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主基督预言到,在世界末日及他再来之前,必先有一些预兆(signs)会发生。马太24:3-14所论之预兆中,第一样的预兆乃是异端、邪教之兴起--必有假基督、假先知起来,迷惑多人,甚至连选民也迷惑了(太24:4-5,11,24)。其次,提后4:1-4亦预言到末日来到之前,人会厌烦纯正的道理,随从自己的私欲、偏向荒渺的言语。现今世代的异端中,专向这些对真理模糊不清的「教友」入手传教的,是耶和华见证人。1984年,美国耶和华见证会宣布加入他们教派的人中,逾百分之八十是从天主教和基督教而来的。所以主劝戒及警告我们要儆醒(太24:4,42-43),并要在真道上扎根,以致晓得分辩真理与异端。 l·异端特色
A·在基督教圈子以内,挂着基督教名号者。 B·在圣经以外,加上比圣经更具权威的东西或人,如 1·摩门教:摩门经、圣约和教义、无价珍珠等 2·统一教: The Divine Principle 3·耶和华见证人:表面看来,他们只根据圣经,但实际上,他们有与圣经具同样权威:甚至更具权威的东西--《守望台》、《导至永生的真理》、《上帝是那不可能说谎的吗?》等。就算圣经没有说是绝对的,若这些刊物说是绝对便是绝对。还有,他们的圣经也是采另一译本,是经过篡改的新世译本(New World Translation,参II )。 C·将神绝对的真理摒弃: 1·否认主耶稣完全的神性 2·否认三位一体之教义 3·否认人是无力自救、必须因信称义 4·否认圣灵乃有位格的 5·否认基督曾在肉身复活 6·否认主宝血的救赎是唯一途径 7·否认主必要再来 8·否认灵魂在肉身过后仍存在 9·否认有地狱存在: 10·否认有神迹 D·将相对的东西绝对化:耶证认为 1·得救是要靠自己努力工作 2·输血等于食血(见附录新闻) 3·基督已于1914年以人不能见之方式回到地上,现在在天上统治世界,这明显与圣经教训有冲突 4·守很多「规条」,靠守规条去「赚取」救恩 E·唯我独尊--以教派名称分辨,唯有加入他们教派者才可得救。而不是以个人与神关系去决定。那证称基督教会为魔鬼、大巴比伦。 F·牵强地歪曲圣经,将异端教义传播:耶证说 1·基督是受造的 2·道成肉身前的基督乃天使长米迦勒 3·只有十四万四千耶和华见证人将来可以上天堂 4·有十字架、圣诞树等便等于拜偶像 5·1914年乃「印证」了但以理书4:1-27之预言,又谓这是「外邦人日期」结束之时。这一年,基督已「无形地再来」,在天上建立了王国:结束了外邦国家「自公元前607年以来不受上帝王国干预地对地球所作的全权统治」(参《上帝所不可能说谎的事》, pp· 322-327)。 G·解经绝对化:只有守望台为至高权威,无人可反对(见pp·166,167-169,177)。 H·圣经只是他们利用之工具,「符合」他们立场的经文则引用,不合则不用。 I·随意跳跃解经,不理会写作背景,忽略神渐进性启示之事实。 J·他们以自己比圣经作者甚至主耶稣更清楚神之奥秘--如主再来日期。因多次预言主再来之日期均出错,导致不少教徒失望而离开。 删改圣经的一些例子: 耶和华见证人所经常用的「新世译本」(New World Translasion)并不是真正的「译本」,乃是删改本,按着耶和华见证人的教义、神学体系随意删改神的话,将自己的意思硬放在经文中: A·把太25 :46「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改成:「这些人要永远的被剪除(everlasting cutting-off),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 B·将约1:1「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 (The Word was God)改为「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是一位神(祗)」(The Word was a god)。 c·凡是指着主基督是神之处,他们都将「神」改为「一位神(祗)」。(参约1:1) D·凡指着圣灵是「他」(男性“He”)之处,他们则删改为「它」(“it”)。(参约16:12,14; 14:16-17等) E·在西1:15一17的经文中,在「一切被造的」、「万有」、「一概」……之前多加了四次「其他」(other)。 F·在新约,所有「主」(κυριοζ)均写成「耶和华」,但明显指着主耶稣的地方,却仍译成「主」。 G·在新约圣经中,注入237次「耶和华」这名号(希腊文原为κυιοζ或θεσζ ,例如: 1·启1:8“κυριοζ θεοζ”写成「耶和华神」 2·启4:8“κυριοζ θεοζ ”写成「耶和华神」 3·路2:9,23“κυριοζ”写成「耶和华的」 4·但是在路2:11,29“κυριοζ”则仍译为「主」 5·约20:28,20明显对耶稣说的“κυριοζ”仍译为「主」, “θεοζ”仍译作「神」(GOD) 明显,当中有很多不一致、偏见的地方,但仍无法隐瞒一真理:主基督就是神,就是耶和华。
Ⅱ·历史 A·创办人之历史 1·查尔士·泰所·罗素(CHARLES TAZE RUSSELL) a·出生:一八五二年二月十六日出生于宾夕凡尼亚州 (PENNSYLVANIA)的小城ALLEGHENY,是一苏格兰和爱尔兰的后裔,由英国移民至美国最少已有三代。 b·宗教:他父母是长老会的信徒,他跟着父母在长老会长大,但后来加入了公理会。 c·宗教生活:他被公理会的某些信仰所困扰着,他不能够接受预定论、永远的审判、及地狱。有一次在主日学听到有关地狱的教义,回家后睡不着,发噩梦,从此对地狱有恐惧症,导致他后来全然否定地狱的存在,因为他说既然上帝是慈爱的,怎有可能有地狱呢?在一八七零年到七五年间,他对圣经的兴趣简直到了狂热的程度,后成了查经班的牧师。一八七七年,罗素与一位曾经是安息日会信徒BARBOUR合著了一本长这一百九十四页的书,命名『三个世界或救赎的计划』(THREE WORLDS OR PLANS OF REDEMPTION)由于BARBOUR否认基督的代死是亚当和全人类的赎价,罗素在一八七九年与他分手,开创锡安守望台出版杂志(ZION WATCH TOWER)。在文章中大肆评击三位一体,灵魂不死和地狱永火等教义。在一八八四年正式成立锡安守望台单张协会(ZION WATCHTOWER TRACTS SOCIETY),出版守望台和儆醒二份杂志。直到如今这二份杂志仍然是耶和华见证人的喉舌,为其主要的出版。 d·婚姻生活:他于一八七九年与玛莉亚(MARIA ACKLEY)结婚,她一直尽心帮助丈夫治理守望台杂志社。在她编辑时有一次与她丈夫发生不同的意见,罗素一定要她公开道歉并承认错误,但她觉得她有解释的权利,后来又有一些相似的情形出现。罗素便开始控制她,不准她编杂志,在家中不理睬她,并要控制她的社交、所看的书、一切的都要控制。因此她终于忍受不住,在一八九七年与罗素分居,一九一三年她向法庭申请离婚,理由为他为人自负、自我、控制欲太强,又与其他女人有染。 e·为人:他对宗教相当热心,可惜为人不诚实,好吹牛,例如: (1).夏威夷讲道:他自称在夏威夷海奴鲁鲁(HONOLULU)讲道大受欢迎,他的讲章被刊登于美国和加拿大三千多份报纸中,美国报纸社鹰报(EAGLES)不信,写信询问夏威夷星报(STARS)编辑,才知道罗素并没有在夏威夷公开讲过道,更没有大受欢迎,只逗留了数小时便离开了。 (2).神迹麦:他宣称他发明了一种神迹麦(MIRACLE WHEAT),能够比其他品种多五倍的收成。政府下令化验他的神迹麦,发现只比普通的麦有稍多的收成。 (3).希腊原文:他自称是希腊文专家,精通希腊文。法官请了一些希腊文专家,在法庭上叫他去阅读并解释新约希腊文时,他未能答出,于是他只好承认不懂希腊文,拆穿了他的谎话。 f·死亡:他死于一九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耶和华见证人宣称他一生旅游传道超过一百万英哩,讲了超过三万篇道,写作超过五万页。 g·著作:包括THE DIVINE PLAN OF THE AGES、MILLENNIAL DAWN、STUDIES IN THE SCRIPTURES……等等,以及THE FINISHED MYSTERY。这些书至今对耶和华见证人都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从他的破裂婚姻和虚伪为人看来,我们有理由相信他所讲的理论是谎言,不值得我们相信。况且他自小就害怕死亡和地狱,又受着预定论和永远的审判的薰陶, 于是产生反弹而驳斥三位一体、灵魂不死、地狱永火,来令自己的心灵舒畅。我们知道其创办人的生平事迹为人就够了,在对耶和华见证人传福音时,不需要拿出来作为证据,因为耶和华见证人不会接受我们对罗素的批判,他们不但听不入耳,更会指说是我们捏造出来的,认为是基督教国家的教士是诉诸人身攻击以图贬低他的声誉(详情可参考『儆醒』八五年十二月八日第廿页至廿二页),如此将导致双方各走极端。我们不能否认有某些对罗素的批评是捏造事实。但以上的资料全部是真凭实据,看当时的文献为证,不容他们抵赖。但到底批判创始人易起争论,惟望弟兄姊妹非不得已不用这些资料去驳斥他们。最好的方法是不讲这些,直接就他们所谓的教义与圣经对照来讲。耶和华见证人难对付的原因在于他们没有所谓的启示:不像摩门教在圣经以外再加上摩门经、The Divine Principle、教义与圣约、无价珍珠等。他们唯一的一本权威,根据他们自己的话,是圣经。我们开始也会以为他们很虔诚,但慢慢便会发现他们所引用的圣经与我们的圣经是有所不同的,他们所用的是The New World Translation(新世译本),与我们的译本不同,将圣经改了一些。 2·约瑟.卢述福(JOSEPHRUTHERFORD) a·出生:一八六九年十一月八日在米苏里州(MISSOURI)的BOONEVILLE。 b·宗教:父母是浸信会信徒 c·成就:一八八五年,他年方十六岁已考入大学攻读法律。一八九一年,廿二岁的他已被批准成为律师,作了四年地方法院的主控官,后又授命力米苏里州十四法庭的特别法官,所以他又被人称为卢述法官(JUDGE RUTHERFORD)。 d·宗教生活:他在一八九四年开始接触守望台,一九零六年正式加入守望台,一九一七年继承罗素成为首领,虽然他的地位不及罗素,但具有与罗素同等的影响力。他大肆评击天主教和基督教。引起后来激烈的反对,又因他反对服兵役,一九一六年五月,政府将他拘捕入狱,一年后获释放,被守望台尊为大英雄。后来他大力发展文字工作,非常蓬勃。 e·死亡:他于一九四二年一月八日逝世。他一生有一百多本著作,译成八十多国文字。 卢述福对守望台的贡献尤胜罗素,特别他学识丰富,口才具备,声音洪亮,是一名最佳的辩论家。他曾公开向天主教的教皇和美国的基督教联会挑战,想在电台与他们公开辩论,甚至愿意付出一半的电台费,结果无人敢应战。于是他声名大噪,更有助守望台的发展。由于他大得人心,生活检点,所以我们很难对他的品格作批评,只能批判他的著作,就得留待批判耶和华见证人的教义时才作论述。
B·守望台之历史简介: 1·成立的经过 a·一八七零年:罗素开始查经班的工作。跟着很多地方也组成查经班。 b·一八七九年:开始将这组织命名为『锡安守望台』(ZION WATCH TOWER)。同年七月,发行刊物,达六千份之多。 c·一八八四年:正式注册成为政府合法法团,为一宗教组织。 d·一八九六年:『锡安守望台』改名叫『守望台圣经书社』 (WATCHTOWER BIBLE AND TRACT SOCIETY)。 e·一九一六年:罗素死亡。 f·一九一七年:约瑟承继会长。 g·一九三一年:宗教组织改名为[ 耶和华见证人](JEHOVAH WITNESS),根据以赛亚书四十三章十节和十二节,神向以色列人说:[ 你们是我的见证],所以他们希望在地上为耶和华见证。 异端的发展那么蓬勃,我们纯正教会的基督徒该有何感想?我们仍然沉睡,还是儆醒守望主再来?
Ⅲ.从错误篡改圣经而来的错误神观 A·解经的根据(BASIS FOR INTERPRETING SCRIPTURE) 耶和华见证人并没有什么信条,表面上根据圣经,实质上乃根据他们的神学。他们根据他们的神学立场来窜改、加添圣经的话语。 1·偏差的翻译→错误的教义 由于他们的解经是根据他们的神学,所以他们在翻译圣经时会迁就他们的神学观点,于是产生了新世界译本(NEW WORLD TRANSLATION)简称「新世」,(N W T ),来支持他们的神学思想。例如: 歌罗西书一章十五、十六节「爱于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藉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他在万有之先;万有也靠他而立。」新世译本在此加了一些东西进去:「因为『一切其他的万有』都是靠他造的」、「『其他万物』都是藉着他造的」、「他在『其他』万有之先;『其他』万有也靠他而立。」新世译本在这里加了四个『其他』,是在原文中所没有的。他们所以要这样加,是因为他们的神学信念,认为耶稣是神所创造的第一个灵体,神造了他后便透过他来创造其他的万物,因此硬生生的将四个不在原文中的『其他』加入圣经之中,与我们的圣经完全背道而驰。圣经中明说「万有都是藉着他造的」,若耶稣也是被造的,岂非耶稣也包括在这「万有」之中?亦即耶稣造自己?圣经却并非如此。耶稣根本不是被造的。 希伯来书1:8「论到子却说:『神啊,你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你的国权是正直的。』」他们在新世译本中将之改成「论到子却说:神就是你的宝座。」原文却不是这样的,因为若不改此翻译,则明显可见希伯来书的作者清楚讲到「子」便是「神」。 此外还有其他的例子: a·否定耶稣基督的完全神性: 这是分辨耶和华见证人与我们最大不同之关键所在,若我们不可能在此驳斥他们,我们将无法-- (1).翻译耶和华神或父神时用大写God,Lord, Jehovah, Rock,King,Shepherd。 (2).翻译耶稣时用细写和大写 1)小写a god(约1:1,18)表明他是次于耶和华上帝的神。 2)大写Word哟1:1,14),Son(太11 : 27),Saviour(路2:12),Lord(约20:28)表明他是具有神性的。 (3).圣经中凡遇到kyrios(主)的地方,若是明显指父神来说时,他们便将之翻译成为「耶和华」,但若明显是指耶稣时,便翻译成为「主」。这明显是偏见,因为新约中kyrios 出现过二百多次,237次被他们翻译成为「耶和华」,这一点我同意。在旧约被翻译成为希腊文时,「主」的字便是kyrios一字(例如诗篇23:1 The Lord is my shepherd),因为在旧约时以色列人不敢直呼耶和华之名,所以用adonai(my lord)来称呼神,其实此字为尊称。当旧约时代提到kyrios时以色列人都知道是针对耶和华来说的,新约希腊文 数以百次用此来称呼主耶稣基督,但耶和华见证人却将之翻译成为「主」而非「耶和华」,这明显是一个偏见。约翰福音20:20,28「我的主!我的神!」中却将「主」及「神」均翻译成为大写,他们解释说这是因为是感叹用语所以才将之译成大写,只不过好像我们常说的「我的天啊!」一样的感叹用语。但是当时多马明显是对着复活的主作出一个宣告「我的主!我的神!」 b·否定圣灵的神性和位格 (1).翻译(hagion pneuma圣灵)时全用细写‘spirit’ but not‘Spirit’。
(2).翻译(hagion pneuma圣灵)时全用死物代名 约翰福音14:17「就是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他,也不认识他;你们却认识他;因他常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凡是提到圣灵的地方,英文圣经均为大写“He”,新世译本却将希腊文中应译力“He”(ekeinos,他)之处翻译成“it”(它),将“Who”翻译成”which”,将“that person”翻译成“that one”(约14:16;16:12,14等,因为在他们的神学里面,圣灵只不过是一个能力、是无位格的。(请参考:太28:19,林后1:14,赛63:10,约14:26,徒8:29,林前12:3,罗8:16,弗四:30等经文清楚显示圣灵乃有意志、有情感、有行动,与圣父、圣子同列、同等,有位格的,详见第三课。) 2·偏激的观点--错误的教义 他们只找出适合他们教义的经文来支持他们的理论,却漠视那些反对他们的教义的经文。 IV·耶和华见证人对主耶稣之看法 A·耶和华见证人认为耶稣是第一个受造的灵体 他们的根据之一是箴言8:22「在耶和华造化的起头,在太初创造万物之先,就有了我。」他们说这个「我」是指耶稣而言,在创造万物之前,耶和华先创造耶稣,是第一个灵体,接着便藉着耶稣为工程师(工师,8:30)创造宇宙万物。另一根据为歌罗西书l:15.17「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藉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他在万有之先;万有也靠他而立。」在此他们将「首生」一词被他们解释作「首先被创造」,根着才创造其他万物。这里的解经有极大的问题,但若我们不熟原文,便很容易被他们所蒙骗。 首先看箴言8:22,原文来看,就算将「就有了我」看为「我就已经存在」也无法解释为是耶和华先创造了他的,其实「就有了我」之希伯来文原文意思力“He possesed me。”「他已经拥有了我」,换言之,他已属于父、父也是属于他的。此处是针对智慧而言,智慧在耶和华造化之起头已经存在,纵使以灵义、预表的方式来视之力指耶稣基督,都无法将之解释为是被造的。 另外在歌罗西书1:15- 17中更加没有理由将「首生」翻译为「首先被造的」。「首生」一词之希腊文为p r w t o t o k o j ,应当译为“the first begotten, the firstborn”。p r w t o t o k o j 一字从未被用于被造物之上,另外有一个字是作《创造》解的:p r w t ok t i s i j ,意为「首先受造的」。因此若神在此要将爱子讲成是第一个受造物的话,他不应当用 p r w t o t o k o j 一字,而应当用pr w t o k t i s i j 而p r w t o t o k o j 乃针对父与子的关系,大家彼此相属,完完全全的同质。由此可见耶和华见证人很狡猾,欺负我们不懂希腊文的人,捉弄、欺骗我们。就该段经文的上文下理而言:把它译作「首先被创造的」也是不合逻辑的,「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此处的 首生」?/P> 1·乃是指时间上的优先, 2·同时是指其与父完全同质, 因为3·万有都是靠他造的, 「万有」是指所有受造物。所有受造物都是从他而来,没有一个例外。约翰福音1:1也是讲相同的事,「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all)是藉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若是耶稣亦为受造的话,岂不是说他自己也是他所创造出来的?自己造自己?这是没有可能的。同时,圣经在解释到子的身份时,说到为何他是呢?「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若我们解释某人是他父母首先生出来的长子,我们可以说「因为其他兄弟都是他生出来的」吗?被造之物岂会成为造物之主(二者完全不同胜质)?如此很容易便可否定耶和华见证人之理论。我们要知道保罗并没有引用其他东西去解释耶稣为何是p r w t o t o k o j 的,只引用「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乃解释其前因,其前因便是因为他是「首生」的。如何解释「首生」?「首生」与下面如何衔接?其实最好的翻译应为「首先」的,意指时间上的优先,指一切万物的起源、来源。如此与圣经完全吻合,因为耶稣及神先后都曾宣告过「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由始至终他的宣告是一致的。因此我们可以下结论说,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是首先的,时间上比一切的被造之物都优先,因为他是自有永有的。因为他是首先的,以致他可以创造出万物,我们的主是创造主而非受造物,与耶和华见证人的主是完全不同的。 B·耶和华见证人认为耶稣是一位次一等的神 他们将约1:1「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the Word was God)改为「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是一位神」(the Word was a god)。主要的原因在于约翰福音一章一节希腊文的「神」这个字前面没有一个指定冠词(definite article)。他们说在「神」这个字前面有一个指定冠词(t o n q e o n )时是指「神》(“God”),而在《神》这个字前面没有一个指定冠词(o q e o j )时便不能翻译为大写的《神」(“God”)了,而只能是指小写的「一位神」(“a god”)。开始的时候我真的不知怎样说服他们,因为他们一味地坚持在「神」这个字前面有一个指定冠词(o q e o j )时才能翻译为大写的「神」(“God”),若没有一个指定冠词时只能翻译为小写的「一位神」(“a god”)。 后来我读了一个学期的希腊文后再去与他们辩论时,便发现他们完全无招架之力。因为,我再和他们查多几节经文,约1:6的「神」之前也没有指定冠词( t o n ),是否应当翻译成为小写的「一位神」(“a god”))但是他们仍然翻译成为大写的「神」(“God”),因为他们知道这里明显是指「父神」(有一个人,是从父神那里差来的,名叫约翰),因此即使没有指定冠词(t o n ),他们仍然将之翻译成为大写的「神」(“God”),由此可见其矛盾不一致了。1:12,13都是一样没有指定冠词,但他们仍然将之翻译成为大写的「神」(“God”),但是1:18又翻译成为小写的「一位神」(“a god”)了。由此可知他们这个理由根本不是由始至终贯澈一致的,完全是按他们的意思及需要而译。将神译为小写的经文均是明显地指耶稣,因他们不认耶稣为神,所以随心所欲乱来。总而言之,他们也因此不得不同意没有指定冠词一定是小写的「一位神」。 接着我又问他们,耶稣是神,「神」字之前是否真的没有指定冠词?有没有一些经文明显是指耶稣同时又有指定冠词在前的? 1·约翰壹书5:20「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他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真神」之前有指定冠词o q e o j ,指前面所提的耶稣基督,清楚指明耶稣基督就是真神,也是永生。 2·约翰福音20:28「多马对他说:我的主!我的神!」(o k u r i o j 及o q e o j )清楚显示当多马见到复活的主向他显现时,整个人呆住了,对耶稣俯伏敬拜,真的信服这位便是掌管生命、掌管复活的主耶稣基督,掌管宇宙的神,因此称呼他为「我的主!我的神!」耶和华见证人矛盾的地方是他们一方面必须承认o k u r i o j 是指耶和华,按他们的翻译o k u r i o j 应译为「我的耶和华」,同时o q e o j 亦应翻译为大写的「神」,无任何可争议之处。 3·罗马书9:5「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他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阿们!」这里又是有指定冠词o q eo j ,being the God above all things或是who is the God above all things,此处的who清楚是指耶稣,既然基督就是在万有之上的神,也有指定冠词,便不可能是小写的「一位神」(“a god”),而绝对应当是大写的「神」(God”)。 4·提多书2:13「等候所盼望的福,并等候至大的神,我们救主耶稣基督的荣耀显现。」t o u q e o u ,至大的神便是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大部份的古卷是没有那个『和』字的)。 5·启示录1:8「主神说,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夏。」这里的主(o k u r i o j )是针对耶稣基督而言,他同时又是o q e o j,他是阿拉法,他是俄梅夏,与父神一样,是无始无终的。(参启21:6; 22:13) 6·希伯来书1:8「论到子却说:『神啊!你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你的国权是正直的。』耶和华见证人的翻译是,“with reference to the son:‘God is your throne forever and ever’”,但原文明显并非如此:乃是“About the Son he says,‘Your throne,o God, iS for ever and ever’”。 上述经文可以拆穿耶和华见证人的一知半解,许多地方是随心所欲乱来的。圣经中有无数的地方不约而同地指耶稣基督本身不只是「一位神」,他乃是自有永有、与父同质同等同样的主宰。圣经中同时也记载耶稣是全能的神(赛9:6;约1:l-2),但耶和华见证人却说以赛亚书9:6「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他的肩头上。他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是说耶稣只是一位「大能」的神,不是一位「全能」的神。没错,以赛亚书9:6的确没有用到El Shaddai,而是用El Gibbor,但我们的神并不因此便只是一位「大能」的神,而不是一位「全能」的神。耶利米书32:18「你施慈爱与千万人,又将父亲的的罪孽报应在他后世子孙的怀中,是至大全能的神,万军之耶和华是你的名。」此处的「至大全能的神」与以赛亚书9:6.「全能的神」在希伯来文中是同一个字,耶利米书32:18是指耶和华(应是三位一体的神,但耶和华见证人不承认三位一体),以赛亚书9:6乃针对圣子而言。 圣经用「全能的神」来形容耶和华,也用在耶稣身上,是同一个希伯来字。可见他们是搞错了。除那32:18外,诗24:8;106:2;尼9:32等亦多次提到耶和华乃”El-Gibbor”的神。 C·耶和华见证人说耶稣既然是儿子,就不是神,因为不可能又是儿子又是父亲。我们同意儿子不是父亲,但不表示儿子就不能是神。举例来说,你的儿子不是你,是对的;但若说你的儿子就不是人,便错了。你既是人,你生的儿子自然便和你一样是人,是同质的。因此虽然子不是父,但子也是神(约14:8-11)。其实,圣经记父神与圣子的关系,绝不可能用人的关系去等同的,因为圣子不是由一位「母神」生出来的。按内在之灵而言,圣子的灵就是圣父的灵、圣父的灵就是圣灵的灵,是完全一样的;按照外在的位格而言,圣子与圣父不同、圣父与圣灵不同,但三位都是独一的神。 D·他们说耶稣来世前是天使(甚至说他便是天使长米迦勒),是首先被造的天使。希伯来书1:4-8「他所承受的名,既比天使的名更尊贵,就远超过天使。所有的天使,神从来对那一个说:『 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又指着那一个说:『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再者,神使长子到世上来的时候,就说:『神以风力使者,以火焰为仆役。』论到子却说:『神啊,你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你的国权是正直的。』」这段经文明显要将耶稣基督与天使分开,指出将耶稣基督与天使相提并论乃当时的异端,希伯来书的作者乃针对当时的异端而言。我们绝对不可以将耶稣基督与天使相提并论。因为 1·他所承受的名远远尊贵过「一切的」天使,乃远超过天使,并非如耶和华见证人所解释的为「其他的」天使,意指他也是天使,捏造圣经,实力亵渎。 2·耶稣与父的关系并非与天使可以相提并论的,耶稣与父乃同质、承受万有、同为创造主,而天使却为受造者。 3·天使不可以被称为神,耶稣却在此清楚地被称为神! 4·第6节清楚说到神的使者都要拜他。这节圣经如当头棒喝一般可以打醒他们。耶稣与天使的关系乃是接受天使的敬拜,他与天使是不同类的;他是接受敬拜的全能的主,天使是敬拜袖的受造者,完全不可以相提并论。因此绝对不可能将耶稣误为天使。 E·他们说主既是人就不可能是神:这完全是按照人的逻辑想像出来的理论。他们说人就是人,神就是神,既是人就不是神,若是神就不是人。无神的世界的确可以如此信,但有神的世界却不是如此,按照神的启示,耶稣是百分之一百的神,也是百分之一百、完完全全的人,这便是道成肉身。若有人不相信耶稣是人,便是根本不相信道成肉身的真理,凡是不认道成肉身的人都在神的国度里无份。 F·他们说耶稣接受水礼表明了他顺服父神,所以神将他升级为天使长米迦勒,他们的根据在帖撒罗尼迦前书4:16「因为主必亲自从天降临,有呼叫的声音和天使长的声音,又有神的号吹响;那在基督里的人必先复活。」他们说“with the voice of the archangel”的意思便是说主便是天使长。如何反驳?若他们的说法成立:则接下来的“with the trumpet call of God”岂不是说耶稣就是一枝喇叭?因为本节一共有三个“with”,若说“with a loud command”是指主的声音,同时“with the voice of the archangel”便是说主便是天使长,则“with the trumpet call of God”岂不是说耶稣就是一枝喇叭?如此便可发现他们的解经完全是强词夺理,这种解法不是没有可能,虽有可能,但不可以据此建立教义,因这不是唯一的可能。另外的可能便是accompany with,亦即与耶稣一起回来的有大的响声、有天使长的声音、也有喇叭的声音。这个解释是更加正常自然的解释,并且与主再来时之情形吻合(参启19:7-10)。耶和华见证人却将自己的解释绝对化了,据此建立教义,这是极大的危险。实际上水礼不会使主地位身份改变,只是主使命的宣告及树立一个榜样。 G·他们说耶稣的来世是神,藉圣灵能力高强之灵体儿子由天上转移到马利亚腹中。可见他们根本不承认道成肉身,而是投胎,乃能力高强的灵体儿子投胎入马利亚腹中,然后出世。其实这是异端。主乃是直接由圣灵感孕,是道成肉身:神在肉身显现,并非「投胎」而来。 H·他们不相信耶稣有肉体复活,但圣经清楚指明主是灵魂体一起复活的。使徒行传1:11「这离开你们被接升天的耶稣,你们见他怎样往天上去,他还要怎样来。」门徒在坟墓中找不到耶稣的身体,因为他的身体已经复活了。耶稣在启示录十九章再来之时乃是有形有体的回来,启示录第一章也说:「看哪!他驾云降临;众目要看见他,连刺他的人也要看见他。」可见他是有形有体的回来。 I ·主已经隐形地回来,是他的灵体回来,乃于1914年发生,并已在地上建立耶和华的王国。他们的根据是在但以理的「一载、二载、半载」即三年半,亦即1260年(以日代年),便可计算出1914年。耶和华见证人在1914年成立之时并未见到耶稣再来,他们如何说服会众耶稣已经回来?乃藉词说他已经隐形地、灵性上地回来了。此与圣经之所载主要有形有体再来地上(启1:7)之教导完全背道而驰。 J·他们说不可拜耶稣,因为耶稣只是「一位神」。那么我们可以问:「如此我们不应当拜耶稣了,拜耶稣就是错的是吗?」「不但不可拜他,连他都要拜父,他叫人去拜耶和华神,而非拜他。那么我们又要问:「那门徒、使徒是否会错呢?」他们说:「使徒有时都是会错的。」「那么这段经文是否会错呢?」接着我们可以打开马太福音28:17「他们见了耶稣就拜他」。他们认为「当时的人尚未真正认识耶稣,不知道世上只有一位耶和华神。」我们要问:「那么耶稣应当如何回应呢?」 耶稣若真的不是神,却见到一班的人拜他,他应当如何回应?使徒行传14:11-15「众人看见保罗所作的事,就用吕高尼的话,大声说:『有神藉着人形,降临在我们中间了。』于是称巴拿巴为丢斯,称保罗为希耳米,因为他说话领首。有城外丢斯庙的祭司,牵着牛,拿着花圈,来到门前,要同众人向使徒献祭。巴拿巴、保罗二使徒听见。就撕开衣裳,跳进众人中间,喊着说:『诸君,为什么作这事呢?我们也是人,性情和你们一样,我们传福音给你们,是叫你们离弃这些虚妄,归向那创造天、地、海、和其中万物的永生神。』」我们除了耶和华以外,不可以拜别的神,只有耶和华值得我们拜,不可以拜任何的偶像、受造物(天上、地下、水中、任何的受造之物)。若耶稣不是神,见门徒拜错了的时候,他的反应应当和二使徒一样,但耶稣不但没有如此作,反而一如在约翰福音20:28- 29的他对多马见到复活主才拜他时的反应一样,他不但没有否认他是神,反而说他现在才拜他实在是反应太迟钝了。可知耶稣完全不是耶和华见证人所说的那样,反而是公开接受人对他的敬拜,甚至斥责如多马一样信得太迟钝的人。希伯来书第一章说到神要使者都拜耶稣。启示录第四章是天上地下万物向父神的敬拜,第五章是万物及众人、大使向被杀的羔羊耶稣基督之敬拜。以弗所书1:6,12,14连续三次出现针对父、子、圣灵的颂赞:「愿他的荣耀得到称赞」。可见圣经不但要我们敬拜耶和华神,也要我们敬拜耶稣基督及圣灵的三一真神。由此更清楚可见他们错谬异端之处,是希伯来书一章6节说天使都要拜耶稣,启示录4:6-11;5:11-13;7:9- 12;11:15等清楚记载天使敬拜主,他们是顺服神的命令去拜主,难道神也会错吗?
V·耶和华见证人对神的看法 A·耶和华见证人相信神是一位一体,否定三位一体的道理。我通常不会先和他们辩驳三位一体的道理,当我们建立了耶稣是完完全全的神、圣灵是有位格的完完全全的神、圣父也是有位格的完完全全的神,同时天地之间只有一个真神之后,三位一体的真理便不难证明,只有一个可能:三而一、一而三。 B·耶和华见证人认为三位一体乃是撒但所创、是异教信仰。他们收集德国、荷兰等各地迷信观念之图,来证明三位一体是不可能的,是异教教义(见附图一)。其实那些根本不是三位一体的教义,我们的根据与之完全不同,他们根本没有三位一体,也没有出现三位一体的用语:耶和华见证人只不过硬生生地将一个三面(有些是四面)的像当作三位一体,因此这些图的本身只是他们自己的根据,他们收集了这样的东西说它们是异教的三位一体,然后说基督教只不过是异教而已。 1·支持理由:他们认为圣经并没有『三位一体』的字眼或思想。是基督教的神学加入圣经内。 a)一约壹五:7在英王钦定译本(KingJames Version)有『三位一体』的字眼,但在古代手抄本是没有的,这句话在学术界称力约翰的逗点(注一)。 b)提前三:16在英王钦定译本(King James Version)有以下的译法:‘God was manifested into the flEsh’。但正确的译法应该是’He who was manifested into thc flesh’,所以在美国修定本(R.S.V.)中有如此译法。 c)约十:30『我与父原为一』应解作‘one in agreement,purpose and organization’而不是与父同质,同等,同权,同尊。 2·反驳理由:实际上我们的三位一体不是根据异教,也不是根据这些图表上的东西,乃根据圣经中神对我们启示的真理,与异教无任何相关之处。 C·他们认为只有耶和华是神,耶稣只是一位次神,耶和华一名用于圣父身上。实际上按照内在的灵而言,父=于=灵,都是耶和华神;但是按照外在的位格而言,父≠子≠灵,乃三个独立的位格。 D·创世记1:1「起初,神创造大地」之「神」(原文为Elohim)在原文中乃复数的,他们说这个复数乃是指「威严上的复数」(plurality of majesty),此为其中可能的一个解释,虽然是可能(另一个解释却是指三位一体而言),但若与创世记1:26来比较便显得不大可能了,因为「权能上的复数」通常用在第三身,绝少用在第一身,但是1:26却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造」乃是单数的,可译为「我造」,「我们」却是复数的。一方面是「我们」,另一方面又是「我」。所以摩门教的《无价珍珠》中有一些地方是对的,一方面是众神,一方面是神;一方面是我们,一方面是我。虽然两个都对,但是他们却不知如何解释。为何如此?因为按照外面的位格而言,乃三个位格一起参与创造之工;但若按照里面的灵而言却只有一个神,神是灵,因此只有一个神创造天地,他是一而三、三而一。 E·无可否认圣经中是没有『三位一体』的字眼,他们因此说我们误解圣经,但圣经中却清楚可见「三位一体」的教义。(太28:19,林后13:14,彼后1:1,2),所以『三位一体』的神学思想是建基于圣经。可惜有些过份热心人仕在英王钦定译本中的约翰壹书5:7-8改为「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父、圣子、圣灵,并且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以为可以加强 『三位一体』的证据,谁知反而成为耶和华见证人攻击『三位一体』的有力资料。而提摩太前书三章十六节也可能是一些热心人仕故意译成这样。无论如何,『三位一体』的支持经文很多,整本圣经由创世记到启示录有许多经文如此见证,无需运用以上两段经文也是可以证明『 三位一体』是真理。(详尽的证明请参考上帝的教义中的『三位一体』论。)由旧约创世记1:1可见我们所信的神是单数也是复数的;「我们」就是「我」;民数记的祝福乃三叠;以赛亚见到神「圣哉!圣哉!圣哉!」以赛亚书中又见到耶和华差遣弥赛亚,神的灵又与他同在。到新约时这个真理更具体显明。当我引用多马见复活之主时称耶稣「我的主!我的神!」经文之时耶和华见证人的六位长老说他们相信多马搞错了,但我引用使徒行传14章,问他们若耶稣看见多马搞错了,他应当有何反应?应当否认及矫正。但耶稣不单没有否认、矫正,反而说他反应太迟钝了,这说明多马没有搞错。有一个长老说这节经文可能搞错了。可见在这种关键性经文中他们很容易露出马脚。 近代神学家从没有一个会用以上两段经文支持『三位一体』的,所以耶和华见证人攻击这两段经文对支持『三位一体]的权威性毫无影响,反而他们基于偏激的观点去将『我与父原为一』(约10:30)硬解作『子与父在意志、目的和组织上合一』更显得荒谬无比! 但我们相信神是三位一体之根据何在?我们在下一节会详细交代。
VI 圣经对「三位一体」之启示 A:引 言 若耶和华见证会的长老上门探访你,向你传教,发现你是基督徒,他们总会扯到一很重要的教义上,试图动摇你那些「传统的观念」,并设法让你相信,他们才是忠于圣经,基督徒却混杂了传统甚至「迷信」在他们的教义当中。在谈到教义的时候,他们会挑战: 「三位一体到底出自何经典?」可怜不少模糊不清的「教友」被他们一问之下,又在圣经甚至传道人身上找不到比耶和华见证会「更合理」的答案,竟相信了他们所传的才是真理,附从了他们。 到底「三位一体」一词出自何经何典,大凡熟悉圣经者必会发现这名词(TRINITY)未出现于圣经之中。因为这缘故,众教派、异端对这真理意见纷坛。耶和华见证人说:「只有耶和华是神,耶稣只是一位次神,圣灵只是一种能力而已。」所以对他们而言,神只有一位一体。(Jehovah is God,Jesus is only a god;Jehovah is almighty,Jesus is only mighty,)摩门教徒会奇峰突起,告诉你「上帝是三位三体的」(事实上,他们相信人死后可以变为神,所以他们相信神是「多位多体」的),他们认为若上帝是三位一体的话,则三个神挤在一起,便会变成世界上的「巨无霸的怪物了」,基督教科学会之教徒又另有「高见」,提出上帝是「无位无体」的,因上帝只是一个人的精神(mind)而已。 在谈到「三位一体」时,我们一方面不得不承认这是一奥秘。申二十九章二十九节说:「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的,唯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但另一方面,我们亦必须要清楚,神已启示了的真理、已经揭露出来的「奥秘」,我们不能仍以「奥秘」为藉口而置诸不理。我们有责任去了解神已启示了的真理。到底「三位一体」是何意思?既然圣经从未记载过这名词,为何我们要坚持这教义为真理?这真理是出于圣经,还是出于传统,甚至异教之迷信观念?这是任何基督徒都必须弄清楚的观念。 本文的目的旨在阐明「三位一体」一词虽非圣经名词,「神是三位一体」这教义却是神自创世记直到新约启示录整本圣经启示之明显真理。凡拒绝这真理者必是异端,凡否定神是三位一体者必导致与圣经教训有冲突:也就是说,他们并不是以圣经--神主动的启示作为绝对的权威。 B:「位格」(Person)的意义 Person一字在中文中很难找到完全的翻译。因我们不能把它如惯常的译为「人」;另一方面,我们将它翻译为「位格」,又令很多人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但是,为着避免误解,我仍以「位格」为本文之译法。 何谓位格?当我们说神是有位格的神的时候,我们并非指神是有形有体、有骨有肉的,因圣经明明告诉我们「神是灵」(约上24)。我们说神是有位格的,因为他是有个性(personality)的,是有理智、情感,有作决定之本能,有行动的。圣父、圣子,及圣灵乃分别的个体,每一个体都是有理智、情感、决定力及行动的,故每一个体皆是有位格的。 有关圣父及圣子的位格在圣经中随处可见,圣灵是否有位格的,还是只好像耶和华见证人所说,只是一种「能力」而已?圣经无数地方启示出,圣灵亦是有位格的: 1·他是不能被亵读的(太12:31-32)。 2·他是会「担忧」信徒的(弗4:30)。 3·圣经叫我们不要消灭圣灵的感动(帖前5:19)。 4·他是会替信徒祈祷(罗8:26-67),差遣(徒13:2)、吩咐、引导(徒8:26,29;16:6-7)、教导(约14:26)信徒的。 5·他是凭己意赐恩赐给人的(林前12:11)。 6·他是有爱有情感有意志的(罗8:27;罗15:30;林前12:11)。 7·主称他为「另一位」(与他自己同等),为「保惠师」(约14:16)。 8·虽然「灵」一字在希腊文中,是中生的(neuter),但圣经却以男性(masculine)代名称他(约壹2:1;约16:7)。
可见圣灵的位格是显而易见的,任何人若否认圣灵是有位格的,就是否认圣父及圣子是有位格的,也就是否认了神是有位格的。理由很简单,若我们以「位格」为「有血肉之体」的意思时,则圣父及圣子皆没有位格了;但若我们接受「位格」为「有情感、意志、理智、决定力及行动的个体」时,则我们不可能说圣灵是没有位格的。 C:「三位一体」教义产生之背景 「三位一体」之教义产生原因及基于第三、四世纪时有些人对基督的仰性提出与圣经及使徒教会不合的看法。第四世纪初有一长老名叫亚流(Arius)提出基督只是受造的,只是与神有相似的本质(Homoiousia),但并非与神有同样的本质(Homoousia)。如此一来,基督在亚流派心目中,遂成了一个非神非人的怪物。若这教义泛传开去,代表了教会的立场,则基督教便与一般多神信仰之异教没有分别。所以当时教会不得不特别召开尼西亚会议(Council of Nicaea,公元三二五年)来澄清这教义。当时已作出声明,凡以基督及圣灵为受造的、次等的、有开始的,皆为异端信仰,不能代表基督教立场。 跟着君士但丁堡会议(Council of Constantinople,公元三八一年)再次声明了教会的立场后,便在亚达尼西亚信条(Athanasian Creed)中确主了「三位一体」的信仰--三位(Three Persons)却只是一位神(One God)。「位格」(Persons)一词很容易引起错觉。在订立这教义时这字原为拉丁文Persona一字,原意为一演员在舞台上戴面具来表演三种身份。然而,我们必须注意,根据神在圣经中的启示,「三位」并非三种角式而已,乃是三个个别分开的位格(Persons),这三个位格是在任何情形下对任何人都客观地同时存在的。三位格都是自有永有的,都是无所不能的,都是无所不知、无所不在的,都是圣洁的、公义的,是至善的、至爱的。三位格都是真神,但神只有一位;三位格都是主,但主只有一位;三位格享有同样本质(Essence),同样荣耀(Glory)及同样权能(Power or Majesty),亦受同样的敬拜。 「三位一体」产生的背景必须从历史中找出,留意历史发展者必留意到耶和华见证人(守望台)的理论其实不过是亚流派的重现。 「三位一体」的信仰根据不能单看历史:最重要的乃是回到圣经,这是我们唯一绝对的权威。 D:必须避免的错误 1·「以为圣父、圣子、圣灵只是一位神的三个不同名称而已。」因三位格是分别独特的位格。 2·「以为圣父、圣子、圣灵只是一位神的三个不同名称而已。」因对任何人,在任何时候,三位格是同时存在的,亦是在彼此对话中清楚显示出是三个不同位格的。(参太3:13-17) 3·「以为神既有三位格,则等于说有三位神。」因为神是独一的。我们要注意神的合一性(Unity),以内在的灵、他们的质(Essence)和属性而言,只有一位神,分别潜在三位格中;但我们亦不能忽略神的分殊性(Diversity):是三位格,不是一位格。只重一方面的结果必流于异端。 4·「以为神既只有一位,三位格便没有了他的个别身份及位格。」因在神的启示中,很多地方都显出三位格是可显而易见,彼此不同的。 E:为何不信三位一体者都是异端的信仰? 因为「三位一体」一词从未出现于圣经之中,不但信徒不注重了解这真理,不少传道人亦只固执于一些传统的比喻,如水的三种形态,树的根、干及叶等,当作是三位一体的定义去教训人,导致漏洞百出,甚至不少神学院亦不重视这真理,以致神学生毕业后仍未能有系统、合理而详细地根据圣经指出为何信徒一定要相信「神是三位一体」这真理。教会神学之认识如此肤浅,难怪在八零年时德州摩门教宣称加入他们教派之教徒,百分之八十五是从基督教及天主教而来;耶和华见证会亦称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教徒是从天主教及基督教(大部份属基督教改革宗的信徒)而来的。可怜的是,在这种情形下,不少人只看到这是末世假先知,假基督兴起的结果,而没有看到「按照正意分解真理的道」之责任。 然而,为何我们一定要相信神是三位一体?根据何在?为何不信这教义者皆是异端?下列一连串问题及参考经文可以提供最基本的答案: 1.根据神在圣经中的启示,宇宙之间有多少真神?参:玛2:10,出20:3;林前12:6;弗4:4-5;2:27。 2.根据神在圣经中的启示,圣父是不是真神?参:玛2:10,撒上2:2;诗96:5,徒17:24。 3.根据神在圣经中的启示,圣子(耶稣基督)是不是真神?参:约l:1;8:58,10:30,18:6,20:28;2:13;罗9:5;约壹5:20,约提前3:16。 4.根据神在圣经中的启示,圣灵有否位格(personality)的呢?(就是说:圣灵是否可作决定?是否有感情、有性格的个体?)参:结8:29;徒5:3;太12:31-32;弗4:30。 5.根据神在圣经中的启示,圣灵有否真神?参:林后3:17,结5:3-4;士15:14;赛11:2。 我们若忠于神的启示,第1题的答案只有一个;只有一位神真。而第2 至第5 中,若有任何一题的答案是否定的话,则一定与圣经所载有冲突。或许异端教徒会认为单凭一些经节就肯定圣父、圣子、圣灵都是真神,是牵强的解释。然而这些经文这样明显宣告,若非事实,其目的何在?当然,父、子、圣灵都是独立位格的真神并单建立在几节经文上,乃建立于整本圣经;从三者的名字、属性和工作上可见神是三而一、一而三这真理,是忠于神话语者无从否定的。
从圣经看三位一体的真理 一·旧约圣经的启示 A 旧约圣经教导神是多数又是单数的 1·创世记一章一节开门见山公布「起初神创造天地」:「神」一字在希伯来文(Elohim),乃是复数的,但是「创造」(bara)却是一单数字。另「耶和华神」一复名词亦是带出了这一真理,「耶和华」(He is之意)指出了神的独一性(参出20:3;3:14〔NASV英译本〕;神(Elohim)则提出了他的复位格。 2·对神的称呼:传道书十二章一节「造你的主」(Thy Makers)这一词在希伯来文原是复数的。以赛亚书五十四章五节:「造你的是你的丈夫」,「造你的」(Thy Makers)原力复数的,但「丈夫」(Husband)则是单数的。 3·代名词:有人谓以罗谦(Elohim)这一复数名词不一定是指位格的复数,乃是指神的威严、权能上的伟大,故用复数名词形容他。然而,在希伯来文之用法上,威严、权能性(Majesty)的复数只用第三位格(Third Person)。创1:26;3:22;11:7;赛6:8显示神在以第一位自称时,仍以复数的「我们」称自己,有时只则以「我」称自己,可见其独一性及复位格性是一开始便同时存在的。 4·在旧约记载中,子与父是不同的位格。(参诗2:2) 5·在旧约的记载中,圣灵亦是分立的位格,在诗篇一百三十九篇七节,神的属性均可在圣灵身上看见。 可见在旧约的记载中,神的独一性及多位格性,是随处可见的。是矛盾吗?是冲突吗?我们必须留意神如何解释。惟有圣经能给我们绝对的答案。 B 旧约圣经暗示神是三位一体的 1·民数记六章二十四至二十七节的祝福中,三重的《愿耶和华」暗示神要以色列的祭司如此为民祝福,可能是因为他乃是三位一体的神。到新约的祝福中:这奥秘便清楚显示出这祝福乃是圣父、圣子及圣灵都包括在其中的。(参林后13:14) 2·以赛亚书六章三节的三重「圣哉」亦暗示了神是三位一体的。若我们以为作者的用意只在指出神无上的威严及权能,则这说法亦无从满意地解释六章八节之「我」及「我们」的同时出现。唯一满意的解释乃是:神是三位格的,但却是独一的。 3·以赛亚书四十八章十六节清楚显示那三位格是谁--主耶和华、我(使者=弥赛亚)和他的灵。 4·以赛亚书六十三章七至十节亦再次显示了主耶和华、我(弥赛亚)及主的圣灵乃三个独特的位格来的。然而,在旧约中,三位格的关系如何,神的启示未明朗。三位格是否都是神?三位格合起来是否独一真神?其合一性及分殊性又如何解释?……这一切的问题,到了新约时代,便十分明朗了。
二·新约的启示:三位一体之意义清楚显明 在解释「三位一体」真义的时候,不少人只晓得用比喻,然而我们必须晓得比喻的有限:若毫不考虑而全套接受,往往会弄巧反拙,且会产生错误观念。例如,有人善用树的三部份:树根、树干、树叶去解释三位一体,谓三者皆同属一树。然而这会产生一危机,就是信徒误以为圣父、圣子、圣灵各有不同功能、工作。甚至有人提倡:圣父是创造的,圣子是救赎的,圣灵是感动与交通、启示的;这明显与圣经很多地方有冲突(如约1:2-3,圣子是创造主等)。亦有人曾以水的三种形态去解释三位一体。但我们需晓得,三位乃是在任何时间、空间下都存在的。至于那些将三位一体解释为人从三个不同角度去看神,或那只是神三个不同的角色等解说,亦很易导致人误以三位一体只是人主观的感受,而非客观之事实。现让我们看看新约圣经如何阐明「三位一体」这真理吧: 1·约翰福音四章二十四节告诉我们,「神是个灵」,是不受制于时间、空间,无所不在的。 2·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九节记载主临升天前给门徒的大使命:「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name:单数),给们施浸。」这里记着父、子、圣灵明显是三个不同的位格(Persons),但却只有一名(只是一个神)。 3·罗马书八章九节记着说:「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神的灵住在我们里面,照理我们便是属神的,但为何圣经却说我们是属圣灵的呢?唯一的可能是,除非神的灵就是圣灵的灵。而「神的灵」、「圣灵」、「基督的灵」之交替使用,表明了他们是指同一个「灵」来说的。这「灵」就是指神本身。 4·以上交替使用之例子,同时可在使徒行传五章第三、四及九节中找到。在这里,欺哄神就是等于欺哄圣灵,也是等于欺哄主。 5·使徒在祝福时,往往提及三位格之名字:「愿主耶稣的恩惠,父神的慈爱,圣灵的感动,常与你们同在。」(参林后13:13;另参民6:24-26之三重的祝福)到底三位格之关系如何?三位一体是何意思?迪约翰(John Dick)说的好:「神只有一位,然而他的本质(Essence,即他的灵、他的属性)却潜在(Subsists)在三个不同的位格(Persons)中:就是圣父、圣子、圣灵。是以三个位格的本质(Essence)不是相同而已,乃完全一样的。」加尔文亦曾说三位一体乃指:「神的本质分别潜在于三个不同位格--父、子、圣灵中。」图二相信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到三位格之关系。 可见就潜在于内面的本质或灵而言,圣父就是圣子就是圣灵,就外在之位格而言,圣父不同圣子亦不同圣灵,三者各为独立之位格。是以当主耶稣宣告:「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及「我与父原为一」时,他乃是指潜在于他里面的本质来说的;但是当他说到:「父比我大」,「父差子到世界来」等的时候,他乃指到外在的位格来说的。 三位一体的关系,就好比同样的果汁倒于三个大小不同的杯子里,就里面果汁的质(Essence and substance)而言,都是一样的,但就外面盛载的杯子而言,却是各有不同。 就人来说,一个人的灵魂,只能潜在一个人的身体里面,他不能同时潜在二个人体中。我这个人真正的「我」不是人所能看见的我的身体,乃是人所看不见的里面的「我」(我的情感、意志、理性、决定力及感受等)。神的灵并不好像人的灵魂那么有限,他同时潜在,且完全自始至终充满的潜在于圣父、圣子、圣灵三个位格之中,故此,父、子、圣灵是同质(Same essence)、同荣(Same glory)和同权(Same power and majesty)的,是不能被分割的。三位格的属灵、能力、启示、工作等都是完全一样,但却不是三位神,乃独一,且唯一的真神。 A 从三位格的名字及宣告看「三位一体」之必然性
表一 从神的名号看三位一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