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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道的二次被捕大概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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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3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内容出自“又四十年-王明道口述历史”
1955年8月7日:王明道被抓,当晚以为说一句“三自会是正确的,是合理的”就会被放,就开始说慌。结果是越说越多,认的罪也越来越多。
1956年9月29日:在认了许多罪,答应与政府合作,并写下“立功赎罪计划”后被放。
1956年9月30日:主日,在青年会公开读“我的检讨”,同日其夫人也被放了。
1958年4月29日:再次被捕,因为“立功赎罪计划”中有一条:”我出监以后,带领教会参加三自会”,王明道没这么做。
1963年被判无期徒刑,且上诉被驳回,因为王明道怕抗拒从严,一直都在认罪。
1963年,王明道见判决已定,认识到自己认罪属于说慌,是得罪神的,醒悟,翻供,不再认罪,服刑。
具体请看原文。

 楼主| 发表于 2016-3-3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写这个的起因。朋友圈有弟兄转王怡的文章,并突出以下这段文字“王明道,在狱中经受14个月的折磨之后,最终支撑不住,于1956年9月签署了警方拟定的一份悔改书,获得释放。经过一年多的休息和精神的恢复,他在一个早晨,和老伴手牵着手,走进北京市公安局,对每一个睁大眼睛的警察说,那份悔改书不代表我的信仰立场,我否认我的签名。王明道再次入狱,被判无期徒刑。”
这段王怡的文字显然与我贴子里的内容相悖,出入较大。有二个要点:
1.王明道被抓是第二天就开始说慌认罪
2.第二次是被捕,不是主动去的,一直到上诉被驳回,王明道都是认罪的。
如王怡所写的内容无有力的出处,就是在误导基督徒了。
所以写此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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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3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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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3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二条教训值得学习:
1.王明道在日寇面前没有跌倒,为何会在此次跌倒?文中的解释是,日寇那次王明道恳切祷告了,故而坚强。这次以为比日寇好对付,没恳切祷告依靠神,故软弱。
2.误以为配合政府,罪认的越多,出去的越快,其实说慌本身就得罪神,最后法院就依据他的认罪判他无期。
王明道后来也认识到说慌认罪是不对的,但判决已成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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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3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想猫的人 发表于 2016-3-3 20:50
有二条教训值得学习:
1.王明道在日寇面前没有跌倒,为何会在此次跌倒?文中的解释是,日寇那次王明道恳切 ...

日本人還是敬神的.馬克思是個猶太教叛徒,是講人本的,可比皇軍難對付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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