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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圣经提到见证时,是这样说的:
路加福音:
24:44 耶稣对他们说,这就是我从前与你们同在之时,所告诉你们的话,说: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
24:45 于是耶稣开他们的心窍,使他们能明白圣经。
24:46 又对他们说,照经上所写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从死里复活。
24:47 并且人要奉他的名传悔改赦罪的道,从耶路撒冷起直传到万邦。
24:48 你们就是这些事的见证。
圣经要我们见证的是主耶稣基督的受死与复活,见证悔改赦罪的道,见证复活的主怎么样活在我们的生命里。
“见证”是与“救赎”分不开的,最好的见证就是让别人看到自己生命的改变,从前是什么样一个人,信主之后变成什么样一个人。
可惜的是教会里生命改变的人不多,好多人没法见证自己生命的改变,所以才拿你说的那些事来充数,当作见证。
这种“见证”并不能坚固我们的信心,只会转移人们的焦点,让人以为信耶稣就是为了追求地上的东西,和以前拜菩萨没什么两样,只不过换了一个名叫“耶稣”的菩萨,后面多了一句“奉耶稣的名祷告”,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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