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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弟兄讀讀這幾句經文:
"只 是 我 告 訴 你 們 , 凡 看 見 婦 女 就 動 淫 念 的 , 這 人 心 裡 已 經 與 他 犯 姦 淫 了 。"(太5:28)
"原 來 體 貼 肉 體 的 , 就 是 與 神 為 仇 ; 因 為 不 服 神 的 律 法 , 也 是 不 能 服 ,而 且 屬 肉 體 的 人 不 能 得 神 的 喜 歡 。"(羅8:7~8)
"倘 若 自 己 禁 止 不 住 , 就 可 以 嫁 娶 。 與 其 慾 火 攻 心 , 倒 不 如 嫁 娶 為 妙 。"(林前7:9)
手淫並不是至於死的罪,也不承受完整的淫亂惡果,但仍然是罪. 而且在手淫的行為中,往往會伴生對其他律法的觸犯. 所以手淫是惡的,人若有性的需要,就應該嫁娶,而不是手淫; 若是不能嫁娶,就當殷勤禱告守嚴肅,禁絕誘惑,免得犯罪.
你所說的醫學研究,是指人對情欲誘惑耳濡目染,有慾不泄的情況不好;這是對外邦受捆綁的人來說的. 然而,對基督徒來說,是要看守自己的心,分別為聖,不順從情欲,只順從聖靈,這樣就不存在泄欲的問題,何必還要手淫呢? 此外連我們自己的傳統醫學中都懂得"補陰泄陽,音氣益彰,耳目聰明,反此者血氣不行"的道理,手淫怎可能對身體沒害處呢?若是有需要,嫁娶男女合一才是對的,才是對身體傷害最小的. 否則保羅教訓人嫁娶幹什麼?都手淫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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