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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你在真理上名词定义混乱混淆,逻辑不清。比如下面你完整的第二讲全文:
笫二讲,从今生应许,要走向永生应许,才能走向神的国
从今生应许,要走向永生应许才能走向神的国这句话,是根据路16:16和林前15:45一49去说的。路16:16上说"律法和先知到约翰为止,从此神国的福音传开了,人人努力要进去"。这节经文上说的传神国的福音,就是说传永生的应许的,因为神的国没有永生的人是进不去的,所以传神国的福音都是传永生的应许。那么律法和先知他不是永生的应许吗?他不是,他为什么不是呢?因为这节经文说的很清楚,永生的应许是从约翰以后才传开了,约翰以前并沒有传神国的福音。那么约翰以前律法和先知应许的是什么呢?大家可以看一下耶稣在太7:12上说的"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这句话。这句话叫我们待别人好,别人才会待我们好,这不全是说肉体上的事,为我们今生所应许的吗?还有神以十诫立约,我们守诫命,神应许在世长寿,凡事享通,犯十诫要不得忴悯而死,这不都是说肉体上的事,肉体上的应许吗?林前15:45一49上说属灵的不在先,属血气的在先,以后才有属灵的。这句话和耶稣在路16:16上说的"律法和先知到约翰为止,从此神国的福音传开了",是可以对照着的。律法和先知是在先的,他是属血气的。传神国的福音是以后的,他是属灵的。属血气神应许的是今生的事,属灵神应许的是永生的事。 十诫是神赐给 人的不变的道德要求;圣经上说过摩西律法是属灵的;先知是传讲神的话语的人。你统统把他们归入属血气的,属肉体的。推出这个结论所引用的两句圣经用得也是简单粗暴、牵强附会。这就是真理上名词定义混乱混淆,逻辑不清。
其实好几个弟兄姐妹已经在三个帖子里面和你讨论的很充分的了,大家对你什么看法你自己知道的。既然你不愿意贴完,也不愿意下沉操作,我锁帖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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