢?那孔老夫子是不是也要下地狱了?他的道德可是比起绝大多数的基督徒来得高尚的。这个问题实在很难回答。你回答:「是,要下地狱」,会伤害人的感情。你回答否,那很多人就可以因此说,那我不要听福音,不听反而可以凭良心得救,一听就死定了。我的答复是:不要回答是或否。就说他能不能得救我不知道。他如果能通得过良心的控告,一生没有做过违背良心的事,神能救他。但是如果他通不过良心的检验,一样是在灭亡之中。我确信的是神的审判是公义的,绝不会冤枉任何人。

我们不知道在神面前,是否每个人都能通得过神的检验。因为保罗在罗马书第三章指出了:「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3:23)人全然堕落的罪性,让他无法按照已经知道的真理,作出了正确的反应。所有的人在神的标准之下,都是失败的。因此按照这句话来看,即使没有听到福音的人,能按着良心的见证来得到公正的审判。但是谁能够通得过审判而不被定了罪,恐怕一个都没有。这就显示出传福音的重要性。你传福音给人,不是在害人,传了一个,不信。完了,又少了一个凭良心审判的人了。你是在提供一个稳稳能靠着信耶稣,而得到救恩的机会。这是神所应许得救的保障。一旦接受了耶稣,就能够让耶稣的血洗净我们的罪过。让神审判我们的时候,免去一切罪的刑罚,算我们为义人。这是何等的福分,也是我们得救的唯一盼望。除了这个得救的途径,我们还有什么保障呢?

结论
看完了上面三段经文,我们可以知道:神不被欺骗,以我们真实的情况来审判我们。神不看我们知道多少,他以我们实际的行为来审判我们。神不偏待人,他以我们对真理的反应来审判我们。

从以上圣经所说的内容,审判听起来好像是件很可怕事,但是从审判中我们同时也看到了神的恩典、与怜悯。如果神不施行公正的审判,我们可能都要永远活在罪恶横行的恐怖世界。审判是清除罪恶、报应恶人的的方法。当禽流感流行的时候,所有被传染的的鸡鸭都要扑杀,尸体还要用火焚毁。如果不这么断然处置,就是让其他健康的人畜陷入生病、死亡的威胁当中。同样的,如果我们遭遇了一件不公平的对待,被恶人欺压。我会不会期待法律能伸张正义,将作恶的人绳之以法,让他遭受他该有的处罚,为我们伸冤?我想这样的期待是理所当然的。神的审判就是在伸张正义。

同时神对恶人的审判,同时也伴随着对义人的拯救。当神发出审判的警告时,他是希望人都能够从罪恶中回转,离弃罪恶归向神。约翰福音12章47节:「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审判是神对罪人的警告,目的是要将他们从罪恶中挽回。除非人坚持悖逆到底,死不悔改。神总是给人留下得救的机会。当我们在描述审判的可怕时,我们是在提醒世人神拯救罪人急切的心。以西结书33:11节「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断不喜悦恶人死亡,惟喜悦恶人转离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啊,你们转回,转回吧!离开恶道,何必死亡呢?」就是因为审判是可怕的,才显得出来神对犯罪的人拯救的决心是多强。他愿意我们都离开罪恶,免去死亡。所以让他自己的儿子耶稣基督亲自来到世间,为我们这些罪人死在十字架上。他为了救我们,所付出的代价,是他亲生的爱子耶稣基督。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神对我们的爱是何等深。

神的考卷已经发下来了,题目都已经知道了。神愿意我们都能考高分。站在这份人生的考卷之前,我们是准备轻忽神的警告,我行我素,等到要收卷时,发现写错了,才来警张。还是我们愿意细心听从神的教训,按着神的心意,好好的写每一道题目。人生的考试不是无止尽的,交卷的铃声很快的就会响起来。盼望我们每个弟兄姊妹,有一天都能在神面前得到神的奖赏,而不是责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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